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学课程教学案例分析执行规则
1. 分组。分组由各班自行决定。各组选择以下五例中的一例作为分析内容。不能重复。
2. 课堂发表。各组选择一名或二名代表在课堂发表其分析内容及结果。发表方式采用PPT方式。发表时间:30分钟;质疑时间:15分钟。
3. 提交分析报告。课堂发表后,各组提交各自的分析报告。为了增进团队意识,报告评分采用连带责任制,评分结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各组的成绩。
4. 分析报告的规范。参照许昌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执行。
5. 参考文献。不得少于15-20册、篇参考书或文章。
6. 报告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执行。发现有抄袭现象,其组的实验成绩为0分。 7. 分析报告提交时间期限为5月中旬至5月20日截止。
审计学(工商管理会计方向)分组:
第一组:刘小燕、陈晨、王乐乐、杨攀博、王艳红、张丹丹、周芳芳、王娟芳、李萌萌、郭旦旦、徐燕飞、潘瑶迪、马晓苹、裴蕊玲、温艳、葛曼荷
第二组:张聪颖、郭方方、李一晗、卢传惠、杨亚旭、孙钰杰、张丹阳、刘静静、周姿贝、郭慧平
第三组:马华东、李洪颜、李雨龙、顾小刚、田动原、张传辉、周家旋、何龙飞、韩玉峰、刘晓飞、阮涛、刘哲、张晓、赵志华、王珍珍、李俊航
第四组:孙琼、赵谦谦、刘卓苗、李晨静、刘亚丽、魏婷、李沛沛、王亚琼、孙浩杰、孙宁波、卜超龙、位長林、李明哲、周营辉、罗奎、王路朋、杨卫东
第五组:周艳萍、张焕芳、侯小萌、罗莉娜、楚亚丽、王慧芳、李凤敏、周丹丹、徐添添、陈红、黄燕、张小娟、别蒙蒙、靳秋阳、张晴
分析案例:
第一组:
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
——中国证券市场上注册会计师被政府追究行政责任的第一起案例
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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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
——因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而被特别处理的第一期案例
第三组: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
——中国证券市场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第一起案例
第四组:
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
——中国证券市场上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第一起案例
第五组:
吉林通海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
——因首次公开发行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起案例
审计学(工商管理、专升本)分组:
第一组:雷炳洋、刘文学、卫三丰、赵卓君、邹佳沄、刘淼、郑珍珍
第二组:李阳、孙南南、秦晓亚、李盟、孟婷、牛晓琳、朱林英、宋雪梅、曹婷婷、司夏贞
第三组:师景丽、刁珍珍、马苗、刘景梅、雷秋秋、王艳艳、屠施施、闫坤
第四组:张津、魏倩倩、叶倩、唐利会、燕闪闪、赵培艳、蒋永莉、施倩
第五组:郭世群、叶春竹、薛旭杰、刘军、王义辉、张顺利、
分析案例:
第一组:
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
——中国证券市场上注册会计师被政府追究行政责任的第一起案例
第二组:
吉林通海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
——因首次公开发行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起案例
第三组: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
——中国证券市场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第一起案例
第四组:
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
——中国证券市场上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第一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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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江苏三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
——因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而被特别处理的第一期案例
案例:
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
——中国证券市场上注册会计师被政府追究行政责任的第一起案例
原野事件是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恢复后第一个对注册会计师的失职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事件。原野事件的主要负责人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特区所”),是1985年4月13日经深圳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归深圳市财政局领导。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野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的上市公司,从1987年成立至1991年间,该公司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变动股东、扩充资本、对公司资产升值调账、歪曲公司利润,而担任原野公司验资、审计业务的特区所、公信审计师事务所、宝安会计师事务所和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却在5年中出具的76份查账和验资报告中对其全部予以确认(其中特区所71份)。1992年该公司行为暴露,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同广东省财政厅和深圳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特区所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复查核对,特区所额有关注册会计师受到了严厉的惩处。
原野事件的发生震惊了整个注册会计师界。正是原野事件发生后,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界才开始意识到自己所负责任重大,意识到了审计风险,开始了职业化进程。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界从原野事件中获取了深刻的教训:片面追求收入,怕失去客户是错误的;在查账验资过程中缺乏应有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质量控制是万万不行的;明确和落实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责任,加强行业管理不容忽视。原野事件催生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的规范化进程。 一、 原野公司的历史背景
原野公司前身是深圳市原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于1987年7月23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87]第607号文件批准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50 万元。1988年12月22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外复[1988]第874号文件批准,原野公司改制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深圳原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1990年2月,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深圳原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0年2月2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字[1990]第031号文批准,原野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450万股,将总资本增加至9000万元。1990年12月10日,原野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成为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股份制上市公司。
原野公司在1990年上市时,已发展成为以实业为强大后盾,工技贸相结合、产供销一条龙,以深圳为依托,走向海外的多功能、多元化、跨地区、跨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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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向型集团式企业。其下属企业有:第一,工业企业;(1)深圳福华染织企业有限公司;(2)深圳原丰纺织有限公司;(3)深圳原野时装有限公司。第二,贸易综合型企业:(1)深圳市物业发展有限公司;(2)深圳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深圳原野国际设计有限公司(原深圳红与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海外企业。澳大利亚绿屏有限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贸部批准,原野公司与浙江省服装进出口公司联合澳大利亚悉尼设立的海外机构,该公司共投资1400万港元。第四,主要物业:(1)原野大厦;(2)原野村。原野村是园岭住宅区高层建筑之一,共二十二层,建筑面积12305平方米,大厦除供原野公司职工居住外,部分出租。(3)原野村。原野公司在南油开发区内有两座原野村,一座占地4406平方米,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另一座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全部出租给下属合资企业使用。
原野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批上市的五家企业,名噪一时,被捧为“股王”。“以150万元起步,两年间净资产增长60倍”的神话,在社会上广泛流传。神话的背后隐藏的却是一个黑幕。“这只不过是官商结合互相利用,在政策空隙中展开‘事前寻租’活动——所谓‘事前寻租’是指各种利益集团付出努力和资源(包括权利和金钱)促使形成某种对自己有力的资源分配格局,从而使数千万国有资产成功地转移到私人手中的典型。”1992年四月起,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和财政部对原野公司的债权债务和投资等问题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香港润涛实业有限公司将原野公司的公众资产、银行贷款非法转移到境外为私人谋利。1992年7月7日,原野公司上市股票在深圳交易所停牌。原野公司董事长彭建东等人一方面利用我国上市公司体制不够完善的机制,通过玩弄股票的游戏,把国家的钱、股民的钱化为己有;另一方面,利用手中的权力,又以各种借口,如以购买原料、设备或对外投资等名义,将所诈骗到的钱财转移到境外,供他个人挥霍。霍建东以“利用职权盗取巨额资产非法转移境外”的罪名被逮捕。 二、 注册会计师受到的处罚
原野公司“从国有资产占控制地位到最后只占1.4%的不参与优先股的荒唐改变,不仅在中国,即使在世界范围内都堪称原始积累史的神话”。而这个神话的成功演绎,关键一环是注册会计师作为“经济警察”,在对公司验资、资产评估、改组、上市、公布年报等过程和结果进行验证时,对公司存在的严重虚假行为未提出任何不同意见,有时甚至帮助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致使社会公众一直以为原野公司是一家靠经营业绩而独占鳌头的绩优企业。
原野公司问题披露后,深圳市财政局、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曾组织专门的调查组对承办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查账验资工作的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的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深入调查。1992年8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政部会计事物管理又两次派出调查组,会同广东省财政厅和深圳市财政局有关人员,对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复查核对,并在查清基本事实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议处理意见。
1992年9月18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广东省财政厅对特区所等单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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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人员进行处分。在新中国的证券市场上,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进行行政处罚,这还是第一次。注册会计师的违规事实主要是:
特区所自原野公司成立后即担任该公司的主要查账验资工作,在五年时间里先后为该公司出具了71份查账和验资报告。特区所的这些查账验资报告,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重大过失:第一,对于原野公司自成立到上市的两年多时间内初始投资不实,频繁更换股东、虚增资本、对公司资产进行两次大幅度调账升值并对升值部分进行不合理分配,以及在资产评估中虚列资产项目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以及由此导致公司股权全部落入外商之手,是国家权益蒙受严重侵害的结果。特区所在先后三次主要的验资报告中,均未作出任何揭示和提出任何异议,而全部予以确认。第二,对原野公司下属的“原丰”、“原野时装”、“福华”三个子公司先后出具七份验资报告,均存在严重虚假问题。实际情况是在三家公司中,只有“原丰”公司有少量香港公司投资,其余全部为原野公司的投资,但特区所未对实际出资情况作必要的调查核实,仅凭原野公司出具的伪证,就将这三家公司均验证为由港方公司控股的中外合资公司。第三,对于1989~1991年连续三年原野公司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报告严重失实。原野公司这三年实际财务成果为亏损,但为了达到批准股票上市和上市后虚报经营业绩的目的,采取虚列销售收入、隐匿管理费用、将炒卖本公司股票收益列为主营利润、将费用性支出列为资本性支出、少摊汇兑损失、少计折旧等手段,使公司三年报表上的累计盈利高达7740多万元,特区所在三年审计报告中,对原野公司严重违反我国会计制度规定、隐瞒实际情况、有意作不实报告的虚假行为,未作任何揭示,均予以了确认。 由于当时尚处于改革开放的早期,各项制度尚不完备,所以原野公司问题的产生和发展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其中,担负社会经济监督责任重任、从事会计查账验证的注册会计师工作严重失职,是其中重要的因素之一,有关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特区所,负有重大的审计责任。为严肃注册会计师职业纪律,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声誉,根据财政部《关于对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严重失职给予严肃处理的通知》精神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联合调查组的建议处理意见,广东省财政厅于1992年9月18日正式作出处理决定,主要处理意见如下:
(1)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立即停业整顿,有深圳市财政局冻结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一切财产,并派出得力干部组成工作组,负责整顿工
作。(2)注销马昌时、张应琳、朱琇玲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其中,马昌时是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对本所工作严重失误负管理失职的责任,同时撤销其所长职务;张应琳是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也是对原野公司查账验证工作的主要执行人,负责重大的直接审计责任;朱琇玲是宝安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利用注册会计师身份为公信审计事务所的不实查账报告签证并造成严重后果,其所在的宝安会计师事务所自行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检查报告。此外,原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所注册会计师龚小光多次参与对原野公司的查账验证工作,并在该公司搞虚假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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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单独出具只确认外资股股权的不正常报告。情节比较严重,鉴于其已离开会计师事务所并已撤销了注册会计师证书,应继续查清他的问题。(3)对于其他签署过不实查账验资报告的有关人员,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作处理。
特区事务所等单位之所以在承办原野公司查账验资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误,主要是在指导思想上存在片面追求收入、怕失去客户的错误认识,因而对原野公司在完成改组、上市和公布报告等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即使有所察觉也不提意见,有时甚至帮助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在工作中则缺乏应有的工作程序和质量控制,对某些重要的查账验证业务,甚至完全没有执业人员的工作底稿,以至对某些比较明显的问题也未能向委托人指示或予以揭示。
吉林通海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
——因首次公开发行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起案例
通海高科事件在我国注册会计师发展史上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通海高科的全称为吉林通海高科股份有上限公司,因在首次公开发行中严重欺诈被吉林电力取代上市。1998年我国颁布了《证券法》,并于1999年7月1日执行。通海高科案是证券法颁布后发生的第一个大案要案,也是中国第二例涉嫌欺诈发行股票上市而由法院审理的案件,同时也是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首例对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决定的撤销。从相关的公告中可以得知通海高科的主要负责人因有犯罪的嫌疑,已经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海高科首次公开发行的财务信息存在严重的欺诈,为通海高科首次公开发行提供专业服务并出具审计报告和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中庆会计师事务所难辞其咎。通海高科事发之后,作为首批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43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路化工大院里的中庆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点已然人去房空,留下的只是20多部空调及若干部电话,据称价值人民币30多万元,而签字注册会计师已被逮捕并判刑。
自注册会计师行业成立以来,部分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片面追求经济收入,与客户串通作弊,损害国家和公众利益。为此,1997年开始,中注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三轻一改”(清师、清所、清业务和脱钩改制的清理整顿工作),其范围之广、时间之长,在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以来上属首次。通海高科案的发生使监督部门意识到,发生上述事件的主要原因是会计师事务所在体制上不独立,加速了105家具有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改制及2000年全国范围内会计师事务所的体制性改革。
一、海通高科的历史背景
通海高科全称为吉林通海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吉林省电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吉电集团”)专门为彩色液晶显示器(TFT-LCD)项目融资而组建的一家公司,其经营范围为显示器件及其上下游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开发,包括以TFT-LCD为代表的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其上下游产品(如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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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液晶电视接收机、汽车用GPS等)以及以CRT作为显示方式的彩色电视机等。
1995年,原国家电子工业部计划把投资金额为50亿元的彩色液晶显示器(TFT-LCD)项目定点企业放在东北,吉林省争取到了这个项目。该项目被视为吉林的“天字号工程”。1997年,刚刚成立的吉电集团把建设中国大陆最大的液晶产业基地作为企业立足点。在已不可能从中央财政获得资金的情况下,吉林省政府拨给2000万元的启动资金,后又借给2.5亿元,并将吉林省1997年的六个上市指标之一配给了TFT项目。为了不延误项目建设,吉电集团推出了项目融资和企业融资相结合、边建设边融资的方案。1998年9月28号,TFT项目破土动工;1999年夏,重达8000吨的设备运抵长春厂区;2000年7月13号,提供设备的日方企业签字,工程验收后正式投产。
与之同时,通海高科股票发行也在“顺利推进”。最初的通海高科是想以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方式设立公司,这在当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手段,一个流行的说法叫国有改革“包装上市”,后被讽刺为“化妆上市”、“伪装上市”。1997年,经过别人介绍,吉电集团找到了当时小有名气的广东高路华集团,决定双方出资成立股份制公司,以此为载体发行股票上市。
1998年8月28日,吉林省政府批准吉电集团与广东江门高路华集团公司(“高路华集团”)等五家公司与1998年8月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了通海高科,注册资本为3.50亿元。在通海高科的五个发起人中,以资产出资的发起人是吉电集团和高路华集团。吉电集团以其下属的通化无线电厂生产电视机的经营性资产连同部分相关负债和吉林紫晶电子有限公司99.72%的股份等作为出资;高路华集团公司以其下属的江门市高路华电视机全部股权(整体投入,改组为江门电视机厂)、通化三海电视机厂全部股权(整体投入,改组为通化电视机厂)和江门市高路华产品销售有限公司90%的股权等作为出资。负责通海高科公司设立资产评估的评估机构,对以资产出资的发起人投入通海高科的企业、股权等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各股东按评估的结果进行投资的作价。1999年11月5日,吉林省政府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了通海高科,并由主承销商报送了通海高科股票发行申请及公开募集文件等申报材料。2000年6月20日,中国证监会通知吉林省,核准通海高科公开发行股票,通海高科以每股16.88元的价格,公开发行1亿股上市流通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6.88亿元。其中,向法人投资者配售7500万股,成为自1999年9月新股发行引入法人配售以来法人份额最高的一只股票。通海高科2000年6月发行新股时沪深股市的行情非常火爆,61.83倍的发行市盈率创出了当时发行市盈率的最高值。
通海高科的发行公告显示,公司向法人投资者配售的股份,占发行总额的75%,达到了中国证监会要求的配售比例的上限。而且向法人配售的这7500万股新股中,战略投资者一股未得,5950万股被投资基金购得,其中华夏投资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兴和与基金兴华分别可以配售2000万股和1500万股,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基金裕龙,基金裕元,基金裕华分别可以配售2000万股、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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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股和50万股,去全集中度之高,在新股发行中也是少见的。而公司向一般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仅为2500万股,占发行总额的25%。按1000股一个中签号,总共有25000个中签号码。根据华夏证券山东管理总部的测算,山东省的中签号码大约在1500个左右,股票总价值(按发行价计)大约在2530万元左右。由于一些机构中的号码较多,中小散户中签的人数全省也就在500~600人。
二、中国证监会的调查
公司股票发行后,群众举报海通高科的公开募集文件含有重大虚假内容,中国证监会随即做出通海高科股票暂缓上市流通的决定,并展开立案调查。经过漫长的调查,2002年9月7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调查结果。调查发现,吉电集团和高路华集团用作出资投入通海高科的上述企业的1996年、1997年、1998年会计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均列入构成该次上市发行评估作价依据的主要凭据资料。通过取得的有关财务会计证据材料的分析显示,并入通海高科的江门电视机厂和江门销售公司,于1998年、1999年两年合计虚构电视机生产销售146万余台,合计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近35亿元,合计虚构主营业务利润5亿多元。通海高科在其股票发行申请和公开募集文件中使用了江门电视机厂和江门销售公司上述虚构的财务会计数据,将其1998年、1999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公布为25亿和15亿元,主营业务利润公布为4.3亿元和2.5亿元。通海高科的财务会计文件由此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证实了“群众举报公开募集文件含有重大虚假内容”。调查中还发现相关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有一千多张,合计金额近16亿元,另有伪造、变造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账单、银行对账单等金融票证。此外,还涉嫌偷漏税金2亿多元。通海高科的财会文件由此存在重大虚假记载。根据《公司法》第137条、第152条关于申请股票发行上市的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必须无虚假记载的规定,通海高科不符合股票发行上市的条件。根据《证券法》第18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函[2002]220号文撤消了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79号《关于吉林通海高科股票公开发行的核准决定》。这是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首例对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决定的撤销。
当然,通海高科上不了市,除了中国证监会和吉林省政府公布的造假和欺诈行为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TFT项目本身运作的“也不算好”。通海高科提供的一份资料表明,当时上马这个项目时,可以概括为四个字:“急”——吉林经济发展总量小,结构差,体制旧,调整经济结构的要求很急;“难”——出了强烈的发展愿望之外,什么都缺;“险”——几十亿元的大项目,市场风险巨大,即使是日韩等走在同业前列的国家,期初成品率也只有30%左右;“重”——要承担吉林省“跨越式发展的历史重任”。但基于“机会不等人,市场不等人”的考虑,当时吉林省委,省政府还是作出决策:要倾全身之力,把液晶产业搞上去,抢占21世纪高新科技的制高点。据知情人士解释说,资金上来讲,该项目需要的资金量巨大,即便成功上市,然后合法使用筹集资金,这几个亿也就只够项目的前期铺垫,后继资金很难跟得上;加上如今公司出了这么大的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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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机构都不敢再给通海高科伸出援手,就更加重了资金的困难状况。从项目的具体运营来看,虽然说是高科技,但同时也是高风险;再加上本身引进的就是日本和美国的二手设备,后期研发能力也不太能跟得上,废品率比较高。公司的高官人员甚至认为:“从情理上讲,如果用了投资者的钱,确实把项目运作火了,那也让相关方面看到一点希望,而目前来看,既非法用了投资者的钱,项目又没有火起来,这样的企业,上了市也是投资者吃亏,不让它上市是对市场规则的真正呵护。”
证监会的调查还显示,通海高科曾酝酿违规资本操作。该案调查人员在通海高科公司内部获取了一份神秘的“开展资本运营确保2000年公司利润的方案”。虽然这个方案最终没有实施,但从方案设计的“缜密”,可以嗅到通海高科事发之后、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其公司内部紧张怪异的工作思路和氛围,并可以从中明确发现通海高科2000年的经营窘况。这份落款为“2000年10月10日”、经通海高科“经营班子有关领导反复磋商”形成的“方案”,在序言中明确指出,通海高科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在法人配售和网上认购方面已募集到16.88亿元资金,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国证监会尚未最后批准正式挂牌上市,“给公司正常生产带来不少困难,形势比较严峻,综合各方面的信息,摆脱目前困境的一条重要出路,就是要千方百计确保今年公司盈利不少于1亿元的目标”。该方案认为,这一目标的实现“将会对证监会批准正式挂牌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而要实现一亿元的利润,至关重要的就是充分利用“公司掌握的相当数量的资金”这一有利条件,打“时间差”,迅速开展资本营运获得利润。 通海高科在招股书里已经预算2000年盈利不少于1亿元,而2000年上半年,公司实际盈利仅2700万元,预计下半年盈利3250万元,其中彩晶公司2500万元,通化分公司300万元,紫晶公司200万元,江门电视机厂200万元;但扣除公司总部1500万元费用,实际盈利预计为1750万元,这样,“今年公司全部利润只有4450万元,与今年预算目标缺口5550万元”。为此,“大家认为”,要从生产厂再增加利润已经没有什么余地了,唯有另寻生路,在最后几个月内,从资本市场赚回不少于5000万元利润。
该方案分析,当时内地股市已经连创新高,通过内地资本市场运作难以在短期内有大的回报,而香港股市“前段受全球性股市冲击较大”,正处于复苏向上的走势;从历史上看,每年春节前后都是香港股市火爆时期,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只要“运作得当”,“完全可以在短期内得到丰厚的回报”。基于这种分析,“大家设想的运作方法”是,通海高科在香港寻找一位合作伙伴,并在那里注册一家公司,开设联合户口,共同注入等额资金(各方投入人民币2亿元),并由这家合作公司进行资本运营,从投入之日起计算,合作公司的资金使用期限为半年。“大家认为”,公司总经理黄卓灵先生在香港接触股票市场多年,有一定的心得体会,可作为具体操作者,(他)本人也表示,只要公司的资金到位,并给与相应条件,他会“承担起这一重任,对合作公司和通海高科负责”。该方案还“谨慎”地提示,由于通海高科这2亿元资金属周转性、定向性的投入,因此,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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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保其投入的回报”。“大家提出”,这笔资金的回报率应在“20%至25%左右”,即投入2亿元,到期海通收回本息2.4亿元,如果市道好,“超出25%的部分,按二八分成,即超出部分年利润,通海占20%,80%可由黄卓灵总经理支配奖励有关人员”。需要强调的是,方案提出者非常清楚,国家有关法规尚不允许内地企业投资境外股票市场,因此,具体设想是:通海高科把资金划入国内某一供应商账户,并由此供应商分期开具发票入账;随后,通过高路华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出售供应商所提供产品方式反应利润;最后,在通海高科账目上,通过其他销售实现利润方式体现出这一投资的盈利。同时为了“防范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经营领导班子”提出几条措施:选派公司一位副总及证券部有关责任人等三人到境外成立的合作公司参与日常工作;当通海高科买入某只股票的股値低于其注入的资金和回报利润总额时,合作公司的另一合作伙伴应以现金补仓的办法来确保通海的投入和回报。有关人士告知,该方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时,因种种原因没有投入运作;否则,通海高科又将错上加错,甚至出现更加被动的局面。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
——中国证券市场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第一起案例
1998年初,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普华”)对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石电子”)1997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对宝石电子1997年财务报表的审计中,由于不能合理的预期公司恢复生产的时间,不能合理的估计公司存货成本计算方法的合理性和可实现价值,普华对宝石电子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是中国证券市场出现的第一份基于独立审计准则的此种类型的报告,曾引起了证券市场不小的震动,引起了媒体与社会的广泛关注,从此无法表示意见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被认为是我国审计实践的一个转折点。 一、宝石电子的历史背景
宝石公司是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黑白电视显像管及玻壳,其前身是石家庄显像管总厂(以下简称石显总厂)。石显总厂成立于1987年10月,它下设五个分厂,即黑白玻壳厂、显像管厂、电子枪厂、玻管厂、元件厂,这五个分厂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是总厂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992年5月26日,经石家庄经济委员会《关于石家庄显像管总厂进行股份试点的批复》(市经[1992]98号)和石家庄体改委[1992]4号文批准,石显总厂以其下属的黑白玻壳生产线、黑白显像管生产线为主体进行股份制试点。
1992年7月6日,由石家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出具了(石会评字[1992]第134号)资产评估报告。1992年7月14日,石家庄国有资产管理局对评估结果进行了确认,出具了资产评估结果验证确认通知(国资评批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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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第126号)。1992年8月10日,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市国资字[1992]18号文批准了石显总厂将其拥有的黑白玻壳厂及黑白显像管厂投入股份公司,投入资产按1:1.5的比例折为2304.105万股,每股面值10元,折让部分列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1992年9月7日,河北省体改委以冀体改委股字[1992]5号文批准由石显总厂、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公司)、中化河北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公司)作为发起人,经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石公司),股本总额为2568万股,每股面值10元,股权证1:1.5溢价发行。1992年9月22日至12月10日,宝石公司按时完成了募股工作。其中,石显总厂以国有经营性净资产34561.575万元折2304.105万股投入;中电公司、中化公司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150万元投入,同比例折合20万股和10万股;并分别向社会法人、企业内部职工定向募集45万股和188.895万股。经石家庄会计师事务所(石会证验字[1992]第2号)验资报表确认,宝石公司股本金已按规定全部到位,公司于1992年12月24日召开了创立大会,会议一致通过了《公司筹备情况报告》和《公司章程》,并选举了董事会和监事会。1992年12月26日,宝石公司于石家庄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登记注册,至此,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1993年7月17日,宝石公司临时股东会作出决议并经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3年7月24日出具的(冀体改股字[1993]46号)文批准,将每股面值10元人民币的股权证拆细为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从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5680万元人民币。
宝石公司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黑白电视显像管及玻壳,拥有一条17英寸黑白玻壳的生产线及一条17英寸黑白显像管的生产线。公司的黑白玻壳生产线是1986年从美国康宁玻璃公司引进的,于1990年12月建成投产,主要生产17英寸“宝石牌”黑白玻壳。公司乃中国最大17英寸黑白玻壳生产厂之一。1994年,公司17英寸的黑白玻壳的产量为2977000只,占全国17英寸黑白玻壳总产量的46.3%,在1995年,公司17英寸黑白玻壳产量为3131300只。公司的黑白显像管生产线是1985年从美国路脱斯公司引进的,于1987年投产,主要生产17英寸“宝石牌”黑白显像管。1994年,公司17英寸黑白显像管的产量为1152000只,占全国17英寸黑白显像管总产量的17%,1995年,公司17英寸黑白显像管产量为1255000只。公司的17英寸黑白显像管生产线和17英寸黑白玻壳生产线均获中国电子元器件质量认证委员会颁发的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17英寸黑白显像管获全国质量评比一等奖,17英寸黑白玻壳获河北省电子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并均获河北省计划经济委员会颁发的河北省优质产品奖。
随着国内生活水平在过去十年日趋提高,中国用户对彩电的需求呈现增长,而农村用户对黑白电视的需求仍然殷切。公司为巩固市场占有率并保持在电子玻璃行业的竞争优势,开始筹建彩色玻壳生产线。
1994年11月8日,由宝石公司、集团公司、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共同发起,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政组[1994]49号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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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彩壳公司)成立。初始注册资本为17750万元人民币,1995年7月,市资产经营公司对彩壳公司出资1049万元,彩壳公司注册资本追加到18799万元,其中,宝石公司出资8665万元,拥有46.09%的权益;集团公司出资5085万元,拥有27.05%的权益;省建投出资4000万元,拥有21.28%的权益;市资产经营公司出资1049万元,拥有5.85%的权益。彩壳公司地处石家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截至1995年12月31日,彩壳公司共有职工1425人,占地面积88860.306平方米,建筑面积32085.89平方米。彩壳公司拥有一条从日本NEG公司引进的具有九十年代世界领先技术水平的大屏幕彩色玻壳生产线,该项目投资总额为26.5亿元人民币,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25英寸彩壳223万套,21英寸彩壳50万套。全部折合21英寸彩壳为400万套。1996年6月18日,彩壳生产线全线通过合同考核验收,并正式投入生产。彩壳公司生产线自投产至1996年7月31日,实现销售收入3419万元,实现利润233万元。产品主要销往北京松下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上海永新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广东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陕西彩虹电子集团公司,用于生产松下型、日立型及东芝型彩色电视显像管。
通过彩壳公司,宝石公司建成一条生产彩色玻壳的新生产线,并投入商业生产。 1996年6月,根据国家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发行与交易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6]23号)和河北省证券委员会冀证[1996]22号、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6]15号批准,宝石公司向合资各投资者配售100 000 000股本公司B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1.99元,折人民币2.41元,发行总市值21 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19 638.56万元人民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174号和证监发字[1996]175号文批准,1996年9月11日,宝石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的普通股2620万股,按深交所(深证发[1996]289号)《上市通知书》,宝石公司股票属于1996年9月25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公司可流通股为2997.79万股(含占额度上市的内部职工股377.79万股),股票名称“宝石A”,股票代码“000413”,境内上市外资股10000万股,股票名称“宝石B”,股票代码“200413”。至此,宝石公司的总股本达38300万股。
招股公告总结了股权结构的变化:在A、B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5680万股,其中:集团公司持有国家权24041.05万股、中电公司持有200万股、中化公司持有100万股、募集法人股股东持有450万股、内部职工持有1888.5万股,分别拥有89.72%、0.78%、0.39%、1.75%和7.36%的权益。A、B股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3830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23341.05万股(其中国家股:23041.05万股)、募集法人股股东持有450万股、内部职工持有1511.16万股、A股股东持有2997.79万股、B股股东持有10000万股,分别拥有60.94%(60.16%)、1.18%、3.04%、7.83%和26.11%的权益。
招股说明书中,宝石公司对公司的未来计划和前景作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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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发展方向为:发挥技术优势,以发展电子玻璃产品为主,并着重加强彩壳项目的建设及彩壳产品的经营,对黑白产品生产线根据市场适时进行改造和调整。并加快速度进行开发、研制新产品,使公司成为以彩色玻壳产品为主、黑白产品为辅,并同时生产其他玻璃产品以使公司能成为实力雄厚的国内最大的电子玻璃产品生产商之一。(2)公司通过彩壳公司新设立的彩色博客生产线已建成试产,目标是要在一九九七年达到设计能力,实现效益快速增长,同时积极使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不断提高,从而可尽早进行下一阶段至扩充计划,是彩色玻壳总生产能力达到年产500万套以上,除新彩色玻壳生产线外,彩色玻壳公司管理层亦不时有意发掘发展及生产彩色玻壳产品年的其他机会(包括可能做出的合营企业安排),但到目前为止仍未做出任何具体安排。(3)根据市场变化适时改造调整黑白产品生产线。如利用黑白玻壳生产线熔炉大修时,对部分设备进行改造,生产线生产能力由300万只达到350万只。但若市场变化,则计划将黑白玻壳生产线改造为两条彩锥生产线。黑白显像管生产线将根据市场情况改造为单色高分辨率显像管生产线,用作计算机部件等。另外,公司黑白产品目前以国内市场为主,随着市场变化,公司将致力于开辟国际市场,扩大出口,出口的国际市场主要是埃及、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家。
现在来看看宝石公司当时公布的业绩情况:
表6-1 宝石公司业绩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减: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主营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利润 营业利润 截至3月31日 1996年 87411 36956 2147 12117 3576 31312 134 31446 1995年 523146 210143 10128 70037 23037 6215 202990 296 203286 11 434 202863 30435 172427 截至12月32日 1994年 443266 180013 9761 52436 21765 5289 174002 174002 1902 - 175094 57782 117311 1993年 254939 169160 6950 23441 21541 7882 25965 25965 305 2170 24100 7953 16147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03 加:营业外收入 3 减:营业外支出 -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1440 26725 减:企业所得税 4723 从财务报表来看,宝石公司从成立伊始至上市,业绩一直是良好的。从1993年度至1996年度,该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16%、26.88%、35.15%和8.8%。从招股说明书中所反映的过去的成绩和展望的前景来看,公司的整体状况也是比较好的。然而,市场经济这只无形的手也是无情的手。由于黑白电视机市场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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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萎缩,导致其上游产品的需求、价格大幅度下降。根据公司1996年年报反映,黑白电视机市场的萎缩在1996年下半年已经出现,只是由于公司控股的彩壳公司下半年投入生产,增加了公司的投资收益,所以尽管利润有大幅下滑,但不至于出现亏损,因此问题曝露得不很明显。自1997年,由于国内电视机市场的恶性无序竞争发展到白热化程度,使得黑白电视机市场加速萎缩。黑白显像管和黑白玻壳在1997年的最低售价比1996年上半年平均下跌了60%以上,已低于生产成本核算,同时,彩壳的售价下跌也超过20%以上,彩壳公司也出现了严重的亏损。黑白玻壳生产线熔炉按计划停炉检修后,由于产品积压严重,恢复生产无望,而转产其他产品在短时间内又难以完成,因此整个生产线实际已处于停产状态。到公司1997年度的财务报表公布,反映出的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令人大失所望,出现每股0.872元的严重亏损。
1998年4月30日,宝石公司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公告》:由于国内电视机市场无序竞争导致黑白电视机加速萎缩,使公司产品售价大幅下降,已经低于成本,1997年度出现严重亏损,公司黑白显像管及黑白玻壳生产线被迫停产,在未来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不能恢复生产,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1998年5月4日开始实行特别处理,“宝石A”改称为“ST宝石A”、“宝石B”改称为“ST宝石B”。
1998年6月17日,宝石公司股票“ST宝石B”股连续三天达跌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ST宝石B”股于1998年6月17日上午9:30分起临时停牌半天;1998年9月16日,“ST宝石A”股被临时停牌;1998年10月28日,“ST宝石A”股、“ST宝石B”股临时停牌;1998年12月15日“ST宝石A”股临时停牌;1999年2月4日,“ST宝石A”股临时停牌;1999年7月13日、1999年7月16日、1999年7月28日,“ST宝石A”股临时停牌??
更为严重的是,为公司进行年度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认为,由于产品积压、生产停顿,已无法判定该公司是否保有持续经营能力,因此无法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任何意见。
二、1998至1999年度连续两年被出具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1998年4月27日,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周忠惠和冯正权为宝石公司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内容如下:
根据国内市场电视机市场在本年度内发生的急剧变化导致了贵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售价低于其生产成本,贵公司自1997年6月6日停炉检修黑白电视机玻壳生产线起,再未恢复生产,而黑白电视机显像管自1997年6月12日起,除了12月份有少量生产外,其余时期均为停产。截至审计报告日止,贵公司董事会尚无法确定上述产品重新开始生产的日期。
据审查,贵公司截至1997年12月31日止的存货账面价值计入人民币119578万元系以历史成本入账。鉴于上述市场的原因,我们无法确定这些存货以历史成本计价的会计处理方法的合理性及其可变现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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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审查,贵公司截至1997年12月31日止的应收账款共计人民币15150万元,其中账龄超过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计人民币7759万元。基于现行市场的状况,我们不能依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以对这些应收账款可能回收的数额做出合理的估计。
据审查,贵公司截至1997年12月31日止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人民币32169万元系以历史成本入账。其中大部分的固定资产是用于制造黑白电视机显像管和黑白电视机玻壳。由于贵公司已停止生产上述产品,且至审计报告日止贵公司并无重新恢复生产上述产品,我们无法确定这些固定资产在1997年12月31日的可实现价值。
由于前段所述事项涉及金额巨大及贵公司于1997年12月31日的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共计人民币72324万元,且资产负债比率偏低,我们无法确认贵公司依据持续经营的假设而编制的会计报表的合理性。
我们认为,由于贵公司无法就以上述的事项提供充分和必要的证据,从而不能确定这些事项对会计报表整体反映的影响程度,我们无法对贵公司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贵公司于199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1997年的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1999年4月27日,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周忠惠和国艳再次对宝石公司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内容为:
由于国内电视机市场在1997年度内发生的急剧变化导致了贵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售价低于其生产成本,贵公司制造黑白电视机玻壳和黑白电视机显像管的生产线自1997年6月起停产至本报告签发日止仍未恢复生产。
据审查,贵公司截至1998年12月31日止的存货账面价值计人民币67886763元系以历史成本入账。鉴于黑白电视机市场的现状,我们无法采用适当的审计程序评估是否需要对在会计报表中按可变现净值已计提的存货变现损失准备计人民币13016261元做出进一步的相应调整。
据审查,贵公司截至1998年12月31日止的应收账款共计人民币67339385元,其中账龄超过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48194911元。根据贵公司提供的现有资料,我们对这些应收账款可能回收的数额及是否需要对本会计报表中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计26967.404元做出进一步的相应调整做出合理的估计。
据调查,贵公司截至1998年12月31日止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人民币310667192元系以历史成本入账。其中大部分的固定资产是用于制造黑白电视机显像管和黑白电视机玻壳。由于贵公司董事会在截至审计报告日止尚未做出处理上述固定资产的具体方案,我们无法采用适当的审计程序评价这些固定资产在1998年12月31日的可实现价值和其账面价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由于国内电视机市场在现阶段存在的不确定性,贵公司于1998年12月31日的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共计人民币969649033元,我们无法确认贵公司仍然依据持续经营的假设而编制的会计报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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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述原因对贵公司会计报表整体反映的影响程度不能确定,我们无法对上述载于第3页至第30页的贵公司会计报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于199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1998年的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三、中国证监会的处罚
中国证监会对宝石电子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经查明,1997年宝石公司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主导产品黑白玻壳和显像管市场不断萎缩,市场售价大幅下降,产品大量积压;1997年6月,黑白玻壳和显像管两条生产线相继停产,至今未恢复生产。宝石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迟迟没有公告,直到1998年4月30日才予以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第六十条关于“发生可能对于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报告提交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并向社会公布,说明事件的实质”的规定,构成《股票条例》第七十四条第八款所述“未按照规定履行有关文件和信息的报告、公开、公布义务”的行为。
依据《股票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宝石公司处以警告;对宝石公司董事董庆祥、张虎官、王永山、王癉、周波、杜慧忠、王荣先、高铁占、李文良、王曦、刘正宏、宋洪波、米更用、吕奉一处以警告。
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
——中国证券市场上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第一起案例
1998年4月29日,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一下简称“渝钛白”)公布了1997年年度报告,其中在财务报告部分,刊登了重庆会计事务所于1998年3月8日出具的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这是我国证券市场中有关上市公司的第一份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1998年4月29日,由于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签发,“渝钛白”被监管部门确认为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均为负值且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的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1998年4月30日开始实行特别处理。该审计报告一经宣布,立即在平静的中国证券市场上掀起了一场“风暴”,“渝钛白”到底怎么了?发表该份审计报告的重庆会计师事务所为何要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连篇累牍的评论文章纷纷聚焦在这个事件上。事实上,这份不同凡响的审计报告,确实对我国的证券市场以及相关的会计、审计行业都有着巨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般来说,在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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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较为常见,发表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不经常遇到,无论是注册会计师还是被审计单位,都不希望发表此类意见的审计报告。与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同,审计报告表示否定意见就意味着会计报表的表达是不公允,不客观的,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是不值得信赖的。只有当企业违反会计准则的事项、未调整事项等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超出一定范围,以至于财务报表无法被接受,失去其价值时才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那么重庆会计师事务所为什么会对渝钛白公司签发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呢?我们首先看一看渝钛白公司的背景资料。
一、“渝钛白”的历史背景 1990年9月4日,重庆化工厂与香港中渝共同兴办了重庆市最大的一家中外合资企业——重庆渝港钛白粉有限公司。1992年5月9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渝改委[1992]31号文批准,由原重庆渝港钛白粉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以社会募捐方式设立公众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马二村,其生产、技术及管理人员主要来自原重庆化工厂,并从波兰引进德国生产技术,从国外引进设备,建成一座年产1.5万吨硫酸金红石型钛白粉工厂。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金红石型、锐钛型钛白粉及其副产品,铁系颜料,油漆,工业硫酸,硫酸二甲酯,二甲硫酯,氯化砜,酰,肼,硝基甲烷和其他化工产品,建材,其主导产品为金红石型钛白粉。公司总股本为3728.26万股,原股本结构为:重庆市国资局3728.26万股,占28.68%;外资方以现汇700万美元投入折股3728.26万股,占28.68%;社会公众股5544万股,占42.64%。社会公众股于1993年7月12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
钛白粉是国家鼓励发展的原料工业,它是一种基本化工原料,广泛用于油漆、油墨、塑料、橡胶、造纸、化纤等行业,尤其在颜料制作中,钛白粉是支出最高的项目。在建筑颜料市场,钛白粉能占到颜料成本的1/3,因此是个备受关注的项目。1999年世界钛白粉生产能力达到445万吨,产量分布状况为北美占38%,西欧占31%,亚太地区占22%,其他地区占9%。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钛白粉生产商是杜邦公司,1999年产量占全球产量的33%,达到145万吨。近年来剧烈的兼并和全球化浪潮已经影响到钛白粉市场,跨国式的颜料生产商日益增多,迫使钛白粉生产商更加全球化。
渝钛白公司年产1.5万吨硫酸法钛白粉项目是原重庆化工厂在“七五”规划期间确立的。1986年12月25日,原国家计委以计原贸[1986]2624号文件批准《中外合资重庆化工厂建设年产15000吨金红石型钛白粉工程项目建议书》同意项目立项。1989年6月27日,国家计委《关于重庆化工厂与外商合资建设1.5万吨硫酸法钛白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计投资[92]740号)将工程列为1992年国家新开工大中型项目。1992年11月,钛白粉项目破土动工,至1995年6月建设完成,1997年底开车试产成功。
渝钛白于1993奶奶7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不久就出现巨额亏损,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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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司每股亏损达到0.92元。
业内人士分析亏损原因主要是主导产品钛白粉装置贷款多,公司无法消化由此带来的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所致。
渝钛白上市时的募集资金项目金红石型钛白粉生产线当时被市场普遍看好。该产品市场每年都在保持强劲增长,价格也不断看涨。我国钛白粉的消费量增长也较为迅速,金红石型钛白粉几乎全部依靠进口。而且该项目的主要设备分别从美国、德国、英国等7个国家的17个公司引进,生产技术系从波兰引进,技术保持着领先水平。同时,渝钛白也是当时国内唯一能生产金红石型钛白粉的企业。
公司上市时该项目已经先期建设,而上市仅融资7000万元,因而近10亿元的工程建设资金几乎全靠银行贷款,负债沉重。加上长达五年的建设期内没有项目投资回报,仅靠原工业硫酸和硫酸二甲酯等老产品微薄的利润难以使整个公司正常运转。到1999年底,公司负债总额为12.11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162.5%。
本来公司的主要设备都是从国外进口,技术和工艺都是居国内一流水平,而且主导产品金红石钛白粉属于钛白粉中的精品,国内国际市场需求旺盛,并持续增长。但由于公司管理不规范,在长达几年的时间里,始终打不通生产工艺中的“瓶颈”,长期不能批量生产合格产品。从1995年建成至1997年底,公司只生产了1743吨钛白粉。由于机制和管理的原因,致使公司财务状况逐年恶化,经济效益极差,企业财务费用却是长期居高不下。在内外交困中,渝钛白于1996年陷入亏损。
二、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诞生
为了扭转亏损局面,1998年一开年,重庆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及银行负责同志就到渝钛白现场办公,从资金、管理、市场等方面给予继续支持。重庆市化工局在1998年得工作安排中,提到力求把渝钛白抓紧抓好,“使其成为今年的新的增长点”。特别是在认为高档的钛白粉(特别是金红石型钛白粉)仍然主要靠进口的情况下,公司生产的金红石型钛白粉产品不仅可以替代进口而且可以出口创汇,其市场前景是光明和广阔的。在这样的背景下,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对渝钛白公司进行了1997年度的审计,并与1998年3月8日,签发了颇有争议的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该报告全文如下: 重庆浴缸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199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和1997年度利润以及利润分配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1997年度应计入财务费用的借款以及应付债券利息为8064万元,贵公司将其资本化计入了钛白粉工程成本;欠付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的美元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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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89.8万美元(折人民币743万元),贵公司未计提入账。两项共影响利润8807万元。
我们认为,由于本报告第二段所述事项的重大影响,贵公司199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1997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未能公允地反映贵公司1997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和1997年度经营成果及资金变动情况。
此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贵公司目前正面临沉重的债务负担和巨额的固定资产折旧压力,除非贵公司能尽快达到正常生产经营状态并能与有关债权人就债务重组达成协议,且市场形势在短期内发生有利于贵公司的重大变化,否则贵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将陷入极为严峻的困境。
如果贵公司出现不能持续经营的情形,则应对其资产和负重新加以评论、分类、并据以重新编制1997年会计报表。
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石义杰 中国·重庆 中国注册会计师:邓兴政 1998年3月8日 我们来看一下审计报告中所指出的问题。报告指出:“1997年度应计入财务费用的借款以及应付债券利息为8064万元,贵公司将其资本化计入了钛白粉工程成本;欠付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的美元借款利息89.8万美元(折人民币743万元),贵公司未计提入账。两项共影响利润8807万元。”??“我们认为,由于本报告第二段所述事项的重大影响,贵公司199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1997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未能公允地反映贵公司1997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和1997年度经营成果及资金变动情况。”
从上述内容来看,表面上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仅仅只有两个会计事项。那么,这两个会计事项是否足以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这样的审计报告呢?
江苏三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
——因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而被特别处理的第一期案例
“苏三山”全称江苏三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1993年9月8日上市,因1995年至1997年三年连续亏损,自1998年9月4日起其股票暂停上市,使苏三山成为我国证券市场颁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后首家因连续三年亏损而暂停上市的公司。
为苏三山1997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的是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收入无法确认而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调查后,支持会计事务所的意见,要求公司重新编制1997年的财务报表,为此,公司1997年度也被认定为亏损,符合连续三年亏损暂停上市的条件,被暂停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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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苏三山的历史背景
苏三山其前身是昆山纺织厂,主要生产抵挡棉、毛产品。由于设备陈旧、工艺落后,昆山纺织厂规模较小、效益较差。1984年,全场固定资产净值只有211万元,利税132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仅8000多元。改革开放后,昆山纺织厂先后与上海第二纺织机械厂共同投资1200万元,兴办了上海二纺机昆山联营纺织实验厂,集资兴办了一批骨干分厂,逐步形成了企业集团,经济实力也逐年增加。
1990年2月20日,昆山三山纺织集团公司、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第二纺织机械厂)、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共同发起设立江苏三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0年5月20日办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2098万元。
苏三山主要经营范围:化学纤维制造,纺织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销售,仓储,国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国内商品期货代理,投资项目咨询。
股份公司成立当年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税后利润达576.1万元,资本净利率达22.8%。
1991年9月30日,公司按规范化股份制造改造的需要,委托苏州市资产评估中心、苏州市会计师事务所昆山分所对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了评估,并有昆山市财政局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评估确认,出具了确认书。
1991年,苏三山按国家体改委《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份制改造的各项工作,加快企业机制转换过程,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模式,推动股份制改造向深层发展,并与11月22日获得国家体改委生【1992】87号文批准同意继续进行股份制试点。1992年公司经济效益较1991年幼较大幅度增长,实现总产值1.4亿,税后利润643.4万元,资产净利率15.3%,夺得昆山市“实现利税十佳企业”第一名和“产品销售收入十佳企业”第三名的称号。
1993年4月26号至5月26日,公司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2}62号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股票,每股2.5元,全部股款于6月10日到公司账上,公司股票于1993年9月8日成功上市,成为江苏设个第一家上市公公司。
苏三山上市当日,其成交量与成交额均居深股榜首,市场反应良好,股民对苏三山的前景比较看好,苏三山也不负众望,认真贯彻“转换机制,扩大市场,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工作方针,紧紧盯住公司“资产超2亿元,销售收入超2亿元,利润超2024万元”的目标,在生产技术、市场经营、股份制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一)引进项目,设计年产能力为1000吨的FDY工程并正常批量生产。(二)开办了18个第三产业经济实体并全面进入营业阶段,赢水平较高,经济效益可观。(三)公司与新加坡乐意集团合作项目,拟建设高尔夫球场和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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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44 股东权益(元) 每股收益(元)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净资产(元) 分红方案 156 115 414.03 -0.074 -6.32 1.167 不分配不转增 197.42 165 979 143.02 -0.105 -8.4 1.24 不分配 336.02 178 999 956.00 -0.214 -15.99 1.338 不分配 460.77 208 864 297.90 -0.107 -6.84 1.562 10派0.1元 注: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1997年度《审计报告》(财审报字[1998]第D305号)中,对公司发生的一笔销售收入坐了保留,公司根据该保留意见于1998年中期对1997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了调整,将该笔交易的销售收入由160 026 124.80调整为9 653 533.63元,销售成本由140 022 859.20调整为9 464 248.66元,净利润为189 284.97元。由此,公司1997年度的财政数据也作出了相应调整:主营业务收入由206 708 535.38元调整为56 335 944.21元,净利润由5 793 167.65元调整为-14 020 812.98元,每股收益由0.043元调整为-0.105元,每股净资产由1.338元调整为1.24元,净资产收益率由3.12%调整为-8.4%。另外,公司1994年盈利,利润为1 841.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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