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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故 快 报
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 2011年第4期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9月27日肇庆封开供电局
外单位人员线路抢修高处坠落死亡事故快报
2011年9月27日,肇庆封开供电局南丰中心供电所在组织抢修0.4kV线路断线故障时,封开县源安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源安公司)一名员工不慎从杆上坠落死亡。
现将本次事故报告如下: 一、事故简要经过
9月27日约12时30分,肇庆封开供电局南丰中心供电所(以下简称南丰所)运维二班班员林某豪接到用户报障电话,称发现低压架空导线断落,要求供电所派员工到场抢修。林某豪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南丰所所长袁某汇报,袁某安排职工林某豪(工作负责人)和高某根以及林某(死者,男,47岁,源安公司员工)、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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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沛(源安公司员工)到现场进行抢修处理。
13时左右,林某豪等四人到达现场,林某豪和罗某沛一组负责驳接导线。工作班人员林某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使用Ф250登杆脚扣,登上龙潭台区六合支线#5-02杆5米处,对断线进行低压带电驳接。15时00分,林某在电杆上驳接B相导线时突然顺着电杆坠落,在离地面约2米时重心反转头部着地,落地后不省人事(见现场示意图)。
现场人员立即对林某进行心肺复苏法实施紧急抢救,同时呼叫120电话并报告供电所。约15时40分,南丰镇人民医院急救人员到达现场,经抢救无效,15时45分左右医生宣布林某死亡。
二、初步原因分析
林某在电杆上作业时,安全带没有系在电杆抱箍或线码上固定可靠的位置,疑因触电导致高处坠落死亡。事故具体原因在进一步调查中。
三、防范要求
在公司三令五申强调加强安全生产、有效遏制事故频发态势的形势下发生了该事故,性质严重,影响极坏。各单位要深刻反思,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的警惕性和敏锐性,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司《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停工整顿的通知》(广电安[2011]60号)要求,认真落实停工整顿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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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班组(包括外来施工队伍)重点学习并落实《广东电网公司2011年防止人身伤害重点措施》(广电安〔2011〕27号)要求,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
(三)该事故暴露了没有正确使用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作业现场监护不到位等问题。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加大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员工风险意识。要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监护、监督,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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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示意图
未驳接的 B相导线
来电安全带系在此处,未固定 电源侧 安全带系在主送:直属各单位 传送: 供电 线路 事故 主题词: 2011年9月29日印发 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 5米 在离地面约2米高处失去重心 在离地面监护人站立位置 监护跌落位跌落位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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