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机构在具有充分理由对预计负债进行确认时,应考虑将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设定为“仅考虑上述担保事项,对资产评估结果的影响,未考虑其他现在及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应特别关注企业在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情况下,担保单位享有的拒绝履行担保责任的抗辨权以及在履行担保义务后所拥有的向被担保单位的追偿权。并说明上述事项可能对评估结果所产生影响的程度。关注企业与被担保公司是否存在反担保合同,对企业为各子公司担保的预计负债,应核实被担保公司是否存在重复挂账问题,对预计负债的确认应保持职业谨慎态度,并做到所确认的预计负债证据充分、计量合理。
七、执业风险意识仍有待提高。部分机构未能充分关注资产评估目的行为与评估结果的对应关系,对重大事项未充分履行如实的告知义务,对重要事项影响企业净资产的程度揭示不深,对资产评估风险易发生区域把握不够准确。
建议评估机构充分加强前期调查,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户的基本情况,制定详细周密的评估方案;根据评估的特定目的,选择适用的价值类型和方法,保持高度的职业谨慎,将职业判断贯穿评估工作的始终。重点把握资产评估机构目前所面临的重大事项不确定风险、权属风险、数量风险、计价风险、报告风险及档案风险等主要风险。对有关业务形成结论或提出建议时,应当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更要在法律允许和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防范执业风险。
八、在国企改革中应特别注意无形资产的评估问题,评估机构应按《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首先进行清查,对确实拥有无形资产的应该进行评估。评估机构认为没有无形资产的也应进行说明。
另外,深圳市国企改革近年来取得重大突破,大力推行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经营者和员工持股、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等多项措施。在具体的操作方式上,深圳注重创新,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国企改革政策法规体系,这些文件联系实际,条理清晰,全面周到,注重细节,可操作性强。同时,针对国企改革过程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了若干个补充意见,使政策“盲点”得到妥善解决。深圳国企改革的模式也为其他地方政府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值得借鉴的改革经验。在深圳渐趋成熟、规范和产业化的资产评估业一直为深圳国企改革提供了良好的专业化服务,希望各评估机构抓住这一契机,把深圳国企改革的经验和在为深圳国企改革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的经验推广到全国各地,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借鉴深圳市政府的改制政策并结合改制企业的实际情况,综合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广大职工的意愿,合法地运用各种财务处理方法设计一个兼顾各方利益、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且法律风险较小的改制方案,并在该方案顺利通过后,在有关各方的配合下,指导企业具体实施改制方案的内容,对于实施改制方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帮助企业应对和解决,在新一轮国企改制中,不断的拓展资产评估服务领域。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财经金融对国企改制评估报告存在问题的分析(2)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