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国际疾病分类规则
***医院疾病分类规则汇编
———根据英文版ICD-10编码规则翻译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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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CHAPTER I 某些传染病和寄生虫病(A00—B99) ........................................... 3 CHAPTER II 肿瘤(COO—D48) ................................................................. 5 CHAPTER III 血液及造血器官疾病和某些涉及免疫机制的疾患 (D50—D89) ...................................................................................................... 7 CHAPTER IV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E00—E90) ................................... 8 CHAPTER V 精神和行为障碍(F00 —F99) .................................................. 9 CHAPTER VI 精神系统疾病 (G00—G99 ) ................................................ 11 CHAPTER VII 眼和附器疾病(H00—H59) ................................................ 14 CHAPTER VIII 耳和乳突疾病 ...................................................................... 16 CHAPTER IX 循环系统 (I00—I99) ........................................................... 17 CHAPTER X 呼吸系统疾病(J00—J99) ..................................................... 22 CHAPTER XI 消化系统疾病(K00—K93) ................................................... 25 CHAPTER XII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 (L00—L99) ...................................... 29 CHAPTER XIII 肌肉骨骼系统和结缔组织疾病(M00—M99) ....................... 31 CHAPTER XIV 生殖系统疾病 (N00—N99)............................................... 35 CHAPTER XV 妊娠、分娩和产褥期疾患(O00—O99) ............................... 38 CHAPTER XVI 起源于围生期的某些情况(P00—P96) ............................... 43 CHAPTER XVII 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Q00—Q99) .................. 45 CHAPTER XVIII 症状、体征、临床和实验 室检查的异常发现,不可分类于他处者(R00—R99) ......................................................................................... 46 CHAPTER ⅩⅨ S00-T98 损伤、中毒和外因的某些其它后果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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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XX 疾病和死亡的外因V01-Y98 ........................................... 56 CHAPTER XXI 影响健康状态和与保健机构接触的因素 (Z00—Z99) ...... 59 笔记 ................................................................................................................ 62 注:特殊组合章 .............................................................................................. 66
Chapter I 某些传染病和寄生虫病(A00—B99)
1、该章是典型的特殊组合章,因为它并不局限地集中于任何一个身体系统。它主要考虑的是传染性的或可传染的疾病情况的分类。大多数节为特殊的外因物质提供了编码。但是A00—A09“肠道传染病”和“主要为性传播模式的感染”包括了多种外源性物质。
本章无星号编码,但有一组剑号编码包含有来源于其他章的可利用的星号码。 本章不包括
本章标题中的“某些”包括一些分类于其他章的传染病。
⑴ 并发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O98),但产科破伤风(A34)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疾病(B20—B24)除外。
⑵特指于围生期的传染病(P35—P39)、新生儿破伤风、先天性梅毒(A33)、新生儿淋球菌感染(A54.3)和围生期的HIV疾患(B20—B24)。 ⑶携带或被怀疑携带传染性疾病(Z22.-)。 ⑷流感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疾患(J20—J22)。 ⑸某些分类于身体系统章的局部感染。 A00-A09 肠道传染病
包括由于细菌性食物造成的疾患。
须注意的是:A09 (推测为传染性病因的腹泻和胃肠炎) 在某些国家中,任何列于A09而无进一步说明的诊断项目可以被假定为传染性病因,这种情况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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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于K52.9。 结核病(A15—A19)
注:结核相关性尘肺 J65 先天性肺结核 P37.0 B20—B24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HIV) 与HIV状态有关的其他编码 R75 HIV的实验室证据 Z21 接触和暴露于HIV B95—B97 分类于他处的局部感染
这些类目绝不能作为主要编码。当需要标明分类于他处疾病中的传染性病原体时,它们可作为补充或附加编码使用。如: ①急性鼻窦炎 由于流感嗜血杆菌 J01.9 急性鼻窦炎
B96.3 流感嗜血杆菌作为分类于其他章疾病的原因 ②急性膀胱炎 由于A族链球菌 N30.0 急性膀胱炎
B95.0 A族链球菌作为分类于其他章疾病的原因 注:
1. 败血症编码时,若无写明菌种,可将其归属到血液培养(blood culture)注:blood culture检验出来的菌类不一定是引起该疾病的细菌,因此不可乱编。 2. HIV感染常见并发症:卡波希氏肉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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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II 肿瘤(COO—D48)
1. 肿瘤形态学编码的第五位数用来表示肿瘤的动态,它的含义如下: ① /0 良性肿瘤 D10—D36 ② /1 动态未肯定或未知 D37—D48 ③ /2 原位肿瘤 D00—D09 ④ /3 恶性肿瘤,被陈述或被假定为原发性 C00—C76 ⑤ /6 恶性肿瘤,被陈述或被假定为继发性 C80—C97 ⑨ /9 恶性,是否原发部位或继发部位未肯定 C77—C79
2. 形态学编码包括的应该是适宜于肿瘤组织学类型的动态编码,如果另有其他报告的信息适合改变动态编码的话,则此动态编码应予以改变。
例如:脊索瘤被假定为恶性肿瘤,其指定编码是M9370/3。但是若疾病名称为“良性脊索瘤”,则应编码为M9370/1。
编码时,有时会发现一个形态学诊断包含着两个具有不同编码的定性形容词,此时应采用较大编码。 例如:移行细胞表皮样癌 移性细胞癌 M8120/3 表皮样癌 M8070/3 此时,应选择编码M8120/3 3主要疾病诊断的选择
①原发肿瘤伴有转移,如系首次就医,选择原发肿瘤作为主要诊断,否则按治疗的情况选择;
②未指明原发部位的肿瘤,选择继发性肿瘤作为主要编码
③若肿瘤病人入院是为了行特殊治疗,如化疗或放疗,则应以Z51类目下的编码为主要情况,但须附加一个编码来说明肿瘤这个情况。
④若肿瘤病人入院是为了随诊检查且无复发或转移情况发生,则应编码于Z08 ,且应以该编码为主要情况,但须加编Z85中的情况来注明肿瘤个人史。 4. 癌细胞最易转移至器官:脑、肺、骨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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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T0-4—— tumor 侵犯程度、大小 N0-3——淋巴结有无转移 N —— 转移
注:任何癌,只要是N1,则就是stage4。
6. 一般情况下,有淋巴结转移,手术后都会做放疗。 7. 术前放疗是为了通过放疗使肿瘤体积缩小,便于手术。
8. 若肿瘤仅描述为tumor,未作检验,形态未定,且非恶性,则在编码时不需要编形态码,即不需要M code。
9. 转移方式:血行、直接侵犯、spread、invave(侵犯到其他部位)。
10. 未根治的癌不管在多长时间后发生转移,原发部位都需要编,主诊根据入院目的来选择,若判断不出主次,则你原发肿瘤为主诊。
被切除部位癌复发,则编回原发部位恶性肿瘤,除非形态异常,即在该部位出现不该出现的形态类型,则考虑为转移性。 同时多发恶性肿瘤.8
11. 若是由于cancer pain入院,目的是control pain,则必须以cancer为主诊,control pain为附加编码。 12. releapse 复发(状态)
Remission 缓解状态,多数会以C/T来治疗 13. 随诊检查,术后防复发不能以癌为编码。 14. 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即慢性骨髓性白血病
15. 选择主诊时,强调医疗资源的耗费,若既有检查也有C/T,则强调tumor。 16. 先做port-A再做C/T,则不可以Z码为主诊,而应以癌为主诊。(通过port-A注射药物,使血管坏死,组织肿瘤部位的营养供应,使细胞坏死)。 国外癌登网:seer(cancer)
综合性网站:wikipedia维基百科(通过yahoo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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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III 血液及造血器官疾病和某些涉及免疫机制的疾患 (D50—D89)
本章节提供的星号类目如下:
D63﹡分类于他处的慢性疾病引起的贫血。继发贫血—由于一些其他疾病引起的,如肿瘤,应分类于此。
D77﹡分类于他处的疾病引起的血液和造血器官的其他疾患。 本章不包括的情况:
C00—D48肿瘤。所有血液肿瘤,如白血病。
P00—P96起源于围生期的某些情况。并发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的血液和造血器官的情况。
B20—B2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R00—R99症状、体征和临床与实验室异常所见,不可归类到他处者。然而,如果血液疾病以此诊断结果为依据作出的诊断,则可分类于此。
D50—D53营养性贫血。包括:继发于失血的缺铁性和原因不明的贫血、维生素B缺乏性,叶酸盐缺乏性和其他营养性的贫血。D53.2坏血性贫血,但坏血病则分类于“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患”中的E54。单纯性营养性贫血分类于D53.9,营养性贫血,未特指。
如:出血性贫血,慢性。 D50.0继发于(慢性)失血的缺铁性贫血。 D64.9贫血,未特指。只适用于无任何其他特指信息可用来指明该贫血的类型。 D57镰状细胞疾患。当镰状细胞疾患为特指是否伴有危象时,应假定为不伴有危象。镰状C特性不伴有镰状C贫血分类于D57.3。 D65—D69凝血缺陷、紫癜和其他出血性情况。
D70—D77其他血液和造血器官疾患。脾的疾患除先天性情况和由于创伤造成外,都编码于此。
D80—D89某些涉及免疫机制的疾患。D89.9涉及免疫机制的疾患,未特指。但不包括HIV疾病(B20-B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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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IV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E00—E90)
本章涵盖了对内分泌疾病的分类,包括甲状腺、副甲状腺、垂体腺、胸腺、卵巢和睾丸的疾患;同时还对营养不良、维生素缺乏和代谢疾患进行了分类。 1. 发生于胎儿和新生儿或并发于妊娠期的内分泌和营养疾患分类于P00-P96、O00-O99。
如:产后甲状腺 O90.5
2. 当肿瘤具有功能活性或由于异位内分泌组织所致的功能活性时,本章编码作为附加编码使用。
如:库欣综合症,由于垂体腺恶性肿瘤 编码 C75.1 垂体腺恶性肿瘤 E24.9 库欣综合症
3. 若分类于本章的疾病是由于药物或外因所致,应以本章的编码为主,再以第二十章的编码作为附加编码来标明原因。
4. 本章有两个星号类码E35*和E90* 两者都是相关于他处的情况引起的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患。 5. E00-E07 甲状腺疾患 ① 不包括甲状腺肿瘤
② 先天性碘缺乏综合症E00,包括地方性呆小病NOS E00.9 ③ 甲状腺肿的分类
④ E06 甲状腺炎(急性和慢性情况) 糖尿病 E10-E14 E86 血容量缺失
脱水分类于该类目,但新生儿脱水P74.1 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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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V 精神和行为障碍(F00 —F99)
一、(1)本章中的类目标题和亚目标题下通常都是附有定义,它是供医生诊断是参考。若医师诊断与定义之间出现冲突,也以诊断为主。
(2)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床与实验室异常所见,不可归类到他处者(R00—R99)
二、F00—F09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
F00﹡阿尔兹海默病性痴呆。还要加编原发病变码G30↑阿尔兹海默病。 F02﹡分类于他处的其他疾病引起的痴呆。还要加编其他病因,如Parkinsion’disease G20↑,Pick’s disease G31.0↑.Eg,dementia due to hypercalcemia:E83.5↑ Disorders of calcium metabolism,and F02.8﹡ Dementia in other specified diseases classified elsewhere.
三、F10—F19使用精神活性物质引起的精神和行为障碍。提供统一的第四位数亚目:.0急性中毒,.1有害性使用,.2依赖综合征,.3戒断状态,.4伴有谵妄的戒断状态,.5精神病性障碍,.6遗忘综合征,.7残留性和迟发性精神病性障碍,.8其他精神和行为障碍,.9未特指的精神和行为障碍。Eg,Alcoholic psychosis:F10.5。
四、F32 抑郁发作。亚目按照抑郁发作的严重度来分。Depression NOS and Depressive disorder NOS 都归类F32.9。Eg,Atypical depression:F32.8 other depressive episodes。
五、F40—F48精神症性、应激相关的以及躯体形式的障碍
六、F70—F79精神发育迟滞。提供统一的第四位数亚目:.0无,或轻微的行为缺陷,.1显著的行为缺陷,需要加以关注或治疗,.8其他行为缺陷,.9未提及行为缺陷。若病历中没有相关记录,第四码不能用;如果有不完全的信息,应放入.9中。 小结:
1. 精神病分类要注意它的类型,如是否为紧张型或其他类型。
2. 在出院诊断中,对于一些描述型诊断如“经济问题影响”、“感情问题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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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要编码。
如经济问题: 索引problem→economy→sign/symptom(症状) 3. SOAP的定义:S— subjectivs 主观观察(病人的主诉) O— objective 客观看到的(通过各种检查) A— assessment 评估(通过上两项内容来评估) P— plan 计划(经评估后制定治疗计划)
4. 编码时,若某种症状的出现是某一疾病必然出现的结果,则该症状不需要编码,只需编病因。但若诊断描述为abdomen pain r/o gastritis or pancreatitis,则编码abdomen pain为主,其他为次。 笔记:
1.Ⅰ型糖尿病(IDDM 胰岛素依赖型)幼年型 Ⅱ型糖尿病(NIDDM 非胰岛素依赖型) 成年型
急性糖尿病引起的疾病:DKA糖尿病酮酸中毒、HHNK高血糖高肾性非酮症性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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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VI 精神系统疾病 (G00—G99 )
1. 本章不包括:①起源于围生期的神经系统的某些情况 ②妊娠、分娩和产褥期的并发症 ③由于损伤、肿瘤造成的后果
2. 本章提供了16个星号类目码,详阅ICD-10第一卷P321-P322 3. 中枢神经系统炎性疾病 G00-G99
① 通常,脑膜炎是由于感染引起的,因此,它被分类到一个来自于第一章“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或来自于G01或G02的合并码中,以提供与该疾病有关的更多讯息。
② G00 不可归类在他处的细菌性脑膜炎,其亚目下的第四位数用来表明细菌的种类。
③ G03 其他脑膜炎,包括慢性和非化脓性脑膜炎及未特指原因的脑膜炎。 ④ G09中枢神经系统炎性疾病的后遗症,应作为次要情况来编码,后而遗症本身作为主要情况。
主要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全身性萎缩 G10-G13 这一部分包括:亨廷顿病 G10 遗传性共济失调 G11
分类于他处的疾病引起的主要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全身性萎缩 G13*
锥体外束和运动疾患 G20-G26
这一部分包括原发和继发性帕金森病及分类于他处的帕金森病;肌张力障碍和其他运动疾患的亚目是根据类型和造成原因来分的,假如是由于药物引起的,应使用第二十章(疾病和死亡的外因)的编码作为附加编码来标明外因。 神经系统的其他变性性疾病 G30-G32
这一部分有一个重要的编码G30(阿尔茨海默病),该病是根据发病年龄段来细分的(65岁以前或65岁以后)。与阿尔茨海默病有关的精神和行为问题应分类到第五章“精神和行为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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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神经系统的脱髓鞘疾病 G35-G37
这一部分包含G35多发性硬化 ,该类目无亚目。因此播散性硬化和全身性硬化使用同一个编码。
发作性和阵发性疾患 G40-G47
这一部分包括G40癫痫,其亚目是根据癫痫的类型(局限性、特发性、全身性、小发作、大发作)和发作类型来分的。
类目G40不包括癫痫状态(G41) ,需指出的是,发作和未特指的惊厥分类于 R56.8,不考虑为癫痫除非有特指。
偏头痛G43,偏头痛状态G43.2,其他头痛综合征G44,非典型性面部痛G50.1,未特指的头疼分类于R51,若头痛综合征或偏头痛是由于药物引起的,则需加编第二十章的编码作为附加编码来注明药物。 G45短暂性大脑缺血性发作和相关地综合征 不包括:新生儿大脑缺血 P91.0
G46*脑血管疾病引起的脑血管综合征(I60-I67+)
某些睡眠障碍分类于G47,但梦魇、睡惊症、睡行症分类于第五章“精神和行为疾患”。
神经、神经根和神经丛疾患G50-G59
不包括:当前创伤性神经、神经根和神经丛疾患-见按身体部位的神经损伤 神经痛
NOS (M79.2) 神经炎
妊娠中的周围神经炎O26.8 脊神经根炎 NOS(M54.1)
多神经病和周围神经系统的其它疾患 G60-G64 包括:遗传性和特发性神经病、炎性多神经病 不包括:神经痛NOS M79.2 神经炎NOS M79.2 妊娠中的周围神经炎 O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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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根炎NOS M54.1
肌神经接点和肌肉疾患G70-G73 重症肌无力和肌营养不良分类于这一部分 大脑性麻痹[瘫痪]和其他麻痹综合征 ]G80-G83
G81偏瘫,G82截瘫和四肢瘫,G83其他麻痹[瘫痪]综合征 神经系统的其它疾患 G90- G99
这一部分包含多种神经疾患,但不包括所有的神经疾患。G91脑积水不包括先天性脑积水Q03.-和由于先天性弓形体病(P37.1)引起的脑积水。
中毒性脑病G92,需要时,使用附加外因编码(第二十章)表明毒性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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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VII 眼和附器疾病(H00—H59)
眼的大多数疾病分类于本章,但不包括由于感染 损伤和先天性异常引起的情况。 本章由12个星号类目码(不可作为主要编码使用) 白内障 H25-H28 老年性白内障 H25 .0 初期 .1 核性 .2 莫尔加尼型 .8 其他 .9 未特指
② H26 除先天性以外的其他白内障都分类于此处
③ 对于创伤性和由于药物引起的白内障,需加编一个来自第二十章的编码来注明外因
④ 糖尿病和白内障疾病患者,只有在被指明白内障为糖尿病性时,才能分类于E1-.3+H28.0*。
如:Ⅱ型糖尿病伴糖尿病性白内障 E11.3+H28.0* Ⅱ型糖尿病伴老年性白内障 E11.3+H25.9* 脉络膜和视网膜疾患 H30-H36 视网膜脱离伴断裂 H33.0 视网膜脱离不伴断裂 H33.2 视网膜断裂不伴脱离 H33.3
编码H36.0* 糖尿病性视网膜病是作为一个附加诊断来使用。 盲和势力低下
① 类目H54 的第四位数用于表明盲的情况(即涉及双眼还是单眼)盲和视力低下的合并情况
② 分累于类目H54 下的疾病不应作为主要情况,除非来院治疗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治疗这个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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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视觉障碍 如 复视和盲 H53
不包括:分类于他处的疾病引起的视觉障碍 H58.1* 色盲 H53.5(色觉缺陷) 注: 短暂性损伤造成的盲 S05.9 尿毒症性盲 N19 注:
1. 玻璃体出血之常见处置
TPPV trans pans plane vitrectomy 14.74 Membrane peeling 14.9 Endo-laser photocoagulation 14.24 2. 白内障治疗之常见处置
超声乳化手术伴白内障抽吸术 13.41 With眼内水晶体植入术(IOL implantation) 13.71 3. 玻璃体出血 处置代码:PPPV 14.74
Membrane peeling 14.9 4. 白内障 ECCE 囊外摘除 ICCE 囊内摘除
13.71 同次手术完成玻璃体摘除与(假体)植入 13.72 非同次手术完成
5. 具有眼内晶状体 (pseudophakia)Z96.151。 6. 继发性白内障:指由于以前的外伤引发的后遗症
7 每只眼睛有六条外肌:上直肌、下直肌、内直肌、外直肌、上斜肌、下斜肌。 两条同种肌肉都做了ressection或resection,编码15.11,15.11或15.13,15.13。 8. 两条同种肌肉分别做ressection和resection,编码15.3 同一只眼睛不同条肌肉分别做ressection和resection,编码15.3. 两只眼睛都有不同的肌肉作了R and R,编码15.3,15.3 9. 具有眼内晶状体 (pseudophakia)Z96.151。 一条眼肌:做ressection 15.11,做resection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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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VIII Diseases
本章有五个星号编码,分别是H62*、H67*、H75*、H82*、H94* H60-H62 外耳疾患 H61.8 外耳的其他特指疾患
这个编码不包括:耳廓非感染性疾患 H61.8 3.H65-H75 中耳和乳突疾患
① 中耳包括:鼓室、咽鼓管、鼓窦和乳突腔
② 慢性化脓性中耳分为三型(分类时需注意区分中耳炎的类型和病变部位) 单纯型 H66.3 胆脂瘤型 H71 骨疡型号 4.H80-H83 内耳疾患
常见疾病 H80.2 耳蜗的耳硬化症 H81.0 梅尼埃(美尼尔)病 H83.2 迷路机能障碍
5. 先天性耳聋分类于H90,而非分类于先天性畸形。
6.对于“听觉丧失”H90-H91,假如指出了原因,则H90-91的编码不可作为主要情况来用,只能作为附加编码来表明听觉丧失的类型。除非治疗本身就是为了医治听觉丧失这个情况。 常见疾病:H91.1 老年聋 H91.1 耳流脓 H91.1 听神经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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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IX 循环系统 (I00—I99)
本章是身体系统章的代表因为代码由身体系统的部位组成。
本章包括心脏、主要血管疾患及其他循环系统包括淋巴血管和淋巴结的某些疾患。
本章不包括:
起源于围生期的某些情况(P00-P96)和并发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的疾患(O00-O99);
某些传染和寄生虫病 (A00-B99); 损伤和肿瘤;
先天性畸形(Q00-Q99);
系统性结缔组织疾病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本章提供的星号类目如下:
I32* 分类于他处的疾病引起的心包炎 I39* 心内膜炎和心瓣膜疾患 I41* 心肌炎 I43* 心肌病 I52* 其他心脏疾病 I68* 脑血管疾患
I79* 动脉、小动脉和毛细血管疾患 I98* 循环系统的其他疾患 ⑴风湿性心脏病 I00-I09 ① 急性风湿热 I00-I02 I00 未提级心脏受累 I01 伴有心脏受累
I02.0 风湿性舞蹈病, 伴有心脏受累 I02.1 风湿性舞蹈病, 不伴有心脏受累 ⑵ 慢性风湿性心脏病 I05-I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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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编码时,要注意区分是否为风湿性 I05 风湿性二尖瓣疾病
包括:可分类于I05.0和I05.2-I05.9中的情况,不管特指或未特指为风湿性。 未提及病因的心脏瓣膜关闭不全,二尖瓣、主动脉瓣和肺动脉瓣假定为非风湿性,三尖瓣假定为风湿性;
未提及病因的心脏瓣膜狭窄,二尖瓣、主动脉瓣和肺动脉瓣假定为非风湿性,三尖瓣假定为风湿性
急性风湿热I00—I02 风湿热伴/不伴心脏累及 ;风湿性舞蹈病伴/不伴心脏累及。
“急性风湿性” 或“急性风湿热”,累及到心脏情况的,应编到I00,I01 OR I02。 慢性风湿性心脏病 I05—I09 5. I10-I15 高血压疾病
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高血压和伴有心脏病、肾疾病或同时伴有心脏病和肾疾病。 不包括:
并发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O10-O11,O13-O16) 新生儿高血压 P29.2 累及冠状血管 I20-I25 肺动脉高血压 I27.0
在四位之亚目水平,高血压伴有肾和心脏疾病被细分为充血性心力衰竭和肾衰竭。
高血压分类于 I10特发性(原发性)高血压
单独的血压读数过高而不伴有诊断为高血压疾病 R03.0血压读数异常,无诊断者
6. I20-I25 缺血性心脏病
类目I21-I25中所使用的持续时间,对疾病来说,是指缺血发作起病和住院治疗之间的时间间隔;对死亡来说,是指起病和死亡之间的时间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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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I24包括同时提及高血压。需要时,使用附加编码(I10-I13)标明存在的高血压。
7. 急性心肌梗死 I21
发病时间小于或等于4周,第四位亚目指明梗阻的部位
.0 前璧急性透璧心肌梗死,.1下璧急性透璧心急梗死,.2其他部位的急性透璧性心急梗死,.3未特指部位的急性透璧心肌梗死,.4急性心内膜下心肌梗死,.5未特指的急性心肌梗死。 心肌梗塞急慢性定义及编码: 急性 发病时间小于等于四周 I21.- 慢性: 发病时间 大于 四周 I25.8- 陈旧性: I25.2- 复发性(四周内): I22.- 8. 慢性缺血性心脏病 I25
本类目也包括I25.0被描述为动脉硬化性心血管病和I25.1动脉硬化性心脏病。
9. 肺源性心脏病和肺循环疾病I26-I28
肺栓塞 I26,不抱括手术后并发症、并发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流产、异位妊娠或葡萄胎妊娠。
其他肺源性心脏病 I27,包括原发性肺动脉高血压I27.0,未特指的慢性肺源性心脏病I27.9,肺血管的其他疾病I28。 10. 其他类型的心脏病 I30-I52 包括未特指为分湿性的心脏病
I50.0充血性心力衰竭,包括继发于左心衰竭的右心室衰竭 11. I60-I69 脑血管病
包括:提及高血压(在I10-I15.-中的情况),需要时,使用附加编码标明存在的高血压。
不抱括:短暂性大脑缺血性发作和相关的综合征G45.- 创伤性颅内出血 S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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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性痴呆 F01.-
I69脑血管后遗症:用于表明在类目I60-I67中的疾病是后遗症的原因,而它们本身分类于它处(即I60-I67)。所谓“后遗症”包括特指为后遗症或晚期效应者,或在疾病发病后一年或更长时间仍然存在的那些情况。 12. 静脉、淋巴管和淋巴结疾病,不可归类在他处者I80-I89
包括:静脉炎和血栓静脉炎I80,痔I84,食管静脉曲张I85,非特异性淋巴结炎I88。
下肢静脉曲张I83,其他部位的静脉曲张I86,
静脉栓塞和血栓形成I82,不抱括大脑的、颅内的、椎管内的、肠系膜、门静脉、肺静脉或并发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的静脉栓塞和血栓形成。 13. 循环系统其他和未特指的疾患I95-I99 低血压I95,被根据低血压的类型来细分。
类目I95.2,由于药物引起的低血压。需要时使用附加编码注明药物。 I97 循环系统的操作后疾患,不可归类在他处者 I97.2乳房切除术后淋巴水肿综合征 注:
16. 编码原则,因在前,果在后
17. 心肌梗死:慢性 时间大于4周 I25.8 急性 时间小于4周 I21.- 复发性(四周内) I22.0- 陈旧性 I25.2 18. 冠状动脉疾病 CAD 手术编码主次顺序:
PTCA 经皮冠状动脉血管成型手术(将血管堵塞处打通)36.01 冠状动脉血管摄影(使用二导管) 88.56 血管探查(左心导管)37.22 支架植入 36.06
注:同一条血管做两个PTCA只按照一条来编,但在CABG算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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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XVIII 症状、体征、临床和实验 室检查的异常发现,不可分类于他处者(R00—R99)
本章包括症状、体征、临床或其他诊察操作的异常结果以及不明确的情况,对于这些内容均没有记录可分类于他处的诊断。一般说来,本章的类目包括一些较为不明确的情况盒症状,本章上所有的类目都可被标明为“在其他方面未特指的”、“病因不明的”或“短暂的”。编码时,应通过查找字母顺序索引来确定哪些症状盒体征应留在此处。
本章包括:(a)即使在病例中的所有事实研究之后仍不能做出更明确诊断的病例;(b)在初诊时存在的体征或症状,而这些体征或者症状证实是暂时的,且其病因不能被确定;(c)对未返回做进一步诊察或治疗的病人的临时性诊断;(d)在做出诊断之前,为进一步诊察或治疗而转诊至他处的病例(e)由于任何其他原因而不能得到更准确诊断的病例(f)为某些症状提供补充信息,这些症状本身代表医疗中的重要问题。
本章不包括:O28.- 孕产妇产前筛选检查的异常所见; P00-P96 起源于围生期的某些情况。 R00—R09 累及循环和呼吸系统的症状和体征 如R00.0心动过速,未特指; R00.1 心动过缓,未特指; R00.8其他未特指的心脏搏动异常。
注:所有特指的心率失常都编码于I47—I49。
R02坏疽。不包括糖尿病、动脉粥样硬化、其他周围血管炎症的坏疽 R03血压读数异常。若是诊断为高血压,则不能用此。
R07 喉痛和胸痛。包括特指的编码用于区分心源性和呼吸性疼痛。 如:鼻出血 R04.0 鼻出血 气短 R06.0 呼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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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部叩诊异常 R09.8 累及循环和呼吸系统其他特指的症状和体征 心脏呼吸衰竭 R09.2 呼吸停止 五、 R10-R19 累及消化系统和腹部的症状和体征
R10 腹部和盆腔痛 用于当没有进一步的明确诊断时
R11 恶心和呕吐 不抱括妊娠巨吐(O21.-)和胃肠手术后呕吐(K91.0) R12 胃灼热 不抱括消化不良(K30)
R17 未特指的黄疸 不抱括新生儿黄疸(P55,P57-P59)和与感染性疾病有关的黄疸。
如:恶心和呕吐,原因未知 R11 脾大,未发现原因 R16.1 六、 R20-R23 累及皮肤和皮下组织的症状和体征 R20 皮肤感觉障碍
R21 皮疹和其他非特异性皮肤疹
R22 皮肤和皮下组织的局部肿胀、肿物和肿块,这部分是根据部位来细分的,该编码不包括未特指的乳房肿块(N63)、腹腔内和盆腔的肿胀、肿物和肿块(R19.0)。若肿胀、肿物和肿块是诊断性映象检查和功能检查的异常所见,则应编码于R90-R93。
例:皮肤麻刺感 R20.2 皮肤感觉异常 下肢局部肿胀 R22.4
七、R25-R29 累及神经和肌肉骨骼系统的症状和体征
这一部分包括的内容有R25异常的不随意运动如震颤,未特指R25.1;行走困难,不可规类在他处者R26.2;其他协调缺乏R27。 八、R30-R39 累及泌尿系统系统的症状和体征
这一部分的编码包括所有与排尿有关的症状,如痛性排尿R30.9,血尿R31,尿失禁R32,尿潴留R33,无尿和少尿R34,多尿R35。需注意的是,要区分压力性尿失禁N39.3和其他未特指的尿失禁N39.4。
九、R40-R46 累及认知、感觉、情绪状态、和行为的症状和体征 1. 不抱括:某种精神障碍类型的那些构成部分F00-F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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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这一部分编码有R40.2昏迷,未特指;R41.0定向障碍,未特指;以及R41.1顺行性遗忘;R41.2逆行性遗忘;R41.3其他记忆缺失。要注意这些类目下的不抱括注记。
3. R45.0精神紧张,R45.2不愉快,R45.3沮丧和淡漠为不确定性类目。 4. R46累及外貌与行为的症状和体征
十、 R47-R49 累及言语和语音的症状和体征
这一部分的编码有R47.0语言困难和失语,R48.0诵读困难和其他象征性机能障碍,不可归类在他处者,R49.1失音。 十一、R50-R69 一般症状和体征
1、 这部分包括许多不清楚的不能归于身体任何系统的症状,如R50原因不明的发热,R51头痛。
2、 R52疼痛,不可归类在他处者
十二、 R70-R79 血液检查的异常所见,无诊断者 十三、 R80-R82 尿检查的异常所见,无诊断者
十四、 R83-R89 其他体液、体内物质和组织检查的异常所见,无诊断者。 十五、 R90-R94 诊断性影像和功能检查的异常所见,无诊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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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ⅩⅨ S00-T98 损伤、中毒和外因的某些其它后果
一、本章的编码涉及两个字母S、T,S编码是对单一部位损伤的编码,T编码部分用于对多部位和损伤部位未特指的进行编码,另一部分编码是对中毒和外因的某些其他后果进行编码。不包括产伤和产科创伤。
第二十章疾病和死亡的外因的编码表示本章损伤或中毒的外因。死因编码时,损伤编码作为主要编码,第二十章死亡外因作为附加码。
本章的第一分类轴心式部位,第二轴心是损伤形态。损伤的大类目有以下一些形式:浅表损伤,骨折,脱位、扭伤和劳损,神经和脊髓损伤,肌肉和肌腱损伤,创伤性切断,内部器官损伤。卷一的第892-894页提供每种特指的损伤类型。 本章使用连接词“和”,广意是“都”和“或”。如,编码T14.3身体未特指部位的脱位、扭伤和劳损,可以用于三种损伤都存在或其中任何一种或两种存在。而编码员需警惕使用“和”的合并编码表示涉及多个部位。例如:S52.2尺骨干骨折,S52.3桡骨干骨折,S52.4尺骨和桡骨两者骨干的骨折。 本章无星剑号编码。
表22-1损伤类型
S-部分的各节以及T00-T14和T90-T98的类目,包括了在三位数水平上按以下类型归类的各种损伤: 浅表损伤包括: 擦伤
水疱(非热伤性) 挫伤,包括青肿和血肿
浅表异物(裂片)所致的损伤不伴有大的开放性伤口 昆虫咬伤(无毒的)
开放性伤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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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咬伤 切割伤 撕裂伤 穿刺伤 ·NOS
·伴有(穿透性)异物
骨折包括: 骨折: 闭合性: 粉碎型 压缩型 掀起型 裂缝型 青枝型
嵌入型 伴有或不伴有延迟愈合线型 行军型 单纯型 骨骺滑脱型 螺旋型 脱位的 移位的 开放性 哆开型 感染型
枪弹型 伴有或不伴有延迟愈合 穿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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