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在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退役和 核技术 、 铀(钍)矿 、 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 的过程中发生的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活动。
3.使用 放射源的场所和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场所,以及终结运行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 射线装置 ,应当依法实施退役。
4.241Am放射性同位素应当 单独存放,不得与 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等一起存放,并指定 专人 负责保管。其贮存场所应当采取有效的 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 的安全防护措施,
5.对《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实施承担主要责任的责任方应是 注册者或许可证使用者 、 用人单位 。
6.根据放射性物品的特性及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将放射性物品分为 三 类。
7.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 重大辐射事故 、 较大辐射事故 和 一般辐射事故 等四个等级。
五、简答题(6分)
1.申请领取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什么材料?
答: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审验后留存复印件;
(三)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满足本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相应规定的证明材料;
(五)单位现存的和拟新增加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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