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绿心生态区总体规划
文本目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总体发展战略与功能定位 ...............................................................................................................3 第三章 总体结构 .......................................................................................................................................4 第四章 四线规划控制导则 .........................................................................................................................4 第五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8 第六章 土地利用规划 ................................................................................................................................9 第七章 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 10 第八章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 11 第九章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 14 第十章 林相植被规划 .............................................................................................................................. 16 第十一章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 16 第十二章 旅游体系规划 ........................................................................................................................... 17 第十三章 村民居住用地规划 .................................................................................................................... 20 第十四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 20 第十五章 近期建设规划 ........................................................................................................................... 26 第十六章 建设实施策略 ........................................................................................................................... 27 第十七章 附则 ......................................................................................................................................... 29 附表一:绿心生态区规划用地平衡表........................................................................................................ 29 附表二:绿心管理区规划用地平衡表........................................................................................................ 30 附表三:绿心协调区规划用地平衡表........................................................................................................ 30 附表四:绿心生态区近期用地平衡表........................................................................................................ 31 附表五:绿心管理区近期用地平衡表........................................................................................................ 31 附表六:绿心协调区近期用地平衡表........................................................................................................ 32 附表七:现状重要景点一览表 .................................................................................................................. 32 附表八:绿心生态区村民安置点统计表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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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绿心生态区总体规划
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满足城市发展对绿心生态区空间布局提出的新要求,明确绿心未来发展方向和策略,落实并完善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发展目标,提出整体的空间框架,以指导绿心生态区进行生态可持续的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的法定效力
本规划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成为台州市绿心生态区管理和实施的法定性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遵照本规划执行。下层次规划也应遵循本规划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行编制。本规划有下划线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规划实施应严格执行。 第三条 规划修改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台州市绿心生态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如需调整,应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规划公示。 第四条 规划范围
绿心生态区用地涉及椒江的葭沚、洪家,路桥的桐屿、路北,黄岩的江口、南城、东城等七个街道办事处,63个行政村,总用地面积约为76.5平方公里,包
括绿心管理范围约63.24平方公里和绿心协调区约13.26平方公里。 第六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中规划期指批准实施年份至2020年;在各项文件的表述中,近期指2007年至2010年,远期指2011年至2020年。
第七条 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 2、可持续发展原则 3、空间整体性原则 4、引导与控制相结合原则 5、保护与弘扬台州文化原则 6、尊重公共利益原则 第八条 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12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10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5 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02.4 7、《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12
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9、《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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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11、《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1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2000年 14、《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15、《台州市城市绿心空间规划研究》2005.4
16、《关于绿心生态区建设项目准入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绿心生态区建设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 第九条 规划参考依据
1、《台州市椒江区分区规划》(2004-2020)(送审稿) 2、《台州市黄岩区分区规划》(2004-2020)(送审稿) 3、《台州市路桥区分区规划》(2004-2020)(送审稿) 4、《台州市城市生态基础设施规划》(2005-2030)(送审稿) 5、《台州市路桥区绿心村民安置区布局模式研究》(送审稿) 6、《台州椒江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送审稿) 7、《台州市城市蓝线规划》(送审稿) 8、《台州市城市绿线规划》(送审稿) 9、《台州市城市紫线规划》(送审稿)
10、《台州市区中小学校网布局规划》(送审稿) 11、《台州市住房近期建设规划》(送审稿) 12、《黄岩九峰公园改扩建规划》2004.8
13、《台州市平原湖区专题可行性研究》汇报材料 14、《方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 15、《台州森林资源》
第二章 总体发展战略与功能定位
第十条 总体战略
1、 维护生态安全,发挥最大生态效益 2、 奠定城市形态,完善城市战略格局 3、 拓展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竞争能级 4、 整合凝聚人心,弘扬台州地方文化 第十一条 战略目标
以优越的生态环境为基础,以自然山水风貌为特色,以生态旅游为契机,运用“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理念,遵循市场机制运作的原则,把绿心打造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内知名的生态旅游度假区、台州生态城市特色的核心塑造区、台州综合形象展示的优质名片区。 第十二条 功能定位
本规划将绿心生态区功能定位为:以生态为主题,山水为特点,地域文化为内涵,旅游度假为载体的城市绿心生态区。其功能包括生态维育功能、整合组团功能、旅游休闲功能、文化展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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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总体结构
第十三条 空间结构
绿心生态区的用地空间结构可表述为:“一心三轴两片三景区”。
一心——指城市休闲核心区。以桐屿水库为中心的滨水地带,主要安排休闲度假、旅游、高档住宅、水上运动、水上游乐、商业服务等设施用地。
三轴——指以绿心中路-环湖北路、绿心南路-环湖西路、绿心北路为绿心生态区的发展轴。分别衔接了城市六脉中的心海组团分隔带、五峰山-鉴洋湖组团分隔带、双浦生态廊道。
两片——指绿心的两个协调片区,分别为大学园片区和路桥综合生活片区。 三景区——指九峰揽胜、玉垄朝阳、龙泓濯秀三大景区。
第四章 四线规划控制导则
第十四条 “四线”规划控制体系
为了加强绿心生态区各类城市用地规划管理,保障城市各项生态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转,保证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在绿心生态区范围内建立“四线”规划控制体系。划定适建与不适建的用地界限,并制定相关规划控制导则。“四线”规划控制体系包括绿线、蓝线、紫线、黄线。 第十五条 城市绿线控制系统
(一)城市绿线的划定: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二)城市绿线导控要点:绿心生态区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临时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
施应当限期迁出。
(三)城市绿线导控重点内容
包括生态廊道、公园绿地、铁路防护绿地、道路防护绿地、滨河绿地、山体等绿地的用地控制。
生态廊道:中央山生态廊道,控制宽度200~400米;心海组团分隔带,是生态休闲与乡土文化的绿化景观廊道,控制宽度800~1400米;五峰山-鉴洋湖组团分隔带,宽度3000米以上。
公园绿地:东山湖公园控制面积为221ha;乌龟山公园控制面积为72.22ha;雕塑公园控制面积为25.7ha;九峰公园控制面积为17.4ha;桐屿公园控制面积为9.18ha;主题公园备用地控制面积为312.08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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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防护绿地:甬台温铁路两侧防护绿地宽度各不小于50米。 道路两侧防护绿地:
内环路单侧绿带宽度不小于20米;绿心北路、环湖北路、环湖西路、绿心中路单侧绿带宽度20~50米;绿心南路(西环路)西侧绿带宽度不小于20米,东侧绿带宽度不小于50米;路桥大道(西环路以西段)单侧绿带宽度不小于50米,路桥大道(西环路以东段)单侧绿带宽度不小于20米;财富大道单侧绿带宽度不小于20米;台州大道单侧绿带宽度不少于25米。
道路绿地率控制要求:
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之间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15%。
滨河绿地:
永宁河单侧滨河绿地宽度为蓝线外10米以上;东官河单侧滨河绿地宽度为蓝线外10-25米;徐山泾单侧滨河绿地宽度为蓝线外15米以上;下分水单侧滨河绿地宽度为至规划道路红线;其它河道单侧滨河绿地宽度为规划岸线外10米。
山体:绿心生态区内九峰山、狮子山、大岳山的绿线控制范围原则上按山脚线外50~100米控制。乌龟山绿线控制范围为至规划道路红线。 第十六条 城市蓝线导控系统
(一)蓝线的划定: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二)蓝线导控要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绿心生态区城市蓝线范围内进行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
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不得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不得进行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不得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不得进行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城市蓝线内用地,禁止除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防洪排涝设施、公园以外的建(构)筑物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蓝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城市蓝线内已建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擅自改建或扩建。已审批但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应由规划部门和绿心生态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核,准许建设的项目应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与用地功能,对河道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应依法收回用地并予以补偿。
城市蓝线内的违章建筑应作为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由各有关部门结合现状,分阶段制定拆除及恢复植被的处理方案。
(三)蓝线导控重点内容:绿心生态区蓝线导控的重点内容包括水库、河道等水域的用地控制。
水库:
东山水库:规划水库岸线外30米。 井马水库:现状水库岸线外30米。 桐屿水库:规划水库岸线外30米。 市、区级河流:
永宁河:规划河道岸线外15米。 东官河:规划河道岸线外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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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山泾:规划河道岸线外15米。 下分水:规划河道岸线外15米。 其他乡镇级河流:
市区级以外河道蓝线为规划岸线外10米。此类河道在下层次详细规划编制中进行相应控制,可调整水域形态,但不得减少水域面积。 第十七条 城市紫线导控系统
(一)城市紫线的划定:
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二)紫线导控要点:
绿心范围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等,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规进行保护,并对其周边地区建设进行控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不得进行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不得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得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得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不得进行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新建或者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修缮和维修以及改变建筑物、构筑
物的使用性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三)城市紫线导控重点内容
绿心紫线导控重点内容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控制用地,应严格执行有关控制保护的规定。根据《台州市城市紫线规划》,绿心生态区内紫线控制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县(市、区)级文物保护点4处,乡土文化遗产1处,历史文化街区1处。 绿心生态区紫线控制一览表:
名称 紫线控制范围 控制要点 瑞隆核心保护区:以塔基为中核心保护区:区内不得搭建与保护对象不相符合的临时建、构筑物。 感应心向塔四周延伸10米为各项建设活动的外观造型及体量、色彩、高度都应与保护对象相适塔 界。 应,不得破坏原有环境风貌,且必须在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建设控制区:东侧、南侧建设控制区:区内应保持原有绿化和景观环境;新建、构筑物应符到山脚下;西侧到现状河合原有的建筑风格,不得破坏原有风貌。建筑层高控制在两层,檐道及花卉转类公园。 口高度不得高于7.5米,建筑体量不宜过大。 九峰核心保护区:以陵园和墓核心保护区:区内不得搭建与保护对象不相符合的临时建、构筑物。烈士道为核心,包括入口前的各项建设活动的外观造型及体量、色彩、高度都应与保护对象相适墓 空地、台阶、凉亭。 应,不得破坏原有风貌,且需在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及文化部门监督建设控制区:以核心保护下进行。 范围线为起点,山坡上向建设控制区:区内应保持原有绿化和景观环境;临时建、构筑物影外延伸50米。 响陵园氛围和入口处的标识感的需拆除;建筑层高控制在6米,建筑体量不宜过大。 普福核心保护区:五个塔。 核心保护区:任何个人或企事业单位不得破坏及改变石刻原貌,并五塔 建设控制区:普福寺现状不得据为己有,不得将其当作商品将其出售;不得进行一切影响石用地范围,面积3275平方刻安全的活动;不得在石刻周围堆放易燃易爆及具有腐蚀性物品。米。 文物部门应定期对石刻进行维护、保养,但不得改变文物原貌。 建设控制区:区内一切建设活动不得影响普福五塔的面貌及安全;较大的建设活动、及各项维护、改建、整治活动需在文化部门、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伏波伏波庙与规划的芷东路相对伏波庙采用整体搬迁的方法,搬迁以遵守不改变文物原装的原则;庙 冲突,规划建议整体搬迁迁后建筑布局形式和空间形态依照原有进行布置;搬迁后的修缮本至附近绿地。 着合理恢复原貌的原则;一切建设活动需经台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 武圣核心保护区:以东山文昌核心保护区:区内不得破坏原有风貌,不得添加新的建筑或其他工庙、东阁墙线和建筑边线为界。程;不得对方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各项维护、改建、整治山文以武圣庙墙线和建筑边线活动需在文化部门、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6
昌阁 为界。 建设控制区:区内不得进行与用地性质不符的建设活动;区内建筑建设控制区:东山文昌阁层数控制为3层,檐口高度控制在10.5米;可增加相应的基础设施、西到学校、东到操场边界、环卫设施、旅游设施等,但外观造型不得破坏原有风貌,体量宜小南到学校现转边界。武圣不宜大。 庙西侧、北侧到公园边界,南到现状路,东侧以庙现状边界为界。 毓龙核心保护区:以毓龙宫庙核心保护区:不得改建古涵洞及其附属建筑;新建建筑外观、体量、宫古主要建筑及围墙为界。 色彩、高度应与保护对象相适应,高度不得超过10米。较大的建设涵洞 建设控制区:核心保护范活动或者对古涵洞的各项维护、修缮、整治活动需在文化部门、规围,向外延伸50米。 划管理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建设控制区:不得破坏原有自然环境;与区内整体环境和氛围相冲突的建筑需拆除。寺庙扩建所需要进行的建设活动应经过公布这一级文保单位的部门同意后才可执行。 六保核心保护区:六保庙戏台。 核心保护区:不得改建或拆除原有建筑;各项维护、改建、整治活庙 建设控制区:六保庙现状。 动需在文化部门、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建设控制区:区内新建筑的体量、形式都必须与核心区协调,高度10米以内;可增加相应的基础、环卫、旅游设施等;不得破坏原有环境。 兴龙核心保护区:大殿用地范核心保护区:不得改建或拆除原有建筑;各项维护、改建、整治活宫 围。 动需在文化部门、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建设控制区:兴龙宫用地建设控制区:区内新建筑的体量、形式都必须与核心区协调,高度范围。 8米以内;可增加相应的基础、环卫、旅游设施等;不得破坏原有环境。 东山核心保护区:范围见图,核心保护区:老街保持原有空间尺度,地面铺装应逐渐恢复传统特老街 面积1.65公顷。 色,古街两侧传统民居保持原有空间形式及建筑格局;古民居内部建设控制区:范围见图,可按现代使用增加相应设施,外观有较大改动的应整体修复,恢复面积5.2公顷。 原有风格。区内各项建设活动需与保护对象相适应,建筑高度6米内。 建设控制区:区内新建建筑形式应与保护对象之间有合理的空间景观过渡;建筑最大层高为三层(檐口高度10.5以内);对菜场周围环境进行整治,不得搭建与保护对象不相符合的建构筑物。
第十八条 城市黄线控制系统
(一)黄线的划定: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二)黄线导控要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绿心生态区城市黄线范围内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不得进行其他损坏城市基
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活动。
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绿心生态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迁移、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三)黄线导控重点内容:绿心生态区的供水、供电、燃气、电信、雨水污水、燃气、环卫、垃圾处理、殡葬、消防等市政设施、地面输送管廊(管道运输)的控制线,应严格执行有关控制保护的规定。
高压走廊控制:220KV线路高压走廊按40米控制,110KV线路高压走廊按25米控制,35KV线路高压走廊按18米控制。规划要求高压铁塔不得设置在主要景点的视线范围内,同时应加强高压铁塔周边的绿化,将其对景观效果的影响降至最低点。
绿心生态区黄线控制一览表:
类别 名称 控制面积(宽度) 大型公共停车场 9000~12000 m2/处 公共交通设施 公共汽车首末站 2000 m2/处 电力 220KV变电站 9000 m2/处 设施 110KV变电站 5000 m2/处 7
220 KV高压走廊 40m 110 KV高压走廊 25m 35 KV高压走廊 18m 邮政支局 建筑面积1000~1500 m2/处,可与其他建筑物合设 电信 邮政服务网点 建筑面积100~200 m2/处,与其设施 他建筑物合设 固定电话支局 建筑面积约300~400 m2/处 广电管理站 100~200 m2/处 污水 设施 污水泵站 800~900 m2/处 燃气 设施 气化站 5亩/处 环卫 垃圾收集站 100 m2/处 设施 垃圾转运站 4500 m2/处 消防 消防站 两处约3500 m2 设施
第五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十九条 规划目标
在维持区域自然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各类用地和资源,最终达到恢复绿心的优良生态环境,实现生态多样性的目标。 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目标
大气环境质量达到Ⅰ类标准;林地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达到Ⅲ类以上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
第二十一条 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
(1)做好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工作,必要时可采取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2)加强保护森林资源,严格采伐制度,重视荒山绿化,山地绿化率应达到80%以上。
(3)保护和恢复由于森林砍伐和土地开发造成的退化土地;逐步改造人工林地,使其逐渐恢复成为以乡土植物为主的自然-半自然林地。
(4)保护乡土动物,突出绿心作为乡土生物栖息地的功能,包括蝴蝶等观赏性昆虫、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和哺乳类等。
(5)适当建设管理设施和游憩设施,包括步行道、休憩设施等;适当建设以科学研究和科学普及为目的的野外观察和研究设施,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提倡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第二十二条 空间管制规定
为了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目标,将规划区划分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并制定相应的空间管制规定。
1、禁建区
以生态景观建设为主,严禁任何破坏山体的活动,禁止非农建设,逐步外迁村庄,逐渐恢复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使绿心在整体上具备高品质的自然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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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高线100~150米以上的山体区域,以植被培育为主,对珍稀植物及古树名木进行有计划的保护,定期检查、维护,并采用人工栽培方式进行再生产,完成资源的开发再生产过程。对其他山体区域允许在保持原有的地形地貌、绿化、冲沟等自然要素的基础上,开发生态旅游,把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有机结合起来。
2、限建区
(1)以更新改造与生态景观建设为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允许安排一定规模的主题公园、接待设施、文化娱乐、休闲度假等设施及一定数量的居住用地和社会综合服务设施,完善市政配套设施,禁止大规模开发。
(2)限建区以低强度开发为主,不夺自然之美,严格控制各项用地规模、建筑密度、建筑风格,保持独具特色的形态格局。
(3)用地布局采用组团式的布局形式,组团与组团之间以冲沟、绿化带加以分隔。
(4)加强限建区内的绿地质量和数量,在种植上要求与周边的大环境相协调。 3、适建区
是规划区内的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要求该区内禁止建设任何将导致绿心水源、大气污染的项目和有碍景观的项目;对区域范围内的山体、河流以及重要的视域范围实行协调性保护。
4、已建区
以旧区更新改造为主,实行有机更新、综合开发策略,逐步调整用地功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
第六章 土地利用规划
第二十三条 居住用地规划
1、用地规模
规划2020年,绿心生态区居住用地总面积为900.07公顷,居住用地占绿心生态区建设用地的46.62%,其中村民安置用地为521.74公顷,开发性居住用地面积为378.33公顷。
2、用地布局
居住用地主要包括村民安置用地和开发性居住用地。根据总体规划,在椒江、路桥协调区内结合城市内环快速路适当布置少量开发性居住用地;其它居住用地主要为村民安置用地。
3、根据《台州市区中小学校网布局规划》,绿心生态区内规划中学(初中)3所,规划小学9所。
第二十四条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1、用地规模 规划至2020年,绿心生态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393.06公顷,占绿心生态区建设用地的20.35%。
2、用地布局 公共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旅游度假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等。
(1)行政办公用地:主要位于路桥综合生活片区,规划行政办公用地为29.42公顷,占绿心生态区建设用地的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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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业金融业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主要设置在大学园片区和路桥综合生活片区,规划商业金融用地总面积为121.57公顷,占绿心生态区建设用地的6.3%。
(3)文化娱乐用地:规划在两个协调区和桐屿水库设置若干处文化娱乐用地,另外适当扩大绿心东北角原东方太阳城处规模。
规划文化娱乐用地总面积为58.85公顷,占绿心生态区建设用地的3.05% (4)体育用地:体育用地主要位于大学园片区的乌龟山东侧。 规划体育用地总面积为4.5公顷,占绿心生态区建设用地的0.23%
(5)旅游度假用地:旅游度假用地主要安排在桐屿库区、东山库区周边和绿
心生态区的北入口处即黄岩进入绿心的入口位置。
规划旅游度假用地总面积为71.39公顷,占绿心生态区建设用地的3.7%。 (6)医疗卫生用地:主要位于大学园区片,规划医疗卫生用地为0.58公顷,占绿心生态区建设用地的0.03%。
(7)教育科研用地:在大学园片区的用地结合北部的大学园区营造片区的文化科技中心,注重表现绿心的现代化与高科技属性。规划教育科研用地为99.21公顷,占绿心生态区建设用地的5.14%。 第二十五条 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道路广场用地包括城市道路用地、城市广场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至2020年规划道路广场用地为206.47公顷,占绿心生态区建设用地的10.69%。 第二十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应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邮电设施用地、环卫设施用地、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至2020年,规划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为7.86公顷,占绿心生态区建设用地的0.42%。 第二十七条 绿地规划
绿地分为公共绿地、生产和防护绿地。至2020年,规划绿地面积将达到423.14公顷,占绿心生态区建设用地总量的21.92%。 第二十八条 其他
规划于坦洋片预留一水库,现状作为绿地控制,远期可建水库。
第七章 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第二十九条 片区划分
规划将绿心生态区划分为六个片区,分别为城市休闲核心区、九峰揽胜景区、玉垄朝阳景区、龙泓濯秀景区等4个功能片区和大学园片区、路桥综合生活片区2个协调片区,各片区由若干居住区、山体、水体组成,形成综合片区。 第三十条 开发强度控制
本着“合理规划开发强度,形成主次分明的城市格局”原则,规划针对片区提出了相应的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包括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高度等,各片区规划指标见下表。
城市休闲核心区土地使用控制指引:
用地名称 面积(ha) 容积率 高度控制(m) 居住 12.7 0.8~1.2 <15 旅游度假用地 39.59 0.5~0.8 <10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文化娱乐用地 5.67 0.5~0.8 <10 10
其他 2.57 0.5~0.8 <10 水体 205.5 - - 其他(以公共绿地为主) 205.19 - -
九峰揽胜景区土地使用控制指引:
用地名称 面积(ha) 容积率 高度控制(m) 居住用地 185.96 0.8~1.2 <15 主九峰公园 29.35 <0.1 <10 题桔子洲生态公园 37.55 <0.02 <5 园锦绣黄岩 13.1 <0.1 <5 区杨梅岭生态公园 123.91 <0.02 <5 用枇杷林生态公园 45.54 <0.02 <5 地 主题公园备用地 100.29 <0.02 <5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5.43 0.8~1.2 <15 山体 2014.4 - - 水体 13.81 - - 其他(以生态涵养地为主) 319.76 - -
玉垄朝阳景区土地使用控制指引:
用地名称 面积(ha) 容积率 高度控制(m) 居住用地 329.28 0.8~1.2 <15(局部24~50m)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旅游度假用地 28.23 0.5~0.8 <10 主题园区用地 东方太阳城 49.48 <0.2 <10 主题公园备用地 141.09 <0.3 <10 山体 809.9 - - 水体 79.5 - - 其他(以生态涵养地为主) 490.29 - -
龙泓濯秀景区土地使用控制指引:
用地名称 面积(ha) 容积率 高度控制(m) 居住用地 106.57 0.8~1.2 <15 主题民营经济论坛 18.91 <0.5 <12 园区雕塑园 27.36 <0.2 <10 用地 主题公园备用地 257.82 <0.1 <10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8 0.5~0.8 <15 山体 373.25 - - 水体 126.01 - - 其他(以生态涵养地为主) 402.48 - - 大学园片区土地使用控制指引:
用地名称 面积(ha) 容积率 高度控制(m) 居住用地 160.7 0.5~1.2 15~24(局部<50m)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大学园区 98.01 0.8~1.2 15~24 其他 34.5 0.8~1.2 15~24(局部24~50m) 山体 65.9 - - 水体 32.34 - - 其他(以公共绿地为主) 194.43 - - 路桥综合生活片区土地使用控制指引:
用地名称 面积(ha) 容积率 高度控制(m) 居住用地 148.32 0.8~1.5 15~50 旅游度假用地 4.33 0.5~0.8 <10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29.42 1.2~1.5 24~50 其他 49.59 0.8~1.5 <50 山体 6.4 - - 水体 25.36 - - 其他(以公共绿地为主) 162.39 - -
第八章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第三十一条 道路交通规划发展策略
1.优先发展和完善对外交通系统,解决好区内交通和本区对外交通之间的关系,建立以快速路和主干道为骨架的交通运输体系。
2.充分考虑市域交通、区内交通网络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规划合理、高效的城市道路系统,加快原有路网的改造,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和交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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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与绿心生态区布局和土地利用相适应,由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组成的等级功能明确、布局合理、通畅便捷的道路网。满足生态区不断增长的交通要求,以道路建设促进并引导绿心生态区建设合理有序地发展。
4.高度重视静态交通及配套建设管理,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建立与土地利用、开发规模以及停车需求的时空分布相适应的静态交通系统。 第三十二条 对外交通规划
1、以甬台温铁路的建设为契机,充分利用现有的对外交通条件,完善对外交通体系,提高进出绿心的交通可达性。内环快速路上总体规划设计12座互通立交,其中能出入绿心的有9座,本次规划另有3个下穿内环快速路出入绿心,因此进入绿心的出入口共有12处,其中主要出入口有3个。
2、在台州绿心与铁路客运站之间建立起便捷的交通联系,开辟针对一般观光群体的公共交通专线、出租车服务和针对相对高端度假群体的高档出租车服务,重点做好航空、铁路换乘枢纽的建设工作。
3、为了保护绿心生态区的生态环境,减少进入绿心生态区的过境交通,于平行甬台温铁路东侧预留一汽车专用道,用以解决过境交通问题,加强黄岩与路桥的联系。该预留汽车专用道为双洞双向四车道,每洞宽度各为11米,设计速度为60km/h。建成该专用道后,规划在绿心三个主要出入口采取措施限制过境交通进入绿心生态区。
第三十三条 轨道交通规划 1. 线网布局规划
根据《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有两条轨道交通线路经过绿心生态区,有效地沟通了绿心生态区与其他各区。
它们分别是:
黄岩至机场线。沟通黄岩中心区、路桥中心区及机场之间的快速联系。 椒北线。沟通主城区与椒北平原的快速联系。 2. 轨道交通站场规划 1)换乘枢纽 按照线网规划方案,绿心生态区外围有市民广场、黄岩客运西站、路桥远东商贸区三个轨道交通换乘枢纽,在其内部不设换乘枢纽。
2)中间站
区内轨道交通站距约为1000~1600米,站场可结合建筑地下空间的利用统一布局。
第三十四条 规划道路结构
绿心生态区道路主骨架结构由快速路、主干路构成,形成“两环三射、四级网络”的格局。南北向和东西向的主干路布局均匀。
“两环”指绿心外环(城市内环快速路),绿心内环(由环湖东路、环湖西路、环湖北路、环湖南路连接而成)。
“三射”指绿心对外三条放射路:绿心中路、绿心北路、绿心南路(西环路)。 道路网结构为“两环三射”,内部各景区间干道成环状网络,对外道路呈现放射状,整体道路呈现四级网络体系。 第三十五条 道路等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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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心生态区道路网按照城市内环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四个等级,建立以快速路、主干道为骨架,交通轴向明确,次级道路健全的道路系统。规划主干道红线宽度为42~50米,次干道红线宽度为24~36米,支路红线宽度为18米以内。
第三十六条 内环快速路
环绕整个绿心的城市内环快速路,台州大道段红线宽度为50米,道路两侧控制25米绿化带,其余路段红线宽度为62米,道路两侧控制20米绿化带。道路设计车速为60~80公里/小时。 第三十七条 主干道
规划主干道为进入绿心主要道路和通往各景区道路,道路红线宽42~50米,双向4~6车道,道路设计车速为40~60公里/小时。 第三十八条 次干道
规划多条次干道,属于景区间游览路,连接各景点交通。道路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24~36米,双向2~4车道,道路两侧各预留15米绿化带。保证游人旅游畅通和特殊情况下救护与护林防火等运输需要。
第三十九条 支路
支路属于景点间游览路,根据园区不同性质要求进行设计。道路设计车速为
3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原则上控制在18米以内,机动车道为双向两车道,两侧要求各控制10米的建筑退缩间距。
绿心生态区主要道路一览表:
道路横断面 人行非机机动绿道宽动车车道化度(m) 道宽宽度分序号 道路名称 起止点 道路等级 道路长度道路宽(km) 度(m) 度(m) 隔(m) 带宽度(m) 1 内环路 台州大道快速路 25.6 62 5.0*2 8.0*2 12.0*2 12.0 -南山街 2 台州大道 市府大道快速路 8 50 7.5*2 — 15.0*2 5.0 -内环路 3 绿心南路 内环路-快速路 1.8 62 5.0*2 8.0*2 12.0*2 12.0 路桥大道 4 洪三路北台州大道主干道 4.7 42 5.0*2 5.0*2 8.0*2 6.0 延伸线 -内环路 15 财富大道 内环路-主干道 1.8 50 5.0*2 5.0*2 12.0*2 6.0 路桥大道 8 绿心北路 内环路-主干道 3.8 50 3.5*2 3.5*2 9.0*2 18.0 环湖北路 9 绿心中路 洪三路北主干道 2.4 50 5.0*2 6.0*2 11.0*2 6.0 延伸线-台州大道 10 环湖北路 洪三路北主干道 3.7 50 3.5*2 3.5*2 9.0*2 18.0 延伸线-环湖西路 11 环湖西路 环湖北路主干道 3.7 50 3.5*2 3.5*2 9.0*2 18.0 -内环路 12 环湖东路 环湖北路次干道 4.1 28 3.5*2 4.0*2 4.0*2 5.0 -内环路 5 高教路 洪三路北次干道 2.7 24 4.0*2 — 8.0*2 — 延伸线-台州大道 6 高教路西洪三路北次干道 5 24 4.0*2 — 8.0*2 — 延伸线 延伸线-绿心北路 13 绿心东路 环湖东路次干道 7 28 3.5*2 4.0*2 4.0*2 5.0 -绿心中13
路 14 桐屿大道 内环路-次干道 1.85 36 4.5*2 3.5*2 8.0*2 4.0 路桥大道 16 双水路 绿心南路次干道 3.7 42 4.5*2 3.5*2 8.0*2 10.0 -南山街 17 腾达路 绿心南路次干道 3.8 26 3.5*2 — 9.5*2 — -南山街 7 芷东路 内环路-次干道 3.4 36 3.0*2 5.0*2 7.5*2 5.0 绿心中路
第四十条 道路断面设计
绿心生态区道路断面设计尽量考虑道路的生态性和景观性,加强道路的绿化率。
第四十一条 交通设施规划
规划在绿心的三个主要出入口处设置三处大型停车场,承担客流集散、换乘的节点功能。绿心管理区内部结合景区和活动区设置若干处小型停车场。规划设置公交停靠站15处、公交首末站4处,自行车出租、还车点11处,分别位于各个出入口、景区和活动区。 第四十二条 水上交通规划
在桐屿库区设置游船码头2处,在东山水库区设置游船码头1处,在祝昌泾设置游船码头1处,供游览湖景使用。 第四十三条 自行车观光游览线规划
规划依据不同的功能分区,结合生态环境条件和地形条件,与区内道路统筹考虑,设置一条环山、环水的自行车观光游览线专用道。在观光线站点处设置停
车场、自行车出租、还车点等,使公交车、自行车、小汽车之间形成良好的换乘衔接。
第四十四条 游步道规划
游步道布局以生态保护为原则,在可达性与观赏性的基础上,有机组织与串连景观资源。在设计中充分保护现有植被,游步道采用地面与架空等手法,与现有植被有机结合。自然岩石上的游步道凿石而行,融入原有的地貌中。
在游步道布局上,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借鉴古典园林设计的手法,将游步道布局于绿荫丛中或者湖边溪涧,使它更具神秘感,从而引发游人的好奇心理,加大游客的逗留时间。将游步道布局设计与为游客提供不同的游憩体验结合,在游览路线的设计中突出路径与场所的不同感受。
第九章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第四十五条 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结合绿心”一心三轴两片三景区”的总体结构,形成“三山多园多带”的绿化体系。
“三山”——九峰山、大岳山大仁山、狮子山所组成连绵的山体,应严格控制建设,保护山体的完整形态。
“多园”——依托绿心的片区结构和现有资源,形成多处大型公共绿地。 “多带”——区内有多条绿化带,主要包括内环快速路两侧绿化带、结合水系滨水绿化带、主要游览道路绿化带等。 第四十六条 主要公共绿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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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雕塑园——位于狮子山西侧,结合具有地方特色的果木花卉等植物,形成集生产、游览、观光和教育为一体的公园绿地。
桐屿库区滨水绿化带——位于绿心的核心区域,依托山体和已有村落布置,形成文化艺术、休闲度假、生态休闲为一体的公园绿地。
东山滨水公园——位于绿心的东部,依托东山水库进行布置,结合周边的设施,提供高质量的滨水休憩空间场所。
九峰公园——位于绿心西部,是城市公园的休息游乐的场所。
公园备用地——规划结合用地布局,在绿心内部预留几处公园备用地,满足今后新兴旅游项目的用地需求。 第四十七条 防护绿地规划
1、沿铁路两侧设置防护绿地。 2、沿主次干路设置道路防护绿带。 3、绿心内的高压走廊设置防护绿地。 第四十八条 其他绿地规划
生态涵养绿地——结合山前的绿色空间,形成生态涵养绿地,保护山体的完整形态,同时有计划的发展林木景园、生态果林等生态产业,形成一些特色景观。
绿色廊道——结合水系和道路,形成多条绿化廊道,整合和贯通片状的绿化公园和周边山体,同时使绿心融入城市整体的绿地系统中,也为绿心提供了多种类型的街头绿地。 第四十九条 景观规划
结合绿心内的山林地、水体和生态涵养绿地,形成山体核心景观区、沿山景观带、园区景观、沿路景观轴等组织有序的人工景观与自然景观融为一体,形成“山上有景,山下有园”的景观格局。
(1) 核心景观区
桐屿水库核心景观区,位于区内干道的交叉点,建筑风貌突出台州的地域文化和异域风情,使人充分感受台州的历史和地域特色。
(2)沿山景观带
三座山体相连,通过步行道联系历史景点和设置亭台楼阁,挖掘保护历史遗迹。结合观景点和景观节点,设置景观视廊。结合一些山体制高点设置观景点,提供鸟瞰绿心的视点。
(3)沿路景观轴
规划依托“Y”型的三条主干路,形成绿心中路、环湖西路、绿心北路三条沿路景观轴。并将山上的旅游步行路与景区步行游览路连成系统,整合各景观节点。
(4)景观节点
重要景观节点——九峰山山峰、桐屿库区西北三条路交叉处、绿心北路出入口、环湖北路出入口、环湖西路出入口、城市之心观光塔;
次要景观节点——大岳山山峰、狮子山山峰、财富大道出入口。 (5)滨湖景观
在桐屿水库沿岸规划7个特色风情小镇,水景广场、生态景观岛、特色商业街、人工沙滩等,通过滨河步行休闲带、自行车观光游览线将其联系在一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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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区的东南角、西南角、西北角、东北角设置四个视线通廊,通过广场、标志物和现有绿心内的自然山峰等地标留出若干景观视廊,使漫步于绿心中,处处有景可寻,时时有景可观。
第十章 林相植被规划
第五十条 绿化树种选择原则
绿心生态区内植物保留了原生树,配置以乡土树种为主。在保持整体协调统一的基础上,突出各功能区的特点,注意乔、灌、地被植物之间的层次和色彩搭配及季相性变化。各个功能分区以观赏价值高,易成活的植物种类为主。 第五十一条 林相植被规划设计
林相改造以“健康森林”为目标,通过封山育林强化现有森林植被,局部地带可增加及丰富树种植被最大限度发挥森林的生态和景观效益。
九峰山:现状植被较好,充分保护现状植被,进一步加强对现状山林的维育并适当对原有树种加以补充。
大仁山、大岳山:现状以经济林为主,部分山体植被破坏较为严重。增加常绿阔叶林植被,在主要景点可设置桂花、香樟、樟树等市树、市花。
狮子山:以保护为主,适当对原有树种结构进行优化配置,在狮子山北侧可增加春、夏季开花植物,南侧大量种植高大乔木为主的混交林,形成自然色彩变化和生命力的森林风貌。
平原地带:湖边栽种湿生树种,配以芦苇、芦竹、千屈菜等,形成物种丰富的湿生植物群落。湖边开敞区域以大面积草坪和低矮花灌木为主,群植少量大乔木。山脚下的生态涵养地内种植夏季开花类植物。
第十一章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第五十二条 规划目标
文物古迹得到有效的保护与开发。历史街区建立起完整保护体系,修缮整治街区内传统街道格局与建筑空间,形成完整的历史风貌街区;区内功能更新,居住人口密度、结构及生活方式符合现代生活要求;历史街区与周边环境协调发展。 第五十三条 保护原则
(1)保护、整治和修缮要体现原真性、整体性和可读性原则。 (2)可持续发展原则。
(3)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
(4)坚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发展相结合,通过合理的规划布局,使保护与建设协调,在有利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继承发展。
(5)保护要与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和城市文化景观特色的创造相结合,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 第五十四条 文物古迹保护
本次规划主要包括: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县、区级文物保护点12处;有历史价值的乡土文化遗产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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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瑞隆感应塔
市、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九峰烈士墓、柯氏牌坊、方山双塔、黄绾东盘山摩崖时刻、石马、青瓷窑址、白石关驿道、普福五塔、共和岩画、毓龙宫古涵洞。
市、县、区级文物保护点:九峰公园石雕、九峰铁米筛井、桃花潭、丫髻岩西周土坑竖穴墓、凉溪摩崖石刻、常乐寺遗址、六保庙、兴龙宫、徐偃王墓、溪坑岸古钱窖藏、东山文昌阁、伏波庙。
乡土文化遗产:城关东岳庙、方山寺、武圣庙。 第五十五条 历史街区保护
(一)本规划涉及一个重要历史文化街区:东山老街。
(二)东山老街:老街应保持原有空间尺度,保留原来的下商上住、商业居住结合的形式。老街两侧的传统民居古宅应保持原有空间形式及建筑格局,古井、古树、牌坊、祠堂及反映居民生活的特色建筑及庭院应予以保留并恢复原貌。对与老街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应以改造。可结合传统古宅设立博物馆、民俗展览馆等。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建设,增加排水设施,解决居民燃气、建筑消防问题。街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在规划、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并同意下进行。
第十二章 旅游体系规划
第五十六条 游人容量预测
台州绿心内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并且未来即将开发大量的新旅游景点。因此,可以从旅游的角度估算一下台州绿心的旅游环境容量。
出于山林生态环境的保护前提,山林景点的环境容量对风景区的环境容量是一个制约因素,以山下游览区游客量的20%计上山游览者。由此,绿心的旅游环境容量大约为500万人次/年。 第五十七条 旅游区规划
九峰揽胜景区:以山体旅游、特色农居、农业观光及体验为主题。 玉垄朝阳景区:野外休闲活动、农业观光及体验为主题。 龙泓濯秀景区:以森林景观游赏为主题。
浮山画日景区:以水上娱乐、水上活动、旅游服务为主题。 东山湖景区:以滨水休闲、健身游憩为主题。
九峰揽胜景区共分六大游览区:山体风貌展示区、九峰公园、农业观光体验区、历史文化区、主题公园区、特色村落。
游览区 主要内容 主要景点 山体风貌展位于九峰山,区域内有绿心最高点“黄毛峰”也有花香池、双峰插云、半堂全福寺、观示区 闻名遐迩怪岩“丫髻岩”。现状山林经过多年维育音洞、清福禅寺、丫髻岩、五柱堂、已经具有一定规模且植被很好。利用山体游步道可凌云台、四姑殿、孤魂祠、方山林场、有多个方向进入该游览区。该游览区是九峰揽胜景山林茶室、斧头洞、方山双塔、方山区的核心游览区,主要为游客提供丰富的山体旅游寺、方山小筑、牛游堂、翠屏山谷。 观光项目。 进一步维育该区的植被,并可适当增加植被种类。充分利用现状水库、寺庙以丰富该区的景点。 九峰公园 位于九峰揽胜景区西侧山脚下。九峰公园环境清九峰公园、城关东岳庙。 幽,保持已有公园特色,并规划山体游步道使其更加方便的联系其它游览区。 农业观光体位于白龙岙和药山村的杨梅岭生态园、小稠村的枇枇杷岭生态园、杨梅岭生态园。 验区 杷岭生态园。“小稠枇杷”已有很高的知名度,“药山黑炭杨梅”、“白龙岙千亩杨梅示范林”都很有特色。该区可进行特色农业采摘及体验以及农业科普教育等旅游活动。 历史文化区 位于绿心黄岩入口的西侧。该区可充分利用现状历锦绣黄岩、朱砂堆、隐居寺、帝王遗史人文景点并结合“桔子洲生态园”形成富有特色梦、桔子洲生态园。 的黄岩区入口。 17
该区需加强对现状山体、植被的保护,维修隐居寺,提升影响力。 主题公园区 位于黄岩唐家岙村附近。该区内山谷幽深,山上植主题公园。 被非常好。利用这种自然优势可开辟诸如“户外活动”或者“野外拓展”类的特色公园。 重点保护该区块的自然环境,治理现状的生活垃圾污染,并合理保护和利用现状山水和冲沟,形成独特的山水自然景观。 特色村落 九峰揽胜景区内共有四片特色农居点。规划根据当特色村 地特色和地理条件将其改造成风格鲜明的富有旅游价值的村落。 玉垄朝阳景区共分六大游览区:登山游乐区、东方太阳城、农业观光体验区、主题公园、文化区、特色村落。
游览区 主要内容 主要景点 登山游乐区 大仁山、大岳山均有绝佳的观景视野,是游客登高景德寺、览胜亭、观水台、白石关驿观景的好地方。可充分利用现状山上的寺庙、洞府道、野营天地、池鸡坤、茶香林、朝为游客提供休息及野营娱乐活动的场所。 阳洞、金狮洞、景德寺、高瞻瞩新、该区需加强山体的植被,丰富植被种类及数量;修城市之心标志碑、青瓷窑址、标志塔。 复已经破坏的山体。 东方太阳城 位于大岳山东北山脚下。太阳城已经是台州市最大太阳城。 档次最高的游乐园。 农业观光体位于坦洋,该区块耕地(坦洋水库预留地)可进行果香田园。 验区 特色农业采摘及体验以及农业科普教育等旅游活动。 主题公园 位于大岳山、大仁山北侧山脚下。该区内地势广阔、主题公园。 平坦适合开发如“动物园”类的主题公园。 文化区 位于安然山。现状有一处“白云洞”是当地主要的 霞安然、白云洞。 宗教场所,影响力很大。安然山山峰为东西走向,在山顶可远观“朱砂堆”和“隐居寺”。 该区块与九峰揽胜景区的历史文化区交相辉映。 特色村落 区内共有三片特色农居点。规划根据当地特色和地特色村、普福寺 理条件将其改造成风格鲜明的富有旅游价值的村落。 龙泓濯秀景区共分三大游览区:狮子山森林公园、主题公园、特色村落。
游览区 主要内容 主要景点 狮子山森林位于狮子山。狮子山山势平缓,植被种类丰富,在龙潭岙、丛林探幽、云谷鹤峰、灵山公园 各种季节山体植被均能呈现不同特点。 寺、狮山迎岚、乌龙庵、致远千里、狮子山南侧山体及植被破坏相当严重,需加强对这光明寺、升谷寺、杨灵庙、胡公庙。 里山体及植被的修复。山上有横纵数条高压走廊穿过,加强高压铁塔附近的植被,以减小其对景观和自然环境的破坏。 主题公园 位于龙泓濯秀景区的西北侧,充分利用山体和现状雕塑园、植物园、主题公园。 植被规划植物雕塑园,可提升此处绿心入口景观。 在狮子山西南山岙内。这里地形平缓、三面环山。规划预留主题公园用地,可开发“高尔夫公园”等高端主题公园。 整治该区的工厂,修复山体及植被。 特色村落 区内共有四片特色农居点。规划根据当地特色和地特色村。 理条件将其改造成风格鲜明的富有旅游价值的村落。 浮山画日景区共分两大游览区:水上游乐区、休闲服务区。
游览区 主要内容 主要景点 水上游乐区 桐屿水库面积大、岸线长,可以开展各类水上活动。 游船码头、生态景观岛。 休闲服务区 位于桐屿水库周边。 湖畔休闲垂钓会所、水景广场、人造沙滩。 东山湖景区共分两大游览区:滨水休闲区、健身游憩区。
游览区 主要内容 主要景点 滨水休闲区 开展水上娱乐活动 游船码头、生态景观岛、观演广场。 健身游憩区 提供休闲运动场地,弥补城区体育设施不足 乌龟山公园、体育公园。
第五十八条 旅游景区、景点控制要素
九峰揽胜景区:
1、在充分保护现状自然和人文资源的前提下开发旅游。 2、突出展示山体景观,开展山体旅游项目。
3、重建及翻新现有清福禅寺、观音洞、四姑殿、孤魂祠等宗教建筑,依照整旧如旧原则。严格控制山上新建建筑,山上旅游服务设施充分利用现有寺庙、洞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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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用绿心最高点“黄毛峰”(海拔529米)设置观景点,形成以“黄毛峰”、“丫髻岩”、“双阙峰”、“方山林场”组成的核心景区。
5、利用杨梅、枇杷等特色农业开展农业旅游和科教项目。
6、通过五条联系山上山下主要旅游区域的游步道形成“一环五射”的道路骨架。九峰揽胜景区安排有5个主要出入口,分别与山下道路连接,在入口处都设置明确的标识,并预留一定的缓冲区域。
玉垄朝阳景区:
1、大仁山、大岳山、安然山山峰有极佳的观景效果,充分利用这三座山峰,在这三座山峰分别规划三处观景台。
2、安然山山峰设置观景点,并和朱砂堆、隐居寺形成对景,形成绿心黄岩区入口的标志。
3、大仁山牛头尖一带地势平坦适合开展野营、烧烤等活动。山上旅游服务设施可结合山上寺庙等设置。
4、利用水稻、柑桔等特色农业开展农业旅游和科教项目。 龙泓濯秀景区:
1、狮子山山势平缓,山体植被质量较好,开发森林旅游项目,以森林景观游览为特色。
2、丰富狮子山山体植被。在犁头尖、狮子山头设置观景点,并充分利用狮子山头附近的“神仙潭”开发富有当地特色的旅游景点。
3、重点保护龙潭岙及其周边的地形、地貌、植被不被破坏,突出龙潭岙历史悠久、人文气息浓厚的特点。结合龙潭岙可开辟宗教体验项目。
3、通过山体游步道将山上与山下主题园相连接。在山下祝昌村处设置景区主要出入口,并设置景区服务站。
浮山画日景区:
1、利用桐屿水库开展水上旅游项目。 2、严格控制滨水岸线的建筑高度和密度。 3、滨水开发项目必须与山水景观相统一。 东山湖景区:
充分利用滨水地带形成滨水休闲区。乌龟山公园与体育公园形成健身游憩区。 第五十九条 旅游线路规划
由对外旅游流线、内部旅游流线和旅游观光通道组成。将九峰山上步行旅游系统和旅游景区连成一个完整的环行系统,联系绿心生态区内各个旅游景区及三个自然山体。将九峰山上步行旅游系统与景区游览路连成一个完整的环行系统,联系绿心内各休闲区及三个自然山体。
(1)沿山游:利用山上步行道,到达九峰山、大岳山、狮子山所有山体。 (2)水上游:
线路一——桐屿水库、东山湖和内环河构成一个可循环的的水上旅游线路。 线路二——桐屿水库、东山湖、徐山泾构成一个可循环的的水上旅游线路。 (3)沿湖游:沿着桐屿水库、东山湖两个湖岸的步行道可享受湖区的无限风光。
(4)沿路游:沿着“Y”型主干道、步行道、自行车观光游览线可领略到乡土风情、休闲文化、主题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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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 旅游设施规划
规划布局:
规划形成旅游服务中心(一级)、旅游服务站(二级)的二级布局结构。 旅游接待中心
位于桐屿水库周边,建设高档次的接待和服务中心,设置导游中心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同时配套完善的综合服务设施,包括交通旅行配套设施、餐饮、购物、娱乐、住宿、安全、保健配套设施。
景区接待站
在三区设置3个旅游服务站,站内设置区级接待站,站内设置景区级的管理所和导游点。主要旅游配套设施有:餐饮饭馆、旅游小纪念品商店、小卖部、卫生急救站、停车场等为游客提供方便的配套服务设施。
第十三章 村民居住用地规划
第六十一条 村民居住用地安置规划
绿心生态区范围共涉及63个村,人口57800人。需安置用地8260.5亩,约521.74公顷,其中绿心管理区安排了村民安置用地399.92公顷,绿心协调区安排了村民安置用地121.82公顷。确定体现适当迁移、集中安置的思路,村民安置采用尽可能就地安置、局部整合异地集中安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十二条 村民居住用地布局原则
1、就地安置、邻村并点、集约布局。
2、整体布局顺应自然地形及冲沟、绿脉等,由山体向库区打开。
第六十三条 村民居住用地整合对策
(1)解决好农民出路问题,才是农转非的关键环节 (2)地区城市化的发展,要与农民统一思想认识 (3)科学规划,着眼于未来,并考虑农民的利益 (4)绿心中农村居民点分散,具有两种操作模式建议:
(a)统一整合,集中配套 (b)保护更新,旧貌新颜
第六十四条 近期建设规划设想
农村居民点分为异地搬迁、修缮保护、更新改造三类。按不同类型农村居民点,分期分批实施保护、更新、整治、改造与搬迁等措施,创造独具特色的生态型农民新村。
第十四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六十五条 给水工程规划
1、 给水水源
根据《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椒南、黄岩、路桥地区主要水源是长潭水库。绿心供水水源也以长潭水库为主。椒江片区以蛇头山水厂和椒南配水站供水,路桥片区以梅山水厂和路桥水厂供水,黄岩片区以黄岩水厂供水。
2、 用水量预测
椒江区用水量预测为53612.4 m3/d,黄岩区用水量预测为21746.9 m3/d,路桥区用水量预测为50699.55 m3/d;预测总用水量约为126059 m3/d。
3、 给水水质及水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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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瑞兽。顶如佛焰,葫芦形。上覆园景:指园苑景观。
仿瓦楞屋面,通高3米。 凉溪摩崖石刻 摩崖题县(市/区)九峰山 位于永宁山东南支脉沿凉溪古道上刻 级文保点 佛牌岭,海拔210米处峭壁上。石刻隶书“西方三圣”高三米,上宽下窄,上宽1.9米,下宽1.2米,为唐代遗迹。岁月沧桑,双刀浅刻的落款斑驳严重,字迹难以辨清。 黄绾东盘山摩摩崖题县(市/区)九峰山 始建于明代 崖石刻 刻 级文保点 东山老街 民居 历史文化东山 老街东西长100米,街区保留了完风物 街区 整的商业街模式,老街宽度4米整体风貌较为完整统一并接近民国风貌 名词解释
地景:指地质人文景观。 水景:指水体景观。 生景:指生物景观。 建筑:指建筑景观。 胜遗:指有名的古迹遗迹。 风物:指风物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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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八:绿心生态区村民安置点统计表
序号 街道名称 村别 人口(人) 户数(户) 位 置 备注 1 前进 702 220 规划已编制(绿2 后村 806 250 太阳城心管理区范围内) 3 上北山 521 174 东南,大4 学园区以葭 中村 1219 410 西 5 东山头规划已编制(绿 东山头 1283 425 本村区块 心协调区范围内) 芷 永宁河规划已编制(绿6 南洋 833 270 以西本村心协调区范围内) 区块 街 台州大 7 锦扇桥 492 157 道以东本 村区块 道 井马路规划已编制(绿8 下陈坝 800 250 以南,本心协调区范围内) 村区块 选址在规划已编制(绿9 东庄 709 190 东上洋村心协调区范围内) 区块, 井马路规划已编制(绿10 方桥 1082 319 以北,本心协调区范围内) 村区块 井马路规划已编制(绿11 井马 1171 358 以北,本心管理区范围内) 村区块 中村等规划已编制 12 前村 759 243 安置点以南 拟与董规划已编制(绿13 平桥石 270 90 家洋村统心协调区范围内) 一安排 14 花泾 612 179 选址在规划已编制(绿花泾区块 心协调区范围内) 选址在规划已编制(绿15 东上洋 965 303 东上洋区心协调区范围内) 块 洪 台州大规划已编制(绿 道以西,心协调区范围内) 16 上洋厂 756 251 与虎啸坦家 村统一安 排 台州大规划已编制(绿街 道以西,心协调区范围内) 17 虎啸坦 764 251 与上洋场 村统一安道 排 台州大规划已编制 18 杨家陇 619 188 道以东,杨家陇本村区块 台州大规划已编制 19 塔下程 1045 331 道以东,塔下程本村区块 20 祝昌 1285 367 台州大规划已编制(绿道以西 心管理区范围内) 21 山羊 1463 403 22 岙后 498 149 内环路调区范围23 高桥章 829 230 以南财富绿心协大道以西 内 内环线24 后洋金 1111 325 以北与后规划编制中(绿 洋金村统心管理区范围内) 一安排 25 新山 529 159 安排在规划编制中(绿桐 新山村区心管理区范围内) 26 新龙岙 495 146 块 规划编制中(绿 心管理区范围内) 屿 内环线27 白墙 406 113 以北与后规划编制中(绿洋金村统心管理区范围内) 街 一安排 28 共和 916 265 环湖东29 丁前 870 281 路以西 规划编制中(绿30 道 中后 952 276 心管理区范围内) 31 高峰 1616 452 高峰村规划编制中(绿区块 心管理区范围内) 32 埠头堂 1063 335 埠头堂规划编制中(绿村区块 心管理区范围内) 33 盐岙 802 245 环湖西规划编制中(绿34 杜岙 710 223 路以西 心管理区范围内) 37
内环路35 小稠 1815 530 以北小稠规划已编制(绿区块 心管理区范围内) 36 民主 2060 603 环湖西37 梁家 688 218 路以西 规划已编制(绿38 凉溪 1615 475 心管理区范围内) 39 东明 1476 410 40 徐洋 1407 391 41 下庄卢 1779 489 42 坝头 526 151 43 管前 808 通过会审 44 路 朱家 778 沿104 国道两侧 通过会审 45 北 徐翁 874 安置在 江南名苑 46 街 三角陈 819 安置在 碧波家园 47 道 士岙 981 安置在已签订拆迁安 江南名苑 置协议 48 升谷寺 1073 安置在已经签订拆迁江南名苑 安置协议 49 王门岙 502 166 规划完成调整 50 东河头 560 178 内环路51 项 岙 751 245 以南,太规划编制中(绿52 西 岙 1151 345 阳城以西 心管理区范围内) 53 埭 头 1922 610 54 东 岙 1057 287 原东岙规划编制中(绿村区块 心管理区范围内) 55 江 唐家岙 1467 503 原唐家规划编制中(绿岙村区块 心管理区范围内) 56 口 林家岙 510 166 原林家规划编制中(绿岙村区块 心管理区范围内) 57 街 白龙岙 722 233 原白龙规划报选址(绿岙村区块 心管理区范围内) 58 道 坦 洋 580 170 绿心北规划报选址(绿路以东,心管理区范围内) 59 洋 头 1731 471 内环路以规划报选址(绿南 心管理区范围内) 60 山下郎 1848 616 规划报选址 61 安 然 443 154 原安然规划报选址(绿村区块 心管理区范围内) 62 南城街道 药山村 3600 1200 原药山规划已编制(绿村区块 心管理区范围内) 63 东城街道 红四村 805 400 原红四规划已编制(绿村区块 心管理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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