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 甲乙双方同意 万千瓦时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所产生的价差收益采取比例分成,交易收益 %归甲方所有, %归乙方所有。双方另有约定如下:
4.3.3 其他交易模式: 无。
4.4 乙方对甲方当月的实际用电量与双方确认的计划电 量进行偏差统计,就甲方月度偏差超过允许范围时,双方约 定处理原则为:
月度偏差正负 %考核处罚由售电公司承担,超出部分由用户承担考核处罚。售电公司同时承诺,自身没有偏差时,用户也不考核;自身有偏差考核时,不考核反向偏差的用户。
4.5 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及省调整目录销售电价,则
按新的政策执行。
第五章 电能计量
5.1 电力交易涉及的电量计量点在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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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电网经营企业签订的《江苏电网公司(输(配)电公司)、 售电公司、电力市场化零售用户三方购售电合同》中约定。
5.2 电力交易涉及的电能计量装置要求、电能计量装置 校验要求和计量装置异常处理办法,按照电力用户、售电公 司与电网经营企业签订的《江苏电网公司(输(配)电公司)、 售电公司、电力市场化零售用户三方购售电合同》约定执行。
5.3 电力交易结算电量以甲方计量点关口表计量的电量 为结算依据。
第六章 结算和支付
6.1 在结算周期内,甲方的电度电价(费)由乙方按照 本合同约定向电力交易中心、电网经营企业申报并经甲乙双 方确认的交易结果形成, 功率因数、峰谷比调整、容量电 费(如有)仍由电网公司按照现行国家及省的政策执行。
6.2 甲方按与售电公司、电网经营企业签订的《江苏电 网公司(输(配)电公司)、售电公司、电力市场化零售用 户三方购售电合同》约定交付用电电费,原有向电网经营企 业缴交用电电费、计费方式以及结算流程均保持不变。
6.3 甲方收益直接在向电网经营企业缴交用电电费中扣 减。
第七章 合同变更
7.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以书面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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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7.2 因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能 源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导致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 同约定时,双方应相应变更本合同。
第八章 合同违约和补偿
8.1 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 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违约条款约定如 下:
8.2 违约的处理原则
8.2.1 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等责 任。在继续履约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仍对非违约方造成其 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2.2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因一方原因导致合 同不能继续履行,另一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并要 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章 合同解除
9.1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 除通知后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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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一方被申请破产、清算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9.1.2 一方与另一实体联合、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 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合理地承担其在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9.2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果因甲方原因 导致合同解除,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果 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 损失。
第十章 不可抗力
10.1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合同任一方 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义务,但 前提是:
10.1.1 暂停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 响的合理需要;
10.1.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 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10.1.3 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 同。
10.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 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书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 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 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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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 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对方提供一份由 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10.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 因不可抗力给合同其他方带来的损失。合同双方应及时协商 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 抗力的影响。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 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扩大的损 失。
10.4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双方首先应尽量调整交易和生 产计划,尽可能使结算电量接近合同电量。
10.5 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解除
如果任何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其义务持续超过 日,双方应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解除本合 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 120天 内,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 同的条件或解除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 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报能源监管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 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政府相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 2 ) 种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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