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有趣的想法——“表姐愈这样干预,自己偏让他亲近。自己决不会爱方鸿渐,爱是又曲折又伟大的情感,决非那么轻易简单。假使这样就会爱上一个人,那么,爱情容易得是自己不相信,容易得使自己不心服了。” 可见唐晓芙是因为赌气才吃方鸿渐的请的,这时唐小姐盘算着一种非常浪漫的爱情标准。有了这样的爱情标准,只要认定自己没有爱上别人就不算恋爱,换一句话说,即使有诸多男友,从唐晓芙角度而言,只要认定自己不动心,就是在她表姐看来她是“一把男朋友在手里玩弄着”,唐晓芙还是可以认为自己“没有什么朋友”。 这在表姐苏文纨看来,有“一把男朋友”的唐晓芙的当然“不清纯”,而在唐晓芙看来,没有经历过“又曲折又伟大的情感”的自己则依然是“清纯”的。方鸿渐则也是被唐小姐这样复杂的 “单纯”吸引。
另有一点,唐小芙在小说中“正面”出现的时间也相当短,与方鸿渐的交往时间非常短。甚至她与方鸿渐并不经常见面,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恋爱行为,不过有了恋爱的试探、通信和请客吃饭而已,方鸿渐与唐晓芙接触次数实际上是非常有限的。而唐小芙这样的少女,出身名门,不粉饰,求天然,有抚媚,待人接物见真诚,对感情虔诚,哪怕仅仅出场几分钟,也会颇得观众好感的。 苏文纨
相较于唐小芙,苏小姐在此书中所占的比重更大一些。作者开篇便道出苏文纨有种“孤芳自赏,落落难舍”的神情,有副大家闺秀的外貌与做派,而她对方鸿渐一番追求充分地表现出了一种较高的战略思想与控制大局的才能。譬如苏对幼时玩伴赵新楣挖空心思献殷情却不屑一顾,在面对心仪的方鸿渐时却要先摆出“又甜又冷”的冰激凌
作风,一旦失效就施展出另一种欲擒故纵、敲山震虎的手段,安排上几次竞争对手的聚会,以挑起方鸿渐的斗志。再适当地释放一下不轻易给的柔情,要不是这位美国“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心有所属,苏小姐的计划是定然成功无疑的。但篇末在苏小姐与“四喜丸子”曹元朗结合以后,对于孙柔嘉冷嘲热讽,这使她身上凭添一股市井习气,毁了那种目高一切的傲气。
在本书中即使是苏文纨这样的大博士,她依然是矛盾的:她写的纸扇上的诗了无画意,还是偷外国民歌而作的;至于那《十八家白话诗人》到底如何更是不得而知。她先后拿过赵辛楣的信在方鸿渐面前卖弄,拿曹元朗的信在唐晓芙面前炫耀,只是她自己从没有写过一封信。身为被誉为“苏东坡的妹妹”的大才女写出来的文章却文理不通,这的确是很难堪的事,无怪乎她从不写信,到是电话打得勤,无形之中这也是她的方鸿渐、唐小芙的隔阂。尽管如此,如果方鸿渐娶的是苏文纨,其结局一定要好于娶孙柔嘉。至少苏成熟有魅力,她的手段是用于她的敌人而不是用于所选择的丈夫的。但这反映了她与孙柔嘉的不同,孙小姐对方鸿渐是悄悄撒下了情网,等待时机等方上钩;而苏小姐却是步步为营进攻为主。只可惜苏最后贱价嫁给了曹元朗,虽然苏完全有能力选择条件更好的赵新楣,然而由于她是个高傲之人,曹元朗总算会写两句“孕妇肚子颤巍巍贴在天上”的歪诗,会说一些漂亮话;况且她的好面子要她在感情上扳回过失,曹元朗又和方鸿渐不熟,这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人选,也不难看出苏小姐和唐小姐在感情上态度的天壤之别,同样出身名门,但苏小姐更加事故老练,更看淡于那些理想而攻于心计。
孙柔嘉
孙柔嘉是《围城》里写的很成功的一个人物,就象杨绛先生所说的:这类女孩子在我们身边很常见,她受过高等教育但很工于心计,长的不漂亮却也不丑,她比方鸿渐会做人的多,方鸿渐是孙柔嘉精心选择的对象,从一行五人出发去湖南三闾大学的路上开始,她就悄悄的洒下了情网,她最大的成功是得到了方鸿渐,但也证明了这是她最大的失败。
显然,孙柔嘉是一个极普通的女孩,在外貌上没有惊人之处。方鸿渐甚至“没有正眼瞧过她,她脸圆脸扁都没看清楚呢。”她只是万千平凡女子中的一员。她的情网撒得极俱技巧。路途中过一险桥,是孙柔嘉牵方鸿渐过桥,而且很照顾方鸿渐的面子,不让他在众人面前丢丑。因此 “鸿渐只有敬佩,想女人这怪东西,要体贴起人来,真是无微不至,汗毛孔的折叠里都给她温存到。”就是这不讨厌的“一念温柔”,在方鸿渐的内心里下了“情种”。孙柔嘉甚至也很懂得把握人的心理,当她拿陆子潇的求爱和匿名信时,孙方俩人的关系又进一步了。然而尽管孙最后嫁给了方鸿渐,但她并不比唐小芙幸运。方鸿渐对待孙小姐的态度是应付的,仿佛不得不吃饭只好吃饭一样。
当然,方鸿渐与孙柔嘉在一起,也有过浪漫而热烈的日子。从三闾大学出来到桂林的时候“他们快乐得不像人在过日子,倒像日子溜过了他们两个人。”就是到了度蜜月之时的孙柔嘉,仍然仍不失其可爱之处。只是这样的情景一回到上海就变卦了。结婚以后的琐事繁多,她开始耍小性子,患得患失,夫妻不和,生活也失了色彩。
而孙柔嘉一直把婚姻当作事业来经营,毕竟她生长的环境要比唐小芙复杂得多,在那样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不被重视的结果让她懂得自己去争取喜爱的事物。对一个她还算倾心的男人,女人耍点小心机不足为怪,实际上,有心机的女孩多半是聪明的女孩。方鸿渐相当需要一个象孙柔嘉这样外柔内刚,颇有主见的内助来克服他自身遇事彷徨患得患失的毛病。可是,他们的婚姻掺入了太多旁人的因素:与方鸿渐相连的是一个没落的乡绅家庭一一号称开明却并不理解儿子的父亲和唯唯诺诺的母亲及虎视眈眈妒忌心重的弟弟弟媳,一会儿要孙柔嘉下跪拜祖先,一会儿两个弟媳妇又来“侦察”她的嫁妆。这样的家庭当然让孙柔嘉受不了;与孙柔嘉相连的则是洋味十足的姑母家,姑母把自己的先生管得服服贴贴还不够,要怂恿孙柔嘉管制方鸿渐。姑母的居高临下同样令方鸿渐无法消受,于是矛盾就产生了。结婚后以后三姑六婆的搬嘴,女佣的好管闲事,加上俩人脾气不佳,两天三天地吵。他们吵架时,方鸿渐首先失手推了柔嘉一下,而柔嘉也不甘示弱,用象牙梳子砸坏了方鸿渐的脸,也砸坏了言归于好的可能性,还被她的丈夫方鸿渐评价为“这样狠毒”。这实在也是孙柔嘉的不幸。
赵新楣
赵辛楣是《围城》的二号男主人公,《围城》中除了方鸿渐赵新楣也是唯一个贯彻始终的任务。但赵辛楣最初是以苏文纨追求者的身份登场,在苏家与方鸿渐争风吃醋,与方鸿渐可谓“不打不相识”。但在苏文纨也嫁给了曹元朗之后,赵辛楣和方鸿渐同赴三闾大学任教,此时二人已化敌为友,赵辛楣在小说中身份转换为方鸿渐的“伙伴”和“助手”,他对方鸿渐慷慨资助并建议方鸿渐孙柔嘉在香港登记结婚,而后在重庆的召唤成为方鸿渐决心出走的原因,从某些方面上说,赵新楣俨然控制着方鸿渐的进和退。
赵辛楣在小说中算是颇为可爱的角色。他活得挺潇洒,“进可以做官,退可以办报”,再不济还能教书,而且是个系主任。他留洋学的是政治,颇有政治家的见地和风度,而且擅长用响亮流利的美国话演讲,他为人热情大方,对朋友真心帮助,
是一位有着独特性格、有着他自个儿“灵魂”的人物:豪爽又不失儒雅,浮夸又不乏精明。
赵新楣的确精明的,他可以很敏锐的察觉孙柔嘉的假天真,可以在任何环境中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而且相对于方的窘状,赵辛楣就显得更有主动性了。由于家世原因,他的自由度比旁人大:遭苏小姐“遣散”后可去三闾教书,在三闾崩盘后可去重庆谋事。他还有些理想主义的气息,到三闾前,满怀信心地说办教育是培训青年、改造社会的出路。从方鸿渐赵辛楣两人同去三闾大学开始,是赵辛楣
一手将方鸿渐带入一个新的生活圈子。赵新楣和方鸿渐可以说相处的十分融洽,而他为人豪爽,在即将到达三闾大学的时候,赵辛楣做了总结:“像咱们这种旅行,最试验得出一个人的品性。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毕现的时候。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作朋友。??”方鸿渐便问自己讨厌不讨厌,赵辛楣答道:“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方鸿渐想不到赵辛楣会这样干脆的回答,气得只好苦笑。
但赵新楣的缺点在于有时候故意拿腔作调,摆弄政治家派头。比如他说:“办报是开发民智,教书也是开发民智??论影响的范围,是办报来的广;不过,论影响的程度是教育来得深。”但是这番话却被方鸿渐以“大话哄人”和“小政客办教育”讥讽得体无完肤。此外,辛楣就可以说是无可挑剔的人物了。但最后苏文纨选择和曹元朗结婚,不仅跌破了方鸿渐的眼镜,多多少少也上了赵新楣的心。但这对于赵新楣来说确是好事,毕竟苏文纨选丈夫,不是选所谓“乘龙快婿”,而是选一个易于控制的,比较没用的男人。因此,她不会选赵辛楣。赵辛楣拥有家世,有地位,事业如意,无需苏文纨的施舍,这就减轻了苏文纨的优越感。只可惜赵新楣虽曾强调过自己对苏文纨的心死,却在见到中文系主任汪处厚的年轻太太以
后感觉她和苏文纨相象,于是与汪太太有了越轨交往,而老校长高松年也对汪太太抱有非分之想,就向汪处厚揭发他们的私情,赵辛楣只得离开三闾大学。但他到了重庆进了国防委员会,颇为得意,比起出走时的狼狈,像换了一个人。总归一句,赵新楣有混社会的本钱!
曹元朗
曹元朗在小说中的戏份不多,作者在描写到方鸿渐 初见曹元郎时说:\鸿渐吓了一跳,想去年同船回国那 位孙太太的孩子得这样大了,险些叫他'孙世兄'。” 孙家小儿与曹诗人风马牛不相及,当曹元朗出场时却以此来调侃曹,曹诗人的风采不怎样,但确是苏文纨最后的选择。曹本身并没有存在的价值,他没有赵辛楣的幽默潇洒,也无法效仿方鸿渐在苏小姐心里投下炸弹,充其量就只是赵新
楣所讲的因为这俩人都是诗人,可以看懂对方的大作,对于俩人来讲才是不错的组合,另一方面也因为曹刚好赶上苏文纨急于在感情上挽回面子的时机,而他的逢迎和没有个性恰恰能衬托出苏小姐的光彩,苏由此还有一个发淫威的舞台。毕竟苏文纨选丈夫,不是选所谓“乘龙快婿”,而是选一个易于控制的,比较没用的男人。
曹元朗的第一次登场也和苏文纨有关,他是苏小姐用来刺激方鸿渐、赵新楣,用来看三人为自己争风吃醋借此抬高自己的身价的旗子。只能说新派诗人曹元朗不是太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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