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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 - - 图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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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法概述 一、关于税收 1、概念 2、职能和作用 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根据法律法规,对纳税人强制无偿征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体现国家主权和国家权利。是分配的范畴。 3职能—财政、经济、社会职能 5作用—①可筹集国家的财政收入②可调节社会经济活动,处理三者的关系③可成为重要杠杆④可成为重要工具⑤可成为有力武器 强(强制性) 无(无偿性) 固(固定性) 3、特征 二、关于税法 1、概念 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目的 ①依法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②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 ③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三、关于税法的渊源 1、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例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 2、税收授权立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如我国税收的实体法体系(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20多个暂行条例) 3、税收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如《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条例》,《个人所得税条例》等 4、税收地方性法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 规 5、税收规章 ①税收部门规章:国务院的部、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制定的 ②税收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四、关于税收法律关系 1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 税收机关一方代表国家 税收法律关系非等价有偿 税收法律关系客观性 2税收法律关系的要素 1、主体 ①征税主体: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等 ②纳税主体: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内容 实体性、程序性和诉讼性权利义务 3、客体 货币、实物和行为 五、关于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10个) 1、总则 立法依据、立法目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等 2、纳税人 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纳税主体、纳税义务人) 3、征税对象(纳税客体) 即对什么征税的问题,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包括实物、货币、行为。 4、税目 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体现征税的深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包括: ①比例税率:如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 ②定额税率(固定税率):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如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③超额累进税率:如个人所得税 ④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 ①一次课征制:如现行消费税 ②多次课征制:如现行增值税 5、税率 6、纳税环节(从生产到消费) 7、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月或季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8、纳税地点 见教材 9、减免税 税基式、税率式、税额式 10、罚则 如加收滞纳金、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 六、关于税法体系(五类22种) 1、流转税类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关税等 2、所得税类 见教材 3、财产税类 房产地产税和契税 4、特定行为税土地增值税、车辆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城建税、印花税等等 类 5、资源税类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第二节 增值税 一、关于时间 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关于征税范围 1、基本规定:①销售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不动产为营业税; ②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③进口货物 2、特殊规定:㈠视同销售:①代销 ②货物移送(同一县(市)除外) ③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库存商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在建工程)、投资、分红、发福利、无偿送人 ④购买的货物(原材料)用于投资、分红、无偿送人是视同销售,但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在建工程)、发福利、毁损、盘亏不是视同销售,而是进项税额转出。 ㈡混合销售:①同时向一个购买方取得②销售额>50%收增值税,≤50%收营业税 ㈢兼营非应税劳务:①不同时向一个购买方取得 ②分得开分收增值税营业税;分不开一并征收增值税 1 关于纳税人得认定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1、 生产、提供应税劳务及为主的: 年应税销售额≤50万 1、>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2、 其他的: 2、生产/加工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⑴年应税销售额≤80万 算并提供销项税、进项税,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或⑵>标准的,但为①个人②非企业性单位③不常料,且年应税销售额>30万 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也视同小规模纳税3、非企业性单位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 人 2 关于增值税的税率及计算 ㈠ 一般纳税人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Ⅰ、销售额须为不含税销售额

24 ※如含税则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 ※如是普通发票也为含税销售额,

同左计算

25 ※折扣销售:同一发票可扣,不同一发票不可扣

26 ※以旧换新: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 27 ※还本销售:不得减除还本支出 28 ※以物易物:以销算销,以进算进 29 ※包装物押金:≥1年须征税 Ⅱ、税率

①基本税率17%: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还包括运费收入

②低税率13%:销售粮油、水煤气、图报志、农(农机零部件除外)肥料、农业产品等 2、进项税额=购进额或买价或运输费用金额×税率或扣除率(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 Ⅰ、购进额须为不含税购进额,同销售额 Ⅱ、税率/扣除率——可扣的/不可扣的 A可扣的:

①基本税率17%: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 进项税额=购进额×税率17%

※ ※切记!!!购建固定资产可抵扣进项税,一般为17%税率

②扣除率13%:购免税农业产品(向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均可)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13%

③扣除率7%:支付的运输费,须取得运单(普通发票)为(运费+建设基金)*7%,其他杂费不可扣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运费+建设基金)×扣除率7% B不可扣的:

④扣除率0%:即为不可扣

1 非、免税项目:非应税、免征项目

2 购进货物用于福利、受灾、毁损及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转出 3 纳税人的自用消费品(摩托车、汽车、游艇) 4 凭证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或未注明的

5 凭证未认证通过的(须自开增值税发票之日起90日内认证) ⑤不足扣的留下期抵扣

3、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㈡ 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不含税的)×征收率(和购进无关)

Ⅰ、只能开普通发票,需换算销售额 Ⅱ、征收率:3%(自2009-1-1起调整) ㈢ 进口货物

1、进口环节:为进项税

①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②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销售环节:应纳税额=销项税-进项税 (四)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1、发生时间 销货或应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为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证的当天 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纳税期限: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仅适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0的可按月 3、纳税申报: ①每月15日前报上月的 ②在减、免税期间也应申报 ③实行查账征收的,经批准可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 ④未按期报税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2000罚款;逾期不改的,可处2000-10000罚款 第三节 营业税 一、关于时间:同增值税

二、关于纳税人、税目及税率: 纳税人 税目 提供应税劳务 交(交通运输业)建(建筑业)邮(邮电通信业)体(文化体育转让无形资产 业) 销售不动产 娱(娱乐业) 税率 3% 5%—20% 金(金融保险业)服(服务业)转(转让无形资产)销(销售不动5% 产) 三、关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运输公司的:应纳税额=营业额【售票收入总额-联运业务支出】×3% 2、歌舞厅的:应纳税额=营业额【各项收入总额】×5-20% 3、房地产公司的:(算两个营业税)

①按建筑业算应纳税额=营业额【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3%)】×3% ②按销售不动产算应纳税额=营业收入×5% 四、关于营业税免征、减征和起征点 1、免征:

①育养、医疗、殡葬服务、婚介 ②教育、勤工俭学劳务 ③农牧业的业务 ④门票收入(公园的除外)

2、减征和起征点

①个人的有起征点≥起征点照章全额纳税;<起征点免收②起征点:按期的1000-5000;按月(次)100

五、纳税期限: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

2 关于时间:2007年3月16日十届五次通过,2008年1月1日实施

3 关于纳税人和税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按实行地和居住地管辖权原则: 居民企业(管理机构在境内) 非居民企业(管理机构在境外) 税率(一般为、境内成立的 1、设机构、场所境内所得+与25%,符合条件的、境外成立的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 机构、场所有联系的境外所得 小型微利企业为(境内与机构、场所有联系的境外的所得)税率(一20%) 般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为——工业企业所得2、未设机构、场所或虽设机额万人资产总额万;其他企业所得额万人资产总额构、场所但与机构、场所无实税率为10% 万) 际联系的只有境内所得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为15% 5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额—不扣除额0%—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收入总额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权益性投资收益 (指所有收入) 5、利息收入租金收入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接受捐赠收入 8、其他收入 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 2、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其他不征税收入 1、 国债利息收入 2、居民企业间权益性投资收益 3、设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机构、场所有联系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1、成本 2、费用3、税金(指营业税金及附加,不包括增值税)4、损失5、其他支出 免税收入 扣除额 扣除范围和标准: 1、合理的工资薪金A 2、“三项经费(职工福利费A*14%,工会经费A*2%,职工教育经费A*2.5%) 3、社会保险费(除特殊规定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可扣) 4、借款费用(合理可扣,非金融业间借款利息,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5、汇兑损失(除已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 6、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得>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超过部分可结转) 8、环境保护生态恢复专项资金(改变用途,不得扣除) 9、合规的财产保险费可扣 10、租赁费(经营租赁均匀扣除;融资租赁分期扣除) 11、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 12、公益性捐赠(企业通过公益性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扣除 不可扣除 允许弥补的 以前年度亏损 6 1分红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非公益性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亏损弥补不得>5年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 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 一、关于纳税人

1、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虽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期满1年(境内外所得无限纳税)

2、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期不满1年(境内所得有限纳税)

二、关于免征、减征 1、免征: 1)省级人民政府等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规发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退休费等8)各国驻华人员所得 2、减征: 孤残烈所得 受灾损失 其他的 三、关于征税对象和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按月征收 项目 公式 税率及例题 ①应纳税所得额假定为X=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额(2000)(境内工作的中国公民)(而外籍人员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工资薪金所得 和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还再减附加减除费用额2800) 5%-45%,表及例题见教材 ②应纳税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率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年征收 项目 公式 税率及例题 ①应纳税所得额假定为X=(全年收入总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成本费用及损失) 所得 5%-35%,表及例题见教材 ②应纳税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率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①应纳税所得额假定为X=(全年收入总额-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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