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菲 房地产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主导产业,通过产业链接和传递,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关联产业的发展。如果房地产业能够保持合理的发展速度,将有利于促进经济稳定持续增长。 然而,由于房地产是一个市场供给弹性非常弱,并且容易引发投机等行为的产业,在发展中容易出现各种“市场失灵”现象,从而对经济造成一定的危害和损失。例如,一些有钱人通过大量的购房来提高住房的价格,炒热房地产市场,从而牟取私利,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贫富差距的扩大。 笔者认为,我国连续几年的房地产过热升温,其根本原因在于投资性购房需求在越来越强地主导整个市场。与此同时,高涨的房价也吊高了胃口。房价暴涨给开发商带来的暴利,以及上市房企股价大增,开发商将所获得利润资金或股市融资用来抢地,进而一轮又一轮抬升地价和房价;上涨的行情反过来又刺激了投资者的投资欲望,继续追逐高价楼盘。 目前,房价、地价大幅被抬高客观上制造了两个高门槛:一是给真实自住需求的购房者设立了一个高门槛,二是给那些未上市的开发商继续
开发商品房设立了高门槛。 笔者认为,抑制房地产过热至少有5项措施可以实施: 一是要增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贷款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发建设地块和房产、支付税金需要大量的资金,一般房地产企业都不会全部用自有资金,而是会采用部分资金借款的方法,而银行也愿意借款。因此银行在审查房地产企业的贷款时会很松,房地产开发商不缺钱,因此不会急于出售房产或者开发土地,而是等待房价上涨。由于银行在给房地产开发商拔放贷款时把关不严,因此应该增加房地产贷款的手续。一方面,开发商贷款要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许可贷款证书:每申请一次贷款,都要实地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许可贷款证书,许可贷款证书应该载明本证书的申请企业、本次许可贷款金额、此证书的有效期限等。另一方面,开发商贷款前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的批准文书,每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都要有一个批准文书,而且该文书必须由企业亲自申请,批准文书上应该载明申请企业、批准贷款的开发面积、有效期限等。 二是应以税收手段约束投资性需求,加快物业税征收步伐,让囤积房产的“有钱人”将房子拿出上市。在“土地”和“信贷”双重防线同时收紧依然无法改变房地产业局部过热的现实和趋势的同时,理论界一直公认的法宝是,通过税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是提高房地产企业上市、上市房企增发等扩融资审批的门槛,并对已上市企业加大监管。自2000年证监会开放房地产企业上市以来,特别是8?31土地出让政策发生巨大转变,政府对房地产实施调控政策以来,中国的房地产商上演了一场与政策赛跑的上市大戏。“上市保命,股市替代银行”的融资行为亟待规范。 四是应出台强制性措施,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有一定比例政府补贴性住房开发建设。企业做大了就应该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而这种付出也能让企业发展具有可持续性,是对企业良好形象的直接宣传。通过市场力量来发展保障性住房,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为主导,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五是强令国企在房地产调控当中起主导作用,所开发项目必须以中低价位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为主。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企业和全民的企业,占用更多的社会资源,绝不能只谋求自身利益,而必须分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担当起稳定房价,为民造福的社会责任。
朱镕基:警示房地产\过热\要考虑可持续发展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1年09月22日08:54 我来说两句(0)
[提要] 目前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正在进行中,如何保证房地产的可持续发展,加强保障房建设,打击过度投机行为,依然是房地产领域的重要课题。
朱镕基在会议上提出了一项影响深远的政策,即\配建\。\地方政府要统一管理,经营性房地产公司都要承担一定比例的'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以经营其他业务的盈利弥补建造'安居工程'可能出现的亏损。\
他还透露,这项政策是马来西亚住房部部长\介绍\的。在马来西亚,这已被列入法律条文中。 如今,商品房配建保障房已被纳入到土地出让的硬性要求中。这一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保障房建设的资金问题,但在调控深入、市场低迷的情况下,也造成企业拿地热情的减退。
而在保障房建设的资金方面,尽管政府不断尝试使用各种金融工具,但多位业内人士曾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随着未来几年保障房建设保持在较大的规模,资金缺口仍是其面临的主要问题。
据住建部估算,今年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共需资金约1.4万亿元,其中政府投入5000多亿元,社会力量投入8000多亿元。按住建部公布的数据,今年1~8月,全国保障房开工率已达到86%,但保障房建设的后续资金仍被认为是困扰其建设进度的主要问题。
警示房地产市场\过热\
上世纪90年代的房地产市场化改革,事实上还有着另外一个经济背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受此影响,我国出口增长率出现下降,国内商品库存猛增,消费需求低迷,经济形势即将陷入低速增长中。
但有数据显示,当时全国居民储蓄高达5万亿元,这部分消费潜能的释放,经济复苏或可迎刃而解。在这一局面下,中央确定了一项重要措施--启动内需,具体做法则是催热房地产。
1997年初,朱镕基在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表示,\大力推行住房商品化、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振兴整个经济的一个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
他说,\如果要提出新的经济增长点,首先就是实行住房商品化,加快住房建设。\他还特别强调,要大力发展和公积金结合的、有一定资金渠道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不是高级住宅,也不是写字楼。
1998年1月以后,房地产市场进入一段快速发展期,但2000年之后的几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很快迎来第一轮泡沫。2002年末,朱镕基在当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曾明确提出警示,指出\房地产从一点热到过热是很快的,一定要考虑可持续的发展\。
2002年以后,我国房地产进入到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并与汽车产业一起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2006年到2007年间,房地产吸引了大量民间投资,不少实体企业纷纷涉足楼市,并造成又一次市场泡沫。与此同时,有关\房地产绑架经济\的言论也甚嚣尘上,这也恰恰印证了朱镕基当初的担心。
如今,房地产市场进入理性的发展阶段,加之中央的强力调控,使得房地产投资虽仍然保持较高增速,但投资结构已经发生变化。多位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保障房投资已成为房地产投资的主要组成部分,并继续成为拉动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动力。 但有业内人士同时指出,在不少实体经济行业尚未真正复苏、投资渠道缺乏的情况下,民间资本投资房地产的热情仍然很大。因此,应在继续坚持调控的基础上,警惕房地产市场潜在的\过热\风险。
朱镕基在《朱镕基讲话实录》中的关于房地产市场的讲话,现在看来,至今仍具有前瞻性。
目前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正在进行中,如何保证房地产的可持续发展,加强保障房建设,打击过度投机行为,依然是房地产领域的重要课题。 遏制房地产过热不能动摇
来源: 董事会 发布时间: 2010年10月18日 15:14 作者: 陆玉龙
8月19日,国土资源部通报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情况,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已出让的闲置土地达2815宗,面积近17万亩,其中闲置时间在五年以上的达1461宗,占52%。深刻领会这一数据,再认真研究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发布的今年上半年房地产业相关数据,不难发现,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最大问题已不再是房价过快上涨,而是房地产\过热\,应尽快而坚决地予以遏制。 房地产\过热\集中表现为投资增速过快,规模过大。国土资源部发布今年上半年全国住房用地实际供应量达5.6万公顷,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135%。国家统计局公布各行业城镇投资情况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投资总额为9.8万亿元,同比增长25.5%;房地产投资额为2.38万亿元,同比增长37%。今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企业开发投资额为1.97万亿元,同比增长38.1%;土地购置费为4221亿元,同比增长84%。而同期全国农业投资增长17.8%,采矿业投资增长19%,制造业投资增长24.9%,交通投资增长25.1%,水利环境投资增长26.8%。与这些重点行业相比,房地产业投资特别是土地供应量增速显然过高,若与今年上半年11.1%的GDP增速相比则更高。房地产投资高速增长已持续多年,增长至今投资规模占全国GDP比重已超过10%,占全国投资总额的比重已达到了24.2%,难怪有人惊呼房地产已绑架中国经济,这一状况令人担忧。 现在有流行观点认为,为调控房价过快上涨就应该增加土地供应,加大房地产投资力度。这是脱离实际,从本本出发,简单运用供求决定价格这一经济学常识性原理来理解和解决房价问题,十分肤浅和幼稚。在现阶段,中国房价过快上涨具有非常复杂的经济社会原因,社会财富分布严重失衡,少数富裕阶层拥有绝大部分财富,从而具有极强购房能力;\大跃进\式的城市快速扩张,大拆大建,引发被动补偿性购房需求倍增;流动性过剩,通货膨胀趋势,低利率政策,房产投资收益的高稳定回报预期,这些因素是决定中国房价较快上涨的更重要原因。 房地产\过热\不利于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更不利于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房地产资金需求量大,产业关联度高,房地产\过热\加剧了产业结构畸型矛盾,一方面拉动了钢铁、水泥等传统产业过度增长,导致产能过剩;另一方面占用了大量金融和产业资本,抑制了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在房地产热潮中,制造业的行业龙头纷纷跻身于房地产开发,央企、地方国企、大中型民企、上市公司等主要产业资本和优秀企业家资源纷纷涌入房地产业,私人资产也以房产为主要投资方式,全社会普遍存在坐享房地产增值收益的价值取向,相比之下,科技研发、自主创新的投资和激情严重不足,这必将阻碍和延缓中国产业升级进程,严重威胁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深化和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坚决遏制房地产\过热\,是中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重大抉择,已刻不容缓。具体思路是,房地产调控政策重点和目标要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转变为抑制房地产投资过快增长,房价由市场决定,加强市场监管和税收征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由保障性住房和住房补贴政策来解决,不能依靠市场降低房价来解决;少数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而产生严重后果的由这些城市政府负责解决;中央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土地供量增长,控制房贷规模,从而把房地产投资增速控制在全国投资总额增速水平以下;运用经济和行政手段,提高存量土地利用效率,刺激存量空置住房进入租赁和二手房交易市场,提高住房供给的有效性。这一政策转变的基本含义是,推动房地产业以合理速度实现可持续发展,从而拉长作为支柱产业的房地产业持续带动国民经济增长的景气周期,同时为社会资本合理流入新兴产业和自主创业,为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创造条件。 用微观手段和法律抑制房地产过热 _一、宏观经济措施的局限性为了平抑过快上涨的房地产
价格,国家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里规定了若干措施用于调控房产价格,但是这些措施都是属于短期性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房产过热问题,而且有可能影响其他产业或者行业的复苏势头。 最近中国人民银行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精神,连续两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虽然不上调农村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但是并不等于其他行业不需要贷款呀。其他产业也需要贷款来更新自己的设备,消费者需要贷款来买车、买家具。因此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在抑制房地产业过热时,也给其他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依靠宏观经济措施抑制房地产过热是有失公允的。 宏观经济措施还包括财政政策,财政政策里面最主要的工具就是税收政策。税费里面涉及房地产业的是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这些税种里面专门针对房地产的是土地增值税,这个税种的税率的调节将对房地产业产生不小的影响,但是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已经足够高了,最高已经达到了60%,调整的空间不大。其他税种的调节将对其他行业产生负面影响,增加社会负担。因此,用财政政策平抑房地产业的过热也是不恰当的。 综合以上,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用宏观经济政策平抑房地产业过热会对整体经济带来负面影响,因此不能用宏观经济政策平抑房地产业过热 二、抑制房地产过热的其他有效措施 ; 那么,怎么样的政策可以起到长久的作用,又可以不对整体经济带来负面影响呢?我建议采取下列微观手段和法律措施调整抑制房地产过热。 微观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手段:增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贷款手续,不向消费者提供住房贷款,禁止房地产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融资,禁止国有企业进入房地产业,禁止其他企业用取得的贷款用于房地产开发。 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不允许房地产企业采用有限公司的公司形式,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以下分别详细讨论这两种以上所属措施. (一)微观手段 1.增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贷款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发建设地块和房产、支付税金以及行贿需要大量的资金,一般房地产企业都不会全部用自有资金,而是会采用部分资金借款的方法,而银行也愿意借款,即使不愿意借款,房地产企业也会采用贿赂、施压等手段逼迫银行贷款,因此银行在审查房地产企业的贷款时会很松,房地产开发商不缺钱,因此不会急于出售房产或者开发土地,而是漫天要价,等待房价上涨。 由于银行在把关房地产业贷款时不严,因此应该增加房地产贷款的手续。一是房地产贷款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许可贷款证书:每申请一次贷款,都要到北京去亲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许可贷款证书,许可贷款证书应该载明本证书的申请企业、本次许可贷款金额、此证书的有效期限等。二是贷款前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的批准文书,每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都要有一个批准文书,而且该文书必须由企业亲自到北京申请,批准文书上应该载明申请企业、批准贷款的开发面积、有效期限等。 . 2.不向消费者提供住房贷款 由于房产价格是由供需关系共同决定的,因此减少需求也是必要的。大部分购房者都申请了住房贷款,使他们在资金不够时也能买上房,这样做会造成虚假的繁荣。有时间银行审查严格,有时间银行审查很不严格。因此为了抑制需求,禁止消费者住房贷款是必要的,也有利于预防金融危机禁止房地产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融资 很多上市公司利用发行股票和债券融资,取得开发房地产开发用的资金,造成贷款融资同样的后果,即房地产开发商因为资金不紧张牢牢控制房产,不愿意出售,坐地起价 4.禁止国有企业进入房地产业,禁止其他企业用取得的贷款用于房地产开发 虽然断绝了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但是并不能阻止其他企业把资金用于购置地产,开发房产,并用于出售。为什么强调国有企业呢?因为国有企业贷款容易,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是国有或国资控股的(民生银行除外),它们与国有企业在产权上具有同构性,这使得银行在对国企放款时其工作人员的动机不受怀疑,而非国有企业一旦与银行达成贷款协议,信贷人员常常就会被视为有寻租嫌疑。此外,政策设计也存在一定偏向,使得非国有企业的信贷歧视状
况很难改观。如近年来实行的呆账核销制度,每年400亿元规模,在全国111个试点城市实行,但核销的对象企业只限于国有企业,这就给商业银行造成一种预期:即所有的贷款都存在风险,一旦形成呆账,贷给国有企业还有望核销,而贷给非国有企业出现的坏账就会使贷款行形成真正的业务窟窿。进来,不断有央企进入房地产业,由于他们的资金充裕,因此会助长房地产泡沫。因此,必须禁止国有企业进入房地产业,禁止其他企业用取得的贷款用于房地产开发。(二)法律手段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形式下,只要不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股东就不用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只要有钱就可以成立公司,一旦公司出现债务危机,股东和其他人不会受到牵连。房地产企业经常向银行贷款,一旦某个问题出现导致房地产企业或者整个行业不能还款,就会造成银行的严重损失,从而引发经济危机。而且由于有限公司这种有限责任的形式,房地产开发商在捂住房产促使房地产涨价时不用担心因为最后卖不出房产不能还款造成债务违约而把责任追究至个人财产。因此为了杜绝以上现象的发生,需要修改公司法的以下条款或者增加条款: 1. 房地产企业只能以个人独资企业或者普通合伙企业的形式存在 . 在个人独资企业这种公司形式下,投资者个人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普通合伙制企业下,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线连带责任。这两种企业形式都可以强化房地产业投资者的个人责任,使其尽快以较好的价格出售房产,阻止房地产价格过高。 2.房地产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一般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等;法定代表人一般是由公司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如果上述第一条无法实现,可以增加这一条。因为一般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因此强化房地产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线连带责任,有助于约束他们的投机行为。 三、结论 由于宏观经济措施影响覆盖面太广,抑制房地产业过热时也会损害整体经济的活力,不宜过多采用宏观经济措施来抑制过快上涨的房地产价格。而是应该采用微观手段和法律措施调整房地产行业,使其重归理性。
发表于 2010-11-15 10:15
房地产过热的另一个恶果是什么?
又到招聘季节,秋天的校园里,满眼都是各路企业招聘宣讲会的横幅和海报。走了一圈,看着这些招聘信息,细想其透露出来的市场讯息,心生感触。第一个特点是,房地产行业发展呈现欣欣向荣景象。各路房地产公司的招聘信息铺天盖地,似要在公告栏里占据半壁江山的样子。问了问学生们,相比于数年前大热的宝洁、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等外企,现在的热门就业方向除了国家公务员外,就属银行和房地产企业。从信息数量和受青睐度来看,房地产公司的表现也恰恰反应了它在当今经济中的高热度。第二个特点是,跨界发展的房地产新进企业不少。除了万科、华润、金地、恒大地产这样的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一些不是很知名的地方性企业外,最引人注意的是一些很知名但又初次闻名的房地产公司。说它们知名,是因为这样的房地产公司名称最前面挂着一个大家很熟悉的名头,比如四川长虹,比如雅戈尔。一般来说,四川长虹后面一般是“电器”两个字,雅戈尔搭配的则是“服装”,一旦在这些名号后面加上“置地”、“地产”等字样,确实令人觉得既熟悉又陌生。事实上,此类房地产企业的出现不是个别现象。试将青岛的几个知名电器品牌按照上述造企业名称的方式一一搜索,结果——个个命中。和雅戈尔同城的另一家服装企业,不仅在一些城市做地产,还特别热衷于工业园开发。而就在数月前,遇到一个人前来请教专业问题,他所属的企业竟然是本校一个上市的网络公司在前几年介入房地产后成立的,这委实让人感叹:今天的房地产行业就像当年美国西部金矿一样,吸引力太大了。曾经作为新经济象征的IT公司做地产的也不只这么一个孤例,联想同样也成立了地产投资公司。一般来说,当某个行业有高额利润,就会对投资产生“一边倒”的吸引力。我国房地产行业长期保持着超高利润,难免让其他领域的佼佼者
们有了比较,拼死拼活在自己已经占有优势的领域里获得的利润,还远不如在房地产行业里做个新兵的利润高。要证明这一点并不难,至少我们只见过其他行业企业跨界到房地产领域发展的,鲜见房地产的领头企业分心再去干别的。怀揣会下金蛋的母鸡,自然不会再想着去干下地种田的活儿。这种吸引力对于进入的企业来说,意味着可观的利润,从整体经济的长期来看,却可能是“致命”的。房地产行业长期高额利润,会带来其他产业资金转移,在本行业上投入减少,创新能力不足,可持续发展能力下降,最后甚至会出现产业“空心化”。这种恶果在房地产泡沫破裂后的日本和香港都已有所体现。我国本身产业创新能力就有限,房地产行业的超高吸引力只会进一步导致实体经济创新能力衰退,勉力维持在低水平生产状态,经济巨人只是在跛足前行。一旦危机来临,两腿都失去支撑能力,最终的结果是轰然倒地,软着陆的可能都没有。过去一段时间,对于房地产过热,更多是从民生角度考虑,似乎房价过高,带来的最大问题是民众买房难。更综合地看待房价过高问题的话,还必须看到过热的房地产对其他产业产生的掏空效果,让整体经济过分依赖于房地产一个支撑点,才是最大的隐患。因为其恶果显现之时,不是大家买不买得起高价房的问题,要面对的恐怕是起码的就业和收入都无法保障的难题。
调控政策打压房地产过热怎么房价越抑越高?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数据显示,10月份全国70个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6%,涨幅比9月份高1.1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5%,涨幅比9月份低0.1个百分点。这些数据表明,目前房价总体上处于平稳调整之中,但各个城市房价变动的差异性仍非常大。 众所周知,政府出台的所有调控政策都旗帜鲜明地抑制房地产过热,但是为什么房子价格却越抑越高?我们从2005年初至今来看,针对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继续进行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然而,仔细“品味”政策意图,再加之月度、季度的众多数据纷纷亮相之后,事实清楚地摆在面前。
其一,在调控的过程中,除了“重点”城市上海的两个“1000万平方米中低档房”微乎其微地影响了当地的市场供求以外,政府并没有加大供应来平抑房价上涨。理论上讲,加大中低档房的供应是拉低房价的重要手段,但是,加大中低价房供应需要增加相对廉价的土地供应,增加土地供应意味着又一轮投资热的开始。这很容易引起钢铁、能源等供应紧张,价格上涨,使2004年宏观调控成效化为乌有。另外,大量增加供应,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逆转,意味着会带来巨大的投资损失,政府没有冒这个风险。
其二,自始至终政府所倡导的意图都不是“打压”房价,而是过热的投资以及价格的过快上涨。这是因为,一旦房地产市场的“冬天”真正来临,不仅我国的GDP增长堪忧,甚至会引发金融风险。这也就顺其自然的有了国务院8条意见中——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可见“稳定”重于一切,政府不会允许房价大跌。
抛开其一,剔出其二的结果是,不打压房地产,又不能大量增加供应,同时还要抑制房价上涨,在这样的条件下,限制需求成为政策最后的杀手锏。在这其中,投资和投机性需求成为重点抑制的对象。 如今的地产市场中,持币待购的购房者存满了疑惑——房价什么时候才能降?而开发商同样也很困惑——政策调控要到几时?但值得提醒的是,开发商的楼盘在观望中会存在烂尾的,这显然会给购房者、银行和社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在博弈的另一头,购房者的持币待购期限迷茫,更多的真实需求同样被遏制。这对政府来说,在漫长的拉锯过程中,又该以什么样的姿态出现?
世界上并没有救世主的存在,但是在政策主导市场的今天,政府至少可以做到促进楼市从高位观望到低位成交的这一过程的过渡。我们所谓的“促进”并不等同于“托市”,即引导市
场的前进并不一定采用放松银根、为开发商融资和贷款开绿灯的措施。
另外,建立存量房市场,也是使整个房地产市场更加完善的必要一步。事实上,房地产行业不仅仅是指开发,还包括存量房的买卖、物业、租赁和管理。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大规模开发的时代已经过去,但是房地产行业在这些国家不仅没有消失,支柱产业的地位反而不断提升。可见,房地产行业的问题并不仅仅局限在“建与卖”这个环节上面,解决人们的住房问题可以是租,也可以是买;可以买新房,也可以买旧房。因此,住房问题可以通过增量房市场,也可以通过存量房市场来解决。但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增量房市场和存量房市场被人为地割裂,而政府出台的各种政策也仅仅针对的是增量市场。
宏观调控时至今日,已经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多个方向使困在市场中的人们迷惑了。虽然前不久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指出,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稳定住房价格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国家近期不再出台新的调控措施,好似给市场吃了一粒定心丸。而事实却也不能这么确定,毕竟目前全国房价的涨幅仍然维持了较高的水平;毕竟建设部已经不是决定调控政策出不出台的唯一主体;毕竟掌管着资金负责贷币信贷政策制定的央行,控制着土地资源的国土资源部以及负责税收的税务总局这些更有发言权的部门没有定调。
近期,银监会针对房地产信托的“212”号文进一步抬高了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门槛,深圳针对当地增长过快的房价打出了四记重拳……这连续的动向都在表明,这个以房价为中心,调控力度为半径的圆还在继续画着,没有闭合。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房地产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