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多种渠道安置,满足安置需要。我县约有1050户被拆迁户需要异地安置,根据县城建设总体规划,着手规划建设5个拆迁户安置小区,可集中安置被拆迁户近2000户。小区的“五通一平”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使小区内做到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闭路电视和土地平整到位。并在安置小区内规划了农贸市场、学校、社区服务中心等功能性项目。5个安置小区总投资将达到8000余万元,现已安置被拆迁户890户。同时,实行“货币补偿”、“异地安置”、“产权调换”等多种方式,供拆迁户选择,拓宽安置渠道。
3、提高城市化水平,推进农民非农化。为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户办理“农转非”,推进失地农民非农化。现已为2656户10638名农民办理了“农转非”手续,使之成为城镇居民。
4、加大就业培训,增强就业能力。向失地农民免费提供用工信息,免费提供就业培训,特别是对现有18--35周岁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目前,我县共免费培训失地农民1400多人次,有600多名失地农民选择了10多个工种要求培训,推荐1000多名失地农民到省外和本县工业园区内就业。
5、增加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全县现有失地农民劳动力6711人,其中18--35岁的4474人。为此,我县一方面加快入园企业建设,优先推荐失地农民就业。目前,旭日工业园区已安排就业岗位6936个,其中不少是失地农民。另一方面推出可行的功能性项目,鼓励行政村或村民个人参与农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宾馆、酒店等功能性项目建设,乡镇、村在5个拆迁安置小区内兴建集贸市场,优先安排失地农民的经营摊位,从而为失地农民提供比较稳定的就业岗位和收入来源。
6、实施扶助工程,鼓励农民创业。对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比照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核发《上饶县失地农民再就业优惠证》。可享受3年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等优惠,并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所涉及的20个部门共6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县现已为失地农民办理再就业优惠证1612份。
7、实行社会救济,建立保障体系。一是“困有所济”。对失地农民中丧失劳动能力的,先列入农村特困救济对象;转为城镇居民后,符合条件的,列入城市低保对象。现转入城市低保的有113户、257人,年保障金额共131664元;转入农村社会救助的有195户、376人,年救助金共27320元。二是“老有所养”。建立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分四个档次,个人缴费最低3375元,最高6750元,按照1:1的原则,即农民缴费多少,政府等额配套多少,吸引和鼓励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在女的达到55周岁、男的达60周岁时,即可每月到县社保局领取养老金。对已达到规定年龄的失地农民,做到当月缴费、下月就可享受。政府决定每年从县本级土地收益中提取不少于10%的资金用于失地农民参加社保配套资金。目前,全县失地农民参保人数达3386人,占应保人数(5572人)的60.8%,571人已开始领取养老金,月发放失地农民养老金8.58万元。三是“病有所医”。建立失地农民住院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基金每人每年为85元,其中失地农民个人缴纳25元,县财政配套50元,乡镇配套10元。实行当年参保当年享受,当年停保当年退出的办法,现有6477人参加医保,67人因病住院报销医药费10.3万元。
三、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高位推动。为确保“七条渠道”实施到位,县委赵东亮书记、县政府汪友良县长多次对“七条渠道”的实施作出重要批示,并定期对其进行现场督查,也组织了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对其进行专项视察督查,使“七条渠道”措施破解了一道道现实难题,得以稳步推进和实施。
二是部门积极联动。今年3月6日,我县各有关部门开展了保障失地农民利益“七条渠道”实施突击月活动,集中力量,狠抓了“七条渠道”的实施。县社保局针对失地农民无力一次性支付参保费的情况,实行了“签订协议、分三年缴费”的政策,有效地提高了参保率。有关部门主动上门为失地农民办理社保、医保、就业指导,在办理过程中,提供免费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减轻农民负担。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工作汇报上饶县保障失地农民“七条渠道”情况汇报(2)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