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本科优秀学生转专业的实施细则
一、学生转专业执行《中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2005)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对于部分成绩优异、确有某项学科特长的本科学生,可按此规定在第三学期申请转专业,实施学生与学院双向选择。
二、各学院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人数不超过该学院同年级学生人数的5%,学院内转专业的比例由学院提出,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学院接受跨学院转专业的人数应根据本院现有教学资源确定,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年级人数的5%。
三、原则上应在高考录取同类型专业内选择专业,文科类不得转入理工、医学类专业,艺术类不得转入其它类专业,单考学生暂不实施转专业。当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人数多于可转专业学生人数比例或可接受人数时,按成绩高低排序;少数确有某项学科特长并在全国或国际高水平学科竞赛中成绩显著者可优先考虑。
四、转专业按以下要求办理:
1.第二学期结束前六周,各学院根据本院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将本院转专业实施方案(含接受学生转专业条件、要求、具体考核内容、办法和安排等)及各专业接受学生转专业计划报教务处。经学校审查、批准后,教务处将在学校教学管理网站公布。逾期未报计划的学院,原则上不得接收转专业学生。
2.第三学期开学第一周,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在教务处网页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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