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没有关于短肢剪力墙的规定,短肢剪力墙如用于多层,原则上可行,构造上可参照《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02执行。多层建筑剪力墙底部加强区部位可取底部一层。
2、低层剪力墙结构( 2-3层),抗震计算及构造等级应如何执行规范,是否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执行?较低层及多层剪力墙结构的抗震等级可否适当降低,北京在这方面有相关的技术规定(可以降低),江苏可否参照执行或也制定一个地方标准?(与时俱进)。
答:目前江苏省暂未有关于多层剪力墙结构的规范条文,新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修订稿已纳入,但在未正式颁布前,抗震计算和抗震等级仍应按照国家标准 GB50011-2001执行。
3、在别墅类型的低层异形柱结构建筑中,由于上下布局不同,正面退缩等情况,经常会遇到梁上托拄情况,此类情况与底部大空间形成底部抽柱带转换层的异形柱结构不是完全相同,其结构设计是否要符合 JGJ149-2006附录 A的相关规定,若按此规定要求,结构难以设计,无法满足建筑专业和业主的要求。
答:此条 08年的结构专业审查技术问题已有相似内容。解答如下:异形柱结构的梁上托柱的情况,不同于 JGJ149-2006附录 A底部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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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带转换层的异形柱结构。但异形柱框架结构由于柱的肢宽和粱的宽度均较薄(一般不大于 200),不适用于梁上起柱这种带转换性质的结构形式。如一定要做,应符合 JGJ149-2006第 3.2.5-4的规定:受力复杂部位的异形柱宜采用一般框架柱。将该部分构结,改为采用普通框架粱柱结构,再进行相关技术处理。
4、底层为矩形柱,上层为异形柱,无抽柱情况异形柱超出方柱如何设计,
答:江苏省标准《钢筋混凝土异形柱技术规程》 DB32/512-201条文说明第 3.0.4条:上下异形柱与矩形柱相交时重合面积不应小 2/3。当上层异形柱与下层矩形柱面积重合不小于 2/3时,异形柱出矩形柱的尺寸一般不很大,符合国标《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程》 JGJI49-2006第 6.3.1条。如重合面积小于 2/3,异形柱突出矩形柱尺寸较多,应调整截设计。
5、粱上托柱转换梁,被托柱下是否一定要设双向十字交叉的换主梁和次粱 ?T型交叉可以吗?一定要转换主梁宽要大于被托柱宽度吗?当转换主粱宽度不能满足时,次梁宽度满足可以吗?上层框架边柱可以用转换柱吗?
答:粱上托柱时,与框支梁不同,但须采取构造加强措施,高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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粱上托柱时结构构造应符合 JGJ3-2002第 10.2.9-2、4、5条的要求,被托柱下宜双向设粱(十字交叉或 T型交叉均可)以协调弯矩。根据第 10.2.9-2条,梁上托柱时,粱宽不应小于梁宽方向的柱截面宽度。当柱截面宽度较大、局部截面在王梁之外,次梁之内时也可满足要求,但应适当加强次粱刚度和配筋。粱上托柱,柱作为框架边、角柱时, 08年《建筑工程施工图计审查技术问答》(建筑工业出版社)回答如下:不尽合理,但工程中难以避免,此时应采取加强措施,建议: 1)柱先下延伸一层。 2)转换梁应双向设置。 3)计算分析应考虑鞭梢效应,即高振型的影响。
6、多层框架结构房屋中,顶层退缩等,引起梁上立柱或局部异形柱肢一个方向不能伸长,对这些柱的截面尺寸是否一律要满足不小于 300mm的要求?具体设计中也确实很难满足这一要求。另外多层异形柱结构中一些次要部位的柱当不能两个方向设肢时,可否设为宽度小于 300mm的一字形柱,将其只作为竖向承重构件考虑,不作为抗侧力柱设计?
答:框架柱应满足截面不小于 300mm的要求,小于 300mm时应设置成异形柱,执行 JG1146-2006的相关规定。抗震设计时,宽度小于 300mm的一字形柱不应作为受力柱和抗侧力构件使用。新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修订稿在这方面强调更严格,源于汶川地震的教训,严格遵守 \强柱弱梁 \的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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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李国胜在其编著的《混凝土结构设计禁忌及实例》中提出 8度( 0.3g) III类场地土中多层剪力墙(丙类)抗震等级可划为三级可有道理?
答: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8、有的小高层结构中既有普通剪力墙、短肢剪力墙,又有矩形柱、异形柱,如何定义结构体系?有些多层异形柱结构框架柱不在一条直线上,形不成框架:或由若干局部框架、半框架拼装而成的结构是否还能按框架结构定义?有无限定?
答:既有普通剪力墙、短肢剪力墙,又有矩形柱、异形柱,应按其两种柱所占比例多少定义为异形柱框架.剪力墙结构或框架 剪力墙结构,其中普通剪力墙承受的基底抗倾覆力矩应 >50%。多层异形柱结构框架柱不在一条直线上,形不成框架;或由若干局部框架、半框架拼装而成的结构不符合 JGG149-2006第 3.2.3-2 条:异形柱结构的框架纵横向轴线宜分别对齐拉通,或 GB50011-2001第 6.1.5条:框架结构和框架.抗震墙结构中,框架和抗震墙均应双向设置的规定。应调整柱的布置,使纵横向尽量对齐拉通,双向设置,避免过多单向半框架出现,更不要集中布置半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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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某些设计院将异形柱框架 -剪力墙中的剪力墙设计成短肢剪力墙,该设计方案是否合理?若允许采用,该短肢剪力墙的抗震等级如何确定?
答:对高层建筑该结构方案不合理。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02第 7.1.2条和第 8.1.3条,剪力墙结构中的短肢剪力墙类似于框架柱, SATWE程序也将短肢墙和框架柱承担的弯矩和剪力归于一类。框架.剪力墙中的剪力墙指的是普通剪力墙,如设计成短肢剪力墙,这种结构实际类似于框架结构。异形柱框架---短肢剪力墙结构实际仍为异形柱框架结构,仅能用于多层建筑。高层建筑采用异形柱框架---剪力墙结构,其剪力墙应为一般剪力墙。
10、《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13-2002第 7.2.5条规定,剪力墙结构 \矩形截面独立墙肢当 hw/bw不大干 3时,宜按框架柱进行截面设计 \,建筑顶部剪力墙在收减后形成的小段墙体,按异形柱设计是否允许,还是因为异形柱受力复杂,不宜放宽标准,必须按矩形框架柱设计?
答:建筑顶部剪力墙收减后形成的双向小段墙体,当符合 JGJ149-2006相关规定时,可按照异形柱设计,但一字型薄壁柱(bw<300)不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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