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大学生孝道教育情况来看,很多高校把大学生孝道教育视为纯德育工作者的分内事,大学生孝道教育的师资队伍仅仅局限在德育工作者范围内,这就造成了大部分德育工作者在大学生孝道教育方面只能单打独斗、跳独舞,无法与其他教育资源相互配合,形成教育合力。其次,学校孝道教育内容、方式的缺陷。大学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课程里面虽然也有孝道方面的内容,但也只是以应试教育的形式来传授,对学生是否真正明白它的意义,在实践中能否做到却不甚关心。在教学方法上单向灌输多,双向理解少;集体受教多。没有很好地区分知识学习、技能学习和道德学习,从而导致了大学生的基本道德修养不足,孝道道德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缺失。
(四)当代年轻人的自身因素的作用。首先,年轻人心理不成熟。他们正处于青年时期,这是个体生理发育趋于完善和成熟的一个时期,更是心理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未定型,尤其在思想上还经常表现出不成熟性和矛盾性。他们自我意识强,自控能力相对较弱,按道德要求来规范自己行为的自觉性也比较差,因此面对各种复杂现象,往往不能正确的把握自己,从而造成观念和行为上的差距。诚然,有些人虽然知道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知道孝敬父母的意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往往很难有毅力和决心将之付诸实践。尤其在当前价值趋向多元化的情况下,他们就更容易迷失方向,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其次,年轻人群体中的一些大学生的心理压力导致对孝道的忽视。当代的大学生正处在一个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落后就要挨打,不竞争就会被淘汰,随之而来的就是种种压力重重的压到了他们的身上,学业压力和就业压力首当其冲。大学生在各种压力的重负下或多或少的都表现出了一定的孝道缺失。这种压力齐聚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了大学生对家庭的无暇顾及和忽视,他们对父母的关心减少,甚至逢年过节也不回家看望父母,孝道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缺失。
(五)法律及“软环境”的缺位。[6]子女是否尽孝长久以来都被认为是“家务事”,被立法者所忽视。目前,我们在“孝”方面的立法很少且不具体。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宪法》以及相关的涉老法律中都没有“孝”字。对于如何尽“孝”,我国仅有婚姻法略有涉及。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但这部法律仅仅规定了公民应该怎样做,但对违法者没有约束力。2001年9月颁布的《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提出了基本道德规范,把尊老爱幼作为每一个公民的基本道德。但现有法律法规在道德层面要求较多,而对不孝子女没有刚性的处罚、量刑条文。法律颁布后由于执行不力,致使全社会的孝道行为仍未能普遍改观。相当多的农民根本不知道有关于孝道的法律,父母不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子女不知道自己的不孝行为是违法的。同时,农村的“软环境”不够,
个别家庭中的不孝现象不能受到村里人的舆论制约,一些村民对不孝行为见怪不怪,不批评更不谴责。没有外在约束的子女也就敢将自己的不孝行为在村里不加顾忌地显露出来。而村里的基层组织不仅监管不力,在树立和宣传尊老敬老的典型方面力度也不够,专门为尊老敬老活动组织的文化活动或其他形式更是鲜见。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往往以“清官难断家务事”为由,对老年人的申诉推诿扯皮,导致不孝恶行肆意膨胀。行政束缚的失效,小气候的放任,导致不肖子孙在不孝路上越走越远。
三、解决当前孝道存在问题的途径
(一)把青少年孝道教育融入社会中,形成合力,促进青少年孝道文化教育的发展。
要想顺利地实现我们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目的,只有通过社会的规范、倡导、鼓励,学校具体地实施,再加上家庭的配合,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树立典型,抓住生活中奉行孝道的典型事例,进行青少年孝道教育,树立慈父慈母孝子孝女的典范,政府、社会应该给他们以崇高的荣誉。社区、村庄也应积极开展慈父孝子的评比活动。让青少年从榜样的感人事迹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激发他们的感情共鸣。此外,还要牢牢把握网络的思想教育阵地。把青少年学生的孝道教育与现代技术紧密结合起来,搭建现代化的平台。通过网络,可以了解青少年关心的热点,可以丰富孝道教育的资源,可以开展生动活泼的孝道教育活动。使青少年孝文化教育提高实效性、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二)把孝道文化建设融于家庭教育之中,充分发挥家庭在孝道教育中的作用。
一是让孩子在父母的言传身教中受到熏陶;让孩子感受孝敬父母时的幸福感等等,使学校的教育活动与家庭教育结合起来。二是充分发挥家长的孝道表率作用。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是家庭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生活细节都会给子女潜移默化的影响,具有极大的示范表率作用。其行为不但影响子女的发展方向,而且决定能否赢得子女的信任和尊重,取得家庭教育的主动权。三是家长应注重自身孝道行为的规范,做孝敬长辈的楷模。久而久之.孩子不仅会从心底里敬佩自己的父母,而且也会耳濡目染地逐渐形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好习惯。
(三)学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模式,对学生加强孝道教育。
1、学校要高度重视孝道教育。一是要抓好孝道教育的各个环节,切实保证青少年孝道教育的开展。二是教育工作者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树立正确的孝
道教育观念,认真、积极地开展孝道教育。三是教育工作者要注意加强自身的孝道修养,树立良好的孝道形象。
2、丰富和完善孝道教育内容。[7]孝道教育的内容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感恩教育。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是进行孝道教育的情感基础。我们应该从子女和父母的情感联系人手,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进而培养起学生的孝道观。如果人人都树立感恩意识,我们的家庭、邻里、亲戚、朋友和社会中的人与人的关系,必然是亲善、融洽的。其次,要有科学的孝道观教育。对孝道的科学认识是进行孝道教育的基础,我们应使学生树立科学的孝道观,使他们能够正确认识、合理继承和发扬传统儒家养亲敬亲的孝道观念,使之为当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3、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孝道教育作用。首先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特别是“两课”教学,是对学生进行孝道教育的重要渠道,要充分加以利用。要深入研究“两课”教学与孝道教育的内在联系。将孝道教育渗透在“两课”教学中,在“两课”教学中加强孝道教育。如在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教学中,教师可以进行有关孝道的专题讲座。其次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孝道教育实践活动。针对不同年级、不同院系、不同居住环境的学生开展突出不同主题的活动。
(四)提高青少年自身的素质。
素质教育最重要的就是教孩子学做人,学处世。做什么样的人呢?做孝敬父母的人,做诚实正直的人,做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人。其中教孩子孝父母是最主要的,是一切道德的基础,是做人的根本。作为教育者,不能只教给学生书本知识,要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加强学生的孝道教育也是很有必要的。青少自身应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除了学习基本的科学文化知识外,还要了解祖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真正懂得孝的含义,懂得知恩、感恩。
(五)把孝道提高到法律层次上来。[8]
从一定意义上,孝道是道德层次上的问题,是一种自律的行为,但是在某些自律行为很差的情况下,必须借助适当的他律行为来进行规范。国家把尊老和敬老作为基本国策,因此建立以自律为主,他律为辅的保证机制是现代孝道践履的要求。当然把孝道提高到法律层次,并不是意味着一定采取强制的措施。一方面,从法律层次上规定孝敬父母和长辈是每个人最基本的道德规范,让人们在思想意识形态中对此有深刻的认识;另一方面,当个别人做出不敬的行为,还不知道忏悔的情况下,应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老年人的权利!
参考文献
[1]刘文娟. 青少年孝道教育现状及应对措施,《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第27卷第2期,2010年3月.
[2]侯小慧. 大学生道德教育中的孝道教育探析[J].中国成人教育,2009( 4) . [3]罗元文,于洪娜,崔莉桢.老龄化背景下孝道观念的问题及对策[J].人口与发展增刊II,2008年6月.
[4] 梁景时,关鸿静:“中国“8O 后”年轻人孝道践履缺失问题成因分析及问题解决路径和举措”,《通化师范学院学报》,第29 卷第111 期,2008 年11 月. [5]矫海霞.孝道研究综述[J].学术月刊,2002(3):108—110.
[6]赵二杰,高奇.浅析当今社会孝道滑坡的原因及对策[J].文化艺术研究,2007年4月. [7] 张莉.当代大学生孝道现状及教育对策研究[C],南京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7. [8]罗元文,于洪娜,崔莉桢.老龄化背景下孝道观念的问题及对策[J].人口与发展增刊II,200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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