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负责保密。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把合同内容以及招标方提供的任何规范、规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向第三方泄露。
7.6招标人有义务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对以上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负责保密。
8.监造及见证、验收
8.1 招标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招标方代表,进行监造和出厂前检验,了解设备制造、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设计、制造检验标准及设备制造检验项目表(含中间检验和出厂检验),投标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8.2 投标方应为招标方代表提供下列方便:
提前10 天将设备监造及检验时间安排通知招标方代表;招标方代表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投标方与中标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国标、部标、企业标准)、图纸、技术资料、工艺文件及实际工艺过程记录和检验记录(包括过程检验记录和最终检验记录),对于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投标方应提投标方便。向招标方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8.3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投标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工厂的制造、组装、检验、试验等工作可正常进行,但是招标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8.4招标方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或是否知道,投标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8.5无论招标方代表是否参与监造、出厂检验及签认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视为投标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投标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8.6由投标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投标方签好的产品质量报告书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8.7货到达目的地后,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与招标方根据运单和装箱组织对货物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招标方应在开箱检查前5天通知投标方开箱检验,投标方应派检验人员参与现场检验工作,如投标方人
员未按规定赶赴现场,招标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均有效,并作为招标方向投标方索赔依据。 9.安装验收和技术服务 9.1安装
设备运到安装工地后,投标方须派遣专家到招标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直至安装竣工验收结束。投标方在安装调试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旅费、住宿费、劳务费等)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提供必要的协作和支持。
9.2验收
9.2.1验收包括预验收和终验收
·预验收在制造厂现场进行,由投标方交验,招标方派专家监督验收,验收合格后,投标方装运到招标方。
·终验收在招标方安装现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之后由投标方专家和招标方工程师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交工手续,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并由投标方提供安装调试记录和报告。 9.2.2验收内容
设备材料、备件进厂检验,设备零部件加工精度,设备部件组装精度,设备整体组装精度,设备包装前外观质量、涂漆质量,设备包装质量,设备到达安装现场后外观检查、内部结构检查、腐蚀情况检查等,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设备润滑情况检查,试运转情况,负荷运行情况等。 9.2.3检验标准(包括检验方法)
按照国标、部标或企业标准和招标方技术要求中指定标准进行。
9.2.4空负荷运行试车应连续24小时无故障,重负荷试车应连续72小时无故障。 9.3 技术服务
9.3.1投标方的责任包括从合同货物及其配套件的制造到整台套设备的交付使用,在设备生产护航期间,都应能够派专业人员到招标方指定的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9.3.2投标方应保证货物在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过程中损坏的或有缺陷的零、部件能及时、方便地得到修理或更换。
9.3.3货物使用期间,凡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均能够及时地提供技术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招标方或业主发出通知后,对由于投标方制造所产生的问题,投标方应提供维修服务,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不合格的零、部件,以保证设备正常
运行。
9.3.4投标方有责任提供在业主货物使用地区指定的代理人或投标方办事机构的维修服务资料,该资料应包括这些机构的地址、维修范围和维修能力说明等。 9.3.5 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操作人员,技术人员, 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9.3.6售后服务
·质量保证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此期间,凡由于设计、制造、零配件质量等原因引起的故障,由投标方无偿处理或更换全新件,并赔偿间接经济损失。 ·投入运行后,投标方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如出现招标方无能力处理的设备故障或技术问题时,投标方应提供旨在彻底解决问题的技术服务。在接到招标方信息后24小时内给以电话或传真指导,必要时应在三天内派专家到达招标方工厂进行现场处理。
·无偿提供软件升级支持。 ·长期提供优惠的备品、备件。 9.3.7 培训
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操作人员、技术人员、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设备安装验收后在招标方工厂现场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有:操作技术、编程、维修等。 投标方应向培训人员提供培训所需的有关书面技术资料和视听资料。 10.包装运输 10.1 包装
·投标方所交付的设备在出厂前将进行防锈处理,且该处理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设备的包装能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及存储的需要。包装坚固、牢靠、防腐、防潮、防盗,裸露件和捆扎件有金属标签。
·安装调试、易损件、特殊吊具、专用工具等均采取单独装箱,并在箱上注明标记。
·货物的标记将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的规定执行。箱面上各种标记齐全,包括箱号、名称、合同号、收货单位、发货单位、收发货站、重量、外形尺寸、吊装位置、防雨、防碎、防倒置标记等。箱内零部件挂标签,裸件和浸油件则挂金属标签,易损件和零散小件用小箱妥善包装后装入大箱。属安装调试用易损件的,将单独包装并标明主机名称和安装调试易损件字样。
·投标方交付的设备将单机成套交付,不同编号将分别装箱,数个小箱装为一个大箱时,每个小箱将单独有装箱清单且在大箱装箱单上标明小箱的件数。
·每件零部件箱均附有标签标明零部件图号、名称及数量。
·主要、关键、价值高的设备组合件、零部件将经招标方同意后采用集装箱运输。 ·由于投标方包装不善或标记不清所造成的丢失、缺损、发霉、锈蚀、受潮及错发等问题,投标方将负责修理、补充或更换。
·每个包装箱内均附本箱装箱清单一份,每台(套)设备的装箱单8份和产品合格证一份装在1号箱中。 ·产品标志和标牌
各设备的组装件和零部件将在其明显处作出能见度高的编号及标志。设备的标牌内容包括:制造厂家、设计单位、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或主要技术参数、制造日期等,且标牌尺寸不大于40cm×60cm。 10.2运输方式:双方协商。 10.3交货地点:施工现场。 11.交货日期: 12.报价 12.1 报价范围
12.1.1包括机械、电气、控制等都齐全完整的造球室小球辊筛8套和辊压室杂物辊筛1套。
12.1.2列出投标方设计及供货设备的单重和总重。 12.2 分项报价范围 12.2.1机械设备 12.2.2电气仪表 12.2.3自动化控制系统 12.2.4特殊工具和维修装置 12.2.5一年用备品备件 12.2.6培训及设备安装指导费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XX公司球团工程辊筛 技术规格书(2)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