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公司与汽车4S维修店合作协议书
通过维修可以继续使用且能达到相应的技术安全要求,应建议客户修复并配合乙方做好客户的解释和说服工作。
9、甲方不得就非保险责任范围外的事故及损坏项目受被保险人委托向乙方索赔,并配合乙方就此类案件做好客户的宣传与劝导工作。同时积极向客户强调第一现场报案的重要性。
10、甲方对事故车辆维修价格有异议,可在维修前向乙方提出,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在乙方查勘定损前,甲方应保持事故车辆出险原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拆解车辆和擅自开始修理工作,否则乙方有权利按条款规定予以拒赔或重新核定损失。
三、理赔服务
1、乙方为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提供24小时365天全国统一报案热线。
2、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出险后,报乙方95556服务热线后,乙方查勘人员接到95556调度后,市区30分钟内到达现场查勘。
3、鉴于乙方对甲方资信状况给予充分信任,乙方特别设立绿色通道,以便更快捷方便地为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
1)24小时接报案理赔服务
全天侯24小时提供受理报案理赔服务,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无论何时何地出险,被保险人(或驾驶员)只须第一时间拨打乙方报案专线95556及时报案,乙方的查勘人员将在规定的时间内赶赴现场查勘。
2)一条龙理赔服务
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将享受乙方“VIP客户”服务,如果被保险车辆出险,乙方将派具有丰富的事故处理经验的“客户经理”提供赔案全程跟踪服务。
3)免现场服务
结合市场同业与车行业务合作的做法,乙方对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仅限于非营运车)提供单方事故2000元以内赔案免现场的理赔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a) 必须是单方事故且不含人伤案件;
b) 估损金额必须在一次性定损2000元以下案件;
c) 在保单有效期内每车限出险2次以下含2次;
d) 未提供现场,则由乙方定损为主;
e) 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发生事故时,因未提供现场而致使扩大损失,超2000元以上部分,乙方将不予以承担责任;
f) 车辆发生事故时,车身若存在与当期事故无直接关系的痕迹如旧痕迹等,乙方将不予以承担赔付责任。
在推出此项理赔措施的同时,乙方将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a) 对出险超过2次的客户即免去2000元以下免现场处理的优惠;
b) 合理整合客户资源,与甲方积极配合同时建立客户资料数据库,以提高客户的满意率; c) 对甲方维修工时按照正常标准,配件价格统一以9.5折定价;
4、赔款时效
在被保险人提供完整必要的索赔材料,且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就赔案理赔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后,乙方承诺按下列约定时限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
赔 款 金 额 结 案 时 限
¥5000元(含¥5000元)以下 1个工作日
¥5000元 ~ ¥50000元(含¥30000元) 5个工作日
¥50000元~¥100000元(含¥100000元)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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