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安装质量进行监督。设备开箱检查,隐蔽验收、试压、试车等施工单位应约请建设单位人员参加验收。
4.建设单位按进度及时解决工程进度款,确保工资发放和材料购买。
(二)、与监理单位的配合:
1.配合监理单位抓各工序的质量检查与进度控制管理,确保质量和进度目标的实现。
2.对监理人员的指令必须服从,并为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条件。
3.配合监理检查工程所有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和质量。
4.协助监理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协助办理工程设计变更。
5.在合同规定保修期内接受监理的监督,及时对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三)、安装各工种之间的配合:
1.管道、电气、给排水等安装的配合。各工种本着小管让大管,有压管道让无压管道的原则,确定和调整本工程管道、电气线路的走向及支架的位置。
2.设备安装与管道、电气的配合。设备到货后尽快就位,为管道和电气接线创造条件。
(四)、与土建的配合:
1.预留预埋配合。预留人员按施工图进行预留预埋,预留中不得随意损伤建筑钢筋,与土建结构有矛盾处,由工长与土建、建设单位、监理人员协商处理,在楼地坪错埋、漏埋、堵塞或增加的埋管,必须在未作楼地坪面层前同土建协商处理或暗设在吊顶内。墙体上预留设备孔洞,由设计确定或安装有关工种在现场与土建商量后由土建预留。
2.设备基础及预留孔洞的配合。设备基础应尽早浇注,未达到强度70﹪,不得安装设备。基础位置尺寸及留孔由土建预留检查,安装复查,土建向安装办理交接记录。
3.装修施工配合。在装修施工前,向土建单位提交需要协调配合的项目列清单,并与装修单位一起协商,制定出各交叉工序的施工顺序及作业时间,便于与装修单位的施工协调。
4.施工用电及现场使用配合。因施工单位多,穿插作业多,施工用电,现场交通及场地使用,应在土建统一安排下协调解决,以达到“标化文明”工地为目的。
5.成品保护的配合。安装施工中不得随意打洞,因特殊原因必须打洞时,应与土建协商确定位置及孔洞大小,安装施工中应注意对墙面,吊顶的保护,避免污染。通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与其他施工单位协调共同处理好安装成果保护,土建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扳动已安装的管道、阀门,不能人为破坏已安装好的设备。
五、主要施工方法及质量要求
(一)、电气工程主要施工方法及质量要求
1. 管路敷设
1.1 首先要求在配合结构预埋中,施工人员必须认真熟悉图纸,严格按设计要求的管路规格、型号及敷设方式进行施工。不得事后开槽打洞,造成经济损失。
1.2 关于管路的连接、防腐、弯曲度、弯曲半径、跨接地线、管盒固定、标高、管口处理等应满足《GB50303-2002》的要求。在施工中应认真加强看护,保证管路畅通,及时作好自检、互检,隐检、预检工作,并及时报验监理,保证施工符合实际和规范要求。
1.3本工程明敷或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金属管布线应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mm的电线管。
1.4直接埋于素土内的金属管布线,应采用镀锌RC钢管。
1.5暗敷在板内的管线规格要求如下:
1.5.1、100mm厚楼板内暗敷管线外径不超过40mm,
1.5.2、120mm厚楼板内暗敷管线外径不超过50mm,
1.5.3、150mm厚楼板内暗敷管线外径不超过65mm,
1.6大于以上规格则明敷或沿电缆桥架敷设。消防管线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烧结构体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1.7本工程应急照明及所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控制、通信等设备的线路)的配电线路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闷顶内),必须穿金属管(SC管)保护,并应在消防设备的管线外刷防火涂料。
1.8管线应避免穿越潮湿房间,进入潮湿房间(如卫生间)的管线,应为配电回路的终端。
1.9进入灯头盒的钢管,不应超过4根。
1.10除图中注明者外,由电缆桥架引出接至各配电箱一段线路穿管敷设,穿管管径以《建筑电气通用图集》92DQ91为准。照明分支线路均穿管暗敷于结构板内或墙内,插座线路均暗敷于地板内。
1.11 消防线路所穿金属管在电气竖井明敷设时,应刷防火涂料。
1.12 钢管管路施工主要工艺流程:预留箱盒位置 → 敷设管路→ 管路连接、切断、弯曲。
1.13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13.1由于PVC管在接头内插接不到位,胶粘剂涂抹不均匀,造成管接头松动,可在涂抹胶粘剂后将管及时插入并用力转动,使之插接到位。
1.13.2PVC管煨弯时出现凹扁现象,可选用配套的弯管弹簧。
2. 防雷接地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及质量要求
2.1利用所有桩基、地梁内的主钢筋作为自然接地体,垂直方向的接地体用桩内钢筋(每桩至少四根主筋),水平方向用地梁内的钢筋[每条地梁内至少四根主筋,无地梁处用(-40mmX4mm)镀锌扁钢,且在建筑物出入口及人行通道等处,埋深必须大于1.0米],所利用钢筋截面的直径大于16mm,交叉处的钢筋须焊接连通,并要求通长焊接。如果地梁的顶部埋深不大于1.0米,则用(-40mmX4mm)镀锌扁钢作为接地体,且在建筑物出入口及人行通道等处,(-40mmX4mm)镀锌扁钢埋深必须大于1.0米(附图)。从30米及以上层层设置均压环,利用建筑物外围圈梁钢筋(不少于2根)焊接形成闭合回路,并且与引下线钢筋进行焊接。
2.2配电系统保护接地(和重复接地)、弱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基础钢筋,要求接地电阻<1Ω,如达不到要求,则必须在柱子预留接地连接板处加接人工接地体。
2.3接地电阻测试卡距地0.5米暗装。
2.4本工程采用TN-C-S系统,其相应保护导体Sp (即PE线)的截面规定为:当
2相线截面积S≤16mm 时,相应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积Sp=S;当相线截面积16<S
2≤35mm 时,相应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积Sp=16mm2;当相线截面积35<S≤400mm2
时,相应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积Sp=S/2。
2.5本工程采用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由紫铜板制成,应将建筑物内保护干线、设备进出户管线、建筑物金属构件进行联结。防雷接地、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梯机房等的接地共用统一的接地极,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1Ω,实测不满足要求时,增设人工接地极。总等电位联结线采用 BV-1×25-PC32 。总等电位联结均采用各种型号的等电位卡子,决不允许在管道上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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