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作者:信息部 中南大学材料学院 发布时间:2011年9月1日 阅读:74次 编辑:wwf
为促进材料学院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保证评优评奖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参考《中南大学本专科生手册》中南大学本专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见98页),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注:文章最后有附件下载!)
一、测评工作的基本原则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不仅是对学生在校表现和各方面素质的测定和评价,也是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的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目标导向。
2、为是测评结果尽可能科学合理的反映学生的素质状况,测评工作要求做到: (1)定性评价与定量测评相结合; (2)教师评价与同学互评相结合;
3、测评结果是学生综合素质的相对反映,作为下列几项工作的依据: (1)评定各类奖学金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的依据; (2)推荐免试研究生(以学校当年文件为标准); (3)评优推荐就业; (4)学生学年鉴定。
二、测评内容及计分方法
1、测评内容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体育素质三个方面。 2、综合素质测评采用百分制。
3、综合素质测评分=德育素质分×20%+ K×智育素质分×70%+体育素质分×10%
+综合素质加减分,其中K为中等教育等级差别系数,K=1.02的省区:内蒙、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云南、贵州、海南,用以计算第一学年学业的平均成绩,其余学年K=1。
三、德育素质测评
以班(专业)为单位组成学生测评小组,班级测评小组在辅导员(班导师)的指导下,由班长、团支书和学生代表或全体学生组成,测评小组以此为依据,结合每个学生的平时表现评出其德育成绩。
四、智育素质测评
智育素质分:
1、每年9月份教务处向各学院提供每位学生参评学年的选课门数、所选学分、
以通过学分、绩点、考试成绩等,作为学院评奖的基础内容,其中: 平均加权成绩=∑【所选课程考试成绩*该课程学】/∑所选课程学分。 2、智育素质测评所选课程不含体育课、选修课。
五、 体育素质测评
1、体育素质测评包括体育课(体育锻炼达标)成绩,课外锻炼成绩两个方面。
体育素质分=体育课(体育锻炼达标)成绩×70%+课外锻炼成 绩×30%。 2、一、二年级学生体育成绩为两学期体育水平的算术平均值,三、四年级学生
体育成绩=该学年体育锻炼达标成绩。
3、课外锻炼成绩按课外锻炼(指早晚体育锻炼、课间操或其他群众体育锻炼)
的出勤率计分,满勤为100分,每缺勤一次扣2分。具体考核办法由学院实际情况制定。
六、 综合素质加分
(一)总原则
同类加分按最高标准计算,不重复累计。符合加分条件的同学须向测评小组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各项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二)具体加分项 1. 学生干部加分:
(1) 加分对象:主席团、年级长、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书、学工助理、
干事、其他班委;
(2) 参考分数: a.主席团满分2.5分
b.年级长满分2.2分、部长、班长满分2分 c.副部长、团支书满分1.8分 d.干事1.5分
e.学工助理负责人满分2.2分,优秀助理2分,其他助理1.8分 f.班级班委1.2分
注:1、校学生干部须由学校开相关证明方可加分,且最终加分规则如下:
校级学生干部加分以院级同级别基准分的70%;
2、院团学会成员的加分严格按照《材料院团学会干部加分评定细则》 3、大一、大二或大三学年担任一学期干部加分减半 (3) 考核办法
a. 主席团:考勤40%、学工办老师打分30%、主席团互评30% b. 年级长及助理:学工办老师打分
c. 班长:学工办老师打分50%、班级内部打分50% d. 部长:考勤40%、主席团打分60%
e. 副部长:考勤40%、主席团打分30%、部长打分30% f. 各班委:由负责部门打分50%、班级内部打分50% 注:干部加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附考勤办法:
a) 主席团由团学会办公室考勤
b) 各部长、副部长由主席团和团学会办公室考勤 c) 各班委、干事由相应部长考勤
(4) 班级各委员与团学会各部门对应关系:
宣传委员——宣传部、信息部;
生活委员——生活部; 学习委员——学习部、创协; 文体委员——文艺部、体育部; 心理委员---权益心协; 2. 常规工作加分: (1)信息宣传: 院报采稿:0.1分/次
校级媒体采稿(新闻网、升华网、学工网等):0.2分/次 校级以上(潇湘晨报等):0.3分/次 注:累计最高0.5分 (2)文明寝室评比
校级文明寝室成员:0.5分/年;校级文明寝室长:0.7分/年; 院级文明寝室成员:0.2分/年;院级文明寝室室长:0.3分/年 普通寝室长:0.1分/年
注:寝室长加分与学生干部加分不累加
3. 各类竞赛加分: 1)科技,学术,文化类竞赛 表1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院级 表2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院级 第一名 3 1.5 0.8 0.3 第二名 2.8 1.4 0.7 0.3 第三名 2.6 1.3 0.6 0.2 第四名 2.4 1.2 0.5 0.2 第五名 2.2 1.1 0.4 0.1 第六名 2.0 1.0 0.3 0.1 一等奖 3 1.5 0.8 0.3 二等奖 2.5 1.2 0.5 0.2 三等奖 2 1.0 0.3 0.1 注:若评奖分等级则按表1 若评奖分排名则按表2 2)体育类竞赛:国家级/省部级竞赛由学工办老师酌情评分; 校级竞赛:前三名或一等奖0.5分,前六名或二三等奖0.3分, 注1:院级文体类竞赛不加分,校运会参加但未获奖加0.1分 注2:a) 文化类竞赛包含: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力学等学科竞赛,化学技能大赛,各类演讲比赛,征文比赛,辩论赛,社会实践; b)科技类竞赛包含:挑战杯,升华杯,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数学建模,金相制样,材料设计,走进科研系列活动等 c)集体项目分值减半 d)同一个作品或竞赛只加最高分 e)非以上所列获奖由学工办老师酌情评分 f)以上所有获奖需相关部门盖章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方可 4.论文及科技作品或创造发明加分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材料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