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路 基 工 程
(一)、施工准备 1、现场调查
施工前应结合现场调查,核对设计文件及其内容是否符合现场实情。路基工程施工调查,除全线或全段共同需要的项目外,还应根据工程特点着重调查收集下列内容的资料,并写出调查报告。
1)殊路基的地质情况、地下水位、冻结深度等情况。
2)核对土石的类别及分布,进行填料初步复查和试验。调查高填、深挖和站场的施工环境条件及取土、弃土困难地段的填料来源、弃土位置和运土条件等。
3)大量石方爆破地段的地形、地貌、地质和附近的居民、建筑物、交通与通信设施等情况。
4)大型土石方施工机械的运输及组装场地。 5)各项临时工程和施工防排水所需的资料。
6)改建既有线或增建第二线时,既有线的运营情况、路基状况,以及为采取安全、合理、施工方便的工程措施所需的资料。
7)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新材料等特殊需要的资料。 2、交接桩
应在现场进行,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复测线路中线、水准及界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复测线路中线、水准必须与相邻工段的线路中线、水准贯通闭合。 2)每次测量结果必须进行复核。测量的原始记录应完整地保存至竣工测量完毕之后。
3)对主要的中线控制桩应设置护桩,并做好记录。
4)路基边桩应根据复测后的中线、水准按横断面施工设计图测设;在地形、地质变化处应加测横断面和边桩。 3、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路基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调查资料,按工期要求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环保措施,合理地组织、
调配劳力、材料和机械。路基工程施工前,应组建工地试验室和健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 4、三通一平
施工前应办好铁路用地及界内设施的拆迁、补偿等工作。
施工影响范围内如有道路、平交道、水渠、管路、线路、文物、永久性测量标桩、地质或地震观察设施等需要拆除、改道、迁移或进行防护时,应与其主管部门协商,妥善处理。
临时运输道路、施工管道与电线路、机械组装及维修设施等,均应满足开工需要。利用原有公路运输大型机械,应先实地检查;当路基、桥梁宽度和载重等级及最小曲线半
不适应时,应采取临时加宽或加固等措施。 5、树木砍伐或移植
路基填、挖范围内的树木应予砍伐或移植。在挖方地段砍伐,应拔除树墩及主根。在填方地段砍伐,可留置露出地面不大于0.2m的树墩;当树墩侵入基床时,应拔除树墩和主根。 6、改建既有线或增建第二线施工
应按现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防护;并采取措施防止既有线的轨道、设备受到损伤。改建原有道口,应妥善安排施工期间的临时通道。 7、确定合理的铺填厚度、压实遍数和填筑工艺
路堤开工前,应根据该工点采用的填料种类和压实机械,选择一定长度的路堤按规范做填筑、压实试验,以确定合理的铺填厚度、压实遍数和填筑工艺。 (二)、路 堤 1、一般规定
1)填料分类应符合现行《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的规定。各种填料的分类鉴别及检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2)路堤各部分及护道,应分层填筑并压实到规定的密实度。填层的铺填厚度与压实遍数应通过压实试验确定。
3)填料含水量控制范围应根据填料性质、要求的压实度和机械压实能力综合确定。细粒土和粉砂、黏砂填层的压实,应在接近其最优含水量时进行。当含水量过高时,应采取排水疏干、松土晾晒或其他措施;当含水量过低时,应加水润湿,也可先挖弃表土,取用含水量适当的下层土。人工润湿的加水量Mw(kg)
可按下式估算:
Mw?Ms(?opt??n)
1??n——填料的天然含水量、最优含水量,以小数表示。
式中MS——所取填料的湿重(kg);
?n,?opt
4)路堤施工应及时做好下列防、排水工作: a、基底、坡脚、填层面不得积水;
b、傍山修筑路堤时,应防止地表、地下水渗入路堤结构各部;
c、在多雨地区或雨季,施工期间应防止地表水流入细粒土和粉砂、黏砂的取土坑、场内,并应随时排除其中的局部积水。
5)填筑路堤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施工前,必须对基进行复查及处理,并随即填筑。发现地基范围内有泉眼、坑穴或局部松软等,应及时向设计、监理部门反映,不得任意填塞。
b、填筑路堤宜按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的工艺组织施工。
c、填料的挖、装、运、填及压实应连续进行。在作业过程对粗粒土和软块石,应防止产生颗粒的分解、沉积和离析。
d、不同种类的填料不得混杂填筑,每一水平层的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当渗水土填在非渗水土上时,非渗水土层顶面应向两侧做成不小于4%的排水坡。
e、细粒土和粗粒土填料中不得夹有大石块或其他大块体。
f、路堤应纵向分层填筑压实;填层应整平,厚度均匀,压实层表面应大致平整。细粒土、粉砂、黏砂填层表面的局部凸凹差不应大于30mm,每层表面应做成不小于2%的横向排水坡。
g、填层压实宽度不应小于设计值;每层填筑压实应检验合格后,方可在其上继续填筑。
h、两段路堤接头处,每层端头应预留2~3m长的搭接台阶。
i、在完工的路堤顶面,除压实、整平和运铺底碴的机械外,不应行驶其他大型机械和车辆。
6)采用改良土时,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章第4.7节的规定。 2、基 床
1)基床填料
使用范围应满足表4-1的规定,浸水部分尚应满足表4-2的规定。 基床填料使用范围 表4-1
填料类别名称 岩 块 硬块石 软块石 漂石土 卵石土 碎石土 圆砾土 角砾土 粗 砾砂、粗砂、中砂 粒 细 砂 土 粉 砂 黏 砂 砂粉土 砂黏土 细 粒 粉土、粉黏土 土 黏粉土、黏土 有机土 地区年平均降水量(mm) 条件说明 不大于500 大于500 表层 底层 表层 底层 宜 可 宜 可 微风化(非泥质岩石) 宜 可 宜 可 弱风化 不得 可 不得 可 强风化 来禁 不得 严禁 不得 细粒土含量小于30% 宜 可 宜 可 细粒土含量小于15% 宜 可 宜 可 细粒土含量小于15%~30% 宜 可 宜 可 细粒土含量 Ⅰp≤12,ωL≤32 不宜 可 不宜 可 小于30% Ⅰp>12,ωL>32 不宜 可 不宜 可 级配良好 级配良好 Ⅰp≤12,ωL≤32 Ⅰp>12,ωL>32 Ⅰp≤12,ωL≤32 Ⅰp>12,ωL>32 宜 宜 不宜 不宜 宜 宜 宜 可 不宜 不宜 可 可 可 可 可 可 可 可 可 可 宜 宜 不宜 不宜 宜 宜 宜 不得 不宜 不宜 可 可 可 可 可 可 可 可 可 可 严禁 不得 严禁 不得 严禁 严禁 严禁 严禁 注:1.基床表层所用块石、漂石类填料,系指其中粒径小于和等于150mm部分;
2.Ⅰp——塑性指数;ωL——液限。
基床表层填料中不得含有粒径大于150mm的石块。当需要利用表列不宜使用的填料时,应按设计规定采取封闭、改良土质等措施。
基床以下路堤填料使用范围 表4-2 不浸水 浸水 填料类别名称 条件说明 部分 部分 岩 硬块石 宜 宜 块 粗 粒 土 细粒土 微风化(非泥质岩石) 软块石 弱风化 强风化 细粒土含量小于15%,级配良漂石土、卵石土 好。 碎石土、圆砾土 细粒土含量15%~30%,级配角乐土 不良 细粒土含量大于30% 砾砂、粗砂、中砂 有防止振动液化和增强水稳性等措施 细 砂 无防止振动液化和增强水稳性等措施 有防止振动液化和增强水稳粉 砂 性等措施 无防止振动液化和增强水稳黏 砂 性等措施 砂粉土、砂黏土 粉土、粉黏土 黏粉土、黏土 有机土 宜 可 不得 宜 宜 可 宜 宜 可 可 不宜 宜 宜 可 不得 严禁 可 不宜 不得 宜 不宜 不宜 宜 可 不得 不宜 不得 不宜 不宜 不宜 不得 严禁 2)基床每一压实层的宽度
全宽必须使用同一种且条件相同的填料;上下层使用不同种类及条件的填料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两渗水土填层间,料径较粗填料的D15与较细的d85之比应满足D15≤4d85
的要求。
b、非渗水土与渗水土填层间,颗粒较粗填料的D15粒径应小于0.5mm。相邻填层填料的粒径条件不符合上列要求时,两层间应加设粒径过渡垫层。
c、基床的压实度应符合现行《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的规定,并应分别达到下列压实要求:
细粒土和黏砂、粉砂的压实系数或地基系数不应小于设计Kh或K30值,含水
?2量偏离最优含水量的限值为?3%。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的相对密度或地基系
数不应小于设计Dr或K30值。砾石、碎石类土和块石类混合料的地基系数不应小于设计K30值。
d、采用改良土填筑基床表层,应在下承层填土稳定后进行。填筑前应先将下承层表层压实到不小于最大干密度的89%。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路基细则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