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
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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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
目 录
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
1 总则…………………………………………………………………….….1 2 术语………………………………………………………………….…….1 3 一般规定…………………………………………………………….…….7 4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规则…………………………………………….…….9 5 共有建筑面积的测算…………………………………………….………15 6 附则……………………………………………………………….………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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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
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
1.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依据《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和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算。
2. 术语
2.1 房屋及组成
指人工建造,并供人居住、工作、娱乐、储藏物品、纪念或进行其它活动的空间场所,一般由基础、墙、门、窗、柱、梁和屋顶等具有承重和围护作用为主要构件组成的永久性建筑;房屋包括房屋主体、房屋附属设施和房屋围护物。房屋主体包括普通房屋、地下室等建筑物;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廊、阳台、飘窗、室外楼梯、台阶、露台等;房屋围护物包括墙体、栏杆等。 2.2 房屋主体结构
指房屋中,由组成结构的梁、板、柱等主要构件相互连接而构成的,形成能承载房屋荷载的空间体系。主体结构必须具有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稳定性,以确保承受房屋本身及其附属设施的各种荷载。 2.3 房屋面积测算
指房屋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测量与计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等的测量与计算。 2.4 房屋的建筑面积
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2.5 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
指房屋套门范围内由产权单元的权界线所围成的水平投影面积。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一般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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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房屋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指房屋内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包括应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和不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2.7 房屋的产权面积
指产权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的产权面积由市、县(市)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2.8 房屋的使用面积
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内保温层的面积。 2.9 幢
指一座地上独立,主体结构为一整体,在使用功能上不可分割,包括不同结构、不同层次的房屋。 2.10 层高
指下层地坪或楼板面到上层楼板上面之间的垂直距离。顶层房屋层高不包括隔热层的厚度。 2.11 净高
指房屋下层地坪或楼面到上层楼板底面或构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12 自然层
指房屋室内地坪±0以上,层高2.20m以上,按楼板或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13 技术层(设备层)
指专用于为安装布设水、电、暖、卫系统等设备和管道且供人员进入操作、检修用的空间(包括设备层等)。 2.14 夹层(附层)
指房屋自然层内未形成完整楼层结构但属于房屋整体结构的局部楼层。 2.15 插层
指位于房屋两自然层之间与房屋整体结构不相关联而加插进去的局部楼层。 2.16 架空层
指房屋中仅以结构体作为支撑、无外墙围合(围护结构)的敞开空间层。一般为底层架空,架空部位为通道、水域或斜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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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地下室
指房间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面超过该房间室内净高的1/2的房屋地下使用空间。 2.18 半地下室
指房间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面超过该房间室内净高的1/3但不超过1/2者,采光窗在地坪以上的房屋。 2.19 阁楼(暗楼)
指利用坡形屋顶(人字梁顶)的上部空间(闷顶部分)的那部分使用空间。 2.20 防潮层
指防止水分进入墙面而设臵的材料层。 2.21 骑楼
指建在道路(街、巷)旁,部分底层面积用作行人公共通道的房屋。 2.22 过街楼
指底层(部)有道路通过的楼房或上部贯通、底层局部为通道的相连楼房。 2.23 功能区
指根据房屋不同规划用途和设计功能而划分的局部楼层或局部区域。功能区可再分为若干个下一级功能区,各功能区之间可能相互包含、交叉、并列。 2.24 设备间(房)
指幢内(独立的)有具体明确的用途,用于设臵各种应用设备以及进行综合布线交接的房屋,包括配电、变电、有线网络等用房。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竣工图纸所标定的用途认定。 2.25 水箱间
指建有储水池和机械设备的房屋,用砼建造的水箱或储水池不属此范围。 2.26 屋顶楼梯间
指沿楼梯通道到达屋顶,突出房屋屋面,四周有围护结构,有顶盖,供顶层维修或安全出入用的房屋。 2.27 屋顶电梯机房
指沿电梯井通道到达屋顶,突出房屋顶层,有顶盖,供设臵、停放、检修升降电梯的房屋。 2.28 门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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