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钢司发[2009]21号
关于印发2009年安全环保奖惩办法的
通 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现将《2009年安全环保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9年安全环保奖惩办法
为全面落实安全环保工作责任,促进安全环保管理更上新台阶,实现全年较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的目标,确保安全环保绩效持续改进,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环保奖励 (一)奖金来源
1、从公司总经理奖励基金中列支;
2、从生产现场安全环保考核扣款中列支(最高不超过安全环保5S扣款的50%)。
奖金发放由安全环保部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发放意见,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发放。
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相应设立本单位安全环保专项奖,用于单位安全环保奖励。
(二)奖励范围
1.年度安全环保先进单位;
2.季度安全生产及环保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3.防止和抢救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及在安全环保技术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4.安全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和在安全环保竞赛活动中获得优胜的单位和个人;
5.积极从事安全环保工作的安全环保专职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6、各种安全环保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二、安全环保处罚 (一)安全事故考核规定: 1.伤亡事故扣款考核
(1)生产现场发生责任工亡1人的事故,对责任单位人平扣款500元(其中要求单位落实到其所在班组和车间、作业区人平扣款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并扣单位领导班子未免职成员年薪的30%。一次发生工亡2人以上(含2人)事故,加倍扣除。公司管理部门因工作失职,造成生产或施工人员死亡事故,按责任大小相应扣除该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年薪的10%-20%( 不核减事故单位的处罚);车辆(含铁路机车)管理单位发生车辆伤害事故,造成职工工亡,经公安管理部门结案认定负主要责任的,对责任者按工伤事故降低一档处理,并按职工工亡对责任单位考核的50%予以考核。
(2)每发生重伤1人事故,按该事故中伤害人负伤部位对应的损失工作日数[《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H/T15499-1995)]乘以50元/工作日的经济考核标准对责任单位进行扣款,扣款人平不超过300元(其中要求单位落实到其所在班组和车间、作业区人平扣款不低于300元),总额不超过15万元(损失工作日累计超过5999的按5999核算);扣除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薪的8-15%(500人以下的单位扣15%,500~1000人的单位扣12%,1000~1500人以上的单位扣10%,1500人以上的单位扣8%)。1500人以下的单位一次发生重伤2人以上(含2人)或一年内发生重伤2人(含2人)以上事故,对责任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按工亡事故考核标准进行考核;1500人以上的单位一次发生重伤2人以上(含2人)或一年内发生重伤3人(含3人)以上事故,对责任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按工亡事故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车辆(含铁路机车)管理单位发生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人员重伤,经公安主管部门结案认定负有主要责任的,对责任者按工伤事故降低一档处理,并按职工重伤对责任单位考核的50%予以考核。
(3)每发生轻伤事故1人次:
①在单位季工伤事故控制指标(见附表一)内的,按该事故中伤害人负伤部位对应损失工作日数,扣责任单位1000-5000元(8-50个损失工作日,扣款1000元;51-80个损失工作日,扣款3000元;80个损失工作日以上,扣款5000元),并责成责任单位将内部考核和处理情况报安环部备案。
②超过单位季工伤事故控制指标,每超1人次加扣责任单位5000元,并考核责任单位分管责任人500元。
(4)单位发生视同工伤,属单位主要责任的按工伤考核标准的50%执行。
(5)单位发生人身险肇事故,按照事故程度,考核责任单位1000-10000元/起。
(6)事故发生后(包括人身险肇事故),责任单位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考核责任单位分管责任人1000元/起。
(7)发生事故未及时报告、24小时内未登录工伤系统、当月25日前未填报工伤认定材料等等分别扣责任单位500、1000、2000元/起(次),并考核责任单位分管责任人200-500元/起(次);由此给公司和伤者带来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的,扣责任单位10000-50000元/起,并分别考核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和分管责任人1000-5000元/起。
(8)不具备工伤或视同工伤条件,单位上报工伤或视同工伤的,经核实后扣责任单位50000元/起,并扣党政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各2000元/人次。
(9)发生事故后,其他因违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行为的,依照该条例处理。
2.工伤事故责任者行政责任追究:
事故责任者 轻伤 诫勉谈话或调整岗位 重伤 工亡 工亡2人以上(含2人) 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警告或免职、解聘专业职务、调整岗位 免职、解聘专业职务、调整岗位、降薪 免职 解除劳动合同警告、解聘专业解除劳动合同 职务、调整岗位 解除劳动合同警诫勉谈话或调告或免职、解聘专整岗位 业职务、调整岗位 免职或降职、解聘通报批评 专业职务、调整岗位、降薪 降职或通报批免职 评、诫勉谈话 免职(降职),一年内不得重新任职(半年内不得恢复原职 主要责任者 次要责任者 通报批评 一定责任者 车间(级) 领导 二级厂(部门 )党政一把手及责任领导 口头警告 口头警告 通报批评 免职,两年内不得重新任职 注:①责任领导根据其职责分工予以确定。
②各单位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视同工伤,或相关方发生工伤事故,由公司承担主体责任的,将根据责任大小比照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按上表降低一档。
③造成工亡及以上事故主要责任者本人在该事故中发生工伤,视情况处理。
3.安全违规违章和事故隐患考核规定
(1)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违规责任人除按公司规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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