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监局地处广东沿海经济特区,自古以来对传统节日非常重视,并形成特有的一些习俗,如农历春节互送“利是”,重视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前几年,节日来临前夕,深圳辖内有的保险机构会到深圳保监局派送“利是”和象征性送礼品。自2004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浪费行为的要求,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发生,深圳保监局以整治新春“利是”为契机,以点带面,疏防并举,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廉政纪律,加强治理防范,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疏防并举,廉洁过节
春节的“利是”,俗称“红包”,是广东地区过春节的传统习俗,寓意大吉大利、好运到来。每个利是封内约1-10元不等,派“利是”者意在送出新春祝福,得到收“利是”者的美好祝福,收“利是”者意在图个吉利,并祝派“利是”者恭喜发财,仅仅是互道吉祥之意,实则双方并不存在行贿与受贿的关系,但我局作为保监会派驻深圳的地方监管部门,监管者收受被监管保险公司的“利是”,虽非行贿受贿,但与身份不符。局党委、纪委认为,作为监管者,应时刻注重维护自身监管形象和监管权威,即使是当地有此风俗,但我们首先应当严格遵照国家的有关纪律和规定,不得收受。所以,2004年春节,局党委、纪委专门发文给各公司,要求公司不得到保监局派送“利是”,并专门内部通知全局员工不得收受保险公司派送的“利是”。同时,自2004年春节以来,局党委在元旦、春节来临之前,专门成立由局党委成员、各处廉政联络员组成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小组,负责对我局内部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明确要求廉政联络员对本处室工作人员元旦、春节期间的廉政守法、依法监管行为进行监督,并制定了严格的监督检查纪律。在局党委、纪委的领导下,我局纪检监察处每年都组织小组成员对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堵塞漏洞,避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切实加强了内部监督。
同时,加强了外部监督。自2004年以来,我局每年在元旦前夕都例行召开在深保险机构廉政联络员座谈会,局党委班子成员亲自讲述廉洁自律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求保险机构从支持我局工作、保护我局工作人员的角度,遵守国家的有关纪律和规定,不到我局公款送礼、派送“利是”。
但因节日互送吉祥确实是人之常情,且为尊重监管当地的民风民俗,加强保监局与在深保险机构之间的交流,我局疏防并举,通过举办“新春联谊会”、“新春茶叙”等多种活动,有力地杜绝了春节前后迎来送往、请客送礼的陈旧陋习,倡导了“节约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新春联谊会”即是由深圳保险同业公会组织,保监局领导和保险分公司经理室成员聚集一堂,一起早晨喝茶吃茶点,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新春茶叙”即每年春节后,由深圳保险学会组织保监局领导和保险分公司经理室成员共同喝早茶,互祝美好未来。深圳市政府相关领导每年都亲临联谊会和茶叙,带来市委、市政府对深圳保险业的期望和祝贺。各公司对我局在节日期间树新风、“平安廉洁度新年”的此种形式给予了高度评价。
与此同时,针对广东地区非常重视传统节日的风俗,我局以整治元旦春节送“利是”为契机,通过加强思想教育、规范各种廉政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廉政纪律等多项举措,树立廉洁过节的廉政风气,共同维护深圳保监局“廉洁、高效”的社会形象,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二、以点带面,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以“廉洁过节”为点,局党委、纪委深刻认识到,要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常抓不懈。所以我局采取多项措施,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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