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毁,声明作废。本人持刊载声明的原版报纸一张(不能剪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二张(已摄像的除外)和本人申请(须写明遗失或损毁时间),到原申办毕业证书所在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考办申请办理。申报时间为每年的6月初和12月初。全省汇总后,在办理毕业证书时一同办理。
30.《四川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如何查询? 省教育考试院:
考生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查询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也可到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市(州)招考办、高校自考办查询。
31.《四川自考》:考生遗失课程合格证或毕业生学籍表后应怎样办理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省教育考试院:
在籍考生遗失课程合格证,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考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申请出具加盖红章的考生考籍表。
已毕业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考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办的,被委托人还应持有考生本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咨询电话028-85193774)。
32.《四川自考》:自学考试毕业生出国应怎样开具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省教育考试院:
凡申请开具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出国成绩证明的考生,应持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办的,被委托人还应持有考生本
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中英文对照的出国成绩证明(咨询电话028-85193774)。
33.《四川自考》: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档案丢失后能否补办? 省教育考试院:
自考毕业生学籍档案丢失后不能补办。但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毕业生成绩证明,该成绩证明可作为毕业生学籍档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自考政策篇(4)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