劳动报酬外,还包括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金。③可见,用人单位不合格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无效制度,更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3)劳动者不合格的劳动合同的效力
不合格劳动者,是指不具备劳动者资格的受雇人。达到法定最低就业年龄是劳动法所要求的具备劳动者资格的必备条件。在此意义上,不合格劳动者通常指未达到法定最低就业年龄的受雇人,即童工。关于劳动者不合格的劳动合同是否为无效劳动合同的问题,在《劳动合同法》中还不确定。一方面,劳动者不合格未被明确列为劳动合同无效的事由,并且,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后还可存续的规定不应当适用于劳动者不合格的劳动合同。这表明,劳动者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可不作为无效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对劳动者不合格的劳动合同,未在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之外另行规定其后果。这与用人单位不合格的劳动合同比较,似乎表明劳动者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可作为无效劳动合同。
对此,有两种选择,第一,将劳动者不合格的劳动合同作为无效劳动合同,但对其后果应当做特别规定,即其被确认无效后应当终止,而不得适用可存续的规定。第二,将劳动者不合格的劳动合同不作为无效劳动合同,而对其后果在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之外另行规定。无论作何种选择,必须肯定的是:劳动者不合格的劳动关系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应
当被强制终止,而其存续期间的劳动者权益应当受劳动法保护。
2.形式标准
《劳动合同法》虽然将书面形式规定为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但未[3] 余世平,刘新主编.劳动法实务余案例评析【m】.北京:中国工商出版社,XX - 4 -
将无书面形式列为劳动合同无效的事由,并且还确认口头(推定)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因而,劳动合同的形式瑕疵仅指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
上文已述及,劳动关系的“外壳”与内容和劳动合同的双重功能的都具有可分性,书面劳动合同生效的后果与口头(推定)劳动合同生效的后果存在差异。④因而,书面形式作为劳动合同有效要件,仅是对劳动关系建立的预设或确认而言;形式瑕疵不作为劳动合同无效事由,则是对建立劳动关系而言。
法律设定合同形式对于劳动合同效力的意义,即形式瑕疵是否作为劳动合同无效的事由,应当以是否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利益为原则。书面形式比口头(推定)形式具有更强的证据效力,要求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可以降低由于未采用书面形式而使某些权利义务不明确,导致劳动者利益受损害的风险;还有助于对劳动关系运行和社会保险的规范化管理。但是,劳动关系具有持续性和动态性,劳动合同无论
采用何种形式都具有不完全性,一个劳动关系的完整合意往往需要由书面与口头(推定)的合意形式的组合来完成,其中各种合意形式对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都不可或缺,甚至在有些场合,口头(推定)形式对建立劳动关系的意义比书面形式更重要。所以,《劳动合同法》未将形式瑕疵作为劳动合同无效的事由,使形式瑕疵不成为影响劳动关系建立和合法有效的因素;而只将形式瑕疵作为一种可以补正的合同瑕疵,并将限期补正规定为用人单位的义务。即用人单位应当在开始用工后1个月之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未在此限期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应当承受不利后果;若未在开始用工后1年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应当承受更重的不利后果。可见,如此制度安排较之将形式瑕疵作为劳动合同无效的事由,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利益。 3.内容、意思标准
劳动合同以内容合法为要件。根据劳动法理论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内容合法的要求包括,第一,具备法定必备条款;第二,权利义务明确;第三,约定劳动条件不低于劳动基[4]董安生.民事法律行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 - 5 -
篇二:劳动合同的效力讨论 学习专题二
论无效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 一、劳动合同效力
劳动合同效力是在合同效力的基础上在劳动法上的划分,是法律对已成立的劳动合同的判定。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劳动合同成立并不就意味着合同就必然有效,劳动合同成立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达成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已成立的劳动合同要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法律才赋予其法律上强制力。
根据法律对合同判定可以将合同效力分为四大类: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依据《民法通则》第58条、《劳动法》第18条、《合同法》第52条和《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综合得出,劳动合同的有效成立必须具备劳动法律所规定的有效要件:(一)合同主体要合格;(二)当事人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三)合同内容要合法、完整;(四)合同形式符合法定要求。
用人单位必须是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另外还包括法律规定可依照劳动合同法认定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①劳动者应当为有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的自然人,主要表现为:除了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的未成年人,劳动者应为年满十六周岁。②达到退休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也不符合劳动者范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当前国家关于退休年龄规定:(一)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二)对于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也可适用。(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③
意思表示真实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对于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内容都不符合第三①
② 《劳动合同法》第2条。 《劳动法》第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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