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盐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2)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1-08-27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或QQ: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三)身体健康,参加本地社会保险;

(四)无严重失信记录,未被记入本地出租汽车行业驾 驶员不良记录名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按 照以下程序实施:

(一)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申请表》以及 相关材料,包括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 驾驶员关于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 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 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 记录,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承诺材料和身体健康证明、参 加社会保险证明等;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 审核: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准予报名参加从业资 格考试,具体考试安排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出租汽车 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实施;

(四)考试合格的,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第十五条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应当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网 约车经营。注册通过网约车平台公司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

备完成,报备信息包括驾驶员从业资格信息、双方签订的劳 动合同或者协议、所服务车辆等。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 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通过网约车平台公司向道路运输 机构报备完成注销。

第十六条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巡游出租汽 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可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持有《网络 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网约车驾驶员须持有《巡游出租 汽车驾驶员证》方可从事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活动。 第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服务 车辆、驾驶员的经营资质、服务条件、服务行为每年审验一 次。年审合格的,方可继续经营。

第三章经营行为

第十八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严格执行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 法》和有关管理规定及服务规范的要求,承担承运人责任和 相应的社会责任,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优质服务,保障乘客 合法权益。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应当承 担先行赔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 风险。

第十九条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接入不具备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 (二)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

务的车辆、驾驶员不相一致;

(三)未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良好;

(四)未按照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 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五)未认真有效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 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

(六)未全面有效记录平台各项基础信息和营运数据, 未按规定进行备份或者备份时间小于2年;

(七)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道路运输管 理机构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

(八)擅自暂停或者终止平台服务,直接或者间接损害 驾驶员合法权益;

(九)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计程计价软件或者 产品,未实行明码标价;

(十)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未提前1 0日向物价部门备案,擅自推出各类优惠促销活动; (十一)未有效执行落实服务质量承诺、服务评价、投 诉处理等规章制度;

(十二)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经营活动; (十三)未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未 有效落实运营、网络等安全防范措施;

(十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条网约车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 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二)拒载、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

(三)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 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四)未按照规定收取费用,不主动出具发票; (五)未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和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六)巡游揽客,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设立统一 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者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 (七)不主动归还或者蓄意侵占乘客遗忘的财物; (八)擅自改动车辆运行技术状况参数,蓄意隐瞒网约 车相关真实情况;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承担城市人民政府下 达的抢险、救灾、战备等应急运输任务,服从统一调度、指 挥。

第二十二条网约车服务车辆和驾驶员不得同时注册在 多家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

第二十三条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 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网约车车

辆和驾驶员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 运营服务。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交通运输、网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商务、工商、税务、质监、价格,物价、通信等部门和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对网约车经营行为实施相 关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以网约车 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和信用评价为核心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 制,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及时公布本地区网 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 情况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建立网约车平台 公司和驾驶员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 时将网约车平台公司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

第二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应 当加强行业自律,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不良记录名 单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强化网约车诚信系统建设,督促经营 者守法经营。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及驾驶员违反《网络预约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盐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2)在线全文阅读。

盐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本文链接:https://www.77cn.com.cn/wenku/zonghe/446504.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08-2022 免费范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 邮箱:tiandhx2@hotmail.com
苏ICP备16052595号-18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