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一个岗位参加面试的只有1人,本人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平均分。最后结果张榜公示在人社局和教育局公示栏内。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祥符网公示。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应届毕业生在考察前不能提供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的,取消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并按规定递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在祥符网上。如有弃权者依次递补。祥符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公开招聘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及本规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考试工作保密规定,各级参与考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应按照国家考试规定的保密范围签订保密协议,落实保密措施,严禁泄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九、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4.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十、其他
(一)招聘相关公告在开封市祥符网发布。不另行通知本人,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解释权归开封市祥符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祥符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祥符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开封市祥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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