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文明窗口”和“服务之星”评选办法
为深入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创建文明校园”活动,结合图书馆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馆读者服务部门开展评选“文明窗口”和 “服务之星”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以学院“学习雷锋精神,创建文明校园”的要求为指导,以“讲文明、树新风、创建文明窗口和评选服务之星”为主题,以“爱岗敬业、文明服务”为主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员工立足本职岗位,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图书馆窗口岗位应有的作用。
二、活动内容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强化服务意识,从文明服务、规范服务入手,进一步规范窗口岗位员工在语言、仪表、行为、服务和环境等方面达到要求,全面提高窗口员工的整体素质,树立图书馆的良好形象。
三、评选范围与对象 (一)“文明窗口”评选范围 1.科技专业书库 2.语言文学书库 3.期刊阅览室 4.综合资料室 5.第一电子阅览室 6.第二电子阅览室
(二)“服务之星”评选范围 图书馆全体员工。 四、创建和评选标准 (一)“文明窗口”标准
1.重视创建工作,争先创优意识强; 2.坚持服务第一,读者至上; 3.工作成绩突出,服务热情周到; 4.团结协作,相互配合;
5.书刊按类摆放整齐,手续办理规范,上架及时,错架率在1%以下;
6.积极开展书刊宣传及深层次的专题服务; 7.室内外环境整洁优美; 8.无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二)“服务之星”标准
1.热爱窗口岗位工作,认真执行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自觉使用文明用语,服务热情周到,无投诉和与读者争吵现象发生;
3.无迟到、早退和旷工现象,出满勤;
4.着装整洁,举止文明大方,责任区卫生状况良好; 5.业务熟练,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 6.主动推荐宣传图书馆文献资源; 7.主动收集读者意见和建议; 8.个人工作表现突出。 五、评选方式及程序
1.自评与检查评比相结合,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2.按一定比例确定若干候选名单,公示,听取群众和读者意见;
3.结果确定后进行表彰,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六、其他
“文明办公室”参照“文明窗口”标准进行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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