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连盐铁路项目经理部四分部
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第 1 页共2 页
工程名称 施工班组或隶属分包单位名称 LYZQ-Ⅱ 施工单位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种名称 连盐铁路项目四分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严格执行上海铁路局《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营业线(邻近)施工的禁止性规定。 (1)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的,禁止施工。 (2)未与铁路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议,禁止施工。 (3)无铁路局发布的月度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或施工计划),禁止施工。 (4)施工负责人、安全(技术)员、防护人员未按规定到施工现场的,禁止施工。 交底 内容 (5)监理、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员未按规定到施工现场的,禁止施工。 (6)施工作业人员未经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进入电化区段的施工作业人员未进行电化安全教育培训的,禁止施工。 (7)被责令停工,未整改到位并经检查单位确认同意的,禁止复工。 (8)规定设置现场和驻站联络员的施工作业项目,现场防护及应急措施未按规定落实的,禁止施工。 2、凡涉及邻近营业线的施工,必须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互相配合、协调工作,制定安全措施,订立书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后据以施工。 3、施工需动地面以下时,事先应了解附近通信、信号线路位置走向,保证不影响既有设备的正常使用。 4、邻近营业线施工必须按规定上报日计划,按计划进行作业。同时告知监理。 5、遵守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邻近营业线施工的各项安全规定。落实岗位责任制。 6、现场施工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程序设置和拆除安全防护标志和信号。 7、邻近营业线施工作业现场负责人和防护员到位后方可作业。 8、电气化铁路必须保证与带电体保持2米及以上的安全距离。 9、严格邻近营业线附近路料管理制度,对现场过夜路料、机具派专人24小时看守。 10、严格执行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关于邻近营业线安全的规定。 11、严格按规定设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领工员。联络员、防护员和领工员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联络员、防护员和领工员必须由职工担任。保证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12、限界是铁路建筑物、设备及行车、车辆的轮廓尺寸线。施工中堆放材料、各种路外机械施工和工程列车运行等都不得超过限界,必须认真执行铁路限界的规定。 13、施工机具、物料距离既有线钢轨外侧以外必须保持1.5米的距离,钢轨按《工务安全规则》第2.6.7条规定执行,并必须进行加固。 14、距离既有线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作业时必须有安全防护员防护。 15、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一般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16、使用机械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人防护,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机械状态良好。 17、慢行防护标牌、作业标、隔离网、警戒绳设置在钢轨外侧1.5米以外适当位置。 18、作业人员禁止进入围墙范围以内。 19、作业人员来车下道必须在列车不少于800米的距离下道完毕。 20、作业人员下道避车必须在钢轨外侧不小于2.5米以外。 21、严格临时用电、劳动安全、高空作业防护等,确保人身安全。 22、施工人员休息时,不得坐卧在轨道、隧道洞口等地段。 23、施工所有的平板车应做好防溜逸措施,且有专人看护,不用时应及时下道加固,施工完后,应清理出施工现场;机车应在停机前打好止轮器等防溜逸措施,且应在车身四周粘贴反光贴。 24、施工过程中,小型材料、机具设备不得长时间搁置在轨道上;大型设备需有人看护,随时注意过线车辆情况。施工完成后,应将所有材料、工机具清理带走,不得存放在作业现场,更不得侵入轨道限界。 可能存在的安全危害和问题 1、作业人员进入车站线路造成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等。 2、损坏铁路行车设备,如接触网杆、地下电缆、路基等。 3、邻近营业线作业无防护、机械无防护。 4、设备单位配合不到位就施工等。 1、工前应充分准备,指挥统一,严密管理,所有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2、、工前应由工班长对当天的施工工序和所需安全注意事项进行讲解,让工人明白现场的安全风险点。 3、设置专职防护员进行 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 4、加强现场管理和监督,明确责任,加倍绩效考核。 1、发生人员伤亡时,对伤亡人员进行紧急救助,同时与120急救中心联系,请求救援。 2、损坏铁路既有设备时,立即进行防护,同时通知设备单位进行抢修恢复。 预防措施 发生情况后的处置措施 交 底 人 签 名 时间 接受交底人签名 时间 本表一式四份,施工负责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和安全管理部门各持一份。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书 - 副本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