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客籍矛盾与井冈山斗争
(2011-09-02 08:10:48) 转载▼ 标签:
杂谈
1928 年 11 月,毛泽东在给中央的报告即《井冈山的斗
争》中写到:“边界各县还有一件特别的事,就是土客籍的界限。??这种土客籍的界限,在道理上讲不应引到被剥削的工农阶级内部来,尤其不应引到共产党内部来。然而在事实上,因为多年遗留下来的习惯,这种界限依然存在。”为此,毛泽东感叹“‘斗争的布尔什维克党’的建设,真是难得很”。本文试就土客籍矛盾产生的根源、表现及对根据地建设造成的危害进行探讨。
一、土客籍矛盾的由来
所谓土客籍矛盾,指的是土籍居民和客籍居民两大社会群体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矛盾。这一矛盾不仅存在于湘赣边界,而且还存在于江西的赣州、南昌、宜春、吉安、萍乡及湖南衡阳、郴州、茶陵等地。
湘赣边界的土籍居民,主要是指历史上因战乱从北方迁入湘赣边界的移民,因为来得早,他们占据了平地和良田。
客籍居民则是指明末清初从广东梅州地区及福建泉州、莆田迁入湘赣边界的移民。因为平原地带被先来的土籍占据,他们只得住在山
脚或山里面。他们讲的是客家语言,又客居在别人的地盘上,故被称为客籍。
客籍人之所以背井离乡来到湘赣边界,其原因主要有:一是自明叶中期开始,在江西许多地方一方面因土地兼并,部分小农无田无业;另一方面又因不堪苛捐杂税,部分小农又弃田不耕,大量土地被抛荒撂荒。再加上政权更替之际,战争不断及天灾人祸,江西元气大伤,处于一种“官虽设而无民可治,地已荒无力可耕”的残局。为恢复社会经济,保持政权的稳定,清朝初期,江西奉谕招民垦荒。二是这一期间,闽广两地,由于明清交战、倭寇扰民、“三藩”之乱,社会环境动荡不安,“逃亡四方者,不计其数”。三是明中叶后,江南地区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带动了手工业原料苎麻、靛蓝、茶叶、烟叶及竹、杉、桐、漆、油茶等经济作物的种植。江西山区较多,正适合种植这些经济作物。在这种背景下,客家人携妻带子,亲邻相邀,迁徙江西,开山拓荒,定居赣地。据史料记载,明朝隆庆年间(1567-1572)在吉安府万洋山(湘赣两省界山之一,属罗霄山脉中段,坐落于井冈山
、宁冈、永新、遂川、酃县等市、县间)有许多被政府视
为商人,但以种植为业的“蓝户”流聚其间。
客籍人入赣最早的方式是一种春至冬归候鸟式的迁徙,但由于路途遥远,来去耗时多,多有不便,于是有些拓荒者便举家迁徙。这个时期,由于规模不大,加上土籍居民因劳动力缺乏,又有多余的田地和山地,因此他们对客家人的到来并不表示反对。在遂川、井冈山
等地,土籍居民甚至还送田送山给客家人耕作,而客籍人也
会把捕获到的猎物送给土籍人。但随着客籍人大规模的迁入,特别是随着客籍人经济、政治地位的上升,土客籍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也逐渐增多了,成了一个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
二、土客籍矛盾的具体表现
1.政治权利方面的矛盾。客籍人当时又被当地土籍人称为:棚民、新民、客籍、怀远籍,也有人称之为闽广流民、流寇、流贼、流寓、佃客。从这些称谓中,不仅可以看出土客双方之间的群体界限和主客界限,也可以看出由主佃关系而导致的土客籍之间社会地位的差别。而固化这种差别的是当时极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当时户籍制度规定,土籍居民拥有本地正式的里甲户籍,俗称“土籍”或“本籍”,但移居至此的客籍人由于受户籍制度以及土著居民的制约,并不能轻易取得当地正式的里甲户籍,他们只能取得“寄籍”(又名“客籍”)或“民尾户”。所谓“寄籍”就是客籍人把户口和田产寄放在由当地土籍控制和支配的里甲户籍中,没有自己独立的户籍,完全受到 “里长户”(土籍大户)的控制和约束,“纵使子孙繁衍数世,田产粮赋众多”,也不可能享有在当地参加科举考试等基本的社会政治权利。所谓“民尾户”,就是在新移居州县土籍居民户籍的末尾另立户名,它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临时性的户籍,它未配有科举名额。由于没有参加科举考试的权利,从而加剧了土客籍双方在社会身份、地位,特别是晋升机会上的不平等,并由此形成深刻的社会裂痕。毛泽东在《井
冈山的斗争》一文中也说道:“客籍占领山地,为占领平地
的土籍所压迫,素无政治权利。”
2.经济利益方面的矛盾。客籍人之所以能在异地扎根,这除了受环境所迫外,也与客籍人具有比本地土籍人更勤劳更吃苦更坚韧不拨的品格密切相关。客籍人进入湘赣边界之后,所耕之田往往是土籍居民不耕的难以开垦的瘦田,所开发的山区往往是土籍人弃置的荒山。但在客籍人精耕细作之后,一些瘦田变成了肥田,一些荒山变成了熟地,客籍人由原来的无产无业变得相对富有,而一些土籍人却逐渐贫困。遂川县一则史料生动地记载了他们经济地位的变化及矛盾产生的过程。“以前五年为辟荒,则自种旱稻、姜、豆、薯蓣等物,后五年为熟土。始以杉苗插地,滋长未高,仍可种植食物。如此前后十年之内专利蓄余,彼已娶妻作室,隐厚其基。逮二十年后,售木受价,或百或千。山主得之于意外,尝以耗靡竭之;佃家得之于辛勤,更以节俭饶之。于是佃室日益饶,主家日益竭,佃家始而佃,继而并主之业以自成业主。主家始而业,继而委业于佃,至欲求为佃者之佃而不可得。”
随着经济状况的改善,客籍人的政治地位也逐渐上升,一些客籍子弟在科举考试中也榜上有名,留下了“茅寮出状元”的传说。客籍人政治、经济地位的不断上升,使土籍人感到了压力,从而逐渐萌发了把客籍人赶回原籍的想法。于是一些土籍居民以祖业权为借口,要收回客籍世代经营的田地山场,企图驱赶客籍回原籍,或依仗权势,直接强夺事实上早已属于客籍人的田地山产,或要客籍交纳很重的田
租山租,提高租种率。清政府虽然也会对这种矛盾进行调和,但为了加强对客籍的管理,一些地方甚至利用这种矛盾,达到以“土”治“客”的目的。在土客籍的一些纷争之中,政府常常无原则地倒向土籍人,压制客籍人。
3.文化、习俗、观念方面的矛盾。为排挤客籍,土籍还从封建宗法、文化教育、商业贸易等各个方面对客籍进行限制。如在遂川、永新、宁冈等地,客籍初来,可以建造祠堂。但随着客籍人势力的壮大,土籍人对客籍人修建祠堂的规格却进行了限制,后来甚至禁止修建。为了区别和欺负客籍人,有的地方规定客籍人即使经济条件许可,也只能盖土坯房,不能盖砖瓦房。少数地方甚至还规定客籍人打灶也不能挨到地面、客籍人赶集不能经过土籍人的地盘,等等。为压制客籍人在政治地位上的提高,土籍人办的书院不收客籍学童。在婚姻方面,土籍人鄙夷地称客籍人“山里佬”,说“鸡子不绕鸭子,土籍不绕客籍”,坚决不与客籍人通婚。但客籍人崇尚文化,以兴学为乐,以耕读为本,十分重视子弟的教育,自办了许多书院。坐落在宁冈的龙江书院,就是由江西宁冈和湖南酃县、茶陵三县的客家人创办的,为客家人的最高学府。客籍人为了不受土著欺侮,男子还有练武防身的传统,在练武的过程中不仅锻炼了体魄,而且还磨砺了意志。另外,在一些风俗习惯方面,土客籍之间也存在较大隔阂。如客籍人始终坚守“宁卖爹娘田,不改爹娘言”的观念,世代顽强地保持自己的语言习俗;客籍妇女因生产的需要,摒弃了缠足习惯,生就了一双大脚。而土籍妇女,仍保留缠足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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