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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临川籍身份研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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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的,但是我们仔细研读他的一些文章也能发现一些端倪。 《二源曾氏族谱》辑有曾致尧的一篇佚文,即《禅祖院记》。曰:禅祖院,昔在南丰县南十五里源头庄,庄即吾家别业也。??仆为儿时多游于此。及冠,与同进士黄简读书于此。太平兴国四年春三月,致尧兄志、弟义、弟肇、弟进士佑尧、赞尧、广州户掾士尧春复游至于此。

该文作于至道二年(996年),禅祖院就是后来的崇觉寺,曾仁旺、曾致尧、及曾易占,曾巩等人的墓均葬于此附近。这篇文章是曾氏在南丰立有产业的最有力的证据,而同游诸人之中,尚有曾仁暠、曾仁晃、曾仁昭之子,说明该产业极有可能是在曾洪立或曾延铎手上立下的。曾致尧除了童年时经常在源头庄游玩外,那就是二十来岁来此苦读了一段时间,及太平兴国四年(979年)与诸兄弟来此游玩,当然还有母亲周氏逝世后来此守孝等数次而已。曾仁旺卒时才42岁,时年曾致尧才11岁,大概就是这段时间里,曾致尧在源头庄呆的时间较长,作为长子的他,后来本应该操持起家里的农务,但是他并没有到源头庄干过农活,二十来岁在此苦读,也应该是母亲的周氏安排让他远离城市的喧嚣,一心应付科举。身在南丰而不干农活,甚至不曾去驻足,实在是令人费解,较好的解释是,曾致尧随母在临川居住,甚至有可能在当时临川云林立有产业,曾致尧只要在临川务农便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是,据《曾氏家谱》记载,曾仁旺的妻子、也即曾致尧的母亲周氏是临川人,她的曾祖父周裕,祖父周羽,父周确,她为周确的四女儿。周家在临川也是有名望的,当曾仁旺逝去,周氏寡母携四子三女投奔本家迁居临川是完全有可能的。临川为周氏培养了长子曾致尧、次子曾佐尧两位进士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清代乾隆《南丰县志》载:曾密公旧宅,在县东广慈寺侧,宋密国公曾致尧世居于此,诸子官达显扬,有司表其地为奉亲坊。

密公即指曾巩之祖父曾致尧,但为什么不说明曾巩之旧宅而说是曾致尧的旧宅呢?如果真是曾致尧手上建造的,说是其孙曾巩的旧宅未尝不可,王安石在临川盐埠岭的房子,是他祖父王用之手上建造的,我们其称之为“王荆公故宅”;本人祖父在老家留下的民房,本人也视为自己的老房子,可见,这旧宅也颇有蹊跷,宋初有个吴绛,为曾仁旺的妻子周氏写了一篇墓志铭,该文是这样写的:

赠沂国公曾仁旺夫人周氏,幼事父母以孝闻。母有疾,不食者累日。及嫁仁旺,同居二百余口,仁爱之如一,有富戚欲分财异居,使其妻阴间夫人以人多为言。夫人曰:“人多则祸者多,所庇广且义,固利之归也。”戚闻言而止。闾里皆尊师以为法。夫人有子四人,长日致尧,乡中无可师者,遂躬自授《经》,致尧卒以文名天下。致尧官梁州假归,置酒东廓为夫人寿,致尧衣朴素,仆马赢劣,或诮之。夫人曰:“儿官而贫,是吾荣也。若抱贷而归,鲜衣怒马,岂吾所以为教哉!”里人因名之荣亲园。

这是荣亲园的来历,周氏在嫁给曾仁旺时,曾家是属于族居,二百余口不分家,几十年后,当曾致尧为母亲办六十大寿的时候,为何要选择到郊外去办酒席?如果是族居的话,那么他们平时吃饭、活动的场所是足够用来办酒席了。很可能早已分家,族人大量“异居”,当然包括他们一家寓居临川的可能。既然曾致尧是来给母亲办寿的,为什么他们中一些人像初次见面似的,甚至笑他做了官还穿得如此朴素。这反映了曾致尧及母亲似乎很少在南丰,因为他们一家人长期住在临川,缺乏沟通和了解才造成了这种现象,这又说明了他们一家已经不在南丰居住。所谓的曾密公旧宅也只是曾致尧之祖留下来的房产而已。关于荣亲园的故事,到了从南丰县志的叙述竟然变了样,说是曾致尧“告归宁,母周氏置酒园中,族戚咸集。”这样就变成了是母亲周氏为儿子接风洗尘了,南丰人便可堂而皇之地说,周氏母子是居住在南丰的了。

时间又过去了十几年,周母年近八十的时候,曾致尧回家探亲,特意到南丰溜了一圈,写下了《春日至云庄记》,云庄大概是淳化二年(991年),南丰划入建昌军管辖,此时曾家

尚有部分人在南丰生活,曾家出于方便的考虑而在南城县城附近建造别墅。

《春日至云庄记》是曾致尧与兄弟、儿子及友人察看南丰春耕情况后写的一篇记文,但奇怪的是文中涉及的黄琮等四位进士,在正德《建昌府志》选举中却找不到这四位进士,不知何故。记文中说“自仲春二月十有二日发军山,季春三月四日至云庄。庄亦吾家之别墅,在麻姑山南,盱江之北。翌日置酒其间,酒阑客醉,因即席 志之。时大宋景德元年,太岁甲辰,三月五日。”曾致尧于南丰的老家是在县城,以他为核心的一次巡游应当从县城出发才对,怎么是从军山出发呢?答案是他们并没有住在南丰,而是住在临川,从临川出发,至宜黄到军山脚下,始入南丰境,在南丰境内转一大圈后,再抵达南城之云庄,在别墅短暂逗留后,他们就从南城回到临川。通过对《春日至云庄记》一文曾致尧一行出发点的考察,我们发现其出发点并不是在南丰“曾密公旧宅”,因为他们一家是住在临川香楠峰上的别墅,曾家人偏爱于临川,这样香楠峰反而成了常住之地了。在与南丰乡友约好了到军山汇合,再进入南丰,只有这样理解才合情合理。

这个曾密公旧宅确实存在,是曾致尧祖上建造的,已经早已是人去楼空了,既然在曾致尧手上都不怎么住人,到曾巩手上那就更不可能了,曾巩在《之南丰道上寄介甫》诗中说:“桑梓得暂还,林僧授馆舍。”曾巩回到南丰住的是僧舍,怪不得南丰从头到尾找不到曾巩的故居了。

第二节、南丰先生临川人

曾巩的父母亲生活于临川

曾巩的父亲曾易占(989-1047)字无疑,在曾致尧七子中排行老五,关于他的生平资料,我们可以通过王安石为其所作的墓志铭以及李清臣和陈师道两人给他作的神道碑进行了解。 王安石的《太常博士曾公墓志铭》云:“公少以荫补太庙斋郎,历抚州宜黄、临川二县尉,举三司法。”曾易占先后担任了抚州宜黄、临川二县的县尉,那时候南丰已经划入建昌军管辖,从地理位置来讲宜黄是与临川接壤,在行政上宜黄也是属于抚州府管辖,这似乎说明曾易占与抚州的关系更密切一些,接着又任府治所在地临川县尉。我认为这不仅仅是政府随意的差遣,同时是结合个人情况,尊重个人意愿的结果。封建时代,当地政府常常会考虑官员需要照顾父亲或尊长的实际情况,而让他们就近任职,比如王安石一家寓居南京后,王安石兄弟及子孙就有多个在南京任职的情况。这一现象正好适用于曾易占,因为最晚在曾易占父母一代已经长住临川了,当曾致尧过世后,就剩下他的母亲住在临川城里了,年纪也大了,需要得到更多的照料,所以之后选择宜黄、临川县县尉更多的原因是为了照顾他在临川的家。 曾易占在临川的任职还小有成就呢!王安石就特意提及他这一时期的功绩,“临川之治,能不威而使恶人之豪帅其党数百人皆不复为恶。”陈师道也说他在临川任期内“轻侠少年戒其党与,毋犯禁。”正因为他在临川政绩突出,在三年一大考中的优异的表现,当地官员举荐曾易占为“三司法”,这是个什么官呢?在李清臣《曾博士易占神道 》却说:“曾易占初以荫补太庙斋郎,历抚州宜黄,临川县尉,举州司法。”看来“三司法”与“州司法”是同一个官职,宋代州级属官体制有诸曹官,分为录事参军,司理参军,司法参军,司户参军,而后三个合称“州三司”,曾易占所担任的是州三司中的司法参军一职,从他前两任职都是属于抚州府的属地来看,他所担任的是抚州司法参军。也就是说他继续在抚州府治所在地临川任职,只不过是官升了一级而已。

天圣二年(1024)曾易占以现任官的身份考中了进士,朝廷派他去做镇东节度推官,武胜军节度掌书记,崇州军事判官,他都没有去,直到天圣四年(1026)才由临川出发去越州任节度推官,总计曾易占的为官生涯,越州节度推官1年,监真州装卸米仓3年,太子中允、太常丞、博士3年,泰州如皋知县3年,信州玉山知县2年,共十余年仕宦在外地。1036

年曾易占在玉山任上受人诬告而失官。这样,他面临着一个选择退居的难题,是回到南丰老家呢,而是去临川寓居之地?曾肇在《子固先生行状》中说:“初,光禄(指曾易占)仕不遂而归,无田以食,无屋以居。”这个“归”当是指南丰老家了,因为曾巩在《上齐工部》中说得详细:“巩世家南丰,及大人谪官以还,无屋庐田园于南丰也。”南丰本籍既没有田地,也没有房屋,要回也回不去呀!曾易占只有带着家眷回到临川来,因为临川香楠峰上有其祖上或其父曾致尧留下来的房屋尚可以作一时之安顿,再说年迈的老母亲一直都住在临川。有一篇文章也可以佐证曾易占去官后是回到临川居住,而没有到南丰去,这就是余靖的《曾太傅临川十二诗序》,文中说:

今兹得罪去朝,守土滨江,同年不疑曾兄惠然拏舟见顾,间日共言临川山水之美,因出十二诗以露其奇。其诗皆讽咏前贤遗懿,当代绝境,未尝一言及于身世,陶然有飞遁之想。通哉:不疑不以时之用舍累其心,其吾所尚哉!遂题其篇。

1037年,好友余靖在江西高安任职,曾易占特意前去造访他,并拿出他居住临川时所写的十二诗给余靖赏析,并请为之作序。曾易占此前在临川为官多年,因政务繁忙而无暇游览,这次挂印归田,落得一身轻松,得以访古探悠,虽然他的诗没有流传下来,但通过余靖的文章我们可以洞察曾易占在临川居住。并对临川相当热爱,期间盛赞临川人文渊薮,山清水秀。此后除曾易占在南康有过一段时间小住外,直到他1047年病逝的这十年时光里,他基本上是在临川度过的。庆历四年(1044)曾易占受邀写有一篇《南丰县兴学记》文中说: 县之士刘德纯合同志而谋曰:“吾侯所设修如此,盖相与图记,使永与县宫俱传?然必假之以其言,为来世信。往者,吾县初无隶儒者,隶儒者由曾氏。建隆、祥符间,谏议以文行为海内望,其世寝闻。往请于谏议之子,其可遂来。”予愧之,逊不得也,乃申古之意告之,使学者知有归也。

从刘德纯的话语中可以看出,曾易占当时并没有在南丰居住,曾家祖庐在南丰城,为南丰旺族,南丰县士刘德纯等人是派人到临川来请曾易占,并断言他可能就会来南丰的。倘若曾易占在南丰的话,他也许会参加南丰县学的筹建工作,为那些“同志”的一员,这也是南丰乡亲前来请他作记,令他感到愧疚的原因所在,那么他是不是还住在临川呢?答案是肯定的。这一年,其子曾巩在写给欧阳修的信《上欧阳舍人书》有“敢自抚州傭仆夫往伺于门下”之句。且在同一年,他年迈的母亲病逝于临川,既然儿子和母亲都居住在临川,这些旁证也能有力的证明了曾易占一直居住在临川。

庆历七年(1047)朝廷忽然叫曾易占到京师复命,其子曾巩随父欣然由临川北上,行前,曾巩作《丁亥三月十五日》诗有“临川城中三月雨。城东大丘泪为渚。”之句。他们由抚河顺流而下,途中经过南昌,吴曾《能改斋漫录》记之:行次,至洪州樵舍僧寺,题诗屋壁云:“今朝才是雪泥干,日薄云移又作寒。家山千里何时到,溪上梅花正好看。”是时庆历七年六月二十日也,人怪其写景不侔。既而行次睢阳而卒,其孙(为“子”之误)子固载柩还乡,复过樵舍,乃腊中雪日梅芳。

曾易占的尸骨被运回到临川之家,直到皇祐之年(1049)才正式安葬于南丰祖茔。 曾巩的母亲吴氏(993-1026年)是曾易占的第二任妻子,这位母亲在生了曾巩、曾牟、曾宰及一个女儿后不久便病死了。吴氏是临川人,王安石为其母作墓志铭说:“夫人吴氏,太常博士南丰曾君之配,世家临川。”但现存金溪《城湖吴氏族谱》载吴氏为金溪柘岗人。该谱以吴谦为柘冈吴氏始祖,说他生于后唐同光元年(923),吴谦生长子吴德筠、次子吴英,吴德筠生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娶黄氏生七子,长吴敏,次吴畋,三子吴孜,另四子别居。继娶崔氏,生一女吴氏即曾易占之妻,曾巩之母,又云吴谦次子吴英生一子吴表微。 但将吴氏定为柘岗人却有不妥之处,据曾巩本人所撰的《书唐欧阳詹集》一文中说:“舅氏临川人,讳逈,字明远,死时年三十四。”可在吴氏族谱却找不到吴逈这个人。况且吴德筠前三子都有一个“攵”旁而吴逈却是“辶”字底,他们为兄弟的可能小,就是假使吴逈是吴

德筠别居的四子中的一员,我们也会发现其中的不对之处。

首先,吴表微于雍配二年(985)中进士,在不知道他与其父吴英的生卒年的前提下,我们不妨认定吴表微25岁时中进士,这在宋初,绝对是一个很小的年纪中进士了。然后我们又认定吴英20岁时生吴表微,那么他们父子的生年就是出来了,吴英942年出生,吴表微961年出生。而谱载吴德筠949年出生,作为次子居然还比长子大7岁。如让吴英年长一些也可以啊!我们就以他们兄弟相差两岁为准,那么吴英当生于951年,而吴英20岁时生吴表微,则吴表微于970年出生,那距他中进士时仅仅16岁,这有些不符合常理。宋初有一些“神童”,没有经过科考,就被皇帝赐进士出身,如晏殊14岁中进士便是这种情况,但凡像这种拔尖的人才,史书当有零星的记载,吴表微没有这方面的记载,说明他不具备16岁中进士的可能。

其次,我们以吴逈和吴氏作比较,按吴谱记载,吴氏为继室崔氏所生,其先七子为原配黄氏所生,这样看来吴氏最幼,假定吴逈是四兄弟中最小的,则他应该最少比吴氏大两岁,那他应该是991年出生的了。其34岁而终,则他卒年应该是1023年了。这一年对曾巩来讲虚岁仅仅为5岁,但在《书唐欧阳詹集》中曾巩特意记录了其舅吴逈对欧阳詹所作的一段高深的议论,并说他的议论随同他的文集老早就失传了。“后世者独余知之,而世不得尽知也。”试想,如果吴逈死时曾巩才5岁的话,怎么能记得他评论欧阳詹的一席话呢?因此,我认为曾巩的这个舅舅吴逈比他的母亲吴氏的年龄要小,这又与吴氏族谱形成明显的冲突。 总之,曾巩的母亲吴氏是临川人,但不是金溪柘岗人,这一点是没有错的。

曾巩生长于临川

清代著名乡贤李绂率先提出曾巩生于临川,只因论述过于简略,恐怕让人难以接受,而且我们现在也没有见到确切的文献记载,即使是这样,我们还是可以推断出一个非常合理的结果。

前文已述,曾易占“少以荫升太庙斋郎,授抚州宜黄,临川二县尉。”可见,曾易占人生的第一个官职是太庙斋郎,太庙斋郎是办理皇帝祖庙祭祀事务的小官吏。这个官并不是经过曾易占刻苦功读,中举授官得来的,而是恩荫补授的。宋代政策规定,只要自己上一辈官至五品以上都可以荫补。荫补在宋初期是没有年龄限制的,只要孩子一出生就可以荫补,宋仁宗庆历三年始更改荫补法:“长子孙不限年,余子孙过十五、弟侄年过二十乃得荫。”可见,荫补的官刚开始因为孩子年龄小,多是一些挂职的闲官而已,曾易占的太庙斋郎,应当也不例外。其父曾致尧于983年中进士,1001年迁户部员外郎,这在宋初也只是六品官,此后担任过几地的知州,也是属于六品,1008年才迁礼部郎中。据《宋代官制辞典》载该官在宋初为从五品上,可见曾易占荫补太庙斋郎,是在其父任礼部郎中之际,当时他才是20岁。 真正的实职是从曾易占任宜黄县尉开始的,王安石给他写的墓志铭时特意提到他的临川之治,对他在宜黄的情况只字不提,李绂说他先授官宜黄县尉,寻改授临川县尉,根据王安石和李绂所提供的信息,我认为曾易占在宜黄的任期并不长,最多一届,另外我们认为他担任该职最迟是在曾易占为父亲曾致尧守孝期满之后。

现在我们可以理顺一下,曾易占任宜黄,临川二县尉的任职时间了,曾致尧病逝于1012年5月22日,按照古代的守孝时间,说是要三年,其实只需要二十七个月,也就是说,曾易占守孝期满是在1014年8月22日,也就是说1014年8月23日曾易占就可以外出任职了。我们适当地把时间往后推一点,1014年底或1015年初他被授予宜黄县尉,古代任职三年为一届,到1017年底或1018年初曾易占就结束了宜黄县尉的任期,开始接任新的职务,如果官员考核及待命大约浪费3个月的时间,那么曾易占接任临川县尉的时间应该是1018年之内,曾易占中进士前为官情况大致勾画如下:

1008年-1014年为太庙斋郎;1014年底或1015年初-1017年或1018年初为宜黄县尉;

1018年-1021年为临川县尉;1021年或1022年-1024年或1025年初抚州司法参军。

我们知道曾巩于1019年出生,那么曾巩之父与母结合应该是在1018年,这个时间刚好与曾易占调任临川县尉的时间相稳合,也就是说,1018年曾易占到临川任职,经搓合娶临川吴氏为继室,1019年曾易占正在临川县尉任内,故曾巩生于临川自然就没有疑问了。

说曾巩长于临川,也是没有错的。1026年曾易占外出任越州节度推官之前一直呆在临川,也就是说从曾巩出生到1026年曾巩8岁时,父母都在临川,自然是随父母在一起长到8岁了。但当曾易占任越州节度推官,是否曾巩也跟着去了呢?王安石《曾公夫人吴氏墓志铭》曰:

夫人吴氏,...二十四归曾氏,三十有五以病终,子男三:巩、牟、宰;女一。时博士方为越州节度推官。

根据此文可知,曾易占任越州节度推官之际,吴氏可能已经病重,所以当他去任官之际,吴氏及孩子们应该没有跟随一起去,吴氏病逝于临川,说明吴氏没有去越州,几个年幼的孩子怎么能由父亲独自带到越州去呢?曾易占要处理公务,孩子们就没有人带,如果去带孩子那他怎么又有时间处理公务呢?将孩子放在家里是他的首选,一来,起初吴氏病得还没那么严重,多少可以照看一下孩子,其二,他母亲居住在临川,还有兄弟姐妹均安家在临川,孩子们有许多亲人照料着呢!在曾巩的不少诗文里都非常感人地倾诉了对祖母的敬爱之情,可见曾巩对祖母的感情深厚,然而这种感情并不是一两日养成的。可以猜想,当曾巩的母亲病逝之后,曾巩兄弟必然是由祖母黄氏照料。

天圣六年(1028)曾易占赴真州(今仪征市)任知监后,经人介绍娶朱氏为继室,但随后他却迁任太子中允,太常丞博士,到京师去任职,考虑到孩子们尚年幼,经不起颠簸,因此,这几年曾巩应该都是在临川度过的。

到曾巩十四岁时,曾易占出知泰州如皋,估计他是带着家眷随行的,今人根据《如皋县志》载:“隐玉斋,在中禅寺内洗钵池上,宋丞相曾文昭公肇处,水阁风榭,为邑人觞咏之所。”认为非曾肇而实是曾巩在此读书。根据曾家当时的情况,以及曾巩兄弟的年龄来分析,曾巩此时在父亲身边是合理的。三年后,其父调任信州的玉山,曾巩有《游信州玉山小岩记》称“景佑三年,家尊受诏为是邑宰,仆侍偕来。”等语,可证曾巩是随父在玉山任所,根据文章所述。曾巩兄弟及可能是由叔父带过来的,这说明即使曾巩曾随父亲到如皋,但后来他还是回了临川。等到父亲调到玉山来时,才随叔父一起去玉山来到父亲的身边。但是玉山只呆了一年多,其父曾易占便被人诬告而失官,这样曾易占只好带着家眷重新回到临川了。

总之,在曾巩十八岁成年的这一段时间里,也只是随父在如皋和玉山二地呆了一些时间,其它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临川度过的,因此说曾巩长于临川。

曾巩申请入临川籍

曾巩有《上齐工部书》一文,其中云:

巩世家南丰,及大人谪官以还,无屋庐田园于南丰也。祖母年九十余,诸姑之归人者多在临川,故祖母乐居临川也,居临川者久矣。进学之制,凡入学者,不三百日则不得举于有司。而巩也与诸弟循侨居之,又欲学于临川,虽已疏于州而见许矣,然不得执事一言,转牒而明之,有司或有所疑,学者或有所缘以相嫉,私心未敢安也。来此者数日矣,欲请于门下未敢进也。有同进章适来言曰:“进也。执事礼以俟士,明以伸法令之疑。适也寓籍于此,既往而受赐矣。”尚自思曰:巩材鄙而性野,其敢进也欤?又自解曰:执事之所以然,伸法令之疑也。伸法令之疑者,不为一人行,不为一人废,为天下公也,虽愚且野可进也。是以敢具书而布其心焉。伏惟不罪其以为烦而察之,赐之一言而进之,则幸甚幸甚。

这篇文章是曾巩正式申请加入临川籍直接表达,据此我们也可以知道,曾巩的祖父曾致尧及父亲曾易占都是南丰籍没有作变更,那么为什么在曾巩祖父和父亲手上没有加入临川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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