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完备 三、根据批准权限,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和工作延期时间。 4.2.12.6 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职责:
一、工作开工前,熟悉工作任务及工作的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学习后在工作票相应栏内确认签名。
二、执行本规程有关要求和现场安全措施。
三、互相关心工作安全,监督工作班其他成员遵守本规程、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4.2.13 在禁止明火区等防火重点部位的动火作业,除必须办理工作票外,还应办理动火工作票。
4.3 工作许可制度
4.3.1 工作许可人在完成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下列许可工作,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一、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验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二、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三、与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4.3.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停止工作,并取得双方同意。必要时重新布置安全措施、重新办理工作票。
4.3.3 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扩大工作内容。确需扩大工作任务时,若新增工作任务的检修期限在工作票批准限内,且不需要变更或增加安全措施的,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许可,按照要求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后,方可扩大工作内容。
新增工作任务的检修期限超出工作票批准期限或需要变更、增加安全措施者,必须签发新的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4 工作监护制度
4.4.1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代工作
内容、成员分工、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工。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4.4.2 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变电站高压设备区内。
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等),且现场设备具体情况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人或几人同时在它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对其详细交代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4.4.3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被监护的人数。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4.4.4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两个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4.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5.1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 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
的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4.5.2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运行值班人员不准将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值班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将工作班全班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的确切根据通知工作负责人或电气部门负责人,在得到他们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志牌,恢复常设遮栏,设置“止步 高压危险”的标志牌。
二、必须在所有通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4.5.3 检修工作结束前,设备若需送电试运,应遵守下列一般规定: 一、应履行设备试运申请手续,工作负责人提出试运理由及要求。 二、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三、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标志牌和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恢复常设遮栏。
四、工作负责人和运行值班人员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送电条件后,由运行值班人员进行送电试运。
五、试运后尚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六、如试运后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4.5.4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运行值班人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代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4.5.5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事先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行值班人员交代所修项目、发现及解决的问题、试验结果、遗留问题和能否投运等,并与运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
4.5.6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和
标志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4.5.7 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期应为六个月。
4.6操作票制度
42622 下列项目必须填入操作票内: (问答题)
一、应拉合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开关(接地刀闸)。
二、检查拉合后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开关(接地刀闸)的位置。 三、验电,装拆接地线。
四、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断器。 五、切换保护回路和安全自动装置。 六、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七、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位置及负荷分配情况。
八、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在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式开关拉出、推入前,检查断路器(开关)确在分闸位置。
九、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的接地线已拆除、接地开关(接地刀闸)已拉开。 42623 为了同一操作目的,根据调度指令进行中间有间断的操作,应分别填写操作票。如果填用一份操作票,每接一次操作指令,应在操作票上用红线标示出应操作范围,不得将未下达操作指令的操作内容一次模拟完毕。 42626 操作监护等级。(简答题)
4262621双监护操作:110kV及以上母线和220kV及以上变压器停、送电操作任务。 4262622 单监护操作:双监护操作以外的所有填用操作票的操作任务。
4262623 无监护操作:不需填用操作票的操作任务,可以迸行单人操作,但操作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
4262721 双监护操作任务:第一监护人应为主值班员及以上岗位人员,第二监护人应为值班负责人或熟悉电气系统、运行方式的电气运行管理人员。
4262824 操作票应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和值班负责人、值长对操作票的操作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及操作项目分别进行审核并签名。
42629 监护人为值班负责人以及操作预告由值长发布的操作票,必须经值长审批。
426210 操作预告由值长发布,值班负责人接受,或由值班负责人发布,操作人、监护人接受。发令人发布操作预告语前必须冠以“操作预告”。受令人应将操作预告记入值班记录,并向发令人复诵一遍,复诵时必须冠以\重复预告\,得到发令人同意后生效。
426213 在进行操作任务的实际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板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设备操作。
426214 实际操作中一份操作票应由一组人员操作,监护人手中只能持一份操作票。操作人和监护人面向被操作设备的名称编号牌,由监护人按照操作票的顺序逐项高声唱票。操作人应注视设备名称编号,按所唱内容独立地、并用手指点这一步操作应动部件后,高声复诵。监护人确认操作人复诵无误后,发出\对、执行\的操作指令,操作人方可操作。监护人在操作人完成操作并确认无误后,在该操作步骤\己执行\栏打“√”。机组并列、解列、机炉启停、重要辅机设备启停等操作均应在\操作时间\栏内详细记录操作时间。
426215操作过程中应按照操作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的顺序执行。严禁操作项目与检查项一并打“√”,严禁并项、倒项、越项、添项操作。
426217 操作中途不得换人,操作人、监护人不得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严禁监护人未下令,
操作人就开始操作。
426218 监护人应自始至终认真监护,不得离开操作现场或进行其他工作。严禁监护人动手操作。
426219检查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时,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信号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指示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方可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426221操作过程中发现操作票有问题,该操作票不得继续使用,并在已操作完顶目的最后一项盖\已执行\章,在备注栏注明“本操作票有错误,自xx项起不执行”;对多张操作票,应在次页起每张操作票的操作任务栏盖\作废\章,然后重新填写操作票再继续操作。
5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5.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5.1.1 停电。 5.1.2 验电。
5.1.3 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开关(接地刀闸)。 5.1.4 设置标志牌和装设遮栏。
上述措施由运行值班人员或有权执行操作的人员执行。 5.2 停 电
5.2.1 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 一、检修的设备。
二、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2规定的设备。 三、在35kV及以下的设备上进行工作,上述安全距离虽大于表2规定,但小于表1的规定,同时又无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
四、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两侧或上下,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表2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华电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