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促使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的耦合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健全财政监督机制的客观需要,弥补了当前会计监督机制存在的两大缺陷,一是现有经济监督体系基本上属于事后监督,难以起到预警作用,诱发了会计信息失真;另一方面是“内部人”控制,弱化了财政监督的有效性。一旦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两种制度能有效融合,便能使整个政府财政体系的经济活动的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移,对各单位财务运行状况达到有效监控。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两种制度的融合是必然的,因为它们承担对象一致,两种制度的最终目标一致。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通过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和会计业务处理程序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则是通过改变国库资金拨付方式,解决国库资金多环节拨付、多户头存放形成的大量库外沉淀和闲置浪费,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两种制度的出发点尽管不同,但最终归宿是完全一致的,目前很多已采用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又全面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试点,实践必将证明这两种制度最终能够有效融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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