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个人自己投保的意识,加强企业和个人对养老保险的认识、责任与义务。促使养老保险的各个方面都得以发展和完善,并且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保障体系,使得整个保险体系都能实现规范化管理,也为促进个人账户迈向实账提供更大的活动空间[4]。
(三)把个人账户“做实”,解决“空账”问题
应当建立账户独立制,进行独立、专项管理个人账户体系。将个人账户从社会统筹资金中分离出来,可以避免社会统筹要从个人账户中抽取资金的风险。还有可以建立专门、科学的基金管理机构去负责个人账户基金的记录、运营和管理,从而确保其保值和增值。
(四)寿险公司应在养老保险体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养老保险体系中,寿险公司一直是具有活力与生命力的,如果可以把寿险公司这一队伍充分得投入到养老保险体系之中来,可以产生很多意想不到的积极效果。
1、寿险公司帮助扩大覆盖人员范围,因为国力也是有限的,加大寿险公司的重要作用,可以让寿险公司填补社会保障的一大空白;
2、寿险公司能够更加合理地配置社会资源,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使得养老基金作出最恰当的投资组合策略,得到最佳的资本配置和最高的投资回报率;
3、寿险公司的养老基金积累方式比较适合我国未来人口快速老龄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趋势,符合各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由现收现付方式向基金积累方式改革的趋势,也与我国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变化相协调。 三、我国养老保险的未来发展前景 (一)实行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
尽快实现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建立方便合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跨省区转移机制。如果可以对养老保险建立实行全国统筹制度,就等于消除了地区的局限性,方便于人们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不论职工转移到哪个地区,都可以凭着自己的养老保险金卡进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从而根本解决了因流动性困难造成的社会保险关系难以转移的问题。
(二)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基金监管体系
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结构中,必须保证收入与支出相分离,专款专用。并
且应当建立一套高效科学的监管系统,统一地进行管理。对于基本养老保险,作为政府应该成立独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于企业以及其他保险也应该由政府直属机构进行监管,实行统一集中的监管模式。还有要求专门的人员进行记录、运营和管理养老保险的各项情况[5]。
(三)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因为当前我国养老保险的涉及范围还是很小的,但是可以扩大覆盖面积,适当地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纳入社会养老保险,逐步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现制度公平。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农民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年轻劳动力慢慢向城市转移、农村的人口老龄化也在急速增加,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也渐渐淡薄,所以将养老保险覆盖到农村也是非常有必要的。由于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应当逐步实施、建立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贴和国家扶持为辅、自助互济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1、合理降低缴费比例
之所以我国养老保险费比例比较高,是因为隐性的债务偿还的问题没有解决。在养老保险制度中,关于没有任何基金积累“老人”的养老金来源以及“中人”过渡性养老金,只能靠较高的缴费比例去填补。在这么多年来,这种方法一直都存在着缺陷,不是长久之计。从目前的基金状况可以看出,如果不尽快偿还债务,而是继续长期补贴,会导致资金越来越缺乏。若能弥补资金的缺口,降低缴费比例,会吸引到更多的人参加投保,使得基金进行良性循环。
2、要运用科学的、可行的方法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一看到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很多人都想到第一方法就是增加参保人数,但是这种方法是片面的。应当运用保险精算原理,科学地预测未来基金状况,考虑基金的收支平衡,可扩的人数等等多种因素,制定五年以上的科学合理,具有可行性的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的计划。而不能像现在这样,只是单方面地根据当前的基金状况去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6]。
3、政府应当起到推动作用
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的制定和制度的实施,包括养老保险,政府是强大的助推力。政府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应当具有市场管理的职能,调节服务。树立公民的服务意识,建立以服务为宗旨的政府管理机制。多观察市场变动,提高运行效能,贴
切地遵循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 (四)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市场化与规范化
因为我国当前就是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现了社会主义的特征和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因此,社会保障体系应与市场相结合。增大养老保险在整个经济保障体系中的比重,使得社会保障体系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在每个社会成员的正常生活中,更多地转变为由全体社会成员主动共同地参与到体系中去。
1、分别成立中央级养老保险基金和地方级养老保险基金。这种划分方式,可以体现各个地方的利益,也体现了公平性。把中央企业的国有资产以及税收收入放入国家养老保险基金中,各个地方的所有企业转移收入和地方税收收入的大部分放到地方养老保险基金,小部分放在国家养老保险基金,以此增强中央转移支付的能力
2、规范中央对地方的养老保险金转移性支付管理。目前,我国养老保险是采用“属地原则”,中央应当明确指定养老保险金的转移支付标准和流程,保证公平、公正和透明[7]。
(五)可以适当地提高退休年龄
延迟退休,可以在减少人口的同时相应地增加在职人口的数量,降低赡养比例。降低老年的抚养比例,可以有效的减轻养老金发放的沉重压力。但是这个需运用科学有效的手段,虽然说延迟退休可以降低抚养比,但是若处理不当很可能会提高养老保险费的比例。
(六)鼓励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保障
政府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实行权力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企业为主力,个人为辅力,共同建立企业年金保障。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保障符合条件、自愿参加的全体职工,并根据发展战略、收入分配制度、人力资源策略、职工贡献程度等因素,探索建立多层次的企业年金保障体系,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同时也使企业的养老保险更加有活力,流动性更强。
总结:经过以上的分析,对我国的养老保险已经有更深的一层理解。随着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比例上升,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养老保险越来越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但是,我国的养老保险现状并不是很乐观。受益于养老保险的人
群还不是很广泛,局限于国有企业,覆盖面不广,缺乏社会公平性。养老保险体系也不是很健全,法律保障不够强大,筹资的渠道窄,国家和企业担负着很大的筹资角色,影响着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养老保险模式应该有所改革,而不是一味地颁发养老保险金,这样会很容易丧失企业的活力与生机,不利于调动人员的积极性。还有更加严峻的是,个人账户“空账”问题,暴露了国家的隐性债务的存在,资金的缺口需要去填补。流动性困难,导致国有企业固态化。所以亟需采取相应地措施去把个人账户“做实”了,增强资金的流动性,确保养老保险的保值增值。在将来,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城市化的现实问题,抚养比下降,养老保险肯定会越快越受人们的关注。因此,需要健全与完善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监管体系,扩宽筹资渠道,增大覆盖面,充分发挥政府的各项职能。让我们的上一代、这一代以及下一代能够享受到“养老保险”带来的春风。
参考文献:
[1]王逸辉. 养老基金的若干问题及其法律规范[D]. 江西财经大学, 2003.
[2]程乐华. 省级统筹:养老保险走出旧模式的现实选择[J]. 中国社会保障, 1997(09). [3]弭艳琦. 解决养老保险转轨成本的可行性研究[D]. 西南财经大学, 2014. [4] 董毅, 冯铭文. 我国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探析[J]. 管理观察, 2009(16). [5] 尹丽. 对构建多层次基金评估体系的设想[J]. 商场现代化, 2008(33):356-357. [6] 王平. 基于系统动力学的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运营研究[D]. 吉林大学, 2012.
[7] 李博文. 我国社会保障转移支付问题研究[D]. 中共中央党校,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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