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原告对特殊需要事由作出说明
E.原告起诉被告拒绝更正政府信息记录的,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过更正申请以及政府信息与其自身相关且记录不准确的事实根据
F.被告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原告商业秘密且不存在公共利益等法定事由的,法院应当判决确认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违法,并可以责令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根据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74. 县工商局以李某经营的餐馆售卖的食品违反卫生规定为由,对其予以责令停产停业2个月的行政处罚,后上级部门认为该处罚违法而予以撤销,李某遂要求国家赔偿,下列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是:B A.李某停产停业期间缴纳的税费
B.李某之前采买的,因停产停业而无法加工售出的变质蔬菜、肉类 C.餐馆的水电费用
D.停产停业期间李某支付给工人的工资
75.关于国家赔偿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CE
A.行政赔偿适用违法归责原则,司法赔偿适用结果归责原则 B.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C.有罪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国家对其不承担赔偿责任
D.赔偿请求人对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决定不服的,有权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E.需要对当事人抚养无劳动能力人支付生活费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76.关于国家赔偿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C
A.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B.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15日内支付赔偿金
C.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同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2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D.赔偿委员会决定公开质证的,应当在质证五日前公告案由,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名称,以及质证的时间、地点
77.关于行政赔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D
A.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分别立案,可以合并审理 B.除特殊情形外,法院单独受理的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
C.如复议决定加重损害,赔偿请求人只对复议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 D.公民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8.请运用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相关理论,完成下列填空题:
A.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这体现了(合法行政)原则的要求
B.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这体现了(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
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这体现了(诚实守信)原则的要求
D.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体现了(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
E.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这体现了(程序正当、合法行政)原则的要求
F.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这体现了(权责一致)原则的要求
G.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这体现了(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
H.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这体现了(高效便民)原则的要求
79.案例分析题
2014年10月11日,A市B区公安分局接到市民举报,来到B区文化大街的一家店名为\精彩世界\的音像制品商店进行突击检查,结果查获盗版、淫秽光盘500余张。民警当场对光盘实施了扣押。民警制作检查笔录后,未交由店主杨某签字。随后区公安分局对A市C区人杨某作出拘留10天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杨某要求举行听证,被拒绝。 杨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遂于2014年10月15日向B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B区政府受理后认为,严厉打击盗版活动是上级党委的决定,在打击盗版活动的风头上,应当给违法的相
对人更严厉的行政处罚,遂变更了原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了拘留10天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复议决定。
2014年11月25日,杨某接到了行政复议决定书。杨某不服,遂于11月28日以B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B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不合格,遂告知杨某变更。 2015年1月15日,杨某又以B区人民政府为被告,再次向B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区法院7日内既不予受理也未作出任何答复。杨某遂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区政府委托律师王某为诉讼代理人。诉讼过程中,王律师未经法院许可多次到杨某及有关证人家了解案情,并将所作询问笔录提交法庭。A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严厉打击盗版活动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共同职责,遂撤销了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了拘留10天罚款30万元的判决。杨某不服A市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于法定时间内上诉到省高级法院,省高级法院没有开庭审理,仅就一审书面材料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了撤销一审判决、B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和区公安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原处罚单位重新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终审判决。 问题:
(1)本案中,区公安分局的原行政行为存在哪些不合法之处?
①扣押物品时,检查笔录应当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②罚款20万元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2)本案的被告是谁?为什么?
被告为复议机关区政府。
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为,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起诉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3)本案如何确定管辖法院?为什么?
首先,级别管辖:因为本案被告为区政府,故应当由中级法院管辖。
其次,地域管辖:本案起诉的是拘留和罚款处罚,依法应当由原告所在地和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其中,原告所在地包括杨某的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至于被告所在地,因为本案是经过复议的案件,所以依法既可以由原机关所在地法院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最后,综上,本案的管辖法院为:杨某的户籍地中级法院、经常居住地中级法院、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中级法院,以及区公安分局所在地中级法院、区政府所在地中级法院。
(4)本案中应当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代理人王律师是否有权在诉讼过程中
向原告及有关证人收集调查证据?其收集的证据是否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本案应当由被告承担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举证责任。
被告及其代理人不得在诉讼中自行收集证据。其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5)本案中原告应当如何起诉?法院对原告的起诉应当如何处理?
①原告原则上书面起诉,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 ②原告书写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起诉。
①法院对于书面起诉,应当接收起诉状,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立案登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②对于口头起诉,法院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被告。
(6)本案中,被告应当如何依法应诉?
被告应当由本机关正职或者副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同时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诉讼。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本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出庭。
(7)二审法院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有法律依据?
有。二审法院依法采取全面审理原则。其既要审理原审裁判,又要审理被诉的原行为。经审理认为原行为符合撤销条件的,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8)如果被告不履行本案的判决,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①被告对罚款不予返还的,通知银行从其账户内划拨;
②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被告负责人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 ③将被告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④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法院;
⑤拒不履行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被告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0.论述题 (1)案情:
材料一: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贵州省金沙县环保局因为行政不作为“怠于处罚”污染企业被
告上法庭,成为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金沙县环保局随后履行了行政处罚职能,检察院认为,行政公益诉讼目的已达到遂提起撤诉,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撤诉。 原来,2013年9月,佳乐建安公司因噪音排污被罚没121520元,却一直未缴纳。2014年8月,环保部门责令其于8月23日前缴纳,如逾期不缴将进行处罚。这家公司直到10月13日才缴纳,县环保局对其逾期缴费却未予行政处罚。县检察院考虑到一些涉污企业拖欠排污费现象较普遍,损害了公益,采取诉讼方式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社会效果更好,遂将此案作为探索行政公益诉讼的试点。
材料二:2015年5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山东是13个授权省份之一。对此,山东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实施方案》,现已呈报高检院审批。
根据《关于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第四条规定,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依法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发现环保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提出检察建议进行监督纠正;符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
材料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
为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试点地区确定为北京、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试点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试点工作应当稳妥有序,遵循相关诉讼制度的原则。提起公益诉讼前,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督促、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本决定的实施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试点期限为二年,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试点进行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就试点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中期报告。试点期满后,对实践证明可行的,应当修改完善有关法律。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AAA2015年80题含解析(行政法)(5)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