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规范》的学习 与课程学习总结报告
摘要:测量学研究的对象是地球整体及其表面和外层空间中的各种自然物体和人造物体的有关信息。它研究的内容是对这些与地理空间有关的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储存、管理、更新与利用。
土木工程测量是研究土木工程建设在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等阶段各项测量工作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其任务主要包括测定、测设和变形观测三部分。测定是指运用各种测量仪器和工具,通过测量和计算,获得地面点的测量数据,或者把地球表面的地形按一定的比例尺缩绘成地形图,供工程建设使用。测设也称施工放样,是将图纸上设计好的建筑物、构造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用测量仪器按一定的测量方法在地面上标定出来,作为施工的依据。变形观测是指建筑物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阶段,需要对建筑物的稳定性及变化情况进行监测,以确保工程安全。
The object of study is to measure the Earth's surface and outer space as a whole and its various natural objects and man-made objects in the relevant information. It studies the content of these and related geospatial information collection, processing, storage, management, update and use.
Civil Engineering Surveying is the study of civil engineering in planning, design,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phases of the survey work and management theory, techniques, and methods. Its tasks include the
determination of Surveying and Deformation of three parts. Measurement refers to the use of various measuring instruments and tools, by measuring and calculation, the ground point measurements, or the topography of the Earth's surface at a certain scale topographic maps plotted reduction for construction use. Construction survey and design, also known as lofting, is designed drawing buildings, structures and elevation plane position measuring instruments used by a certain measurement calibration out of the ground, as the basis for the construction. Deformation is the process of building and engineering in the construction after the completion of th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stage, the need for changes in building stability and monitored to ensure safety.
关键词:测定、测设、规范
正文: 1.测定过程中的规范及应用 1.1水准仪及水准测量
1.1.1规范:第二节 水准测量
第3.2.1条
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表3.2.1
等级 每千米高路线差全中误长度差(mm) (km) 观测次数 水准仪的型号 水准尺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 山地(mm) 与已知点附合或平地联测 环线 (mm) 4 二等 三等 四等 五等 2 - DS1 DS1 因瓦 因瓦 双面 往返各一往返各次 往返各一次 往返各一次 往返各一次 一次 往一次 - 6 ≤50 DS3 往返各12一次 往一次 20 4 10 ≤16 DS3 双面 6 15 - DS3 单面 往一次 30 - 注:①结点之间或结点与高级点之间,其路线的长度,不应大于表中规定的0.7倍;
②L为往返测段,附合或环线的水准路线长度(km);n为测站数。
第3.2.2条 水准测量所使用的仪器及水准尺,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水准仪视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DS1型不应超过15″;DS3型不应超过20″;
二、水准尺上的米间隔平均长与名义长之差,对于因瓦水准尺,不应超过0.15mm,对于双面水准尺,不应超过0.5mm;
三、二等水准测量采用补偿式自动安平水准仪时,其补偿误差△α不应超过0.2″。
第3.2.3条 水准点应选在土质坚硬、便于长期保存和使用方便的地点。墙水准点应选设于稳定的建筑物上,点位应便于寻找、保存和引测。一个测区及其周围至少应有3个水准点。水准点间的距离,一般地区应为1~3km,工厂区宜小于1km。
第3.2.4条 各等级的水准点,应埋设水准标石。标志及标石的埋设规格,应按本规范附录四执行。
第3.2.5条 各等级的水准点,应绘制点之记,必要时设置指示桩。 第3.2.6条 水准观测应在标石埋设稳定后进行,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第3.2.7条 两次观测高差较差超限时应重测。二等水准应选取两次异向合格的结果。当重测结果与原测结果分别比较,其较差均不超过限值时,应取三次结果的平均数。
第3.2.8条 水准测量的内业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平差前每条 水准路线若分测段进行施测时,应按水准路线往返测段高差较差计算,每千米水准测量的高差偶然中误差,应按下式计算。
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 表3.2.6
水准仪视线的 型号 长度 (m) 前后视 较差(m) 1 前后视 累积差(m) 视线离地面最 低高度(m) 0.5 基本分划、辅助基本分划、辅助分分划或 较差(mm) 0.5 1.0 2.0 3.0 划或黑 较差(mm) 0.7 1.5 3.0 5.0 黑面、红面读数面、红面所测高差等级 二等 DS1 50 100 75 100 3 三DS1 等 四等 五等 DS2 DS2 3 6 0.3 5 大致 相等 10 0.2 DS2 100 - - - - 注:①二等水准视线长度小于20m时,其视线高度不应低于0.3m;
②三、四等水准采用变动仪器高度观测单面水准尺时,所测两次高差较差,应与黑面、红面所测高差之差的要求相同。
式中M△——高差偶然中误差(mm); △——水准路线测段往返高差不符值(mm); L——水准测段长度(km); n——往返测的水准路线测段数。
M△的绝对值不应超过本规范表3.2.1规定的各等级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的1燉2。
二、每条 水准路线应按附合路线和环形闭合差计算,每千米水准测量高差全中误差,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Mw——高差全中误差(mm); W——闭合差(mm);
L——计算各W时,相应的路线长度(km); N——附合路线或闭合路线环的个数。
三、当二、三等水准测量与国家水准点附合时,高山地区除应进行正常位水准面不平行修正外,尚应进行其重力异常的归算修正。
四、各等水准网的计算,应按最小二乘法原理,采用条 件观测平差或间接观测平差,并应计算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
五、内业计算最后成果的取值:二等水准应精确至0.1mm,三、四、五等水准应精确至1mm。
1.1.2应用:在水准测量中有三种测量路线,即附和水准路线、闭合水准路线和支水准路线,通常采用DS3水准仪进行测量。
1.2经纬仪及角度测量
1.2.1规范:第三节 水平角观测
第2.3.1条 水平角观测所用的光学经纬仪,在作业前,应进行下列项目的检验:
一、照准部旋转轴正确,各位置气泡读数较差,DJ1型仪器不应超过二格,DJ2型仪器不应超过一格;
二、光学测微器行差及隙动差,DJ1型仪器不应大于1″,DJ2型仪器不应大于2″;
三、水平轴不垂直于垂直轴之差,DJ1型仪器不应超过10″,DJ2型仪器不应超过15″;
四、垂直微动螺旋使用时,视准轴在水平方向上不产生偏移; 五、仪器的底部在照准部旋转时,无明显位移; 六、光学对点器的对中误差,不应大于1mm。
第2.3.2条 水平角观测前或观测后,应测定归心元素。测定时,投影示误三角形的最长边,对于标石、仪器中心的投影不应大于5mm;对于照准圆筒中心
的投影不应大于册0。投影完毕后,除标石中心外,其他各投影中心均应描绘两个观测方向。角度元素应量至15′,长度元素应量至1。
第2.3.3条 水平角观测宜采用方向观测法。当方向数不多于3个时,可不归零。各测回间度盘和测微器位置的变换,应按本规范附录三执行。二等三角点水平角观测可采用全组合测角法。
第2.3.4条 当测站的方向总数超过6个时,可进行分组观测。分组观测应包括两个共同方向(其中一个为共同零方向).其两组观测角值之差,不应大于同等级测角中误差的2倍。分组观测的最后结果,应按等权分组观测进行测站平差。
第2.3.5条 水平角观测过程中,气泡中心位置偏离整置中心不宜超过1格。四等以上的水平角观测,当观测方向的垂直角超过士3°的范围时,宜在测回间重新整置气泡位置。
第2.3.6条 水平角方向观测法的技术要求,不应超过表2.3.6的规定。
水平角方向观测法的技术要求 表2.3.6 仪器型号 光学测微器两次重合读数之差 (″) 1 3 - - 半测回归零差 (″) 6 8 12 18 一测回中2倍照准同一方向值各差变动范围 (″) 9 13 18 - 测回较差 (″) 6 9 12 24 等级 四等及DJ1 以上 DJ2 一级及DJ2 以下
DJ4 注:①为观测方向的垂直角超过±3°的范围时,该方向2倍照准差的变动范围,可按相邻测回同方向进行比较;
②高山地区二、三等三角网点的水平角观测,当垂线偏差和垂直角较大时,其水平方向观测值应进行垂线偏差的修正。
第2.3.7条 四等以上导线水平角的观测,应在观测总测回中以奇数测回和偶数测回分别观测导线前进方向的左角和右角。左角平均值与右角平均值之和,应等于360°,其误差值不应大于测角中误差的2倍。
第2.3.8条 水平角观测误差超限时,应在原来度盘位置上进行重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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