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完成了本次出国考察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 德国的职业教育 德国的教育体系近两年开展了较大的改革。原因是以前的教育体系中,学生在小学四年级以后就进行分流为文理中学和普通中学,文理中学的学生可以继续升入大学,而普通中学的学生就要升入职业学校。过早的分流,对于学生来说会有许多的不公平,因此社会对此意见很大。在近两年的教育体系改革中,文理类和职业类进行了有效的互通,给学生的发展增
加了许多选择的机会。下图为德国的教育体系构成图。 篇四:德国、瑞士、瑞典大学管理考察报告 德国、瑞士、瑞典大学管理考察报告 2005年10月,以天津大学校长单平、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陈维嘉为首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大学管理考察团一行七人, 赴德国、瑞士、瑞典进行了为期11天的考察访问,分别拜访了德国大学校长联席会议(hrk)、柏林州高教部、慕尼黑大学及医学院、洪堡大学与柏林自由大学共管的夏瑞蒂医学院(charite universitatsmedizin berlin);瑞士联邦教科国务秘书处、瑞士大学校长联席会(crus)和大学联席会(csu)、苏黎士联邦高工、洛桑联邦高工、日内瓦大学;瑞典高教署和卡罗琳斯卡医学院(karolinska institutet)等政府机构、著名大学和非政府组织。考察过程中,代表团与上述单位的领导、管理人员和学者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沟通,对三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及未来总体设想和政策措施、大学校长委员会(校长协会)的功能及组织运作模式、大学医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 制、
大学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之间的关系等方面有了一个比较深刻的认 识,深受启发,现将考察成果汇报如下。 一、三国高等教育大力推进国际化进程 (一)积极推进“波罗尼亚进程”。 三国都在采取积极步骤,大力推进“波罗尼亚进程”,逐步引进英美教育体系中的学士、硕士学制,取代以往实施的“本硕连读”学制,以进一步与国际高等教育学制接轨,推动国
际交流,同时也有利于大学生尽早地进入劳动市场。 (二)以国际化为办学取向,在学术竞争中明确发展定位。 德国、瑞士和瑞典的知名大学倡导竞争与合作,很看重本校在欧洲或世界大学中的排名,作为自己办学成绩与发展取向的重要依据。瑞士苏黎世联邦高工(eth)的一位副校长介绍说:本校是瑞士最好的技术大学,在理工大学排名中,不少评价体系都将该校排在欧洲第一;该校也经常将有些指标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比较。瑞典karolinska医学院国际交流负责人介绍:该校是欧洲最古老、最好的医学院之一,在世界大学排名50多位,最近的一次全
球医学院排名第15位。 欧洲高校的合作与竞争得到体制上的鼓励,成为大学发展的推动力之一。慕尼黑大学副校长werner schubo认为:与慕尼黑工大是合作伙伴也是竞争对手;德国联邦政府提出精英大学计划,两校都想竞争进入;慕尼黑大学自认为在德国精英大学中是处于前列的。瑞典karolinska医学院有关负责人在交流中坦承:医学院自身只有单一的医学学科,院内无相关
学科竞争,亦是办学的劣势之一。 我们考察的欧洲高校秉承学术开放原则,以国际化为特色。洛桑高工的校长认为该校是欧洲最国际化的学校之一。瑞士是小国,需要吸引大量人才,该校65%的教师来自国外;未来将计划以中国和印度为主,加强与东方国家的学术交流。日内瓦大学地处国际都市,正在
加强已有的汉学系,其医学院对中医感兴趣,将考虑加强有关交流。 (三)人才第一,把聚集优秀拔尖人才放在首要位置。 欧洲这三个国家的高校均把聚集拔尖人才,建设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放在高校发展的首要位置。
①用制度保证选择优秀的人才作大学教师。eth(苏黎世高工)生物物理学教授kurt wuthrich在学校的支持下,其学术前沿研究工作取得重要成果,获得了2002年诺贝尔奖。
在最近颁发的欧洲青年学者奖的 24名获奖者中,就有4名是eth(苏黎世高工)的教师。 ②提供优良的工作条件和给予较优厚的薪酬待遇。德、瑞等国是欧洲经济发达国家,均能给大学教授提供可观的待遇和良好的工作条件,并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其中瑞士的大学教
授薪酬最高,吸引了不少德国学者到瑞士的高校任教。 二、德国“精英大学”计划的新进展 近两年,德国的经济增长速度缓慢,社会改革阻力重重,但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争论却
比以往更加激烈,最为典型的就是酝酿推出打造“精英大学”计划。 1、计划背景 德国高等教育的“洪堡精神”,即“教学科研统一”等思想为现代国际高等教育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但近年来,由于政府教研经费削减、高教内部体制僵化等种种原因,德国高等教育本身却屡屡陷入困境。如何打破这种僵局,找出改革的突破口,德国联邦政府确实下了一番苦功。该计划推出的目的就是欲将自由竞争机制引入高校,由联邦和各州政府共同出资打造“德国版的哈佛大学”。 2、引发争议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沉睡”的德国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高校和科研人员欢呼雀
跃,海德堡大学、洪堡大学、柏林自由大学、慕尼黑大学等著名院校跃跃欲试。 不少政党却对该计划持反对态度,他们认为“精英大学”并非社会民主之举,即便建立
一所类似哈佛大学一样的王牌高校,也不能解决德国高教体制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 德国大学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认为,引进竞争机制、创建一流大学的设想,原则上是积极的,但不切实际。因为,美国的精英大学是在花费巨资、历经几十年发展的基础上打造而成的并非一朝一夕之功。 但无论如何,争论的结果还是趋向改革。德国政府进行高等教育
改革的决心,也逐步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 3、计划调整 (2)重点学科与研究团队:德国有各种不同的教育与研究机构,包括346所高等院校(大学、高等学院、艺术院校等)和70个大学以外的研究机构。以大学或精英研究院为依托,把相邻相关的研究机构联合起来,将包括本单位的、相邻机构的甚至外国的精英人才、科学家组织起来,共同开展攻关研究。慕尼黑大学认为,这种竞争与合作的机制是受欢迎的,因此与慕尼黑工业大学是竞争对手又是合作伙伴,而不会简单地进行合并。全国拟部署30个重点
学科与研究团队,每个项目600-700万欧元。 (3)“精英大学”计划:该计划旨在高等教育竞争框架内,在全国遴选出5所高等院校,通过重点资助的形式将其打造成德国的“精英大学”。遴选分两轮进行,第一轮选出10所院校,第二轮则从第一轮候选者中选出最终的5所。承担遴选工作的评审团将由国内外专家组成。参加遴选的院校不仅要提出跻身一流大学的办学计划,而且还要寻找合适的研究机构和企业作为合作伙伴,入选的5所大学将从2006年起连续5年获得每年5000万欧元的政府专项拨款。
三、瑞士高校的发展战略重点 从访问苏黎世联邦高工、洛桑联邦高工的情况看,这些高校都十分重视确定学校的发展
目标、战略思路和发展规划。 (1)苏黎世联邦高工(eth):建于1855年,建校至今已有25人获诺贝尔奖。目前是瑞士最著名的高等学府,也是欧洲最著名的大学之一。2004、2005年经费预算均超过11亿瑞士法郎。
该校下设大学教师委员会和计划委员会。其中计划委员会由14名教授和学生、助教、工作人员代表各1人组成,主要任务是针对教学、科研、人事、财务及规模等问题,在各部门提出计划的基础上予以审批并形成整体规划。该校2004-2011年的发展规划,目标是建成世
界上最好篇五:德国、瑞士工会工作考察情况报告 出国考察报告 11月18日至28日期间,我们湖州市工资集体协商和协调劳动关系考察团一行6人赴瑞士、德国、法国等地学习考察,先后到瑞士伯尔尼工会、德国北威州工会、法国巴黎商业协会,考察了三国工会的管理及运作模式、工会的组织体系、工资协商、职工权益和劳动关系状况,并就双方共同关注的工会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其中对德国、瑞士的工会工作
尤其印象深刻。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德国
(一)关于德国工会与企业委员会、企业监事会 德国工会联合会是欧洲最有实力的工会组织之一,虽然近年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出现了工会组织率下滑、会员流失等问题,使其影响力有所减弱,但就目前的组织力量、会员状况、经济实力综合来看,仍然是德国最有社会影响力的工人组织,在德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实
现工人经济权益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德国工会联合会的组织形态。德国工会联合会简称德工联,是德国统一的工会组织,现有会员760万,分布在德国境内的16个联邦州。德工联领导着八大行业工会:建筑业工会,农业、环保业工会,煤炭化工能源工会,教师科研工会,五金工会(塑料、纺织、钢铁), 食品餐饮业工会,警察工会,运输业工会,服务业工会。其中,五金工会和服务业工会是两个最大的行业工会。八大行业工会领导着94个地区的行业工会。德工联由13人组成,其中8人是由八大行业工会选举产生的行业工会主席代表,另外5人是各个行业工会共同推选出的执行董事。德工联事实
上是行业工会的服务机构,为各个行业工会提供支持和帮助,主要内容是 法律援助和业务培训。行业工会的主要职能与任务:行业工会的基本职能非常明确,就是依法维护会员的经济利益,这种维护主要是通过与企业雇主方进行以工资为基本内容的行业谈判形成行业协议的方式来实现的。作为谈判结果的劳资协议具有覆盖全德国同行业的法律效力,所有德工联的会员都受到劳动协议的保护,当然也要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必须说明的两点:一是尽管在同一行业的同一企业工作,非会员的职工是不受这个劳资协议的法律保护的,二是只有八大行业工会有这样的谈判权和劳资协议的签约权,德工联本身和地区的
94个行业工会没有这样的权力。 企业委员会的性质、地位与职。在德国的企业中,只有工会会员但是没有工会组织,包括工会会员在内的企业全体员工的权益是由企业(雇员)委员会来维护的。德国有企业委员会法,对于企业委员会的建立、职责、权限等都作了详尽的规定。从性质上看,企业委员会是代表全体员工意愿民主参与企业管理事务的工人组织:一是企业委员会由全体员工选举,并定期就休息休假、工伤补偿等事项代表职工与企业谈判;二是代表职工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决策,企业在进行关闭、破产、停产、增减员工等重大事项决定前必须通知企业委员会,委员会可以代表职工提出不同意见要求谈判或提出补偿金标准。从地位上看,企业委员会是职工在企业中的合法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从职能上看,企业委员会具有维护职工权益和企业利益的双重职能。企业委员会有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责任,有组织职工技术技能
培训等任务,但不能组织职工罢工。 工会联合会与企业委员会的合作关系。工会代表会员的权益,这种代表在很大程度上要靠企业委员会来实现,企业委员会成员中工会会员占有相当的比重,企业委员会要依靠行业
劳资协 议维护企业员工权益。同时,工会与企业委员会的合作有法律的基础。工会有对企业的
介入权,工会成员有参加企业委员会会议的权力,只要有25%以上的委员会成员同意,工会代表就可以参加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参与表决。德国规定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企业职工大会,行业工会成员有权参加企业的职工大会,工会有监督权,可以列席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监督行业劳资协定在企业中的落实情况;可以指导企业委员会工作,地区以上的工会人员都是劳动法律专家;企业委员会的成员可以要求参加行业工会举办的培训班,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工会可以应企业委员会的请求,对雇主一方干预企业委员会选举工作等问题诉诸法律等。
关于企业监事会的组织形态。企业监事会是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监事会成员的数量是由企业的规模决定的,2000人以上企业监事会由13人组成,股东7人,工人代表4人,第三方代表2人,主席由股东担任,副主席一般兼任企业委员会主席。第三方的两名代表可以是退职的官员、教师、消费协会成员,一个由工会选举,一个由股东选举。监事会中的工人代表,必须代表和维护工人的权益。监事会有两项重要职责,一是负责组成董事会,二是负责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比如企业超过百万以上的投资项目、购买其他企业股份等商业活动,都要经过监事会的同意。工会坚持监事会制度来推进民主监督,工会
有智囊团帮助监事会中的工人代表了解商业政策,参与企业决策。 (二)德国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与现实问题 总体上看,在欧洲各国中德国的劳动关系还是比较稳定的。德国每年工人参与罢工的数字只有0.9%,而在法国是10.4%,
类似法国的情况在欧洲很多国家是比较普遍的。德国之所以能够 较长时期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有很多方面的原因,其中,工会发挥了独特的重要作用。
多种渠道协调劳动关系。从北威州的情况可以看出,德国工会协调劳动关系主要是通过以下一些途径:工会参与产业劳动政策的制定,代表会员与雇主委员会及其企业资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谈判,为会员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援助和培训服务,参加企业委员会对企业的管理等等。由于工会能够与进步的社会组织建立较好的合作关系,所以能够充分利用双方的合作来达成会员的意愿,为会员争取各方面的权益。工会将自身触角渗透到了多个社会政治经济领域特别是企业管理领域,充分利用工会在这些领域的代表发言权来维护会员的权益,从而达到协调劳动关系的目的。在议会的议员中有60%是工会成员,这些代表利用与党派建立的联系从不同角度提议有关工会会员权益的立法。在企业监事会中有工会的代表,工会有专门建立的智囊团帮助监事会中的工会代表发挥作用,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资本运营,从而使
企业的重大决策必须兼顾到劳动者的利益。 集体协商谈判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工会通过行业集体协商谈判就职工工资、工作时间、员工福利等问题与企业达成劳动协议,从而尽可能避免采用游行、罢工等激烈的方式维护会员权益,是形成目前德国劳动关系相对稳定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德国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员工的工资由行业工会与相应的企业方组织既雇主协会协商确定,包括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劳动条件等。依照法律规定,德国八大行业工会每年与雇主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谈判,达成的劳动协议有上千个,覆盖了几乎所有的行业和产业。德国的企业委员会法,明确规定了如果企业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不健全,员工可以要求建立或完善集体合同,企业委员
会可以依照行业劳动协议,就劳动双方关系、员工工作时间、工 资标准及支付方式、休息和休假、职工福利事项制度等与企业协商。工会指导下的企业委员会,在维护员工整体利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缓解劳资矛盾、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这一问题上,很多企业的劳动时间普遍低于法定的时间要求,休假长于国家的规定,其中,企业委员会的谈判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经济全球化给德国工会集体协商谈判带来的现实问题。在经济全球化的巨大压力下,德国的失业率长期居高不下,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和福利水平逐渐下降。德国很多企业为了
抢占市场份额和降低生产成本,纷纷采取境外建厂转移生产资本的做法,资本转移进一步加剧了国内失业状况和社会保障的压力,从而使工会进行工资行业谈判的外部环境恶化。在行业工会进行的劳资谈判中,一些企业主以“如果工会不能够妥协让步,就把企业迁出境外”相要挟,并且这种问题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工会采取了相应的策略:一是确定了劳资谈判要权衡利弊、兼顾双方的原则,以尽可能兼顾企业一方的利益,寻求劳资双方利益的契合点;二是加强与相邻国家工会的联合,参与欧洲社会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制定;三是加强与本
国社会力量的联合,进一步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政策施加影响。 二、瑞士
(一)政策制订的程序 在瑞士,工人完全有发表言论的自由,为了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他们纷纷向工会提出各种诉求(议题)。在众多的诉求中,大多以个性反映的问题为主,因此在所提的要求中基本上只有约10%被工会采纳,然后工会向劳工部申请,但前提一定要有瑞士籍10万人以上的签名,并且该过程应当在18个月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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