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东南高科包装有限公司厂房及辅助
用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
杭 州 忠 信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国环评证 乙字第2051号 编制日期 2013年1月
第一章 总 论
1.1项目由来
杭州大东南高科包装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24日在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星光街1423号成立,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高档多功能农膜及塑料薄膜。
企业于2003年通过余杭区环境保护局环保审批《杭州大东南高科包装有限公司聚酯(BOPET)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余环综[2003]097号),于2007年通过余杭区环境保护局环保审批《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新型BOPET包装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2007]429号),于2009年通过余杭区环境保护局环保审批《杭州大东南高科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新型BOPET包装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环评批复[2009]0742号),同意原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6万吨的新型BOPET包装膜建设项目”由杭州大东南以增资形式实施;投资方投资形式改变后,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的新型BOPET包装膜建设项目不得再实施。
企业厂区总用地面积为468039m2,已有建筑占地总面积为57318m2,现因企业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5000万元,利用原有土地中的68205m2新建厂房和宿舍楼,总的建设面积为87830.9m2,新建厂房为两幢一层的光学膜车间一、三,两幢一层(局部五层)的光学膜车间四、五,一幢一层(局部夹层)的光学膜车间二和两幢六层的宿舍楼2、3。
鉴于生产产品的产品规模、生产设备、原辅材料耗量等均未确定,因此本次环评主要考虑新建厂房和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待生产产品的具体内容确定后另行环评重新报批,未另行报批不得组织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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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能够协调发展。为此,杭州大东南高科包装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本单位接受委托后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进行了有关数据的监测和分析,征求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并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敬请审查。 1.2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拟建址位于建设项目位于杭州双林村经联社(工业用地)内,320国道以南,星光街以西,北沙东路以北。项目所在地东侧为企业自身厂区空地(规划:工业用地)及星光街(距项目地370m);南侧为企业自身厂区空地(规划:工业用地)及北沙东路延伸段(距项目地29m);西侧为空地(规划:工业用地)及杭州双子机械;北侧为杭州巴士特空置厂房、企业自身厂区空地及320国道(距项目地271m)。
1.3、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废气
原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臭氧气体、粉尘、燃油废气、异丙基萘蒸汽及厨房油烟废气。
⑴厨房油烟废气
据调查,原有项目设有食堂提供午餐和晚餐,就餐人数约280人次/天。厨房设置灶头3个,食堂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产生浓度和产生量为9.3mg/m3,16.8kg/a,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为1.86mg/m3,3.36kg/a,油烟排放浓度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专门的油烟排气筒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⑵臭氧气体
BOPET薄膜电晕处理时会释放少量的臭氧。原有项目BOPET薄膜电晕处理设备为国际先进的进口设备,BOPET薄膜电晕处理是在全封闭的系统中完成,臭氧在与BOPET薄膜表面发生氧化反应后,臭氧会分解成氧气,过量剩余的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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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通过引风机排气道管道送至臭氧尾气分解处理装置经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不会对生产车间及 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⑶粉尘
原有项目在废薄膜边角料回收粉碎工段会产生少量的粉尘,原废边角料为4500t/a,粉尘产量为45t/a。废薄膜边角料粉碎设备具有良好的封闭性,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布袋除尘装置除尘效率为99.5%,风机风量为2000m3/h,粉尘有组织排放速率为0.14kg/h,排放浓度为70mg/m3。则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二级标准(排放高度15米,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⑷燃油废气
原有项目设有2台导热油锅炉,燃油采用0#轻质柴油,年用量为3600t。燃油废气中SO2排放量为6.8t/a,排放浓度为141.6mg/m3;烟尘排放量为0.936t/a,排放浓度19.5mg/m3。SO2、烟尘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 1996)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SO2 850mg/m3、烟尘200 mg/m3);原有项目导热油炉烟囱高度为20m。则原有项目燃油废气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⑸异丙基萘蒸汽
原有项目导热油锅炉热媒采用异丙基萘,由燃油导热油炉加热,经油管组成封闭回路作为热媒载体,在管道循环使用过程中会有少量异丙基萘蒸汽通道管道缝隙挥发出来。建设单位对导热油炉及管道定期进行密封性检查并加强车间内的通风换气,则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废水
据调查,原有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冷却水。
企业原有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3800t/a。生活污水中粪便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其它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后排放。出水水质为CODCr 60mg/L、NH3-N 8mg/L,主要污染物及排放为:CODCr:0.8280t/a、NH3-N:0.1104t/a。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补充量为4080t/a。 3、固废
原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及职工生活垃圾。
⑴边角料和不合格废薄膜:边角料和不合格废薄膜年产生量约为3900t,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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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集后全部作为原料重新制作塑料粒子再利用。
⑵废包装材料: 废包装材料年产生量约为450t,企业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
⑶废导热油:项目导热油定期更换,年产生量约为20t,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⑷职工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75t,生活垃圾集中至厂区内的垃圾收集箱,然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4、噪声
由监测结果可知,原有项目在正常生产工况下,噪声监测结果见表1-5。
表1-5 厂界噪声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dB(A) 编号 1 2 3 4 方位 东 南 西 北 昼间平均声级 55.1 55.2 56.0 56.6 夜间平均声级 43.2 44.5 46.1 47.6 达标状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昼夜间均达标。 1.2.3 原有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表1-3 原有污染源情况汇总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生活污水中粪便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其它生13800t/a CODCr400mg/L,水污 染物 生活废水 生活污水 5.52t/a NH3-N30mg/L,0.414t/a 13800t/a CODCr60mg/L,0.8280t/a NH3-N8mg/L,0.1104t/a 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达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市政标 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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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单位) 处理后排放浓度及排放处理方式 量(单位) 状况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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