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4.6计算机房地板电缆夹层空间灭火要求
细水雾系统保护计算机房地板电缆夹层空间,可按本标准附录I规定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灭火试验。
6.1.4.7电缆隧道空间灭火要求
细水雾系统保护电缆隧道及类似空间,可按本标准附录J规定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灭火试验。
6.1.4.8其他保护空间或对象灭火要求
细水雾系统用于保护其他类型的场所或对象时,生产商应根据保护空间或对象按附录K确立相应的灭火试验模型或方案。 6.2贮气瓶组
贮气瓶组包括贮存的气体及贮气容器、容器阀(释放阀)、安全泄放装置、压力显示装置等。
6.2.1工作压力
贮气瓶组的工作压力应符合表2的规定。
6.2.2密封要求
按7.2.1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瓶组应无气泡泄漏。
试验压力为系统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6.2.3抗震要求
按7.3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瓶组任何部件不得产生结构损坏。瓶组内的压力损失不得大于贮存压力的0.25%。试验后自动启动容器阀(释放阀),不应出现任何故障。 6.2.4温度循环泄漏要求
按7.4规定的方法进行温度循环泄漏试验,瓶组内压力损失不得大于贮存压力的0.02%。试验后自动启动容器阀(释放阀),不应出现任何故障。 6.2.5耐倾倒冲击要求
按7.5规定的方法进行耐倾倒冲击试验,瓶组零件不应损坏。试验后瓶组的气密性应符合6.2.2的规定自动和手动启动容器阀(释放阀)应能正常开启。 6.2.6充压气体要求
充压的氮气含水量应符合GB/T8979中合格品的规定。 6.3贮气容器
6.3.1贮气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
贮气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应符合GB5099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
贮气容器应由获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制造许可证及批准的相应类别和范围的单位制造。
6.3.2公称工作压力
贮存容器的公称工作压力应不小于系统的最大工作压力。 6.3.3容积和直径
贮气容器的公称容积和外径或内径应符合GB5099的规定。 6.3.4材料
容器的材料应符合GB5099的规定。 6.3.5标志
容器钢印标记按GB5099的规定。
6.4容器阀(释放阀) 6.4.1工作压力
容器阀(释放阀)的公称工作压力应不小于系统的最大工作压力。
6.4.2性能
容器阀(释放阀)应符合GA400-2002中5.4.1、5.4.2、5.4.4、5.4.5、5.4.6、5.4.7、5.4.8、5.4.10、5.4.11的规定。 6.5贮水瓶组
贮水瓶组包括贮存的水及贮水容器、安全泄放装置、瓶接头及虹吸管等。 6.5.1工作压力
贮水瓶组的工作压力应不小于系统的最大工作压力或减压装置下游最大工作压力。 6.5.2强度要求
按7.6.1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不得渗漏、变形或损坏。
试验压力为1.25倍的贮水瓶组的设计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6.5.3瓶接头要求
贮水容器瓶接头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铜合金制造,也可以用强度、耐腐蚀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质的其它金属材料制造。 6.5.4虹吸管要求
虹吸管应采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铜合金或奥氏体不锈钢的金属材料制造。 6.5.5水质要求
贮水瓶组中贮存水的水质应符合GB 17323的规定或采用蒸馏水、去离子水。 6.6贮水容器
6.6.1贮水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
贮水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应符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或《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贮水容器应由获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制造许可证及批准的相应类别和范围的单位制造。
6.6.2工作压力
贮水容器的工作压力应不小于系统的最大工作压力或减压装置下游最大工作压力。 6.6.3标志
贮水容器上标志应符合GB150或《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相关要求。
6.6.4材料
贮水容器应采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奥氏体不锈钢的金属材料制造,当采用其它非耐腐蚀性材料制造时,容器内部应进行涂覆防腐处理。 6.6.5贮水容器内部涂覆层 6.6.5.1温度循环要求
贮水容器按7.4规定的方法进行温度循环试验,试验后涂覆层应无脱落,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电火花检漏试验,涂覆层应无漏点或剥离。
6.6.5.2压力循环要求
贮水容器按7.8规定的方法进行压力循环试验,试验后涂覆层应无脱落,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电火花检漏试验,涂覆层应无漏点或剥离。 6.7气体单向阀 6.7.1材料
气体单向阀应采用不锈钢、铜合金制造,也可以用强度、耐腐蚀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质的其它金属材料制造。
6.7.2工作压力
气体单向阀的公称压力应不小于系统的最大工作压力。 6.7.3性能
气体单向阀应符合GA400-2002中5.7.1、5.7.4-5.7.9的规定。 6.8驱动装置
驱动装置应符合GA400-2002中5.11的规定。 6.9安全泄放装置 6.9.1泄放动作压力
贮气瓶组和贮水瓶组应设置安全泄放装置。 按7.9规定的方法进行动作试验,贮气瓶组上安全泄放装置的泄放动作压力设定值应不小于1.25倍的贮气瓶组最大工作压力,不大于1.425倍的系统最大工作压力。泄放动作压力范围为设定值×(1±5%)。
按7.9规定的方法进行动作试验,贮水瓶组上安全泄放装置的泄放动作压力设定值应不小于1.05倍的容器最大工作压力,不大于容器的设计工作压力。泄放动作压力范围为设定值×(1±5%)。
6.9.2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7.10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安全泄放装置不得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试验后按7.9规定的方法进行动作试验,安全泄放装置的泄放压力范围应符合6.9.1的规定。 6.9.3耐氨应力腐蚀性能
按7.11规定的方法进行氨应力腐蚀试验,安全泄放装置不得有裂纹、损坏。试验后按7.9规定的方法进行动作试验,安全泄放装置的泄放压力范围应符合6.9.1的规定。 6.9.4耐二氧化硫腐蚀性能
按7.12规定的方法进行二氧化硫腐蚀试验,安全泄放装置不得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试验后按7.9规定的方法进行动作试验,安全泄放装置的泄放压力范围应符合6.9.1的规定。 6.9.5耐温度循环性能
贮气瓶组上的安全泄放装置按7.4规定的方法进行温度循环试验,试验后按7.9规定的方法进行动作试验,安全泄放装置的泄放压力范围应符合6.9.1的规定。 6.10连接管
6.10.1材料
连接管宜采用高压软管,亦可采用耐压强度、抗冲击振动能力相当的耐腐蚀金属管材。 6.10.2工作压力
连接管工作压力应不小于系统的最大工作压力。 6.10.3性能
连接管应符合GA400-2002中5.9的规定。 6.11集流管
6.11.1材料
集流管应采用铜合金或不锈钢制造。
6.11.2工作压力
集流管工作压力应不小于系统的最大工作压力。 6.11.3性能
集流管应符合GA400-2002中5.83、5.84的规定。 6.12减压装置
6.12.1标志
在减压装置的明显部位标出:生产单位或商标、型号规格、介质流动方向等。 6.12.2工作压力
减压装置的工作压力应不小于系统最大工作压力。 6.12.3结构要求
减压装置上的压力调节装置应具有锁止机构和相应的操作、警示标识。 6.12.4强度要求
按7.6.2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减压装置不应渗漏、变形或损坏。 试验压力为1.5倍的系统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6.12.5密封要求
按7.2.1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减压装置应无气泡泄漏。 试验压力为系统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6.12.6流量特性试验
按7.13的规定进行流量特性试验,减压装置出口压力与流量的曲线与生产商布的曲线的最大偏差不应超过±10%。 6.12.7耐高压冲击性能
按7.14规定的方法进行耐高压冲击试验,减压装置应无损坏。 6.13分区控制阀 6.13.1标志
在分区控制阀的明显部位应永久性标出:生产单位或商标、型号规格、工作压力、介质流动方向等。
6.13.2材料
分区控制阀及其内部机械零件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铜合金制造,也可以用强度。耐腐蚀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质的其它金属材料制造。
6.13.3工作压力
分区控制阀的公称压力应不小于系统最大工作压力或减压装置下游最大工作压力。 6.13.4阀体强度要求
按7.6.3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分区控制阀的阀体应无变形或损坏。 试验压力为2倍的分区控制阀公称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6.13.5密封要求
按7.2.2规定的方法进行密封试验,分区控制阀及附件应无渗漏或损坏。 试验压力为1.5倍的分区控制阀公称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6.13.6功能
6.13.6.1按7.15的规定进行功能试验,分区控制阀应能在规定的压力范围下动作。 6.13.6.2按7.15的规定进行功能试验,分区控制阀应能通过手动、自动、(机械应急)方式启动。
6.13.6.3按7.15的规定进行功能试验,分区控制阀启动后必须手动复位,阀瓣或阀芯组件不应自动回到伺应状态位置。 6.13.7工作循环
6.13.7.1按7.16.1的规定进行工作循环试验,分区控制阀中的弹簧、隔膜等弹性元件应无断裂和破损。
6.13.7.2按7.16.2的规定进行工作循环试验,分区控制阀应工作正常、无损坏现象。 6.13.8局部阻力损失
按7.17的规定进行局部阻力损失试验,控制阀组的局部阻力损失与生产商公布值相比,差值不应超过公布值的10%。 6.13.9耐电压
电磁型或电动型分区控制阀按7.18规定的方法进行耐电压试验,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不应出现表面飞弧、扫掠放电、电晕或击穿现象。
额度工作电压大于50V时,试验电压为1500V(有效值),50Hz;
额度工作电压小于等于50V时,试验电压为500V(有效值),50Hz。
6.13.10电源电压
电磁型或电动型分区控制阀按7.19.1规定的方法进行电源电压试验,供电电压波动幅度在额度工作电压×(1±15%)范围内,分区控制阀应能正常工作。 6.13.11绝缘要求
电磁或电动型分区控制阀按7.20规定的方法进行绝缘电阻试验,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应大于20MΩ。
6.14泵组单元
泵组式细水雾系统的泵组单元可包括工作泵及备用泵、稳压泵及备用泵、安全阀、泄压调压阀、泵组控制盘(柜)等。 6.14.1工作泵 6.14.1.1外观与标志
工作泵的明显位置上应设置清晰永久性标志牌,标志内容应至少包括:型号规格、额定流量、额定压力、最大工作压力等。
6.14.1.2材料
泵体应采用铝合金、铜合金、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质的其它金属材料。 6.14.1.3主要参数
工作泵的工作压力和流量应与细水雾系统相适应。 6.14.1.4泵体强度
按7.6.4规定的方法进行泵体强度试验,任何部件应无破裂、损坏或变形。 6.14.1.5持续工作可靠性
按7.21规定的方法进行持续工作可靠性试验,工作泵应无故障或损坏。 6.14.1.6备用泵
备用泵型号规格、性能应与工作泵一致。 6.14.2稳压泵
6.14.2.1材料
泵体材料应为铝合金、铜合金、不锈钢或耐腐蚀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质的其它金属材料。 6.14.2.2主要参数
稳压泵的工作压力和流量应满足细水雾系统的稳压要求。 6.14.2.3备用泵
稳压泵可设置备用泵,其型号、性能应与稳压泵相同。 6.14.3泵组单元控制盘(柜)
6.14.3.1外观
控制盘(柜)外表面应平整,涂层颜色应均匀一致,不得由明显的歪斜翘曲等现象。 6.14.3.2显示功能
控制盘(柜)面板上应至少具有电源电压、泵启、停状态和故障声、光报警等显示。柴油机泵组的控制盘(柜)还应具有油位、油压、水温的显示及报警功能。
6.14.3.3其它性能
控制盘(柜)的其他性能还应符合GA61-2002中6.4、6.5、6.7、6.8、6.9的规定。 6.14.4控制功能
6.14.4.1双电源要求
按7.22.1规定的方法进行双电源试验,需电力供应的泵组单元带有双路电源入口,双路电源应能自动及手动切换,也可配有单独的双电源柜,应能自动及手动切换,切换时间不应大于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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