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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整改措施(精编多篇合集)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1-10-09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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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执法整改措施

执法整改措施() 执法整改措施() 龙场镇

采取六条整改措施全面提高执法水平

按照县人口计生局的统一部署和视频电视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做好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是当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重点。计生干部调研自查,对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以下整改措施。更加深入地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进程。

一、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部分工作人员违背服务承诺,未按规定一次性告知,未按要求及时办理“三证,即流动人口婚育证,一孩服务证,二孩生育证”;在办理过程中存在推诿,刁难的情况。

(二)部分村存在以权谋私行为,主要反映在处理社会抚养费工作中,对亲戚朋友少征或不按规定处理标准征收,个别村计生干部在办理再生育服务证出具出生证明等事务中存在索取好处费的行为。

(三)少部分工作人员存在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主要反映在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落实中,有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符合计划生

育条件,而未在当年享受奖励扶助金,原因是个人未申报,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深入,工作不细致,缺乏工作主动性,工作责任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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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整改措施() 强,掌握的信息不准,县级督察责任追究不严。乱作为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调查取证存在瑕疵,处理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生育者,未履行工作程序,先征收后处理。

(四)少部分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在开展孕、环情生殖健康检查时存在服务不佳,态度不好的情况。

(五)少部分村、居未按工作要求公示计划生育奖励,处理政策和有关办事程序。存在公示不规范,不及时,内容不全,用小纸张公示不醒目等情况,未按要求接受群众监督。

(六)少部分村对育龄群众提出的人口计生问题,得不到答复,答复不了又不向上级请示,妥善处置相关问题,导致干群关系疏远,群众信任度和满意度不高。

(七)个别执法人员未按规定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意识不强,行为规范较差。

二、整改措施

(一)深入扎实开展计生系统行风建设,认真实施“阳光计生行动”,牢固树立诚信服务理念,为群众所急所想所为,规范街镇村(居)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高质量服务赢得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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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整改措施() 的信任,严禁违背服务承诺,推诿刁难群众,严格实行行政服务一次性告知,建立和完善优质服务监督,街镇村(居)务公开、计生服务承诺等制度。

(二)大力开展创先争优和“三项活动”。建立创先争优活动制度,每一位领导和干部积极投身到“三项活动”中,一是开展基层大下访活动,到实地解决育龄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和矛盾纠分,确保计生稳定和谐健康发展;二是开展“三进三同”活动,深入到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了解社情民意,掌握人口计生情况,指导基层新农村建设和人口计生工作,切实解决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开展“结穷亲”活动,每一位机关干部与一名困难的计生家庭结对帮扶,让他们真正感到计生人的爱心和关怀,开展以上活动,目的在于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密切联系群众,树立服务群众文明执法的思想,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违规违纪行为,争当育龄群众的贴心人。

(三)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必须坚持履行法定职责为已任,一切具体行政行为都要统一到法律法规和政策上来,在具体的行政执法过程中一言一行都要严谨细致,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文明,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涉及到群众的权益无条件加以维护,以普法让他们学习掌握法律,以宣传咨询服务,答疑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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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整改措施() 让他们知法守法用法,以正确运用法律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以群众的诉求为中心,满腔热情为他们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解决具体问题,让他们放心满意,只要坚持人本服务,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群众利益至上,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一定能够有新的突破和提高。

(四)加强培训,健全制度,建立长效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以培训增强法律意识,文明执法意识。提高业务技能和法律政策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行力。以制度约束不规范不文明的行为,以制度完善人口计生服务与管理,以制度促进社会公众民主监督与管理,把基层文明执法建立为主体合法,权职明确,程序严密,行为规范,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工作机制。

(五)强化技术服务,提高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加强人口计生技术服务,关系到育龄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人口计生事业的持续稳定和谐发展。计生技术服务单位的每一位工作人员要与严谨的工作作风,热情周到,细致温馨的服务态度,优良的医德医风,过硬的技术水平服务群众,关心群众,让育龄群众思想上放心,内心感受满意。严禁技术服务工作敷衍简单,态度粗暴,技术低劣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建立和完善技术服务应急预案,技术服务责任追究制度,服务安全等制度,形成有效的服务工作机制,确保广大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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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整改措施() (六)加强领导,强化督查,整改取得新成果。各地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做到整个活动有人力、物力保障,工作进展有序、有新突破,决不能麻痹大意,工作松懈,整改不力,不思发展。在整改建章立制阶段,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自身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勇于面对,认真疏理,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卓有成效地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力争在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中,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取得新成绩,获得新突破,镇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的工作组,深入村(居)组农户,对存在的问题回访群众,民意测试,征求意见,对整改不力,措施不落实,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限期整改,并将整个活动效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纳入本年度党政计生目标考核。

龙场镇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五月三十日

为积极做好我县中心城区违法用地大清理和违法建筑大整治工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中心城区清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情况视察的反馈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1、反馈意见:县城区部分村民在未办理任何相关合法手续,就在集体土地上建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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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加强日常巡查与督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建筑的监管力度,努力做到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确保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建筑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2、反馈意见:土地私下非法交易现象较为严重。有的乡、村农户将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通过私下交易转卖给了他人建私房,甚至有的还将拆迁安置土地非法转让给他人建私房,从中非法获利。

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土地执法监察,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和引导群众当好信息员,严厉打击土地私下非法交易等行为。

3、反馈意见:一些项目法人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圈”而不用,造成土地长期闲置。

整改措施:研究制订闲置土地管理办法,通过采取征收闲置费等方式来制约一些企业“圈”而不用的行为。

4、反馈意见:为获取拆迁补偿款而违法建房的现象比较严重。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速度加快,由于受以往一些重点工程拆迁较高补偿的影响,一些人为了获取政府或开发商拆迁补偿费,在即将开发或可能开发利用的地段突击建房。这些房屋质量低劣,根本无法居住,目的只有一个,等待拆迁,获取较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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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逐步完善拆迁补偿办法,不断规范房屋拆迁行为,严格区分合法建筑与非法建筑,对合法建筑按标准予以补偿,对非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5、反馈意见:“城中村”乱搭乱建现象比较普遍。随着市中心城区和县城规划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城中村”农民要求建房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一些人利用房前屋后空地、晒场、行人通道“见缝插针”乱搭乱建,甚至利用耕地非法建房,房屋加层现象也较多。这些房屋布局零乱,建筑密集,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较差。

整改措施:加快《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及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县城和乡村建设。在强力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和违法建筑的同时,积极引导农民集中建房,依法按程序报批,规范操作。

整改措施: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建筑的监管力度,努力做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制定下发《致全体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广泛宣传清理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严重影响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的违法建筑,集中力量,强力整治。

各有关责任单位要针对上述问题,按照要求落实好整改措施,确保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断规范我县国土资源和城市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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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整改措施() “执法监督年”活动查摆和整改措施根据局党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和《刘**同志在中共**市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政府工作报告》等学习材料,通过学习并结合自己实际,发现自身在精神状态、工作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现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1、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虽然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但平时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钻不进去,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的学习不深不透,掌握的不够好,不是力求全面发展,有时只注重当时用得着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感到知识贫乏。

2、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用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去做创造性的工作不够,看待事物习惯先看消极的一面,再看积极的一面。打破常规、风风火火的魄力不足,工作中,只求平平淡淡,上级怎么说就怎么办,在工作中按部就班,只求完成本职工作,不出问题,被动地工作,超前意识不强。

3、在作风上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勇气,缺乏密切联系群众的精神。未能牢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深入基层不够。大都是匆匆来、急急走,只注重了解自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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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整改措施() 要了解的问题,未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没有关心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没有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做到多联系、多交流。

4、保持和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不够。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对时时处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根“弦”绷得不紧。

二、今后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1、努力提高坚持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首要的是要学好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实际,学以致用,指导实际工作,克服工学矛盾,在确保组织上要求的学习任务外,尽可能的抽出时间多学,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增强创新意识,坚定信心克服畏难情绪,尽量多动脑筋,多想办法,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雄心壮志和勇气,尤其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同志们关心的热点问题上,要用改革的观点去认识、去研究、去落实、去解决,逐步化解矛盾。增强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多做实事,言必行,行必果。

3、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单位制定的廉洁责任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自律,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老老实实的干事,踏踏实实的做人,以过硬的综合素质为我局工作的更好开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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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整改措施() 骆集乡计划生育基层文明执法 整改措施

2014年5月我乡开展了基层文明执法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我们从工作中找出了存在的问题,为了认清工作形势,增强优患意识,乡党委、政府分别召开了包村领导、计生专职人员、包村干部及村“四职”干部参加的座谈会,对各村从思想认识,工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反思,特别是对出现的计划生育问题进行了剖析,对照不足,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对各村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集中会诊,对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集中进行解决。根据制定的整改方案,并结合我乡实际,制订了如下的整改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口计划目标,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思路,努力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和“两个及时率”,千方百计降低政策外多孩生育率和政策外二孩生育率,突出人口计划管理,增强计生优质服务理念,打牢基础工作,建立部分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的奖励扶助制度,创新宣传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化建设管理,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确保人口计划目标的实现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主要措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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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整改措施()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1、成立以乡长为组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乡每月底召开一次人口计生工作专题会。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人口计生督查组,加大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人口计生工作各个阶段和各个时期工作的正常开展。

2、建立计生办站人员包村的工作责任制,包村干部每月向乡党委、政府汇报一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

3、进一步落实责任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各单位、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围绕计划生育率指标,加强基础管理,提高计划生育基础工作水平。

围绕计划生育率指标,不断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具体做到落实两个保障,增强六个强化,抓好一个环节。落实两个保障:

1、争取投入机制的保障。积极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财政基本投入,纳入预算加以保障,保证计生基本免费项目的落实,保证计生优先优惠政策的兑现,保证基层工作正常运转。2、是争取队伍保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计生队伍建设,绩效联酬,严格奖惩、末位淘汰的工作机制。精密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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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整改措施() 际,对计生办人员、村计生管理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技能。以每月工作例会为契机,以会代训,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计生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开展计生

系统“比、学、赶、超”等活动,使广大计生干部树立服务理念和提高服务技能。增强六个强化:(一)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网络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基础信息库,坚持目标责任管理,明确责任,狠抓各项目标、任务、措施的落实。(二)是强化妇检服务工作。坚决实行一年四次的妇检服务,以见面率为重点,以服务质量为保证,确保每个育龄妇女孕育情况清、措施落实情况明,争取参检率100%。(三)是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对外流已婚育妇,要坚持按村规民约,实行合同化管理。我乡将实行流动人口季度服务情况乡级审核制度,对寄回无效报告单和不能及时寄回报告单的对象,要通过加强联系,督促她们参检到位;通过以上措施,确保管理服务率80%以上,(四)是强化办证服务。乡与村、村与对象户签订责任状或保证书,对领取结婚证的新婚对象和符合照顾再生育一孩对象要加大办证力度,确保办证率、准确率和及时率达100%。(五)是强化避孕节育工作。要通过宣传、咨询和知情选择,督促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的避孕措施,确保措施落实率达100%。(六)是强化对各村坚持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党政主要领导挂钩联系,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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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整改措施() 督促,定期解剖,每月召开形势分析会,查出症结,谋求转化,确保后进村转化率100%。

(三)、抓好优质服务工作,提高群众满意率。

以开展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为重点,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一是提高婴儿出生缺陷干预率。对怀孕的育龄妇女,乡村通过宣传,组织她们参加乡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学习。对病残儿照顾再生育对象和部分育龄妇女动员和鼓励她们参加二、三级干预,有效降低

出生婴儿出生缺陷率。二是提高知情选择率。对每个应落实措施对象,对计生服务站人员向其介绍避孕措施种类、特点和避孕原理,使其在知情选择的基础上选择一种长效的避孕措施。三是提高随访服务率。乡计生服务站人员提高工作责任人,及时对育龄妇女进行随访服务,有不良反应的,及时帮助落实治疗,对节育措施到期的,督促她们及时更换措施,提高育龄妇女的健康水平。

(四)强化社会保障机制工作,提高政策措施落实率。

大力宣传和实施“关爱女孩”行动,在社会上形成“尊重女性、关爱女孩”的浓烈氛围。一是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将全乡只有一个女孩并且贫困的家庭排出来,建立档案。二是认真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和奖励扶助制度,健全利益导向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和奖励扶助制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群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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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整改措施() 面了解实行计划生育可以享受的各种优先优惠。全力抓好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与落实工作,使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家庭切实享受各种优先优惠政策,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让群众逐步形成“计划生育好、政策帮养老”、“养儿防老不如优惠政策好”的思想观念。建立奖励扶助制度的运行机制,把握排查摸底,资格确认环节,使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漏,充分发挥政策推动力的的作用。

(五)、加强依法治育,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

我们以提高依法治育水平和执法能力为目标,大力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提高法律法规知晓率为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对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制订工作计划,以乡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为宣传对象,开展

定期和不定期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利用发放宣传资料,集市咨询,专题培训等方式,让全乡干群知晓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二是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为目标,加大执法力度。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对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出现的调查取证难、征收难等突出问题,积极探索,通过宣传、教育、行政、法律等手段,多管齐下,提高征收率。在征收过程中,坚持程序合法,主体合法,征收标准合法。在征收过程中,对拒不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重点难点对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依法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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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整改措施() 征收,扩大征收的影响面、教育面和宣传面,营造“超生必罚”的紧张氛围。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七个不准的规定,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四是实行村民自治。充分发挥和依靠群众的力量,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通过制订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规范生育行为。

骆集乡计生办 2014年9月6日

9月22日上午,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全体镇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我所近几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评议,会上,各位代表在听取了赵永仁所长代表我所所作的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后,就我所在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窗口服务等各方面表现作了综合评价,在此忠心感谢代表们一直以来对我所的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感谢代表们对我所近几年行政执法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绩的充分肯定和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这大大鼓舞了士气,增强了民警的执法热情,也为我们的下一步工作明确了方向,对我们更好的开展执法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意见,我所专门召开所务会,剖析自身不足,制订工作对策,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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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稽查力度。针对全镇半年度外来人口管理工作考核后,各村、厂在登记发证方面有所松懈的现状,我所一方面加大稽查力度,巩固日渐增强的暂住人员登记办证意识,另一方面,推动村、厂联动,发挥好各村、厂暂住人口登记站作用,指导督促各专协管员加强日常稽查工作,互通信息,及时掌握暂住人员变动情况。

二是推广管理经验。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将各行政村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但各村工作进度不一,为此此我所深入实际,发现大生村在外来人口管理方面通过坚持“发挥党员监督、深化“以外管外”、促进房东自律”取得了较好成绩,便将其作为管理经验在全镇推广,该经验的总结也得到了县局领导的好评。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论文百事通我所在完善外来人口办证等便民举措的同时,对违法违规的外来人口、出租房屋房东的处罚毫不手软。所内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规定了处罚指标,并将此纳入辖区民警考核机制,要求各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予以打击。

四是深化“以外治外”。动员各村在管理中物色在村内选取居住时间较长、政治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较强、愿意为社会治安作出贡献、同时在外来人口中有较高威望的暂住人员,融入村级暂住人口管理网络;与此同时,积极在外来人口中物建特情耳目,加强对个别有违法犯罪前科及倾向的重点人口的动态控制,为侦查破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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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整改措施() 五是优化分层次管理。我所对外来人口及出租房屋实行分层次管理,根据其原有及现实表现将外来人口划分为第一层次(高危人员)、第二层次(关注人员)、第三层次(一般人员),将出租房屋划分为重点户、视线户、一般户,在日常管理中有重点的落实责任,提高管理效能。

(二)严厉打击偷盗现象方面

一是充实专职人防力量。我所认真开展对各村、厂三护队的工作指导,积极争取镇、村、厂三方支持,想方设法充实、优化专职巡防队力量,在现有20余名巡防队员的基础上,打算于今年年底再度吸收部队优秀退伍人员入所参加工作,对入所保安采取评议末位淘汰制,优化队伍组合。二是严密社会面控制。加大对偷盗现象的防控力度,加强巡逻设卡密度与力度,通过巡防队、警务室侦防人员24小时全天候巡逻设防,提高见警率,建立起严密的防控网络,并适时组织打击偷盗的专项统一行动,开展出租房屋地毯式清查,增强威慑力,争取抓获偷盗现行。

三是抓好重点部位防控。我所定期对辖区及周边地区发案情况进行分析比对,确定阶段性工作要点,以强化人口、社区、阵地等关键网点防控为主,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防控,规定所内侦防队员每天不少于两次对全镇各金融网点及其周围安全情况开展检查并在银行内签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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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整改措施() 四是加大防范宣传力度。为提高单位、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我所利用电台、广播、报纸、公告栏等多种途径,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发布警方提示、下村治安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如国庆期间辖区内发生一村委办公室保险箱撬盗案后,我所随即将预警信息通报至各村,开展工作布置,有效地防止了该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五是加强阵地控制。积极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机动车修理业清理整顿,对无证经营网点函告工商所予以取缔,要求各业主在收购、修理过程中的做好登记备案工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严厉查处行业违法经营活动,强化偷盗后销赃渠道的阵地控制。

(三)抓好校园周边地区综合治安管理工作方面

一是加强法制教育。调整并增派所内优秀干警出任辖区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负责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各法制副校长每月不少于两次到校园工作,加强与校方的沟通,提高师生法制意识。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秋瑾路一带是我镇学校分布的重点区域,镇中学、镇中心小学、镇中心幼儿园均落户在此,我所增派警力,积极联合工商等其他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开展专项整治,对与学生利益休戚相关的游戏机、书刊、饮食店等落实检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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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整改措施() 三是优化办学环境。我所要求各侦防队员在日常巡逻中有针对性地对校园周边地区开展治安巡逻,同时采取警校联合,共同开展防盗、防伤害专项活动,打击不法分子进入校内作案,指导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消防检查,优化办学环境。

四是对健全帮扶制度。对个别经常扰乱班级纪律、学校教育秩序或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学生进行民警采取一对一帮教,将其列入重点人口管理,经常性地开展谈话教育,掌握其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其走上正规,维护好学校正常教育秩

(四)完善推广社区警务管理制度方面

一是积极构建社区警务管理网络。已建立的胜利警务室与梅峰警务室在控制区域社会治安形势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以块为主、村厂联防的管理模式也得到了公认,为预防犯罪分子向辖区其他管理薄弱地区流窜,我所目前正积极协商在治安形势同样较复杂的五洋片组建警务室,并期逐步推进,争取在全镇范围内加以推广,结成一张严密的社区警务网,使犯罪分子无懈可击。http:// 二是建立警务区工作实绩通报制。为加强对警务室队员的工作监督,提高管理效能,所内每月将警务室的工作实绩通报至相关村、厂,征求村、厂对其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在每月召开的警务室队员例会上进行通报,并针对意见制定相应工作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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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整改措施() 三是完善警务区队员考核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警务区队员考核制度,所内将侦防队员分为四个分队,警务区占其中两个,为激发队员工作热情,所内在提供打击处理对象、办理暂住证等诸方面都落实了明确的指标,出台了一系列奖惩机制,激励警务区之间、各分队之间开展健康有序的竞争,推动工作开展。

四是总结推广警务区管理经验。为推进警务区建设,所内在虚心学习其他地区警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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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措施

规范执法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 派出所行政执法工作评议整改措施 交通执法廉政风险点及整改措施

侦查监督科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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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统计执法检查制度

统计执法检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青海省统计工作管理条例》和《西宁市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维护《统计法》的尊严,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与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做斗争。根据统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我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制度。

一、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为确保统计执法检查顺利进行,我市的统计执法检查以块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西宁地区所有义务提供统计资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检查的内容:

1、对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贯彻执行情况;

2、所提供统计资料中的统计指标(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建筑企业的生产总值及其主要财务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农产品产量、农民人均纯收入、乡镇企业产值、劳动工资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等统计违法行为;

3、是否存在拒报或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4、是否存在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违法行为;

5、《统计法》及其《统计法实施细则》、《青海省统计工作管理条例》和《西宁市统计工作管理办法》所认定的上述三项未包括的其它统计违法行为。

三、检查的方法步骤

(一)方法:

要求提供统计资料者说明统计资料中每一个指标数据的来源、计算方法,并提供出相应的原始资料,然后根据其资料进行核查(包括对原始凭证、台帐与报表的核查)。

(二)步骤:

1、布置被检查对象学习统计法和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报我局制度法规处;

2、按所要检查的比例(比例根据省局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进行抽查(重点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对抽中的单位按检查的内容进行认真检查;

3、对检查中查出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要求对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和公开曝光),并就检查工作写出总结报告。

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根据上级要求或各专业随时出现的统计违法行为,随时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四、对执法检查人员的要求:

统计执法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统计法及有关行政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和办理,如亮证执法、做好检查笔录、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两人以上、行政罚款上缴财政等等,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否则,若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人为的错误,将按本局制定的《行政过错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第3篇: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

第9号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已经2006年7月12日国家统计局第8次局务会议修改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局长:邱晓华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2001年6月20日国家统计局制定

2006年7月12日国家统计局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保障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各级调查队是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各级调查队应当分工协作、加强沟通,避免重复检查。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组织指导下,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协助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查处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统计违法行为。

第四条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应当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保障统计执法检查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其他工作条件。

第五条统计执法检查应当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合法、公正、公开、高效地进行。

第六条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鼓励对统计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社会监督。国家统计局设立举报中心,受理社会各界对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

第二章统计执法检查机构和统计执法检查员

第七条国家统计局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全国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省及地市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应当设置专门的统计执法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统计执法检查员。

县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门的统计执法检查机构。未设机构的,应当配备必要的统计执法检查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统计执法检查员。

第八条统计执法检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统计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管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三)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办、转办、督办统计违法案件;

(四)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统计执法检查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忠于职守、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具备相关法律知识,熟悉统计业务;

(四)参加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统计执法检查证。

第十条统计执法检查员的资格培训及考核由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划、组织和管理,省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应当加强对所属统计执法检查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健全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三章统计执法检查的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统计执法检查制度,综合运用全面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第十三条统计执法检查事项包括:

(一)是否存在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二)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

(六)统计人员是否具备统计从业资格;

(七)统计调查项目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批,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

(八)是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统计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间等问题;

(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

(十)是否依法进行涉外调查;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

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

第十五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

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

第十六条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未出示合法执法证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统计执法检查证是实施统计执法检查的有效证件,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印制,国家统计局和省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负责核发。

第十七条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和检查人员具有下列职权:

(一)依法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被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

(二)要求被检查对象提供与检查事项有关的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进入被检查对象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的数据录入、处理系统检查有关资料;

(三)进入被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及货物存放地进行实地检查、核对;

(四)经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被检查对象的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五)就与统计执法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统计人员、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

(六)对与统计违法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和复制;

(七)要求被检查对象将有关资料送至指定地点接受检查。

第十八条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和检查人员对在检查过程中知悉的被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被检查对象和有关人员不得拒绝提供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不得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检查,对统计检查查询书应当按期据实答复。

第二十条检查人员应当及时向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提交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应当分别以下情况予以处理:

(一)统计违法行为轻微的,责令被检查对象改正,或者提出统计执法检查意见;

(二)统计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四章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

第二十一条统计违法案件由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负责查处。

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可以委托依法成立的统计执法队(室、所)等组织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第二十二条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统计违法行为,由该机关或监察机关依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处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对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移交给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处理。

第二十四条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第二十五条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一般程序为:立案、调查、处理、结案。

对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并已调查清楚的统计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应当补充立案。

第二十六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统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应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适用简易处罚程序,当场作出统计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十七条对下列统计违法行为,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应当依法进行查处:

(一)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二)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对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三)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四)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五)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六)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的;

(七)在接受统计执法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的;

(八)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执法检查的;

(九)国家机关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的;

(十)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查对象商业秘密或者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

(十一)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

(十二)违反《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

(十三)违法进行涉外调查的;

(十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管辖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违法案件。其中,在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各级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案件,由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管辖。

国家统计局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或认为应当由其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第二十九条决定立案查处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一般案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重大案件应当组成调查组。

调查人员应当合法、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不得主观臆断、偏听偏信,不得篡改、伪造证据。

第三十条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当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报领导审批。重大案件的处理由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统计违法案件审理终结,应当分别以下情况作出处理:

(一)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证据不足,或者违法事实情节轻微,依法不应追究法律责任的,即行销案;

(二)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规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尚未构成犯罪的,由统计执法检查机关依法作出处理;

(三)违反统计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作出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公民二千元以上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当事人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要求听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对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

第五章备案与报告

第三十五条下列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十日内报上一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

(一)统计违法责任人涉及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

(二)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三)使用暴力或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执法检查的;

(四)群众集体署名举报或新闻媒介公开报道,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

(五)检查机关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案件。

第三十六条下列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结案后十日内向上一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备案:

(一)给予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行政处分的;

(二)举行听证的;

(三)经复议变更或撤销具体统计行政行为的;

(四)统计行政诉讼案件;

(五)经新闻媒介曝光的;

(六)罚款数额三万元以上的;

(七)立案后已上报上一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各类案件

前款所列

(一)

(三)

(四)项案件,应当在结案后三十日内由省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报国家统计局备案。

第三十七条国家统计局建立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定期统计制度。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应当定期向上一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报告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提请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接受统计执法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的;

(二)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执法检查的;

(三)不按期据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企业事业组织有前款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由统计执法检查机关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前款违法行为之一的,由统计执法检查机关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及其他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统计执法检查机关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提请主管单位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接受或不按规定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造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统计数据失实的;

(二)对抵制、揭发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三)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行为的。

第四十条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主管单位或监察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行为的;

(二)不按法定权限、程序和要求执行公务,造成不利后果的;

(三)违反保密规定,泄露举报人或案情的;

(四)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统计执法检查人员泄露在检查过程中知悉的被检查对象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统计法规检查暂行规定》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4篇: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2001年5月11日国家统计局第四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

【发布部门】国家统计局

【发布日期】2001.05.11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发文字号】国家统计局令第6号 【实施日期】2001.05.11 【法规类别】综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统计检查机构和统计检查员...........2

第三章 统计执法检查的一般规定.............2

第四章 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3

第五章 备案与报告...........5

第六章 法律责任.............6

第七章 附 则...............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保障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统计行政机关负责贯彻并监督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统一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同级统计行政机关的组织指导下,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协助统计行政机关查处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统计违法行为。

第三条 各级统计行政机关应建立统计执法检查责任制,切实保障统计执法检查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其他工作条件。

第四条 统计执法检查应当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合法、公正、公开、高效地进行。

第二章 统计检查机构和统计检查员

第五条 国家统计局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全国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行政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统一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地、县级统计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统计检查机构。未设检查机构的,应指定有关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各级统计行政机关及其直属的调查队、普查中心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统计检查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统计检查员。

第六条 统计检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统计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三)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四)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和本机关的统计行政应诉事项;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统计检查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忠于职守、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从事统计工作满两年以上并熟悉统计业务;

(四)参加统计检查员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八条 统计检查员的资格培训及考核由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划、组织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行政机关负责实施。

第九条 各级统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统计检查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健全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三章 统计执法检查的一般规定

第十条 各级统计行政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计执法定期检查制度,综合运用全面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统计执法检查事项包括:

(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

(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七)统计调查项目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

(八)是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间等问题;

(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

(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各级统计行政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事项和组织形式等。

对未发现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

第十三条 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单位的具体要求等。

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通知可于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

第十四条 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未出示合法执法证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统计执法检查证》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印制,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行政机关负责颁发和管理。

第十五条 实施统计执法检查时,检查人员有权:

(一)查阅、审核、复制被检查单位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三)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询问,要求如实提供情况;

(四)经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就需要检查的事项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

检查人员对在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六条 被检查对象和有关人员在接受统计检查时不得拒绝提供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不得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检查,对《统计检查查询书》应按期据实答复。

第十七条 检查人员应及时向检查机关提交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检查机关应分别以下情况予以处理:

(一)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的,作出《统计检查结论》并送交被检查对象;

(二)统计违法行为轻微的,向被检查对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或提出统计检查建议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统计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四章 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

第十八条 统计违法案件由各级统计行政机关负责查处。

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企业调查总队受国家统计局的委托,可以查处本总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各级统计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依法成立的统计执法队(室、所)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第十九条 各级统计行政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统计违法行为,由统计行政机关的监察机构依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处理。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对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及时移交给同级统计行政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第二十二条 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程序为:立案、调查、处理、结案。 对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并已调查清楚的统计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应当补充立案。

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统计违法案件,适用简易处罚程序。

第二十三条 对下列统计违法行为,应当进行查处:

(一)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二)对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四)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五)在接受统计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的;

(六)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检查的;

(七)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的;

(八)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查对象商业秘密或者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

(九)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

(十)非法进行涉外社会调查的;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对前款所列的统计违法行为,统计检查机构或统计检查员应进行审查。需要立案的,办理立案报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 县级统计行政机关管辖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违法案件。

地级以上地方统计行政机关管辖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或认为应当由其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

国家统计局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或认为应当由其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

国家统计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行政机关依照管理权限管辖涉外社会调查违法案件。

第二十五条 决定立案查处的案件,应及时组织调查。一般案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重大案件应组成调查组。

调查人员应当合法、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不得主观臆断、偏听偏信,不得篡改、伪造证据。

第二十六条 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或检查机构应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重大案件的处理由检查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 统计违法案件审理终结,应分别以下情况作出处理:

(一)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证据不足,或者违法事实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追究法律责任的,即行销案;

(二)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规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尚未构成犯罪的,由统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处理;

(三)违反统计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统计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统计行政机关在作出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公民二千元以上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统计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对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按规定报经批准,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得到完全执行后,予以结案。

第五章 备案与报告

第三十一条 下列统计违法案件应在立案后十日内报上一级统计行政机关:

(一)统计违法责任人涉及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

(二)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三)使用暴力或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执法检查的;

(四)群众集体署名举报或新闻媒介公开报道,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

(五)检查机关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案件。

第三十二条 下列案件应当在结案后十日内向上一级统计行政机关备案:

(一)给予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行政处分的;

(二)经统计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会的;

(三)经复议变更或撤销具体统计行政行为的;

(四)统计行政诉讼案件;

(五)经新闻媒介曝光的;

(六)立案后已上报上一级统计行政机关的各类案件。

地、县级统计行政机关处理的前款所列(一)(三)(四)项案件,应在结案后三十日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行政机关报国家统计局备案。

第三十三条 国家统计局建立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定期统计制度。

地方各级统计行政机关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向上一级统计行政机关报告统计执法检查情况。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统计行政机关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提请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接受统计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的;

(二)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检查的;

(三)不按期据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企业事业组织有前款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统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由统计行政机关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前款违法行为之一的,由统计行政机关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及其他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统计行政机关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提请主管单位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接受或不按规定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造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统计数据失实的;

(二)对抵制、揭发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三)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行为的。

第三十六条 检查机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主管单位或监察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行为的;

(二)不按法定权限、程序和要求执行公务,造成不利后果的;

(三)违反保密规定,泄露举报人或案情的;

(四)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检查人员泄露在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统计法规检查暂行规定》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5篇: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6号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已经2001年5月11日国家统计局第四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局长朱之鑫

2001年6月20日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保障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统计行政机关负责贯彻并监督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统一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同级统计行政机关的组织指导下,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协助统计行政机关查处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统计违法行为。

第三条各级统计行政机关应建立统计执法检查责任制,切实保障统计执法检查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其他工作条件。

第四条统计执法检查应当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合法、公正、公开、高效地进行。

第二章统计检查机构和统计检查员

第五条国家统计局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全国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行政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统一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地、县级统计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统计检查机构。未设检查机构的,应指定有关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各级统计行政机关及其直属的调查队、普查中心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统计检查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统计检查员。

第六条 统计检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统计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三)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四)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和本机关的统计行政应诉事项;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统计检查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忠于职守、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从事统计工作满两年以上并熟悉统计业务;

(四)参加统计检查员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八条统计检查员的资格培训及考核由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划、组织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行政机关负责实施。

第九条各级统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统计检查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健全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三章统计执法检查的一般规定

第十条各级统计行政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计执法定期检查制度,综合运用全面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统计执法检查事项包括:

(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

(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七)统计调查项目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

(八)是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间等问题;

(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

(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各级统计行政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事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

第十三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单位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通知可于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

第十四条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未出示合法执法证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统计执法检查证》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印制,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行政机关负责颁发和管理。

第十五条 实施统计执法检查时,检查人员有权:

(一)查阅、审核、复制被检查单位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三)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询问,要求如实提供情况;

(四)经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就需要检查的事项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

检查人员对在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六条被检查对象和有关人员在接受统计检查时不得拒绝提供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不得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检查,对《统计检查查询书》应按期据实答复。

第十七条检查人员应及时向检查机关提交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检查机关应分别以下情况予以处理:

(一)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的,作出《统计检查结论》并送交被检查对象;

(二)统计违法行为轻微的,向被检查对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或提出统计检查建议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统计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四章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

第十八条 统计违法案件由各级统计行政机关负责查处。

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企业调查总队受国家统计局的委托,可以查处本总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各级统计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依法成立的统计执法队(室、所)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第十九条各级统计行政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统计违法行为,由统计行政机关的监察机构依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处理。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对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及时级统计行政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第二十二条 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程序为:立案、调查、处理、结案。对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并已调查清楚的统计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应当补充立案。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统计违法案件,适用简易处罚程序。

第二十三条 对下列统计违法行为,应当进行查处:

(一)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二)对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四)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五)在接受统计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的;

(六)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检查的;

(七)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的;

(八)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查对象商业秘密或者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

(九)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

(十)非法进行涉外社会调查的;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对前款所列的统计违法行为,统计检查机构或统计检查员应进行审查。需要立案的,办理立案报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 县级统计行政机关管辖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违法案件。

地级以上地方统计行政机关管辖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或认为应当由其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

国家统计局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或认为应当由其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

国家统计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行政机关依照管理权限管辖涉外社会调查违法案件。 第二十五条决定立案查处的案件,应及时组织调查。一般案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重大案件应组成调查组。

调查人员应当合法、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不得主观臆断、偏听偏信,不得篡改、伪造证据。

第二十六条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或检查机构应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重大案件的处理由检查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 统计违法案件审理终结,应分别以下情况作出处理:

(一)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证据不足,或者违法事实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追究法律责任的,即行销案;

(二)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规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尚未构成犯罪的,由统计行政机

关依法作出处理;

(三)违反统计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统计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统计行政机关在作出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公民二千元以上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统计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对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按规定报经批准,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得到完全执行后,予以结案。

第五章备案与报告

第三十一条 下列统计违法案件应在立案后十日内报上一级统计行政机关:

(一)统计违法责任人涉及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

(二)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三)使用暴力或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执法检查的;

(四)群众集体署名举报或新闻媒介公开报道,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

(五)检查机关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案件。

第三十二条 下列案件应当在结案后十日内向上一级统计行政机关备案:

(一)给予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行政处分的;

(二)经统计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会的;

(三)经复议变更或撤销具体统计行政行为的;

(四)统计行政诉讼案件;

(五)经新闻媒介曝光的;

(六)立案后已上报上一级统计行政机关的各类案件。

地、县级统计行政机关处理的前款所列

(一)

(三)

(四)项案件,应在结案后三十日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行政机关报国家统计局备案。

第三十三条国家统计局建立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定期统计制度。地方各级统计行政机关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向上一级统计行政机关报告统计执法检查情况。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统计行政机关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提请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接受统计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的;

(二)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检查的;

(三)不按期据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企业事业组织有前款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统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由统计行政机关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前款违法行为之一的,由统计行政机关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及其他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统计行

政机关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提请主管单位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接受或不按规定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造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统计数据失实的;

(二)对抵制、揭发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三)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行为的。

第三十六条检查机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主管单位或监察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行为的;

(二)不按法定权限、程序和要求执行公务,造成不利后果的;

(三)违反保密规定,泄露举报人或案情的;

(四)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检查人员泄露在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统计法规检查暂行规定》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6篇:统计执法检查制度

巴彦县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制度

为保证统计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证统计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维护和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巴彦县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是指县统计局对其所属的统计基本单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二、统计执法监督必须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适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三、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2.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3.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损害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

4.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对拒报、抵制、编造虚假数据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5.未报经审批或者备案,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的;

6.在统计调查中,泄露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或者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造成损害的;

7.未经批准,自行公布统计资料的;

8.无人负责统计工作,管理混乱或者统计人员调动工作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

9.安排无《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统计工作

的;

10.统计人员工作失职造成统计资料重大差错的;

11.阻挠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或者妨碍、抗拒统计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12.包庇、袒护统计违法行为的。

四、统计执法监督采取本级监督、上级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法,拓宽监察渠道,强化监督力度,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五、对在执法监督检查中的发现问题,应予及时纠

正,对违法、违纪案件要及时查处,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7篇:统计检查整改报告

整 改 报 告

市统计局: 2012年4月24日你局来我公司进行检查工作,主要是征对我单位的统计法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2011年建筑业总产值上报数为2280千元,检查核实数为2040千元;

2、未按规定设置统计台帐;

3、未按照“企业一套表”制度规定独立向国家统计部门网报统计数据。 通过这次检查,公司对统计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深刻认识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而且每个单位每个统计人员都有义务将统计工作认真负责的做好等。

我们单位通过这次问题的出现,并将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查找和深入的分析,总结出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们公司建立时间短、规模小、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导致统计工作不受重视,特别是财务制度不健全,因而上报提取的数据来源不准确不全面,加之现有的专业统计员也由于没有实际工作经验而对网报工作不熟练,因此出现以上问题。

检查问题出现后,公司领导特别重视,而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批评和处罚,并带头要求自已今后也要把统计工作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上,以身作责配合统计人员将统计工作做好,立刻要求相关

责任人人员及时给予改正。公司于5月份已去区统计局办理了单位统计登记证。统计人员于6月份去参加了统计人员继续教育以及“企业一套表”的培训工作。财务工作也在逐步走向正规和健全。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不再出现以上问题。 ****************************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篇2:金融统计检查的整改报告 平凉市商业银行

关于金融统计执法情况的整改报告

人民银行平凉市中心支行:

通过这次现场检查,及时的发现了我行在金融统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宝贵的整改意见和对今后统计工作的要求,这对规范、完善我行金融统计业务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根据《执法检查意见书》((平)银检【2010】13号)要求,我行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统计管理工作 1.加强统计制度建设,为金融统计提供制度保障 我行制定了统一的内部填报制度和实施细则,特别是强化建立数据来源和报表项目之间的对应规则,进一步明确内部报表各科目与金融统计报表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全面梳理统计人员所采用统计方法的正确性,并设置相关核查复合机制。另外,对于我行统计人员自行整理的《统计岗操作流程手册》进行核实和更新,确保统计工作有规则制度可依,有细则说明可核,确保能够具备对报表质量进行整体评估和复核的操作依据,从制度上对统计人员和统计工作进行约束和指导,为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奠定基础。

2.注重金融统计制度的学习培训

在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学习方面,由于我行报表大部分需 1 要手工进行填报、处理,统计人员任务重、工作量大,资料统计报送时间又集中在月初,因此为了确保数据统计报送质量,我行加大对统计人员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对金融统计制度的学习,全面提升统计人员的素质,让统计岗位工作人员对报表填报程序和方法有正确理解和掌握,确保统计报表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我行逐步加强金融统计制度的培训学习,加深对报表填报说明的理解,使每一位统计人员都能按要求同口径统计数据,保证报送数据口径统

一、准确完整。我行制定了详细的统计培训制度,一是积极参加人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形成培训笔记及时与相关未参加培训人员交流学习,掌握好金融统计制度变化的重点、细节等,积极应用到报表的填制中;二是不断学习我行制定的相关统计制度、统计工作流程,做到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统计工作;三是仔细研究学习报表填报说明,明确每一个指标的具体含义,掌握每一个数字的统计口径,做到统计取数的连续性和一贯性,减少填报漏洞提高统计技能和统计数据质量。

二、注重细节,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由于我行中间业务比较单一,只有银行卡业务,且上线时间较短,收入金额较少,所以在统计报表的填制过程中容易被忽视。“中间业务季报表”是金融统计报表中今年新增的一张表单,填报人员对报表结构不够熟悉,误把我行代收代付业务合计金额填入“其他银行卡业务收入”。为此我行2 采取措施,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和统计复核制度建设,要求金融统计人员仔细研究重新学习报表填报说明,明确每一个项目、指标的具体含义、统计口径,保持统计取数的连续性,彻底消除错报、漏报等错误,提高金融统计数据质量。

三、加强科技支持力度,从根本上提高整体统计工作质量

由于我行核心系统不能和对外的报表系统同步,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够全面,所以从核心系统直接提取的数据暂时不能满足系统上报数据的需求,统计工作暂时还未实现自动化、系统化和网络化。统计工作仅仅依靠手工进行筛选、汇总、填报、分析,难以确保数据质量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统计报表由相关统计部门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及对报表项目的理解自行填报,不同填报人员选用的统计方法有差异,准确统一的取数来源和数据处理流程急需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的科技支持力度薄弱,统计复核工作无法利用系统直接进行表内、表间的校验,缺乏对报表质量进行快速、有效、系统的复核和评估的科技技术支持平台。

我行已经与中国金融电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其为我行建设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信贷管理系统、报表管理系统及相关附属系统。新一代信贷管理系统包括常规信贷管理、微小企业信贷管理、企业(个人)征信管理功能,并可实现对客户信息、贷款业务、存款记录、微小贷款等各种信息的整合,自动对这些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报表管理系统包括 3 非现场金融信息系统、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统计信息系统及其他辅助报表,能够及时、完整的提取统计报表,提升统计工作效率,加强风险控制和数据管理,以适应金融统计和金融统计发展的需要。 4 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二篇3:--镇关于统计工作的整改方案 ----镇关于统计工作的整改方案 5月初,县统计局检查组一行对----镇统计工作进行了一次检查,检查组听取了----有关领导对统计工作的汇报,又深入到基层,厂矿,企业了解情况。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发现我镇统计工作存在的很多问题。现根据县局的要求和—的实际情况,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作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 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 从这次检查所发现的问题看,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基层统计工作基础不牢,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所以在今后的统计工作中,要进一步提出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大力支持和重视统计工作,为统计工作的新局面创造条件。

二. 加大对统计基础工作的建设力度。 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是搞好统计工作的前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加大对统计基础工作的建设力度。 ①巩固和发挥“八有八化”双基建成设成果,为统计工作打牢基础。 ②配齐配强基层统计力量。 ③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④大力宣传统计法律和法规,使统计工作走上依法统计的轨道上来。

三. 规范统计行为,严格报表纪律。 针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有些数据质量不高,报表填写上报不规范的问题,在今年内后的工作中, ①所有报表数据上报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方法和制度,不折不扣,认真收集整理,从源头上确保各种数据

资料质量真实可信。 ②根据统计方法和工作流程,做好各种上报数据的评估衔接和审核,做到数出有据,全面完整。③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和统计台帐的收集整理的基础工作,做到口径一致,上下衔接,规范可信。 ④及时督办各种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种统计工作。

以上整改措施,镇政府已要求镇统计站抓紧整改落实,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统计制度和方法,依法统计,确保---各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使----的统计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镇人民政府 2010年6月18篇4:2012年计划统计工作检查报告 2012年计划统计工作检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统计法》,规范计划统计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发挥统计信息在科学决策、科学管理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根据处机关《关于做好集团公司计划统计工作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 我项目部在全项目范围内开展了计划统计工作的自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一、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

接到通知后,项目部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安排。对通知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明确了各部门在此次检查准备工作中的职责,并成立了自查小组,为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了基础。

二、自查情况

项目部对经营生产、固定资产投资及费用、劳动计划统计方面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包括:项目部统计人员配备情况;计划统计规章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统计数据的上报情况;统计基础业务建设情况;统计为本项目提供生产经营服务情况;计划管理的科学性、合规性。项目部开展统计数据对比分析,把当月数据与上月统计数据进行对比,再与上半年数据进行对比,审核并分析相关数据。在自查中绝大部分部门都能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统计数据规范,数据质量高且真实有效。

三、自查中存在的问题

计划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统计人员身兼数职,工作繁重从而分散了统计工作的精力,

造成部分工作不够细致,某些情况下统计资料上报不及时。

2、极少部分统计数据填写不规范,存在漏项、错项等问题。

3、由于缺乏经验,统计手段相对还较为落后。

四、整改措施

对于这次计划统计自查工作,自查小组针对所存在的问题向项目部领导作了汇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1、加强对项目部相关人员的培训,完善统计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逐步规范统计工作;

2、进一步加大督察力度,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3、加强对统计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 xxxxxx有限公司

xxxxxx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xxxx年x月x日篇5:信用社关于银监统计检查整改报告

关于上报**县联社统计数据质量

检查的整改报告 ***银监局: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局【20**】年第**号《现场检查通知书》要求,**银监局领导对我县联社非现场监管报表、区域特色报表和客户风险监测报表的数据质量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此我县联社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人员对通报中的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根据银监分局要求,现将整改报告汇报如下:

一、主要存在问题

(一)统计管理和制度建设方面不完善,主要表现:主管部门不明确,岗位职责未制定,内部协调机制未制定,人员变动频繁且手续交接不完整,理论学习不够充分等。

(二)报表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方面,主要表现抽查****存在数据未及时更新,且归口不准确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我县联社领导对检查的情况高度重视,安排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的结果汇报如下:

(一)统计管理和制度建设方面。对非现场监管报表的人员进行了明确,同时上报***银监局备案;建立和更新了岗位职责,明确了统计岗位的主管部门,并对报表审核人员

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对岗位调离的人员做了手续交接,并要求对现任统计人员进行连续性的培训,确保上报的数据质量。

(二)报表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根据银监局的检查,我县联社将定期检查非现场监管报表的数据真实性,同时加强内部数据质量审核关,制定了以风险部审核信贷、财务部全面审核的二次审核方式,并加强统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实实在在提高统计水平,加强统计数据质量,让统计数据为县联社风险把控发挥作用。

通过银监分局对我联社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我联社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数据报送质量,完善各项统计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让非现场监管报表作为为我县联社的安全健康运行的风向标,使***联社的经营效益更上一个台阶。

第8篇:检查整改措施

检查整改措施范文

篇1:个人自查、措施、整改范文

个人自查整改报告范文一:

自市委、市政府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以来,通过认真学习,发现自己还有许多方面存在不足,需认真加以改进和提高。现就对照市委作风建设活动要求,从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进行了自查。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的要求和动力不够。对学习的要求不够高,学习的内容较浅,学习的范围较窄,系统性、专业性、深入性不强,从而使得学习的效果不明显。动力不足,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学习的自觉性不强。没改变那种“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良好学习习惯。自己较注重单位安排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而对其他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另一方面,学习的钻劲不够。学习过程中,我认真做了笔记,但往往浅尝辄止,没有作深入消化,领会内涵,全面贯彻;第三,学习重点不清。自己没有认真把握学习重点,但求面面俱到,结果忽视了直接相关工作需要的重点学习。

二是责任意识不够强。由于大局意识不够,往往只管自己职责以内的事,其它的事就少有过问。有时,自己明明看见其它同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碍于面子或是认为不该自己管,也就没有主动提出来帮助改正,而是放之任之;有时自己认为无足轻重、无碍大局、可干可不干的事,也就无动于衷;有时本该今天干完的事,也随便拖到明天干。

三是处理问题理论联系实不够。尽管我也经常学习,但学习的深度不够。我经常告诫自己要用辨证的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和处理问题,可总是讲在嘴边,忘在手边,结果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方法简单,对具体问题分析力度不够,不能全面运用发展的、联系的、辨证的眼光看待和处理问题。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平时疏于学习。在知识结构日新月异的今天,不学习,就要落伍。以往我总认为,只要能把本质工作干好,其他学习都无关紧要,殊不知,学习与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只有深入地、系统地、全面地学习,才能更好地胜任自己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认为只要能干好本职工作就行了,而放松了对其他知识的学习。理论知识的学习上也只满足于看看党报党刊、听听时事新闻,读读书本,偏重于时事了解,而对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学习不够,致使理论基础薄弱。由于忽视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掌握,对于自己所学的东西,也没有认真去深入消化,吸收,也就不能很好地做到把自己所学贯彻到实践中去,落实到行动上来,致使在实际工作中政策水平较低。加之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对

于学习制度坚持不够,老爱犯“三分钟”热情的毛病,这一不良习惯致使学习收效不大。 二是思维局限,认识落后。思维局限,认识落后,进取意识不够强,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不求冒尖,但求稳而不乱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按部就班,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条款、按规章制度办事,工作不出错,不给组织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没给自己树立起跨越的高标杆,让自己朝着目标坚定地走下去,反而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

三是群众观念弱化。我们的一切出发点应着眼于广大人民群众,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真正做到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由于我们工作经常直接与企业职工接触的机会多,与他们之间的交流较多,看到群众的疾苦多,听到群众的呼声多,渐渐地麻木了、习以为常了,群众观念弱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弱化。

三、整改措施

随着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对自身存在问题的排查,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增强了我改正错误、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全面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政策,在工作和学习中牢记共产党员的六条基本要求,按照合格共产党员

的标准要求自己,时刻把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放在首位,把它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奋斗动力和行为坐标,立党为公,甘于奉献。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深挖其中的规律性;善于从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善于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紧跟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在强化服务意识上下功夫,为领导决策出谋划策,献智献力;时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堂堂正正做人,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以树立机关干部良好形象为自己行动、处世的准则,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努力做到勤政廉洁。

个人自查整改报告范文二:

一、存在的问题:

思想方面:虽然能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关心国家大事,能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一切学习活动,但是除了工作之余,其余的政治理论学习是比较被动的,如:在下班后的空闲时间,我可能会上上网查找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专业资料,可能学习一些自己原本不懂的知识,但不会主动去翻阅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书籍,不去主动去学习科学发展观的一些基本知识,学习理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强,个人自检自查报告。

作风方面:不喜欢与人沟通交流。在工作中总是一味踏踏实实,埋头干活,不重宣扬。极少主动向上级领导汇报自己的工作和思想,总是觉得自己尽全力干好工作就行,很少和部门及职工交流,有自我封闭,“少说为佳”的不良风气。

工作方面:

1、全面系统的分析考虑问题做得不够,有时候考虑问题比较简单,不能全面系统的通盘考虑。

2、开拓创新精神还很不够。在工作中有做好工作的意识,但思路不宽,大胆工作的思想不牢固,不能够很好的掌握工作的全局性,工作缺乏创新精神,不能与时俱进。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

通过这次对科学发展观的系统学习,对照先进的同志,剖析思想根源,我觉得我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归根结底是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了自己的思想改造,宗旨观念有所淡化,导致自己在许多方面虽知道不足,但常找借口来回避问题。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我认真反思了自己的不足,决心边学边改,立查立纠。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树立发展的理念,做解放思想的排头兵。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要着眼于新思路、新视野、新举措来做好办公室工作。要努力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意识和危机意识,要开动脑筋,着力研究适应新时期**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要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克服求稳和保守思想,看准的事就大胆试、大胆闯,争当一名合格的**干部。

2、树立楷模的理念,做廉洁自律的排头兵。坚持严于律已,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严

格约束自己,非份之想不想,非份之财不取、非理之事不为。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做敢于负责的模范,做善于团结的模范,做廉洁奉公的模范,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办事,努力做出榜样。

3、树立奉献的理念,做永葆先进本色的排头兵。作为一名**工作人员,在今后工作中,自己要继续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献身**事业,不畏压力,勇挑重担,切实肩负起**工作的神圣使命。在工作中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用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4、树立自强的理念,做转变作风的排头兵。今后工作中,我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热情化为干好工作的精神动力,使足劲,脚踏实地、埋头若干,努力改变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自强不息,争创一流。用一流的干劲、一流的作风、一流业绩回报**工作。

5、树立求真的理念,做实事求是的排头兵。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职工的法宝,也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可靠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带头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在实践中,紧密联系工作的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为**工作多作贡献,多立新功。

个人自查整改报告范文三: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学习方面

对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自己认为平时学的可以,满足于有一定的基础,因而放松和忽视学习,致使学习被动应付,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在工作中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和再提高,对知识掌握不系统、不全面,临到用时才临时抱佛脚,对学习没有做到长期坚持,特别是联系实际不够,解决实际问题少。

(二)工作方面

1、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存在等、靠等现象。总认为自己只需要做好份内的事就可以了,工作中领导安排什么就做什么,总是按部就班,只立足于把工作做好,不孜孜追求于把工作做新,没有大的、明显的创新特色。

2、工作态度方面

一是工作标准不高,在工作中自我要求不够严。虽然在工作中不断努力,出色完成了工

作任务,把自己的知识和热情也体现到工作中去,但也存在自我要求不严格的现象,有时思想较为懒惰,安于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不注重思考整体的工作和大局。二是开拓精神不强,思想观念不够开放。在工作中安于现状,工作上放不开手脚,不够大胆,满足于按照领导要求,做好本职,完成任务,缺乏创造性、独创性的点子,存在着等、靠的思想,总是被动接受领导安排的工作,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不能主动替领导分忧。三是有时办事不够严谨,没有精益求精的思想,完成一项工作没有争先创优精神,虽然工作都完成,目标也按时完成就是质量不高。

3、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不够扎实,存在急于求成的情绪。一接到任务,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有时存在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

二是服务态度有时不太好。有时工作忙,来办事的人多,开始时还可以做到对服务对象心平气和,到最后就导致工作缺乏耐心,产生急躁情绪,影响工作效果,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方法简单,致使工作效果不佳。

三是存在有怕得罪人的思想,有时说话不讲究策略。

4、工作纪律方面

日常管理不够严格。总体上还是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但有时对日常纪律抓落实不够,执行制度有时不够严格,偶尔有迟到早退现象,虽然没有影响到工作的按时完成,但还是违反了组织纪律。

二、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

一是自己放松了学习及对自己的要求,没有从思想深处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没有树立长期的观念,没有把长期学习,不断提高自已的工作能力作为目标。

二是没有树立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大胆创新的风格,思想上有等、懒、靠的情绪的要求,在小节上放松了自身纪律,自己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进行系统的规划、整理。

三、整改的措施

1、努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首先是自觉学习,在学习上增强自我约束机制,自我加压,强化学习,努力学习理论,学政治、学财政法规及党的新政策、新方针,严于律己、严于律人,学会与时俱进。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敢于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不因循守旧,不安于现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针对当前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 篇2:服务整改报告范文

服务质量自查与整改报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保安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增强客人的满意度,从而保证宾馆的安全,

提高宾馆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我觉得很有必要进行一次服务质量的自查和整改,因

此,我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根据宾馆星级管理的要求,对本部门的服务质量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的结果汇报如下:

一、劳动纪律方面有所散漫。如:上班迟到、早退、看书、看报纸等现象时有发生。

二、安全意识方面比较淡薄。如:对客的提示提醒工作,安全的重要性方面等认识的不

是很到位。

三、礼仪礼节方面不能善始善终。

四、成本控制意识方面有所缺乏。 鉴于以上诸多问题,我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调整和整改:

一、自我调整,改变工作思路和功能工作方法,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素质。

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三、通过平时的观察和开例会的方式对员工进行要求和思想教育,对极个别思想意识散

漫的员工进行处罚,对于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员工予以辞退。

四、加强培训,规范服务。在培训方面做一下工作: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及和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不断的要求他们改掉不良工作作风,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遵守劳动纪律,提高自身素质,从而

增强他们的责任心和服从意识。

2、对员工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等细节方面进行培训和监督,要让他们知道上班该做什么,

不该做什么,从而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3、车辆管理方面,我要求员工做到:⑴:“五个到位”,⑵:加强巡视的次数。(3):高

档车和过夜车尽量让客人停院内,从而使:每辆车有秩序,每辆车有检查,每辆车有提醒,

每辆车有记录,保证车辆安全。

4、消防方面:⑴完善各种消防制度和消防资料,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确保设备的完好

有效。⑵、对员工消防知识进行考核和培训,增强员工消防意识,从而做到“一懂,三会。”

⑶、加强防火巡视次数,注意死角的消防隐患。⑷、每晚对厨房用电、用气情况进行检查,

若有情况进行处理。⑸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相应的记录,若有故障及时处

理。

5、治安方面:⑴平时加强对员工安全意识方面的教育,让他们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2)

加强巡视的次数,对各楼层、地下室等地方进行巡视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汇报

和记录。(3)、进一步的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和预案,努力提高保安业务素质,增强

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6、礼仪礼节方面:(1)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让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礼仪礼节的重要

性。(2)对员工平时的礼仪礼节进行监督和要求,如:着装,站姿,对客礼貌用语等。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六、在成本控制方面,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物价飞速上涨,既要完成院里交给的任

务,又要维持正常的经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到勤俭节约,控制成本,以最少的成本赚取

更多的利润,因此,勤俭节约、控制成本已经成了我们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保安部首

先:从我做起,带头节约,爱护公物,合理用人和排班,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和浪费,并对浪

费的现象进行制止,其次: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增强员工节约意识,从节约每张纸、每度

电、每滴水做起,爱护公物。从而把成本降到最低。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会进一步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服务意

识和服务质量,把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从而确保宾馆的安全。

在办公室、人事这一块,我将进一步做好领导交代的事情,进一步加大人员的招聘力度,

加强和各部门经理的沟通与交流。完善人事档案,了解员工情况。 我相信,在最后的两个半月里,在宾馆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在我和本部门员工的共同努

力下,我会把宾馆安全和办公室及人事这一块工作做好,顺利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保安部

20XX年10月14日篇2:整改报告范文xx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标准化评审扣分点整改报告湖北寰安安全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受洪山区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授权委

托,于20XX年9月24日组织考评员和专家

对我司进行了安全标准化现场评审,开出《评审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一份。评审结束

后,公司对于评审专家组提出的32条扣分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且按照评审组

的要求成立了整改小组,将公司从现场和资料方面的不足之处,层层分解,期望能将安全隐

患整改到位。

整改小组名单如下: 整改小组负责人:冯书云 成员:李正武 王继川 王 健 程 慧 那 锴 整改小组已对专家提出的情况

逐一落实,现能整改的已经整改,整改项为32项;不能立即整改的项有2项,现列举如下:

1、关于厂房的照明进行照顾测量,由于涉及到资金投入,以及相关申请程序较多,已拟

定整改计划提交领导审批。

2、对于员工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需要将重新梳理员工所有档案资料,并分类整理过

程较长,已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负责人。 具体整改进度及措施如下表所示: 扣分项汇总表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评审组组长: 评审组成员:

时间:年 月 日篇3:整改落实自查报告范文整改落实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县委县政府、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民主评议政风

行风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在认真做好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

段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照活动内容,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

现将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报告如下:为了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采取横向互查、纵向抽

查等有效形式,重点围绕履行职责、服务质量、依法行政等三个方面,在县委县政府要求的

“五查五看”的基础上,认真搞好我局的“六查六看”。即: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

看有无以权谋私、以药谋私、贪污受贿和“吃、拿、卡、要”行为;二查执法、办事行为是

否规范,看有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三查政令是否畅通,看是否

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四查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看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

难听、事难办”等现象;五查办事效率,看有无“推、拖、拉”和工作效率低下的现象;六

查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执行情况,看有无不按时办结、不兑现承诺、不热

情接待等现象。

一、存在的问题

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收集、汇总、梳理,共整理出我局主要存在

的五个方面问题。

1、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有些干部职工思想观念陈旧,总是跟不上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面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感到困难重重,存在能力恐慌。有的

存在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透彻,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不熟悉,钻的不深,对业

务知识的学习不够精,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2、服务不够主动。在服务工作中往往被动服务为主,主动服务欠佳,跟踪服务不能完全

到位。

3、药械执法力度不够强。主要是通过药品市场整治之后,药品市场秩序没有根本好转,

虽然药品市场监管是个长时期的工作,但是,药品经营企业不规范经营的现象仍有发生。

4、机关作风不够扎实。少数人员存在办事拖沓、有令不行、不遵守作息时间的问题。

5、食药监部门职能工作宣传不够,社会上有些人不知道具体职责,并将药价问题、保健

品问题转嫁到食药监部门。

二、整改措施

针对征求意见和自查出的问题,我们采取“五定”的措施即“定出现的问题、定负责整

改的领导、定具体整改的专班、定问题的整改措施、定问题整改的时限”积极进行整改。具

体整改情况是:

1、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勤政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完善和规范现有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重新修订《廉政制度》、《机

关学习计划》、《考勤制度》、《车辆管理》、《文明办公制度》等,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

度理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

发生。此项由周杨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已经于11月初完成整改。

2、加强局机关的制度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紧紧抓住企业和单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实际

问题,规范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以文明机关的良好形象发挥模范作用。此项整改要求

在11月初完成,由周杨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目前,已完成《公示栏》制作,明确了

《申办药品零售企业程序》和《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程序图》。

3、开展了法制讲座、案卷评查活动,对药品稽查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要对执法办案

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督导整改。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初完,成由冯俊才

同志负责,法制办具体落实,已于10月21日开展了执法文书检查,共检查案卷32份,整改

案卷4份;11月5日,请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副局长肖心田同志来我局进行

了法制讲座。

4、加强与报刊、电视台等媒体的联系,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及时报道食品

药品监管工作新动态、新举措、新成效;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

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此项由冯俊才同志负责,办公室、法制办

具体落实,要求在12月初完成,目前已与县电视台共同制订了宣传计划,在《玉沙视点》开

辟专栏宣传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工作动态、专项整治情况、打假治劣典型案件曝光等。

5、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识别真假药品(保健品)知识咨询服务活动;为进一步强

化药品和非药品标识管理,于10月21至22日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药品、保健品分区

(分柜)管理及分类陈列摆放专项检查;要在容城、朱河、新沟等乡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真假药品真伪识别展》。此项整改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

由何祖国同志负责,综合科具体落实。

6、要根据药械从业人员的不同岗位,分类分期进行餐饮服务、药械法律法规和食品药械

专业知识的计划安排培训。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底完成,由何祖国同志负责,综合科具体落

实,现已完成对药品经营企业质管负责人gsp知识培训,11月16日,组织全县药品生产企

业质管负责人进行了gmp知识培训。通过扎扎实实的整改,目前,全局上下形成了“比学习,讲奉献”、“比勤政,讲文明”、

“比廉洁,讲正气”的良好氛围。篇4:整改报告

整 改 方 案 黄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XX年在黄石

市金广厦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中,我公司销售、安装的防盗安全门因门铰

链与门扇配合间隙、锁具加强板部位达不到标准要求等问题被贵局查处,并收到《行政处罚

告知书》,我公司领导十分重视,立即召集生产、技术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检验报告中几项

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部分进行讨论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是我公司将立即派遣负责人到黄石市金广厦棚户区工程现场,及时与工程项目部进行

协调处理。

二是派遣技术人员对已安装防盗安全门全面进行技术检查,对每一樘门在进行调试,如

发现有不符合性能要求的地方,进行整改。三是对已安装的防盗安全门门框与门扇配合间隙、主锁舌伸出有效长度等不合格情况通

过加固门铰链、更换防盗锁等措施进行整改。 四是对不能进行更换或加固处理的不合格防盗安全门将进行拆卸并更换。整改完毕后,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检查,全面配合贵局再次对该批防盗安全门进行检验,

并达到标准要求。同时我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检验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坚决不出厂销售。 ××××公司

×年×月×日 申 请 书黄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我公司于20XX年3月14日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我公司领导十分重视,立即召

集生产、技术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检验报告中几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部分进行讨论研究,

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黄石市金广厦小区对已安装防盗安全门对已安装的

防盗安全门门框与门扇配合间隙、主锁舌伸出有效长度等不合格情况通过加固门铰链、更换

防盗锁等措施进行了技术处理。经过处理,已达到产品质量要求。今后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

对该批防盗安全门售后服务,对用户反映的问题尽力解决。 恳请贵局能给我公司一次改正的机会,减轻行政处罚,免除对该批防盗安全门没收的处

罚决定,望贵局领导给予批准为感!此致浙江大力工贸有限公司 20XX年3月19日篇5:20XX整改报告

范文

20XX整改报告范文

第1篇:服务整改报告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切实顺应民情、改善民生,提升

我镇广大群众对公共服务工作的好评程度,现结合我镇

实际,特制定此提升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村(社区)为重点,按照统筹功能配套、体现资源共享的原则,以加大政府主导投入、

引导市场主体投入和吸引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等各种方式,完善公共服务基础配套和基本制度,

重点实施好文体、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保障、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农业生产服务、社会

管理、生活服务等方面内容。坚持社会公平化、管理民主化的工作取向,注重公众参与评议,

做到遂群众意愿,让群众知道,得群众支持,切实践行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深入做好群众工

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

体系,在整体提升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的同时,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力争在20XX

年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各项测评指标均超过90%,相比20XX年有较大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采取宣传单、宣传活动等各种形式,让群众知道政府在做什么、忙什么,出台了些什么

政策,特别是群众如何享受相关政策、措施,让群众切实获取到相关的利益、好处。群众通

过自身的切实体验,加深对相关服务的理解、知晓,从而正确回答相关提问,提高群众满意

率。

(二)清理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对我镇公共服务基础配套设施和社会管理服务水平进行全面清理,找出薄弱环节,有针

对性的完善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加强社会管理服务队伍,从而全面提升我镇公共服务和社会

管理水平,让群众切实享受到公共服务带来的方便、快捷及生活条件的提高,从根本上提升

公共服务群众满意率。

1、社会治安:引导各村(社区)成立治安巡逻队伍,加强治安巡逻力度。

2、交通出行:加大村级公路建设力度,搞好路面维护,同时引导社会资源参与村级交通

出行,解决村级公交较少局面。

3、食品药品安全:积极协助区级相关部门,加大对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击力度。

4、环境与生态:搞好20XX年斗农毛渠疏掏工作,加快西江河一、二期整治建设,统筹

安排路灯和公共卫生间的建设工作。

5、基层组织服务:加快居民综合服务站的建设,加大政策理论宣传,为居民提供更多便

民服务。

6、文化体育活动:统筹配套各村(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多组织文化及体育健身活动,

并广泛邀请群众参与,及时总结开展的文化及体育健身活动,将相关图片、内容以展板的方

式进行宣传。

7、法律服务:将法律服务工作渗透到各项工作当中,加大法律知识宣传力度和普法力度。

8、农业科技服务:引导特色产业或种植成片的相关农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协会,

加强对农民的专业指导。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督,动态监测。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许卫东牵头,镇推进办负责,成立石板滩镇公共服务满意率提升工作动态督导组,不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监督和监测,采集数据,动态分析,及时

查找问题,改进不足。

(二)制定迎检工作长效机制。制定《石板滩镇20XX年镇、村公共服务群众满意率迎检方案》。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作为联系人员负责做好本村(社区)的工作安排,安排三名善于与人沟通、性格外向、态度

谦和、熟悉当地情况的人为引领员,搞好协调和服务。 第2篇:解放思想大讨论整改报告 按照市教育局和学校党支部的要求和部署,本人积极投入到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当

中,始终坚持边学习边查摆边改进,在学习中解放思想,查找存在突出问题,在解放思想中

强化理论修养,探究存在问题的根源,在剖析整改中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思想解放,推动工

作顺利开展。参加活动进入第二阶段以后,自己紧紧围绕为什么要解放思想?如何才能解放

思想?自身与解放思想要求的优势和差距在哪里?特别是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哪些?针对

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了自身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自

身主观方面找原因,从自身思想深处挖根源,对症下药,自订措施,修正错误,主动整改,

以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和自我超越的目的。现结合问题剖析将整改情况汇报

如下:

篇3:整改报告

蓬莱中心卫生院

慢性病管理整改报告

20XX年5月28日卫生局的各位领导亲临我院进行慢性病等专项检查。对我院的基本情况做了详细的检查工作,给我院提出很多的宝贵意见许多不足之处,我院将针对卫生局提出的问题积极配合做如下整改:

1、部分老年人未做辅助检查

整改措施:老年人辅查目前正与院领导沟通落实,确定好后马上进行工作。

2、个别随访表未测血糖

整改措施:目前鼓励村医生购买血压仪或由我院统计发放血糖仪,做到人手一台为糖尿病患者做好随访管理。

3、精神病患者均未开展辅查,无监护人拒绝检查签字记录,少精神专科诊断记录

整改措施:马上联系乡村医生,由他们通知精神病患者家属,统计检查人数,对不同意检查的患者予以签字证明。积极收集精神病患者相关住院或门诊诊断记录。

整改报告人:唐波

20XX年5月29日

反贪执法检查整改措施

统计整改措施

执法腐败整改措施

规范执法整改措施

执法作风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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