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国古代政治 从宗法分封到中央集权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总的变化是,由先秦时的宗法分封贵族政体变为秦汉以后的皇权至上中央集权的官僚政体。在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逐渐由地方分权、注重血缘、家族、世袭的贵族政体转变为建立在地域关系之上的官僚政体中央集权制度。这一制度适应了中国传统社会在经济政治及民族关系中的需要,反映了中国自己独特的文化。对此,古代中国政治制度主要围绕“中央集权制度”这一核心概念来把握。
1、先秦政治制度可以看作是中央集权制度建立的背景和参照。
约公元前2070年禹建立我国第一个国家政权——夏,之后出现王位继承制度。
商朝,实行内服与外服的制度,控制力有限,商王通过一套官职管理国家并垄断神权以加强王权。
西周实行井田制(土地国有)、分封制(等级,王与诸侯)、宗法制(血缘,家庭,世袭,嫡长子继承制)、礼乐制(等级有差),维护贵族政体, 确立了“周礼”体系,形成了天下一家的文化心理,这是一个神权下降、王权强化、人文精神崛起的时代。宗法分封贵族政体主要体现在分封制上,尤其是周王与诸侯的关系这一中心环节。随着铁器牛耕出现,生产力水平提高,农业革命的发生,私有经济的兴起,建立在血缘家族基础之上的原始的社会制度——宗法分封制度受到冲击,不断崩溃。维护统治、经济发展和抵抗北方游牧民族侵扰的需要,以及国家统一的趋势,促成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建立。
和西方早期政治不同,中国的君主和平民的上层联合,不断削弱贵族的势力,形成了以君权为核心的集权政体。春秋战国时期的争霸和兼并战争,推动了社会的变革,在变革中,初步实现了古代政治制度的根本转变。秦的统一,为中央集权制的全面建立提出了要求并创造了条件。 2、中央集权制度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战国时期:出现一些体现中央集权的措施。表现在郡县制的出现,军功授爵等。 秦朝:中央集权制度正式建立。表现在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一套集权制度。如,皇帝制、三公九卿制的确立,郡县制的全面推行。
汉代:进一步巩固中央集权制度。表现在汉武帝时,神化皇权为君主专制提供了依据。解决王国问题,巩固了中央集权制度;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实行文化专制实现思想统一,并为治国理政确立了比较稳定的理论体系。汉武帝时期州刺史的设立,标志着监察制度更加严密。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魏晋时期):是一个调整阶段。表现在:世家大族势力的膨胀冲击了中央集权制度;佛教道教的兴盛动摇了儒学的正统地位,宗教势力的发展一度对皇权构成威胁;五胡内迁与北人南迁造成了民族关系和政治经济文化格局的大分化、大重组,传统的汉文化(包括制度)注入了游牧民族,为之提供了众多元素和新鲜血液。
隋唐时期:中央集权制度成熟与完善。表现在:三省六部制,中枢机构分工合作分权制衡,行政效率提高;科举制的出现,提高了官员素养,强调了德才兼备,利于选拔人才,利于缓和矛盾扩大统治基础,打击世族势力并加强了中央集权。由此开始的并逐渐探索出一条程式完备运作规范,公开,公正,有效而稳定的选官制度,使政权具有相对开放性,形成弹性的社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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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加强中央集权制度。表现在:宋王朝通过“杯酒释兵权”,以经济利益及特权和平赎买了军阀的权势,解决了长期困扰朝廷的地方割据问题,强化了中央集权。 元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表现在:行省制的推行,不只是加强了中央集权,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加强了中央政权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巩固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明清时期:皇权得到进一步强化。突出表现在丞相的废除、机构的设置以及皇帝与下属的关系上。如,明太祖废丞相,亲掌六部直管国事,成祖时设立的内阁仅仅是皇帝的一个顾问、助理机构。清朝雍正时设立军机处,大臣跪受笔录,军国大事皆有皇帝一人裁决,标志君主专制达到顶峰。
认识: 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以及发展趋势:一是不断调整、改革中央行政结构,通过分化相权和用新的机构架空原来的相权等方式,削弱相权,以加强皇权。明太祖废丞相,使中央行政权分属六部,基本上解决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进一步强化了君主专制;二是不断调整、改革地方行政结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严密管辖。宋太祖加强中央集权基本上消除了地方割据势力的条件,中央与地方的矛盾缓和,在元明清三朝,再没有出现过国家大分裂。三是对人们思想的控制日益加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及明朝的八股取士制度和清朝的文字狱就是典型的表现。
3、 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央集权制下古代政体的基本结构和对应关系。
政体从实质上讲,是国家权力的分配与运作机制,而权力的实质是对社会资源与财富的分配配额。古代中国国家权力结构(政体基本结构)如下图:
精神信仰 宗 教 ︿佛道﹀ 儒学 帝中 皇 央 宰相及各部门 君主专制 国 家 地方(行政司法军政等部门) 中央集权 法律 赋役制度 民 众
认识:分清几个关系,审题做题时注意概念的确切含义和对应点,如中央集权主要指中央对地方的控制,相对于地方才讲所谓中央集权,君主专制主要表现为皇权对相权的控制。赋役制度集中反映了国家和民众的关系。秦汉后,皇权至上,中央集权,法道儒学和佛、道、等宗教及法律都是皇权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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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权相权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矛盾成为古代中国政治制度内的两大矛盾,其斗争成为主要内容,但总趋势是:地方权力不断被削弱,中央的权力不断被加强;相权被不断削弱,皇权不断在加强。
4、从行政、监察和选官三个方面把握中央集权制度的内在关系和特点。 (1)行政权力居核心地位。在古代,君权至上,法是王法,,没有独立司法。国家权力集中在行政,重管理,强化控制,但又因聚家(族)成国,强调家国一体,中国政治人情化,人伦政治化。
地方行政制度主要包括周朝的分封制、秦朝的郡县制、元朝的行省制度。 认识: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自秦朝实施郡县制度以来,逐渐发展和完善。这一制度,组织系统庞大,结构严密,在征发徭役、兵役,征收田赋和租税,以及管理地方的治安秩序和巩固边疆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既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统治,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元时实行的行省制度,不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也对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起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2)监察制度。秦汉以来实行监察制度,还有针对皇帝的谏议制度。 为加强对各级官员的监察,秦在中央设置御史大夫专管监察,汉武帝在地方派驻刺史,宋代通判监督文臣,明清有巡抚、总督、都御史、按察使。其主要特点是,古代中国的监察制度主要是为皇权服务的。
(3)选官制度。选官制度主要包括汉朝的察举制、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至清末的科举制度。
认识: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舆论对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但是,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相联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权势、有影响的人物或社会集团所控制、所利用。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惟才是举”的用人原则,这既是对处于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举失实”的刻意纠正。在汉末军阀混战的冲击之下,乡里组织遭到破坏,“乡举里选”的传统做法难以为继。在此情况下,三国时的魏制定和推行了“九品中正制”。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此后整个两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
针对九品中正制的弊端,出于强化中央集权巩固统治的需要,隋朝实行了通过公开考试选拔人才的科举制,以后各朝承袭并不断完善了这一制度。科举制度的积极意义:剥夺了士族地主的政治特权,削弱了地方豪强士族的势力,使官吏的选拔和任用权收归中央,有利于消除地方和中央在选官方面的腐败,改变了自秦汉以来以荐举为主的官吏选拔制度,是历史的一大进步。通过科举考试,向整个地主阶级开放仕途,有利于笼络人才,缓和了矛盾,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科举制度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推动了教育和科技文化的发展。科举制度的消极影响:明清时专重“四书”“五经”,以八股文取士,禁锢了士人的思想,极大地束缚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发展。
5、辩证地看待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作用。
要历史地看问题,考虑到制度发展的不同阶段和具体的历史背景,要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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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整体性和具体性等不同角度不同方面看问题。总的说来,这一制度①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②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生产活动,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③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下,有利于民族大融合,有利于各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发展和提高,使我国古代人民创造了领先于世界的古代文明。
但是另一方面,也存在明显的消极影响:①君权专制易形成暴政统治和导致腐败现象的出现,成为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②在思想方面独尊一家,箝制了人们的思想,出现了万马齐喑的可悲局面。③在明清时期,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
从时段方面说,前期,其积极作用是主要的;后期,其消极作用逐渐增大,尤其是明清时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强化,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其危害尤为严重。评价这一历史现象时,应该将其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即使是明清时期,这一制度在维护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反击外来侵略方面仍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6、比较中国和同期西方的政治制度
中国和同期西方的政治制度相比存在明显差异。在古代中国和早期的西方,其共同点都带有原始血缘色彩,都是贵族专权。都突出了血缘关系、家族宗族贵族的作用,都凸现了平民与贵族的矛盾,随着社会发展,都出现了血缘关系淡化贵族势力衰落的趋势,这在商鞅变法和梭伦改革中有清晰的反映。但后来,虽着生产力的进步,经济发展,平民特别是上层的力量壮大,要求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平民和贵族的矛盾激化,在雅典,伴随着这一矛盾的解决,贵族的世袭特权被不断消弱,奴隶制民主制度建立;在罗马,确立了日益完备的罗马法;在中国,平民上层和君主联合,打破贵族特权垄断,建立起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在中世纪,教权、王权、贵族、城市(市民)形成分权局面,在各种权力的斗争中,逐步确立起权力的制衡体系,民主、法制、议会等建立。而在中国,中央集权不断加强,君主专制不断强化。
7、了解时人、后人、外人对中央集权制度的评价 古代中国重视历史的现实作用,多借古讽今。其中对于中央集权制度的评价大有人在。如《六国论》《过秦论》《阿房宫赋》等。不同时代人的评价都反映了评价人的当时的现实需求,反映了时代认识的提升,有助于我们从不同的视角去认识这一重要的制度。
顾炎武:寓封建(注:即分封)之意于郡县之中,而天下治矣。??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今之君人者,尽四海之内为我郡县犹不足也,人人而疑之,事事而制之。??有司之官??无肯为其民兴一日之利者,民乌得而不穷,国乌得而不羁?
——顾炎武《顾亭林诗
文集》
钱穆:中国自秦以下两千年,只可说是一个君主一统的政府,却绝不能说是君主专制。就政府组织政权分配的大体上说,只有明太祖废止宰相以下最近明、清两代六百年,似乎迹近君主专制,但尚绝对说不上黑暗。人才的选拔,官吏的升降,刑罚的判决,赋税的征收,依然都有传统客观的规定,绝非帝王私意所能动摇。如此般的政体,岂可断言其是君主专制?只缘清末人,熟于西洋18世纪时代如法人孟德斯鸠辈的政论,他们以为国体有君主、民主之分,政体有专制、立宪之别。中国有君主而无国会无宪法,便以为是君主专制。不知中国政体,如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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