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关于行政业务重大问题的决议、决定,独立负贵地领导和指挥全院行政业务工作、院长有对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业务工作的指挥权,对医院的日常行政业务工作的决定权,对行政中层以上干部任免的建议权等。 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制度,是医院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党委与职代会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委对职代会的领导是为了坚持职代会的正确方向,保障职工在医院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职代会与院长的关系是互相促进和互相制约的关系。职代会的职权是听取院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各种规划、计划、建议方案,评议、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等。
3.党政重大问题决策程序化 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决策机构是党委会,而党委会的决策是以集体决策为特征。医院重大问题的决定,是由党委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决定的,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定。决策程序一般有三种形式。 (1)医院职能部门提出需要党委决定的问题,由职能部门先提出具体方案,交分管院领导审阅,并进行论证,交医院党委讨论决定;
(2)医院行政领导提出需党委决定的问题,先由行政领导提出方案,并由分管院领导召集有关会议进行论证,广泛征求有关人员的意见,再提交院党委会讨论决定;
(3)院党委根据上级指示,直接作出决定,交党政有关部门实施。 4.军队医院实行的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 军队医院长期以来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院长、政委同为医院的首长,负责医院的行政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重大问题由医院党委讨论决策,日常具体
工作由行政办公会和政工会讨论决定。院长分工领导医疗行政和后勤工作,主持召开行政办公会,政委分工领导政治工作,主持党委会,两个一把手既分工又合作。
军队医院的领导机构设臵一般编设医务部(处)、政治部(处)、院务部(处)、护理部,既是党委会的办事机构,又是医院行政管理的办事机构,机关领导实施独立的行政权限,贯彻执行党委及院长政委的意图。职能部门和科室设党支部(也有设总支).军队医院都设有专家室或技术顾问组、科委会或专家委员会等咨询机构,讨论咨询医、教、研等重大问题。 (二)院长负责制
院长负责制属于单线式领导模式,是医院领导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实践。其基本特征可概括为:院长对医院实行相对自主的管理,对医院行政业务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党组织负责监督保证;职工民主管理。 1.实行院长负责制的医院领导机构设置具有特殊性 院长负责制的医院决策机构组织形式是党委会和医院管理委员会:党委会是医院党务工作最高决策机构,并参与行政重大问题的决策。以院长为首的医院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的最高行政决策机构,一般由正副院长、党委正副书记、部分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工会主席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审定办院方针,院长的任期目标、年度计划、工作报告,审定医院科室设臵、经费分配、培训计划、医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审议院长提名的中层以上行政千部的名单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执行机构的组织形式仍是院长办公会,监督保证机构的组织形式是医院党委会。医院党委会在党务工作方面是决策机构,在行政业务工作方面是监督保证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医院的贯彻
落实,保证办院的方向,支持院长实现任期目标和对业务行政工作的统一指挥,加强党的自身建设,领导好工、青、妇组织保证医院各项任务的完成。职代会是医院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又是监督机构。医院各种学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等作为咨询机构。
2.院长负责制的党、政、工职权划分确立了院长是医院法人代表 依照国家法律,院长取得法人资格,是医院的法人代表,同时受国家委托负责医院的行政管理,是医院行政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领导和协调全院医疗业务及行政后勤工作,以医疗为中心,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完成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等任务;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搞好医院经济管理和后勤保障;搞好医院发展建设等。实行院长负责制的医院院长具有决策权、指挥权、人事任免权、奖惩权等权限。院长对经过集体讨论后的医院工作的重大问题有决策权和最终决定权;院长对医疗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有集中统一的指挥权,对医院的人、财、物及设备有权统一支配;各级医务人员和中层以下(含中层)行政管理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由院长提名,人事、组织部门考核,经院党委集体讨论后,有院长任免;院长可根据国家的奖惩条例的规定对工作人员进行奖惩,包括晋职晋级、记功嘉奖、记过、撤销行政职务、降职降薪,直至开除处分等奖惩权。实行院长负责制的医院,医院党组织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作用,对行政业务领导起保证监督作用。医院党委领导医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的建设,参与人事管理,领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院长与党委在工作关系上,是院长负责与党委监督保证,院长要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接受党委的监督。院长由上级行政任命,是医
院行政、业务的最高领导,党委书记是上级党委委派或选举产生的党组织负责人,主持党委会,通过党委会实行党对医院的政治领导和对行政、业务工作的保证、监督。
3.党政重大问题决策程序分为两个系统 院长负责制党政重大何题的决策程序分为党委工作决策系统和行政工作决策系统,这两个系统既有分工又有联系、是院长负责制决策的有效形式,通该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形式决策。
(三)党政一元化模式
这种模式,其实质仍是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只是党委书记和院长由同一个人担任(或兼任)而已,所以,称之为党政一元化。这种领导体制模式将法定的决策权力集中在一位负责人身上,称为首长式领导体制,或称独任式领导体制。其优点是权力集中,指挥灵敏,责任明确,职责分明,减少扯皮,办事果断、迅速,效率较高,既体现了党委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又体现了党委分工负责的原则。但这种模式院长辛苦,又容易形成一人说了算的弊端。目前有部分医院在试行摸索之中,有待进一步总结完善。 (四)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贵制
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在国外已实行了几十年了,并有成功经验。我国近年在卫生服务行业属于第三产业政策指导下及市场经济运转机制中也出现了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多为中外合资或股份制性质的医院。其基本特征可概括为:由董事会领导,院长全权负责,党的组织只进行党的有关工作,这是集约式的领导体制模式,权
力集中,便于统筹全局的计划和指导,责任明确,相互扯皮事少,工作效率高,但容易导致权力过分集中,不利于调动下级积极性与创造性等。因此,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对院长选择的标准条件要求高,这种院长必须懂医疗、懂管理、懂经济、懂法令,能对医院实施全面领导,全面管理,全面负责。 四、医院领导体制发展趋势 (一)完善医院领导体制的基本原则
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和我国我军的具体情况,探索完善医院领导体制有几个基本原则,需要形成共识。 1.坚持党政职能分开的原则
任何领导体制的改革,必须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党政应该在职能上分开。医院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医院的贯彻执行,领导医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的领导工作不能包办行政领导,凡属行政范围的事,应充分尊重和保证院长实施决策的组织指挥权,只有这样才能坚持党政职能分开。
2.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与个人负责的原则
无论何种医院领导体制都必须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原则,因为集体决策可以提高决策的正确性,减少失误。在决策的实施过程中,不论是集体领导还是个人领导,都必须由一个人负全责,并授以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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