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
编号:【年份】+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
(不良执业行为的事实描写)
。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本《办法》)第 条的规定,依据《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
行)》,对你单位记 分。
卫生行政机关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一式三份,一份签发人留存,一份留存《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一份交当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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