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关于金融商事审判条线案件管辖范围的说明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关于金融商事审判条线案件管辖范围的说明沪高法民五[2010]1号 市第一、第二中级法院民六庭,浦东法院民六庭、黄浦、杨浦法院民五庭,各区、县法院民二庭,第一、第二中级法院及各区县法院立案庭:
为贯彻落实“完善金融诉讼案件审理机制,建立上海金融专业法庭”的要求,进一步厘清金融商事审判条线的案件管辖范围,充分发挥金融案件集中管辖和集约审理的优势,现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商事审判职能分工的通知》(沪高法[2009]393号)的规定,就相关案件管辖事宜作以下说明:
一、金融商事审判条线的案件管辖原则
1、采取“以案由划分为原则、主体划分为补充”,作为金融商事案件与普通商事纠纷案件的划分标准;
2、对于审判中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新金融案由,以及与其他条线职能存在交叉的案件,根据院党组关于金融商事案件划分逐步完善的原则,及时上报高院立案庭和民五庭进行协调。
二、金融商事审判条线的案件管辖范围
金融商事审判条线负责审理以下涉内、涉外金融案件(不包括海事金融纠纷案件):
1、金融借款纠纷(含车贷、房贷等消费信贷纠纷)、信托纠纷、储蓄纠纷、信用卡纠纷、融资租赁纠纷、典当纠纷、保险纠纷、证券类纠纷、期货类纠纷、票据类纠纷、信用证类纠纷、涉金融仲裁纠纷。
2、诉讼主体涉金融机构的担保合同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委托贷款纠纷和委托理财纠纷。 具体案由类型见附件一。 三、金融机构的范围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商事审判职能分工的通知》(沪高法[2009]393号)的规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的通知》(银发[2009]3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金融商事案件中的金融机构范围主要包括:
1、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含独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合资银行)等;
2、合作、互助社类金融机构: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联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含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
3、保险类金融机构: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
4、交易所类金融机构:证券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所、黄金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等;
5、其他类型金融机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含内资财务公司和外商独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投资咨询公司、货币经纪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控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担保公司、邮政储蓄机构、典当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附件一:金融纠纷案由的具体类型
附件二:《关于调整商事审判职能分工的通知》(沪高法[2009]393号)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一金融纠纷案由的具体类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规定,金融商事案件的案由主要包括:二级案由三级案由四级案由备注物权保护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主体涉金融机构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含车贷、房贷等消费信贷纠纷 同业拆借纠纷 保证合同纠纷 主体涉金融机构 抵押合同纠纷 质押合同纠纷 定金合同纠纷 担保追偿权纠纷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信用卡纠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委托合同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主体涉金融机构 委托贷款合同纠纷 典当纠纷
保险合同纠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纠纷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再保险合同纠纷 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 保险经纪合同纠纷 其他保险合同纠纷
证券纠纷证券交易合同纠纷股票交易纠纷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国债交易纠纷 证券衍生品种交易纠纷 证券投资基金纠纷
证券承销合同纠纷证券代销合同纠纷 证券包销合同纠纷 证券投资咨询纠纷 证券资信评级服务合同纠纷 证券回购合同纠纷 证券上市合同纠纷 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 证券上市保荐合同纠纷
证券发行纠纷证券认购纠纷 证券发行失败纠纷 证券返还纠纷
证券欺诈赔偿纠纷证券内幕交易赔偿纠纷 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赔偿纠纷 证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 欺诈客户赔偿纠纷 证券托管纠纷
证券登记、存管、结算纠纷 融资融券交易纠纷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纠纷 其他证券纠纷
期货交易纠纷期货经纪合同纠纷 期货透支交易纠纷 期货强行平仓纠纷 期货实物交割纠纷 期货保证合约纠纷 期货交易代理合同纠纷 侵占期货交易保证金纠纷 期货欺诈赔偿纠纷 操纵期货交易市场赔偿纠纷 期货内幕交易赔偿纠纷 期货虚假信息赔偿纠纷 其他期货交易纠纷 信托纠纷民事信托纠纷
营业信托纠纷 公益信托纠纷
票据纠纷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票据追索权纠纷 票据交付请求权纠纷 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 票据损害赔偿纠纷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汇票回单签发请求权纠纷 票据保证纠纷 确认票据无效纠纷 票据代理纠纷 票据回购纠纷 其他票据纠纷
信用证纠纷委托开立信用证纠纷 信用证开证纠纷 信用证议付纠纷 信用证欺诈纠纷 信用证融资纠纷 信用证转让纠纷 其他信用证纠纷
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金融类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关于金融商事审判条线案件管辖范围的说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