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浙江(直属)教学班2014级经济学专业第一学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课程论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的创新与发展
姓名:周志刚 学号:(楷体4号)
【内容摘要】改革开发以来我国分配理论也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和创新,经历了5次变革。文章分析了进一步改革的着力点。分配制度改革应从国有企业分配制度、金融体系、税收制度、财政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入手。
【关键词】分配 公平 效益 改革
改革幵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依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的经济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一直保持着稳定的增长速度,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国家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在此期间我国的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也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和创新,最大限度地提高了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劳动积极性、创造性,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得到了释放[1]。
一、分配理论的发展
1978年以来,中国在分配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大致可以分为几个阶段
(一)恢复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
1978年到1987年,这一阶段在分配理论上主要是恢复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重新界定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在个人收入分配方面引入和体现利益机制,否定了在分配体制上的高度集中和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
(二)探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方式
1987年党的十三大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前,在收入分配方面,强调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多种分配方式为补充,其中包括合法的非劳动收入。
(三)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分配方式
1992年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召开前,这一阶段在分配理论上主要是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分配方式。一是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就使分配体制的改革走上了一条既遵循宏观经济规律,又适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道路;二是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提出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从而明确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地位,是对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的具体化;三是提出不断完善分配结构,既要坚持效率优先,促进经济发展,又要兼顾公平,促进社会稳定。 (四)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和明确按要素分配的模式
2002年党的十六大召开后,在分配理论上主要是对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明确界定以及指出了如何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两个注重”原则。一是明确了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是基本的生产要素,同时也没有否认知识、资源、信息等生产要素在财富创造中的积极作用;二是明确了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三是对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做出了清晰的回答。
(五)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党的十七大所提出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最新主张。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这一主张把公平引人初次分配,为再分配创造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大大减少了进行再分配的社会压力与社会成本。而把效率引入再分配,充分正视了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还没有条件建成高福利国家。
二、分配改革的着力点
改革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当前,分配制度改革又一次紧迫地摆在人们的面前。在分配制度的改革方面,应着力展开下述改革: (一)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我国当前在分配方面所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在于收入分配差距已进入不合理区间,并有不断趋于扩大、也就是不断趋于恶化的趋势。为此,必须予以扭转。在分配政策上,要着力采取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等措施,通过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使收入分配差距体现效率与公平的双重要求。
(二)着力推进“两个提高”,优化分配结构
当前,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重不足30%,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的比重低至12%,必须引起我们高度的注意。在分配制度改革中,要实行倾斜政策,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一定要让广大劳动者能够通过劳动富裕起来,一定要让广大居民能够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三)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当前,在再分配领域更加注重公平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改革中,一方面要实事求是,正视发展中国家的国情,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目标;另一方面又要努力作为,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使占全国人口总量70%的农村居民享受到生活保障的阳光雨露。 (四)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中等收入者天生具有稳定偏好。只有在社会稳定状态下,其既得利益才能得以巩固与提升。仅仅靠劳动(特别是简单劳动),是无法成长为中等收入者的,必须让广大居民拥有财产性收入。因此,要大力倡导创业,让更多劳动者在创业中创造并积累起私有财产。要健全法制,使广大居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得到有效的保护。与此同时,还要放宽投资领域,拓展投资渠道,使人们在投资中获取财产性收入。
三、分配制度的改革
(一)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
目前我国国有垄断企业把绝大部分利润留下,只有 5%-15% 左右上缴国家,以致职工收入高达其他企业的 5-10 倍,其中高管人员收入更是几十倍、上百倍。这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影响,引起了90% 以上甚至 99% 以上的人愤愤不平。我国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企业利润理应由全民共享,而不能让少数人独占。因此,现在应该完善国有企业利润上缴制度,大幅度提高上缴比例,这也符合国际惯例。其余利润留给企业作为公积金、公益金等等。 (二)改革和完善金融体系利率形成和收入分配制度
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是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都是由政府规定的,虽然通过初步改革,实行了一定范围的利率浮动,但是还远远没有实现市场化。这就产生两个差距:一是银行存款利率与贷款利率差距较大,二是银行利率与市场利率差距很大。市场利率往往达到银行利率的2-10倍,甚至更高。这两种利率差距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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