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乡镇人大代表培训授课稿《代表法》的主要内容(4)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18-11-28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或QQ: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4、组织保障。主要体现于代表法第三十六、第三十七、第四十、第四十四条中,包括: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采取多种方式同本级人大代表保持联系,扩大代表对本级人大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要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保障;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代表的权力、支持代表执行代表职务。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的人大常委会机关共同代表集体服务,各级人大代表不设专门工作班子,这与西方国家议会的议员不同。

5、知情权和履职学习权保障。信息对称,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为了便于代表履职,修改后的《代表法》第三十八条,增加了关于保障代表知情权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保障代表的知情权。为有效提高代表履行职务的能力,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要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

6、其他保障。包括为代表制发代表证、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对少数民族代表在语言文字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必要帮助和照顾等等。

六、对代表的监督

(一)原选区或选举单位的监督。《代表法》对原来的第25条进行了修订,并将其从第三章(“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挪到第六章(“对代表的监督”)。该条规定:一、代表应当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回答选民询问,接受监督;二、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我市各个县市区都组织了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

(二)代表应当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代表法》修正案对代表提出了处理好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关系的要求。代表应当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

16

职务的关系,不得利用执行代表职务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者超标投标等经济活动牟取个人利益。

(三)选民或选举单位依法罢免代表。罢免代表是一种重要的监督,选民和选举单位享有罢免由其选举的代表的权利,这是行使对代表监督权利的保障,也是监督的最后手段。《地方组织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四)暂停执行代表职务。在现实生活中,人大代表“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难以正常履行代表职务,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人大代表因刑事犯罪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是通过罢免的方式来解决该代表的代表资格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不愿罢免的情况。这就出现了一方面被限制人身自由,另一方面作为人大代表又可以履行代表职责,执行代表职务的矛盾。如果这样的代表参加代表大会,一则与依法判处的刑罚相违背,有损法律和立法机关的权威性;二则也有损国家权力机关的崇高形象。针对这种情况,《代表法》规定,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直到上述情况消失后,再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

(五)代表资格终止。代表资格终止的含义是指,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具有法律规定的下述七种情形之一,则其代表资格的消失:迁出或调离本行政区域、辞职被接受、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被罢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丧失行为能力。其中“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是针对一些代表不履行代表的职责和义务的情况作出的,这对增强代表的代表意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是完全必要的。关于代表资格终止,需要注意的有

17

两点:一是关于丧失行为能力。人大代表如果丧失了行为能力,就有可能无法准确表达意愿,从而不能正常执行代表职务。对于这种情况,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代表法修正案,对代表法进行了补充。二是代表资格终止的严格程序。代表资格终止,必须要严格遵照法定程序操作,程序中不得缺少任何一个环节,代表资格的终止就不能成为现实。例如,人大代表被原选举单位罢免,其代表资格并不能马上终止,而必须通过本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再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后才行。

七、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

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依法提出议案和建议(在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也可以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是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形式和具体体现。

(一)议案的概念。议案是指由法定机关和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简言之议案是指要求人大会议审议并作出决定的建议。具体说是指具有提议案权的机关或符合法定数量的代表,依照法律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向本级国家权力机关提出的,属于权力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审议的议事原案。未经确认的称为“议事原案”,只肝经大会主席团通过,列为议案处理的才算议案。议案一经审议通过,就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议案在形式上要求有案由、案据和方案,同时要求一事一案。

1、议案的提出者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代表。《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级政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18

2、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法律规定的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依法应当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机关,或者就其他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机构编制、建设项目、劳动工资等事项,不宜作为议案提出。

3、议案应当在规定的是限内提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每次会议的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都要对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日期作出决定。法定的提案机关和代表提出议案,必须是在主席团决定的议案截止日期前提出。

4、提出的议案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写清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是指议案提出的理由;案据是指议案提出的根据;方案是指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具体意见。如果是立法案或地方性法规修正案,应当附有法律、地方性法规草案或者修正草案。

(二)议案的主要处理程序。议案的处理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代表团或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后,大会主席团可以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一是决定列入大会议程;二是不列入大会议程;三是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1、对于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主席团交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同时可以并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最后由主席团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2、对于不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后,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

3、对于经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提出意见,由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4、向大会提出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可以要求撤回。

19

经主席团同意撤回的议案,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三)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概念。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建议、主张、批评和意见等总称,通常被简称为“代表建议”。包括代表个人或者联名书面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是对某件事情提出建议性措施;批评是对某件事情提出其错误、缺点;意见则是对某件事情的一定看法和要求。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一事一议,事由清楚,有具体的意见或要求,并且一般应当针对本级和下级有关方面的工作提出。涉及上级有关机关和组织的工作问题,可以通过信访渠道反映或请上级的人大代表提出。代转群众信件的,不能以代表建议提出,但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反映。

(四)人大代表建议的处理程序。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的建议,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由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的建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负责办理代表建议的机关组织应在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代表。经交办机关同意,少数复杂的问题可以延长至6个月内答复。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意见,由原办理机关、组织在一个月内重新办理答复。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印发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五)议案、建议的异同

1、议案是法定机关和法定提案人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则是人大代表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乡镇人大代表培训授课稿《代表法》的主要内容(4)在线全文阅读。

乡镇人大代表培训授课稿《代表法》的主要内容(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本文链接:https://www.77cn.com.cn/wenku/zonghe/321645.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08-2022 免费范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 邮箱:tiandhx2@hotmail.com
苏ICP备16052595号-18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