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达吉堪布 “定解宝灯论讲记” ......
虽然常我已断除,俱生我执依蕴生, 论说乃至有蕴执,一直存在我执也。
对常我可作两种解释:一种是外道所承认的常有自在我,是世界万物的作者,它周遍一切而恒常存在;另一种,《入中论自释》中明显讲到,佛教内声闻十八部中有些人认为,若“我”断灭则生死轮回的所依不存在,故应存在我的常有相续。
因小乘经论中未能究竟抉择法无我,所以他们始终认为,建立万法的基础——无分微尘以及刹那心识应该存在,若心识的相续不存在则前世后世无法延续。
总的来说,所谓常我,不仅外道,即使佛教内部也有人如此承许。《入中论》中对此观点作了着重破析,此处不再赘述。
我执可分为遍计我执和俱生我执两种,对此,藏传佛教各宗派的认识方法也各不相同。根据麦彭仁波切、无垢光尊者的教言衡量,所谓遍计我,即原本并未执著某法,但依靠其他教派的观点,认为有常有自在、周遍于一切处的我存在。
而俱生我则指自古以来每个众生都会执著的“我”,比如牦牛会产生“我”要吃草、“我”要喝水等想法,这种想法与生俱来,即使没有学习任何宗派也会出现“我”的想法,这就是俱生我执。
那它们的对境是什么呢?
俱生我执的对境是自己的身体、五蕴以及心识。
对于遍计我执的对境,各种宗派说法都不尽相同,一般来讲,所谓常有自在的我或认为整个万事万物是我,这就是遍计我执的对境。
因此,欲证人无我只需将五蕴的聚合证悟为空性就可以,没必要抉择常有自在的我、细微的我。此处,麦彭仁波切说常有自在的我虽已断
除,但并不妨碍俱生我执的产生。为什么呢?因俱生我执依靠粗大五蕴产生,只要对五蕴的聚合有执著,俱生我执就仍未断除。
颂词中的“论”即指龙树菩萨的《宝鬘论》,其中讲到说:“何时有蕴执,尔时有我执,有我执有业,有业亦有生。”此处,对于常有自在的我或小乘所说的常我并未涉及,而是说,我执依靠蕴执产生,在蕴执未灭尽期间,我执不会灭尽,这样就无法证悟人无我。因此,阿罗汉必定要证悟蕴聚之空性,否则,正如麦彭仁波切给札嘎仁波切的辩论书中所说——若未证悟蕴聚空,则声闻仍不得解脱。
《现观庄严论》中说:“具为声闻菩萨佛,四圣众母我敬礼。”般若为四圣者之因,故而声闻缘觉应证悟圆满人无我以及部分法无我。
辛二、释彼教义:
此义假立因蕴有,执彼之心便存在, 假立之我因具故,我执之果不会灭。
龙树菩萨《宝鬘论》中的观点认为,只要假立之蕴存在,则执著它的心就不会灭尽。若阿罗汉对五蕴仍有执著而未证悟空性的话,那他的
我执根本不会消失,就像《释量论》中所说:因具足之时,果必定会产生。
凡夫通常将假立的五蕴执著为我,但真正对其详察细审,整体不是“我”、支分不是“我”、心也不是“我”,真正去寻找时所谓的“我”根本不存在。虽然不存在,但无始以来的习气特别严重之故,人们一直将五蕴聚合执著为“我”,他们根本没有想到将五蕴进行一一剖析,比如一座房子,将房子拆成木板、石块等堆积于一处,人们就再也不会认为这是“我的房子”。
大圆满中常说“破心房”,意即执著之心就如房子一样,对它的来龙去脉里里外外去寻找时根本得不到。当然,我们没有必要将木板继续分析下去,只要把房子破开之后,就不会再有“我的房子”的贪念,或许会出现“我的木材”等想法,但这种执著于此处已成法无我,而阿罗汉只需破除如同“聚合房子”般的人我执即可,不必向下继续分析。
“蕴聚”在藏文中叫做朋布,喇拉曲智仁波切将其解释为整体,也即粗大的聚合称为五蕴。依据龙树菩萨的观点,乃至蕴聚存在期间,我执就不会破除。因此,俱生我执的对境是五蕴的假合,若未通达此为空
性,则阿罗汉无法获得圣果,更不要说菩萨和佛的果位。
但是,对声闻缘觉来讲,要证悟细微法无我相当困难,而格鲁派“承许三乘见道同”的观点,更是难以成立,诸多过失都在所难免。
因为常我虽已断,然依执蕴假立我,
俱生贪境未断故,生起我执无障碍。
通过种种观察方法,或依靠中观理进行分析,虽然常有我已经断除,但以此根本无法灭尽我执。从众生的亲身体验来讲,没有人执著常有不变的我,我执的对境就是五蕴假合,人们将此执著为“我”;而我所执的瓶子等法为遍计我执的对境,这一点在月称论师的相关教义中讲述得十分明显。因此这里说,如果俱生我执贪著的对境没有断除,由于因具足则果必产生之故,生起我执之果决定无有丝毫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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