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二〇一八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意见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工作,经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我校2018年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2018年硕士生的录取工作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继续按学科门类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附件1:南京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知识水平、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协作精神、道德水准、人格特征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各院(系)要在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且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1。各院(系)应在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中明确复试比例。
各院(系)在考虑复试名单时应注意复试人数、招生计划、招生规模的平衡: 1、确定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的依据:2017年的实际招生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人数单列)、2018年的招生简章、各院(系)的发展需求及学校的发展规划、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近两年的生源结构、培养质量、就业率等。
2、在计算招生计划数和总规模数时,应包括免试生、统考生、联考生、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等。
二、强化复试考核质量
根据教育部要求:强化复试考核,注重考生科研创新和一贯表现。有关复试组织、差额比例、复试形式、计分办法等问题,参见《南京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附件2),复试(包括笔试、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等)原则上由各院(系)负责组织,各院(系)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各院(系)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院(系)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于3月6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校纪委监督和巡察。笔试部分的命题、制卷、试卷封装、阅卷等环节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面试部分须由面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精心组织,并认真记录面试内容、签署面试成绩和评语。
1、确定复试名单的时间:3月4日—5日。请各院(系)在规定时间将拟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准自行通知考生来校复试。
各院(系)复试名单确定后,尽快将复试通知(须注明本单位不同专业的复试时间、地点、形式、比例、科目、程序、排序办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办法等)、复试名单(含复试专业、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挂到本院(系)网页,同时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并要根据考生的联系电话,逐个通知复试考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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