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4152号。
201x年6月12日,股东xxx公司决定成立目标公司,并签署了《xxxxx章程》(见附件四第327页)。
201x年6月12日,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xxx与xxx签订《房屋出租协议》(见附件四第338页),约定xxx将其单独所有的、位于xxxx的房屋出租给目标公司。该出租协议载明房屋用途为“办公”,面积147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x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1日,租金为每月5000元。成房权证监证字第1272788号房屋产权证书显示:该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1470.5平方米,且该出租协议仅有xxx签名,没有目标公司盖章(目标公司尚未成立)。同时,根据《尽职调查访谈表(四)》第3问(见附件十第444页),xxx称“不知道(产权证)是否真实”;根据《尽职调查访谈表(五)》第3问(见附件十一第447页),xxx称“产权是否真实不知道,不是现在xxx房屋的产权证书,现在的xxx房屋没有产权证书”。
201x年6月15日,成都市武侯工商局作出《企业登记决定通知书》(武侯企登办结字[201x]第xxxx号,见附件四第340页),通知目标公司对于其设立登记申请,其“依法受理并已作出准予登记决定”。
201x年6月15日,目标公司取得成都市武侯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见附件四第353页)基本内容为:公司名称:xxxxx;登记机关:成都市武侯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号:51010700089590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xxx;经营范围: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人员的辅导、养老机构管理咨询;公司住所:成都市武侯区xxx20号;成立日期:201x年6月15日;经营期限:201x年6月15日至永久。
(二)目标公司第一次变更
201x年10月14日,xxx公司作出股东决定(见附件四第351页),变更目标公司经营范围并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四第352页)。目标公司向工商部门提出《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见附件四第343-344页),申请将原经营范围“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人员的辅导、养老机构管理咨询”变更为“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人员的辅导、养老机构管理咨询、医疗技术咨询、医疗技术研发及服务”。同时,成都市武侯工商局作出《企业登记决定通知书》(武侯企登办结字[201x]第027331号,见附件四第355页),通知目标公司对于其变更(备案)申请,其“依法受理并已作出准予登记决定”。律师查询的目标公司全套工商登记信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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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调查报告系xxx律师事务所特为“xxxxx”制作,并载有机密及法律内容。如非委托人及其代理人授权,请勿复印、使用、公开调查报告的内容,亦不得透露于任何第三方。
并没有变更经营范围登记后新取得的营业执照,但目标公司自行向我们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确实已变更。
(三)目标公司第二次变更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照片及律师于2016年3月14日在四川企业信用信息网及成都企业信用信息网的查询,2016年2月19日,目标公司将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变更至2000万元,并对章程进行了相应修正。
(四)有关股权的特别信息 1、xxx与宣利航关于股权的约定
根据《尽职调查访谈表(一)》第一部分第3问(见附件七第427页),xxx回答:“股权行动人一致协议,私下约定宣某占5%的股权,支付了50万元,待决算后根据决算金额来确认追加多少钱,收钱后开了收据,没有签书面协议。现尚未终结”。
根据《尽职调查访谈表(三)》第一部分第3问(见附件九第437-438页),xxx回答:“曾与宣利航签有《股权转让协议》,支付了50万元股权转让款,总共价款75万,没有办股权转让登记,没有办的原因是因为没有到办的时候,已经说清楚了,还没有签终止协议。”
2、目标公司与xxx关于股权的约定
根据目标公司与xxx于201x年4月27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7.8条(见附件一第90页)约定“甲方(xxx)如果想参与乙方投资兴办医疗与养老服务机构。乙方应保留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在通过双方的协商,按照实际投入的资金比例,甲方在(再)把资金交予给乙方”,xxx有权要求受让10%至20%的股权。
3、xxx公司与迟景华关于股权的约定
根据xxx公司与迟景华于201x年6月17日签订的《项目咨询合同》(见附件一第252页),迟景华有权要求将其咨询服务费200万元作价,以该费用占迟景华协助融资金额的比例受让项目股权(可能是xxx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也可能是目标公司持有的xxx公司股权)。
4、xxx公司与和进关于股权的约定
根据xxx公司与和进于201x年6月22日签订的《财务顾问协议》(见附件一第256页),和进有权要求将期财务服务费200万元作价,以该费用占和进协助融资金额的比例受让项目股权(可能是xxx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也可能是目标公司持有的xxx公司股权)。
5、xxx公司与四川瑞德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关于股权的约定
根据xxx公司与四川瑞德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201x年8月21日签订的《医疗设备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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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暨战备合作框架协议》(见附件一第259页),四川瑞德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有权以其设备价款的50%作价,受让相应的项目股权(可能是xxx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也可能是目标公司持有的xxx公司股权)。
三、目标公司的经营业务情况 (一)经营业务资质情况
除工商营业执照外,目标公司已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于201x年7月3日颁发的《开户许可证》(编号6510-02010484,见附件一第32页)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绣支行 账号:8111001014500017701 (二)业务状况
根据《尽职调查访谈表(一)》第一项“目标公司基本情况”第5问(见附件七第427页),xxx称目标公司现尚未开展经营业务。目标公司提供的《利润表》显示201x年、2016年1-2月,没有任何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据《xxxxx说明与承诺》第十一条(见附件十二第451页)“我公司自设立以来,没有发生过与其经营资格、资质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目标公司的主要财产 (一) 办公设备
目标公司尚未提供办公设备财产清单及权属凭证。
据《尽职调查访谈表(一)》第三项“目标公司资产”第2问(见附件七第429页),xxx称“现在办公设备属于谁所有要看发票,在xxx成立前应该为xxx,成立后可能会归入xxx”。
据《尽职调查访谈表(三)》第三项“目标公司资产”第2问(见附件九第439页),xxx称“目前注册地址上的办公设备均是目标公司所采购。其实和护理一起。”
(二)无形资产 1、正在申请的商标
经核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目标公司现正在将其图形申请商标,申请领域共有7个“餐饮住宿”、“医疗园艺”“设计研究”、“科学仪器”、“广告销售”、“金融物管”、“教育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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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标公司填写的《商标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三第313页),目标公司写明“正在申请中(7个大类别)”。
2、正在开发的软件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软件合作开发合同》第7.9条(见附件一第141页)约定,正在开发的软件是“xxx院内信息系统、客户关系系统、公司信息系统、xxx移动终端系统软件”。依约目标公司应享有所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
3、域名
根据目标公司填写的《互联网域名注册调查表》(见附件三第314页),已注册域名为“xxxxxxxx.net”,注册地为成都,注册所有权人为目标公司。
4、没有其它无形资产
据《尽职调查访谈表(一)》第三项“目标公司资产”第3问(见附件七第429页),xxx称“专利、专有技术没有。域名的租赁期限按国家规定来确定……”。
据《尽职调查访谈表(三)》第三项“目标公司资产”第3问(见附件九第440页),xxx称“没有专利、专有技术,商标正在申请阶段,没有著作权,有域名但搜不到,手续还没完成……”。
据目标公司填写的《专利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三第313页),目标公司确认没有专利。 经核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与查询系统”,未查询到目标公司有专利信息。 (三)不动产
据《尽职调查访谈表(一)》第三项“目标公司资产”第1问(见附件七第429页),xxx称“没有”不动产。
据《尽职调查访谈表(三)》第三项“目标公司资产”第1问(见附件九第439页),xxx称“没有”不动产,只有租用的这个地点。”
据目标公司填写的《固定资产调查表》(见附件三第311页),目标公司确认没有固定资产。
(四)承租权
根据目标公司与xxx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见附件一第86-87页),目标公司对“xxx(xxx20号)”房屋享有十年(201x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27日)的承租权。
根据目标公司填写的《房产租赁调查表》(见附件三第310页),承租房屋建筑面积为“6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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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装修及添附物
xxx工程项下的房屋系目标公司所租赁,目标公司与xxx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该租赁合同中,约定目标公司“有权装修” (见附件一第88页)、“改造、增设、添附所发生的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见附件一第90页),即目标公司的“装修装饰”及“增添附属物”的行为已得到出租人xxx事先同意,没有违反合同约定。
针对“装修装饰”,在《房屋租赁合同》第6.2条约定(见附件一第88页)“在乙方开始装修后,甲方违反约定和法律规定无故解除合同的,对于乙方投入的装修在扣除折旧后赔偿给乙方”,第9.1.3条(见附件一第91页)约定“因不可抗力导致该房屋毁损灭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即此时的装修损失由目标公司自行承担。除前述两点以外,该《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对合同正常终止、目标公司单方终止等其它原因终止时“装修装饰”的处理方式进行约定。
针对“增添附属物”,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对所有权归属进行约定。
五、目标公司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一)目标公司签署并提供的合同(按签订时间顺序排列)
编号 名称 签订日期 合同金额 合同期限 重要条款(概述,以附件为准) 1、承租人可装修。出租人擅自解除合同的,装修扣除折旧后赔偿承租人(第6.1条),一首房屋1 租赁合同 27.5年万年内按60%折旧、二年按40%折旧、三年按30%折旧、四年按20%折旧、五年按10%折旧,五年后酌情赔偿,装修价值按首次装修发生10年 自201x-4-27至2025-4-27 的费用执行 2、出租人在现有基础上搭建房屋 3、承租人增添附属物的费用由承租人自担 4、房屋和土地被征收,合同终止,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补偿 5、医疗养老服务机构注册后,本合同承租方变更为注册后的新机构 6、租金半年支付一次 注:该合同的三个附件《平面位置图》、《现 - 10 - 重要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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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对方 (免租半年),第201x-4-27 2、3年60万,自第4年起每年递增5%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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