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班主任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表彰先进,鼓励竞争,不断提高学生工作的水平,促进学风的根本好转,现制定我院班主任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如下:
一、 工作考核
1、班主任考核工作在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院学工办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月进行一次。
2、考核内容:
(1) 能按时参加校、院组织的班主任工作会议,不无故缺席;
(2) 每月至少召开两次班会,每周下班不得少于3次;
(3) 所在班级基本消灭迟到、旷课现象,学生离校24小时以后能及时发现并报告。
(4) 能及时完成校、院布置的各项班主任工作,不拖拉,不推诿;
(5) 所在班级能积极参加校、院举行的重大活动,不拖后腿;
(6) 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日志,对班级重要事件、重点人物的谈心活动要有记载;
(7) 所在班级无重大违纪事件和事故发生。
二、 奖励办法
(1)考核合格的班主任由学院每月发放补贴60元(45人以下班级)、90元(45人以上班级),对考核不合格班主任要扣发补贴;
(2)在英语国家四级考试中,所在班级大二上学期通过率达50%,大二下学期通过率达学校要求,毕业前通过率达85%以上,学院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3)在计算机等级考试中,所在班级大二上学期通过率达50%,大二下学期通过率达学校要求,毕业前通过率达85%以上,学院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4)所在班级考研率达50%,且考研通过率达班级总人数的20%(含免试),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
(5)班主任工作成绩好坏将作为校内津贴进档、年度考核、评优及晋升晋级的重要条件。
三、 班主任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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