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9日凌晨,大兴警务区联防队员在该镇云彩村境内巡逻时,抓获灌南县小尧乡杨罗村范某、王某、张某等3名盗窃犯,现场查获三轮车、刀、钳等作案工具和1000多斤水稻、花生以及100多只鸡、鸭等赃物。3月18日夜,黄圩警务区联防队员在该镇黄西路巡逻时抓获涟水县石湖镇松林村支某、刘某等2名盗窃犯,现场查获摩托车、手电筒、绳索等作案工具以及2头猪等赃物。保安联防中队自成立以来,通过巡防发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起,治安案件4起,查获作案农用三轮车2辆、摩托车4辆以及刀、钳等12把,追回被盗的牛、猪5头,羊2只、鸡、鸭、鹅等200多只家禽,粮食1000多斤,累计折价2.5万元,发现整改治安隐患6处,为群众求助提供帮助28起,受到了广大干群的高度评价。
大调解 把矛盾化解于萌芽
当前社会正处于加速发展的转型期,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社会矛盾纠纷错综复杂,而传统的镇、村、组三级民调队伍不断弱化,不少地方甚至出现了“村里民调待了岗,企业民调下了岗,乡镇民调转了岗”的现象,矛盾都集中到我们党委、政府这里,形成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有些基层领导因忙于“救火”,而常常影响了正常的工作,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黄圩镇在组建保安联防中队,实行“契约式”联防的同时,我们黄圩镇还构建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从镇到村层层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初步形成了切合镇情、民情的大调解工作新机制。从而夯实了基层社会稳定的基础,丰富了创建平安地区的内容。这种“超前预防,超前化解”的大调解机制,则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变过去被动的“救火”为主动的“灭火”。
在调处力量上,实行整体联动,“重在整合,贵在联动”,这是我们黄圩镇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一个关键举措,根据实际需要,该镇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镇党委分管副书记任调处中心主任,综治、司法、公安、村建、信访、农经、计生、土管等十几个部门都为调处中心的成员单位,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综治组织协调,部门整体联动、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调解特色;在调处范围上,实行延伸拓展,在积极调处民间纠纷的同时,将在体制转轨、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过程中涉及不同主体、不同领域、不同性质的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以及其他争议也都纳入调处范围,同时将“法院管不着、村居管不了、部门管不好、治安处罚根治不了”的边缘性矛盾纠纷也一概纳入调处范围,真正做到有案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公,哪里有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在调处方法上,实行“五理”机制,即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调处中心统一受理矛盾纠纷后,根据其性质和特点,分流至有关职能部门或村(居)调处中心依法处理,有关职能部门或村(居)调处中心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处终结,并向镇调处中心反馈结果,确因具体情况无法调解或调解无效,可按规定程序回流至镇调处中心,由镇调处中心直接调处或指导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依法解决,真正做到进一家门,理一家事,解千家愁,求万家乐。在调处方式上,实行多式调解,一是现场调解,对多发性民间纠纷通过基层调解组织入户调解,及时制止事态蔓延扩大,增强调处的及时性。二是庭式调解,将双方当事人集中到镇调解中心,由调解中心主持调解,充分听取当事人的辩解和意见,以规范的程序和庄重的氛围,体现调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定期排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矛盾纠纷和其他社会不安定因素,靠前调解,化解在先,减少矛盾纠纷的转化和发生。
今年5月份,龙马村二组村民何向东与刁翠莲因房屋界址不清发生纠纷,在村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我们镇调处中心立即组织人员上门调解,通过先后6次做工作,终于化解了两多年的矛盾。
三合村三组杨洪金、杨常青,2000年7月因承包树塘发生矛盾,后经村组干部多次调解未果,今年十一月份,矛盾上交至镇调处中心,经多次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杨常青一次性补偿给杨洪金四棵树钱160元整,从而化解了长达4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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